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皆陷入了沉默,被夏季夜里的蝉鸣安抚得平静下来。直到刑琅接着刚才的话道:“然后呢?你挣完……做完大事回来了吗?”
老人:“回来了。”
刑琅:“见到了他们了吗?”
老人:“没有。”
刑琅疑惑道:“为什么?”
老人回忆着什么,“那趟离家太远了,信息联络不及时,我出了点问题,消息一路传回来的时候,就变成她男人死了。”
他顿了下,想起自己回来时看到的一片荒芜场景和空空如也的屋子,反而宽慰地往后缩了缩,“……或许改嫁了吧。她跟着我没少吃苦,如果后面跟了个好人家,也是好事。”
刑琅懒懒地道:“活该,不论放哪个年代,这都叫抛妻弃子,我要是得知另一半死了,也会这样。”
老人笑了笑,没说话。
刑琅将散漫的话题扯回原处:“那你看树干什么?”
老人直勾勾地盯着树干,视线顺着根部一寸一寸地往上梭巡,像要从上面看出什么。刑琅跟着他的视线一起看,很是茫然,但对方太过聚精会神,也不好贸然打断他。
“我离开的那天是个夜里,他们站在门边看着我。”老人出声道:“但我有很想做的事情去做,所以跟他们道别了,在这颗树下。”
刑琅忽然想起:“对了,你不记得你妻子的名字吗,可以找她啊,现在社会讯息多发达,藏地缝里都能被找出来。”
老人摇摇头:“那个年代哪有什么名字,都是土名字,她叫我罗六,我叫她凤平,也记不清她的具体名字。他摆了摆手,“没叫过几次,还是凤平亲近”。可那时候叫凤平的太多了,也不知道后面有没有改名字。
刑琅:“名字还没弄清就好上了?”
老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了年纪,通过父母亲戚一牵线,就好了,还有了个儿子。”他慢慢悠悠地送了口气,“走的时候,我二十岁,他两岁,都会叫爸爸了。”
刑琅懂了他的意思。人越是思念什么,就越会将缥缈的念想寄托在某个东西或者某件物事身上,就像他自己一直收得好好的手表,即使现在裤兜里没什么钱,也绝对不会卖掉。
那是他妈妈留给他最后的东西……那个连面都没见上的,陌生又熟悉的女人。
想来血缘就是个很奇怪的东西,明明在脑海内没有什么印象,却不受控地去想太多,甚至根据剩下来的照片和录像带去构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刑琅将下颚抵在弯起的膝盖上,咕哝道:“真好。”
和老人之前嘀咕的话一样,下意识互相羡慕着对方。两个人同时盯着树,也不知在想什么,可此刻的安静才是最好的,无声才是最好的安慰与拥抱。
半晌,刑琅撑起眼皮看了眼手机时间,拍了拍屁股上的灰,起身道:“都十二点多了,我困得撑不住了,你呢,也早点回去睡,别想那么多。”
老人:“去吧。”
刑琅:“我走了哦。”
老人:“走吧。”
刑琅:“我真的走了哦。”
老人:“等等。”
刑琅挑起眉,似笑非笑:“怎么,要我把你送回——”
掌心忽然一热,一张皱巴巴的毛票被塞进了他的手里,浸着身体的温度。
刑琅懵然道:“你这是干嘛?”
老人:“去买糖吧。”
刑琅看着手里的五块钱,脸皱到一块,“我是小孩吗?”怎么一个两个都把他当小孩。
“拿去买糖,就当谢谢你陪我聊天,是你该得的。”老人背过身,挥了挥手,“走吧走吧。”
刑琅一听,瞬间腰不痛了腿也不酸了。反应到这是他挣到的第一笔钱,刑琅欣喜且理直气壮道:“你说得对,陪人在外面聊了这么久,我也该收点话费。”
老人背着身,没看他,似乎睡着了。其实两只黑黝黝的眼睛盯着树根发呆,像在回忆着什么。
那个两岁的小伢,当时应该也是这样看着他的——在树下,抓着他的衣角,问他要去哪里。可他是要去做重要的事的人,盯着小孩看了很久,门边女人的泪眼让他无法忽视,偏狠心地不敢去看。
因为那是很重要的事,无法不做的事。
然后他俯下身,摸了摸两岁儿子的头,嘴角咧开一个笑,往小孩怀里塞了个土豆,“冬崽听话,拿这个去隔壁换点吃的,看看有没有地瓜干可以尝。”他道:“阿爹想吃了,去,帮我问问。”
小孩好几天没吃上甜嘴儿了,闻言兴奋地点头,绷着冻红的小脸蛋往邻居家的灶火房里跑,给他的阿爹换地瓜干。因为阿爹很喜欢吃地瓜干,每次出去干活都会多换一袋地瓜干给他。
裹着破旧小棉袄的孩子走路不稳,跑得一晃一晃的,在他的眼里就像一团小小的花团子,随着年岁永远地停滞在了那里。
他狠下心,头也不回地背着包袱走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们。
一年后回来,他失去了很多东西,也放弃了很多东西。最后,他选择在这个地方等待,等上很久很久,渴望着还有能机会见到。
他做过很多梦,无数次梦到回来时,还是那个两岁的小孩站在树下望他,然后他从怀里掏出地瓜干给对方。蓦地,他开始后悔,当时要是有更好的东西就好了……如果能给这个小家伙一点糖就好了。
即使现在糖已经不值钱了,这也始终成为了他记忆里的一个坎,怎么都过不去。
月光倾洒在老人的身上,像披上了一层素白的纱,乐颠颠往回走的刑琅下意识地回头,看到了坐得如同石塑的人,微微一愣。
刚才太黑了没注意,现在看清了才发现老人的左腿下半段布料是空的,拐杖或许就是用来支撑身体的。
待他视线往上看去,看清了搭在椅子上的破旧军大衣和挂在胸口的东西,身体陡然僵住。
刑琅定定地凝视着他,手指紧了又紧攥得一手汗,终于明白了他说的“大事”是什么事。这个人应该就是简燕端菜去的第一家、简峋总是让她送菜的那家老头,看起来脾气凶又不好相处,其实是……
“我能问一下……”刑琅局促地揉搓着掌心,“那个,您今年多少岁了吗?”
老人那边静静的,好半天才哑着嗓子闷笑道:“八十四,老不死了。”
刑琅在心里下:今年是2016年,这个人20岁的时候……是1952年。
——那件军大衣胸口别着一个纪念章,只被当做随身物件充填大衣上的破洞。
那枚纪念章,刑琅在电视上看过,是对于某个战争的纪念勋章,在盛大的典礼中颁给了活着的人和墓碑上的人,有名字的和无名字的人。
距离现在已经过去了几十年,即使刑琅历史学得再差,也对那段国家命运辗转的岁月印象深刻。
因为那是一段非常难忘的,人为劈开前进道路,并坚定守卫的岁月。
刑琅嘴角动了动,笑了起来,“您还能再活长一点呢,以后去到更远的地方,也许就会遇见了。”
老人没再回答他,只披着军大衣,倚在椅背上,安静地睡着了,像去做下一个美梦了。
或许在梦里,他这次会送出那颗透明糖纸包着的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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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峋将单车停靠在停车点,回去的时候,恰好撞上往回溜达的刑琅。对方手里攥着什么,一直在翻来覆去地看。
简峋停下脚步看他,刑琅抬起脑袋,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倾诉对象,笑嘿嘿地跑过来,得意地展示给他看手里的东西:“你看!”
皱巴巴的五块钱被他抚得平整,仿佛收获了什么不得了的宝贝,刑琅高声道:“五块钱!我挣的第一笔钱!”
简峋思及他晚上应该不会跑出这片区域,道:“去哪挣的?”
刑琅一时太难解释,只道:“陪聊的。”
“不过呢……”见简峋不明所以,刑琅将五块钱叠起来,小心地收进胸前的口袋里,眼睛亮亮的,臭屁地道:“这五块钱就不还给你抵债了,我也不会花掉的。等到挣了下一个五块钱再给你。”
这是他收到的第一笔,最珍贵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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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比起甜心的纯谈恋爱,大概会有更多我想尝试写的形形色色底层人的生活记忆。
以及,向那个年代的所有殉道者和卫道者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