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天意从小是个孤儿,小时候吃过不少苦头,开始有意识的时候跟着街上的乞丐每日乞讨,吃些剩菜剩饭,运气不好的时候有,甚至还要与狗抢食。
他那时候不觉得苦,带着他的老乞丐对他很好,有什么好吃的总是留着给他,十岁之前,每日讨饭就是他生活的日常。
捡到他的老乞丐说,她是在一颗桃花树下发现他的,当时他裹在一床小被子里,也不怕生,看见老乞丐就乐了,咿咿呀呀伸手要抱,胸口放着一块玉佩,上面刻着两个字——天意。
老乞丐不识字,还是请教镇上的教书先生才知道这两个字叫什么,老乞丐姓程,于是他便随了老乞丐的姓氏,取名程天意。
老乞丐不知道他生辰几何,就把捡到他那天当做他的生辰。
于是,每年的四月初六,老乞丐都会拿着不知道从哪里讨来的鸡腿给他,有时候鸡腿会缺了一口,有时候会没有皮,他一问起来,老乞丐都说是自己嘴馋,没忍住吃了。
那一天对两人来说都是美好的,鸡腿也是他小时候的记忆里最好吃的东西。
虽然每日他们都被不同的人驱赶,他和老乞丐也经常浑身是伤,但程天意每日都很自在,平静的日子总是会过的很快。
某日,老乞丐浑身是血被人抬回两人居住的破庙,老乞丐的朋友说,她不知道惹了什么人,她们发现老乞丐的时候,只剩一口气了。
程天意哭着趴在老乞丐身上,弥留之际老乞丐还对着他嬉皮笑脸,好像快死了也不算什么大事。
“天意啊,看样子我不能看着你长大了,别伤心,我烂命一条,能活这么久已经知足了。”
老乞丐想着让气氛不那么沉闷,但她越来越喘不上气了,视线模糊已经看不清东西。
“天意,你要听清楚,我死之后不要给我立碑,离开这里,记住一定找个厉害的人学好武功,一辈子都不要回来,知道吗?”
老乞丐很少有这种郑重其事的神色,这么多年这还是头一次。
程天意从小带着那块玉佩,她早就看出来是个宝贝,恐怕程天意并不是故意被人抛弃,他的爹娘应该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
雨溪镇已经不安全,弄伤她的人势力不一般,她已经足够小心谨慎了,没想到那伙人还是发现了天意。
在不确定那伙人有什么目的之前,她不能贸贸然让他们把天意带走。
“答应我,我死之后,你立刻动身离开这里,好么?”
老乞丐从来没有这般恳求过他,程天意心中纵有万般不舍,也只能忍痛答应,泣不成声的说道,“我答应你!”
老乞丐见他答应,躺在地上长舒一口气,回光返照之际,她依稀窥见爹娘拿着糖葫芦朝她招招手,好似在叫她快过来,她微微一笑,安心的走了。
程天意做不到就这么抽身离去,他连夜给老乞丐修了一座坟冢,墓前放了一只鸡腿,也是老乞丐最喜欢的东西。
他身上没有银两,用双腿赶路,他不记得走了多久,他只知道渴了就喝树叶上的露水,或是找个不太脏的小水坑将就一下,能解渴就行,饿了就吃些野果野菜,实在找不到啃啃树根也能活。
山上是豺狼虎豹的狩猎场,即使是经验丰富的老猎手也不敢在深夜进山,程天意第一天进山就迷了路,在林子里转了大半宿,好不容易看见一点光亮,走进细看是一只体型硕大的灰狼。
他被吓得六神无主,慌忙爬上树才躲过狼口,灰狼在树下转来转去,不停歇地嚎叫,不一会,远处又出现几只灰狼。
灰狼在树下扎堆,嘴里发出呜咽声,好似在交谈,爪子时不时挠挠树皮,前后腿使劲想要爬上树。
程天意一整晚都不敢合眼,森林深处,黑色的叶片和黑色的枝干给人的感觉极其压抑阴森,一些蛇形毒物缠绕在在那近百丈高的树干上,冰冷没有任何温度的梭子形瞳孔死死的望着他,饶是程天意胆子再大,看到这些身形可怕的毒物,身上的汗毛依然一根根的竖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天蒙蒙亮,初起的阳光,洒在他的脸上,云雾散开,他猛然惊醒,一条有他小臂粗的蛇正竖起头朝他不停吐信子。
“啊!”他被这近在咫尺的恐怖巨物吓得倒栽下去,这么高的距离掉下树,不死也得残废。
好在他福大命大,半空中胡乱伸手在空中乱抓,就那么巧,抓住一根藤蔓,人被吊在半空中荡秋千。
折腾了半天,他灰头土脸,不敢再进林子里赶路,只敢顺着官道一直走。
不知是否是老乞丐在天有灵保佑他,走上官道的第一天他凑巧被人救了,他饥肠辘辘,眼看就要不行,一辆马车伴着尘土从远处出现。
救他的人自称是白马镇黄家人,问他为何小小年纪一个人独自出门,他不知道从何说起,闪烁其词说自己是逃难的,那人见他可怜,问他愿不愿意跟自己去白马镇黄家做工。
当时程天意已经啃了两天的树皮了,那人给了他两天以来第一顿能称之为食物的东西,一个风干的饼子,能砸核桃的那种,咬一口能让人腮帮子痛,饼子顺着食道滑进胃里,能清晰的感受到粗糙干硬的质感,但对于程天意来说,这已然是美味了。
那人自称黄玲玉,是黄家家主的姐妹,是从小玩到大的青梅竹马,现任黄家主发财之后,也没忘了她这个发小,于是雇她为黄家做些小生意,两人关系极好。
程天意就这么被她带进了黄家,他相貌不算好,洗干净之后也没人愿意要他,黄玲玉没了办法,问他愿不愿意学些本事做个护院。
他当然愿意,能住在黄家是他想都不敢想的事情,能有干净衣服穿,不用吃剩菜剩饭,鸡腿隔几天就能吃到,最重要的是还能学本事,这里的一切已经超出他的想象太多。
逍遥自在的日子总是能让人不由自主地让人埋葬痛苦的回忆,但程天意还是保持着以往的习惯,每年生辰时,给自己准备一个鸡腿,也给老乞丐准备一个,那是他们之间为数不多的美好。
三年时间程天意跟着黄玲玉练些基本功,每日卯时就起床,跟着黄家护院一起练习基本功,因为年纪小,身子壮,许多人见他第一眼都以为他是个女人,毕竟普通男子都是身娇体弱,说话时语气宛转悠扬,与他截然相反。
程天意没觉得哪里不好,但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争斗,跟他年纪相差不大一同进入黄家做工的女孩可不认同他。
在黄玲玉看不见的地方,程天意的被窝里被她们泼湿,被单下面都是蠕动的蛆虫,吃饭时,她们喜欢一窝蜂冲在前面,把饭菜打的一丝不剩,练功时总会有人莫名其妙撞向程天意,等他摔倒之后,再狠狠地踩他的脚踝。
他想告诉黄玲玉这些事,但每次话到嘴边又说不出口。
他在想,我这样做会不会给黄玲玉带来麻烦,自从老乞丐去世之后,他习惯了什么事情都藏在心底,他不想再麻烦任何人。
他的容忍无疑助长了那些施暴者的野心,他们变本加厉的欺负他,但程天意依旧不吭声,他不想离开黄家,离开黄玲玉。
身体的伤痕会消失,但心底的伤痕随着时间的推移只会越来越大。
三年后的某一天,黄玲玉失踪了,听人说是出去做生意被山匪给杀了,尸骨无存。
程天意当时只有十三岁,听见消息,不顾危险,毅然决然出去寻找黄玲玉,但江湖的险恶不是他一个小孩能应对的。
他先是被人贩子拐走,拼尽全力逃走后,又落入青楼,差点成为任人亵玩的优伶,老鸨见他容貌丑陋,也就没让他接客,放他做了一名杂役。
他始终没有放弃寻找黄玲玉,青楼里来往的人鱼龙混杂,他从恩客嘴里打听了不少江湖轶事,有人说黄玲玉没死,只是躲起来了。
他必须想办法回到黄家,好在之前学了些皮毛的拳脚功夫,趁着一次采买,他打伤老鸨,逃了出来。
回到黄家已没了他的容身之所,他不甘心,想起黄玲玉之前说过,如果有自己处理不了的事情,就到城外十里之外的桃林找一个叫谢姝的人。
谢姝是个怪人,住的地方虽然叫桃林,但是却一棵桃树也没有,只有乌鸦盘旋在天空,枯死的老藤缠绕在树梢,一道道闪电撕裂了黝黑的苍穹,月光下的投影让这地方更显死寂。
程天意咽了咽口水,思忖半晌,鼓起勇气踏上了这片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