游乐场人山人海,炽阳当空,周围行人皆热得满头大汗,但千墨周围却刮起了几阵凉风。
“你究竟是怎么死的?”
“与你无关!”
千墨笑笑,道:“确实与我无关,等离开这里后,我就把你送回学校,一年之后,你是生是死,都与我无关了。”
不久传来隐隐啜泣的声音。
“你哭也没用,我不怜香惜玉。”
女鬼垂着头,她个子不高,看起来可怜兮兮的,“我确实是因为身体不好才离世的,但是不是天生的,我弟弟天生造血功能异常,全家只有我的骨髓能跟他配型成功,所以从小到大我就是他的骨髓库。
八年前,医生说他再做一次手术,就能成为正常人了,但我家这些年为了给他治病,家底已经空了,连房子也卖了,为了凑钱,我爸妈就想到让我去给家里有钱的尿毒症病人配型,捐颗肾。”
这里说的捐肾当然只是表面意思,真实情况是卖肾,但医院不会管底下的弯弯绕绕,只要家属能弄到肾源就行了。
这也是穷人的悲哀。
“从小捐骨髓,然后又被挖了一颗肾,恐怕你刚捐完肾后瞒着医院又给你弟弟捐了骨髓,身体机能严重下降了,但如果好好养身体,也不至于离世。”
“是的,但我后来得了白血病,家里已经没钱为我治病了,只能眼睁睁看着我去死。
我身上的护身符,是我爸去寺里给弟弟求的,我死之后,他把这个偷偷塞到我身上,跟着我一起火化了,因为这个,我爸知道了以后,还狠狠骂了他一顿,说这个护身符可贵了,你姐都死了还给她干什么?”
千墨此时不知道该说什么,问:“你后悔吗?”
“如果说是捐骨髓,我不后悔,因为那是在救我弟弟,可是爸妈有很多种方法凑钱,家里也有亲戚可以求助,但是却为了三十万,把我的肾卖了。”
千墨本想找张纸给她擦擦眼泪,但反应过来她是鬼魂,用不了,于是作罢。
“那你为什么要呆在学校?”
“因为我已经被保送了,如果没有家里的事,我在十年前,就是那所大学的学生了。”
这样听来,她的学业还被强行给停了。
就这还没成为怨鬼,可见生前道德思想素质该有多高啊。
至于她脑补的暗恋对象,千墨想,应该是这女鬼从小太过缺爱,父母关注度都在弟弟身上,她在亲情上得不到满足,就想在爱情上弥补,但同时又觉得自己配不上太好的人,于是给自己安排了个耀眼的“情敌”。
她来这所游乐场,玩的全是比较平缓的游戏,应该是因为曾经她的父母带她来过这里,因为弟弟身体不好,一家人不能玩刺激的游戏,当时父母的心都在弟弟身上,她被忽略了。
这次,她是来弥补童年的。
“所以,你的遗憾是什么?”
“我想有个人能爱我,父母会为我的死感到后悔。”
可惜的是,这两件事看上去都没被满足,否则她也不会有这种遗愿了。
千墨反问了她一句:“你为什么要这么执着有没有人爱你呢?你存在的价值不是为别人奉献的。”
“什么?”
“你只要稍微退一步,就有很好的人生。自己都被压榨成这样了,为什么还要对自己的父母抱有期待?在他们眼里,你根本不算他们的孩子。
你只需要违背一次他们的要求,去读书,就算在大学里面勤工俭学的日子也比烂在医院里要光明得多。”
千墨在自己的原位面,有很多次轮回,因为她享誉全世界,所以遇到了许多曾经丢弃过女儿的父母上门认亲。
为了处理这件事,她直接请了一个律师团,只要上门一个,就起诉遗弃罪,等他们在监狱里面服完刑再谈亲情,好笑的是,自那以后,就没人敢上门认亲了。
越到后面,千墨就尽量不干那些容易露脸出名且看起来光宗耀祖的事,否则每次都要处理一下亲生父母的事,很烦。
“但我不能不管弟弟……”她颓丧地道。
好吧……,这就是有良心跟没良心的区别。
“我可以让你带着记忆投胎一次,帮你找个好人家,但是作为条件,接下来的十辈子,你都要投入畜生道。”
千墨觉得这种惩罚根本无关痛痒,反正是被洗了记忆投胎,做畜生还死得快,十辈子很快就过去了。
显然这位女鬼也是这样认为的,“你真的可以办到吗?”
“可以。”
“我愿意!”
“好,现在我就送你去投胎吧,临走前,想不想再见见你这一世的亲人?”
“不用了,他们已经搬家了,我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好。”
千墨给她身上画了一道符印,可以助她躲过阴差的搜捕,毕竟这件事有悖天道。
“记住,下辈子不能跟任何人说你的经历,说梦话也不行,否则你会遭受雷劫,被劈得魂飞魄散。”
“我记住了!”
下一秒,千墨就把她送上了轮回道,身上的蓝铃铛清脆一响,代表已经有一桩生意成了。
随后她去找叶君雨,她在早上那家餐厅里,对方见到她后,朝她这边闻了闻,问道:“学姐呢?她怎么不在?”
“想清楚了,已经去投胎了。”
“啊?!这么快?我还有礼物没送她呢!”
“什么礼物?”
她从包里拿出一串精巧的项链,道:“我刚才在纪念品商店看到的,学姐说她喜欢满天星,我一看这条项链就觉得她喜欢,立即跟另一个女孩杀价,好不容易买到的唉!本来想着烧给她的。”
“没关系,你自己留着带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