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文丑他们连续经历了贼营与林宅两场恶战,又多有伤势在身,纵然都是年轻人,也是熬不住的。
诸人临近文氏里,已是午时时分了。而文宇、颜母、陈婶等早就在里门口翘以待了。里门口站满了人。颜母最先现文丑、颜良他们走来,见得颜良他们无不是血衣裹身,不由“啊呀!”一声提着袄袍就向他们迎来,其他在里门的诸人也是瞧得,纷纷赶去迎接。
“啊,少主,这是受了多重的伤啊!这么多血,快快回宅院叫俺给你处理伤口!……”陈婶奔上前来,皱着眉,边围着文丑上下打量,边说个不停,最后竟扯着文丑就要向文宅走去,可见陈婶的焦急之情!
“良儿,可好?”颜母虽说也是心焦颜良伤势,但其还未到进退失措的地步,只是凝声颦眉询问道。但其中的关切之情,漫溢而出!
文宇就显得相当沉稳了,见得文霸安全归来,不由抚须朗声道:“医工已在文宅准备停当,诸位先行去疗伤吧!霸儿可是给你三兄添乱了么?”
文宅其他下人等纷纷让开一条通道。
“霸弟勇猛,多亏其相助呢!”文丑满心感激的任陈婶扯着自己,对文宇、颜母拱手示意,又对陈婶道:“陈婶,不妨事的,大多都是敌人的血。”
“阿母,我很好,啊!”颜良瞧见其母关切神情忙要上前搀扶,却是走的有些猛了,扯动了伤口,不由皱眉叫了一声。颜母眉头锁的更深了。
诸人行到文宅一一疗伤自是不在话下。
本来文丑、颜良诸人的伤口都只是经过初步简单的处理了,此时医工将其包扎布匹一一拆开,却是早已与血肉相连,不得已,只得用短刀一一连肉一起将之割下!看得伺候在一旁奴仆、婢女胆颤不已眉头紧皱!而文丑诸人犹自谈笑自若。
围观的里中黔百姓纷纷赞叹“真英雄也!”
而至此众人伤势也是一目了然了,颜良最重,没有个半年时间疗养是不能痊愈的,文丑、柳仲次之,但也要三、四个月不宜动武,其他人就较轻了,一、两月间就能痊愈。要说武勇却是以文丑、颜良、柳仲最为高强,缘何他们三个却是受伤最重呢?却是其三人先后参与了营救颜良之战、深入敌营之战,又是林宅大战的主力,更是在其他人有危险时又往往奋力相助。是以其三人受伤最重,也赢得了其他人由衷的敬佩!
伤口包扎完毕,由陈婶张罗的饭食也早已就备。
“诸位多有伤势在身,若是不嫌弃寒舍鄙陋,就在此安心疗伤吧,家人可遣仆从告知。”文丑面向那十二个轻侠诚恳道。文霸等几人已各归其家了。
文氏是大姓,比起他们来说,各方面的条件要好上不少,能够在文丑这儿疗伤,是他们求之不得的!
柳仲与轻侠们相视后,遂拱手谢道:“谢文君侠义,那吾等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谢文君侠义。”
文丑闻言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拍额头道:“险些忘了大事。”又对持立在身旁的下人道:“你去请个医工前去乡寺林氏里为铁君、董君等人疗伤。”那人刚走几步,文丑又道:“慢着,再带上三、五个仆从,为他们照看一二,再去陈叔那支五千钱去吧!”
虽说林氏里的里长、里父老肯定会为留守的轻侠聘请医工,但那毕竟不是文丑的医工,文丑自是不放心的,再说文丑这么一来,定会在那些轻侠心中烙下“文君记得我!”“文君还想着我呢!”这样的印记,这才是文丑想要的。
而柳仲更是将这一幕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心态也在慢慢转变,就快要将自己视为文丑的家将了。想到:“文君忠义,不以吾等贫困而弃,反而折交,吾等岂能不报之!”当下有了计议,当然这是柳仲的心理活动,他人自是不知的。
如此,他们这一干人等就在文宅住了下来。平时,除静养伤势外,亦常聚而阔谈!脾性相投,不免惺惺相惜,几日下来更是相熟。
而铁千、董江等也在第三天中午时分赶来与柳仲等相聚,也一并在林宅住下。
却是经过县长张驰的亲自审问,有林家一些泼皮等人证,有被沾带着血迹的信函等的物证,又有林节因为受刑不过,为求早死,而承认的罪行口供,诸般证据齐全,算是彻底将此罪坐实,办成了铁案。
县中没有杀人的权力,县长张驰随即上书郡中,请郡中审核、批复。常山国相冯巡是个刚正不阿之人,最是痛恨勾结贼寇祸乱乡里之人!负责审核的吏员在听说此案是刚破了李大目万余贼寇的沙河乡案,又有杜宜在国相身边述职,自无拦阻之理,痛痛快快地画了一个诺。偌大的一个林氏,加上被牵连到的宾客、亲戚、友朋,三百多人的性命,就此完结。此案看似严厉,但这可是可以上升到叛国谋权的事件!
汉朝承接春秋战国时期的刚烈风气,是封建社会的前期,多豪猾之民,地方上有很多豪强大族、游侠亡命,这一方面十分不利朝廷的集权统治和地方的行政管理,另一方面这些豪强、游侠,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欺凌百姓,鱼肉郡县、乡里的情况,面对这样的客观环境,不杀不行。这也是要诛杀林青三族的缘由!
当刘理再次带人,回到沙河乡,去林氏里捕拿余存的林氏族人时,整个乡里都被惊动了,围观的人足足有三、四千人。
这林氏平日里跋扈乡中,民愤是极大的,黔百姓们早就饱有怨言!此时眼见着那些往日盛气凌人、作恶多端的林氏族人、宾客等一个个垂头丧气地被带走时,兼之前些时日压在头顶的贼寇阴云被瓦解,这又是一大幸事,不约而同地出了欢呼之声。
当真是声震屋瓦,响遏行云。
ps:宋以前,对医生的称呼较为复杂,一般根据其专科进行称呼,如食医、疾医、金疮医等。宋代始,南方习惯称医生为郎中,北方则称医生为大夫。相沿至今。本文一概称之为“医工”,需要特别说明是按专科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