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的老板,被冯鬼手这么一通吼,拿着我的现金就买酒去了,饭店的老板娘则在后厨做饭。
众人都饥肠辘辘,不一会儿饭菜上桌,便抡筷子吃起来,须臾,那老板买酒回来了,一沓的钞票,花的就剩三张,也只够付饭钱的。
冯鬼手接过酒,根本不开封,我说你不是要喝酒吗,怎么不动?他来一句:“还在路上,不能喝酒,其实,我是拿回去泡脚的,你不知道,用茅台泡脚,很爽的。”
我气的在心里将冯鬼手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摆明是故意的,拿我的钱买酒去泡脚,你也不怕酒精中毒?泡吧泡吧,泡死你最好。
我和冯鬼手你一言我一语唇枪舌战,肥狸猫坐在我旁边眼巴巴的看着。我想了想,夹了块鱼肉给它,它喵了一声,将猫头往旁边一转。我懵了,这猫不吃鱼?
我试着又夹了根青菜,它很快就跟兔子一样咔嚓咔嚓嚼完了。
这下我算是明白过来了,作为一个正常修行,不走外门邪道的精怪,它是吃素的……
谁知肥狸猫刚吃了一口,不知是不是不习惯油盐的味儿,突然又吐了出来,烂乎乎的一团恰好吐在桌面上,别提多恶心了。我刚想扇它的猫头问它还想不想活,那边的冯鬼手等人,一个个突然都打起了摆在,就跟喝醉了似的。
水雨霜说:“不好,这菜里有药。”
有药?
我靠,难道遇到了一家黑店?这年头的黑店都这么明目张胆了?难怪那肥狸猫要吐出来,看样子它是尝出不对劲了。说话间,水雨霜一撑桌子要站起来,但身体摇晃了一下,便栽倒了,剩下的三人,也陆陆续续倒在了地上。
那店老板二人一见这情况吓的大叫,男的问女的:“怎么回事,人怎么倒了。”
女老板慌张道:“我不知道啊。”
这二人惊恐的神情不像是装的,我立刻意识到,这饭菜里虽然被人动了手脚,但绝对不是这店老板夫妇。
所幸这点儿晕乎乎的药对我根本没什么用,不管是谁把他们药倒的,这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大好的机会。我立刻对肥狸猫说:“快跑。”
刚跑出大门口,我想到不对,该拿的东西还是得拿回来。水雨霜那个装备包里放的全是宝贝,她跟不放心搁在车上,因此装备包是放在脚边的。我打开一看,宝贝果然都在,甚至还有一个用木匣子装起来的东西,我打开一看,狸猫是个猫眼大的黑色丹丸,八成就是众人争夺的天拔养尸珠。
这种时候人的私心就体现出来了,我虽然忌讳谭刃的身份,但内心深处,并没有把他当做外人。这天拔养尸珠的效果我是知道的,或许可以把这玩意儿交给谭刃?
但如此一来,岂不是彻底和水雨霜对上了?
确切的说,应该是跟水雨霜背后的势力对上了。
那股势力我虽然不知道具体是谁,但绝对是相当牛逼的。
稍微纠结了一会儿,我心一黑,心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就算不拿这天拔养尸珠,水雨霜盯上了我的血,以她如狼似虎贪心的胃口,肯定也不会放过我。
再者,我们虽然相处了这么多日,几人知道我的名姓,但并不知道我确切的所在地,天下叫苏天顾的多了去了,我拿了东西一躲,还怕她找到?
退一万步说,如果能得到天拔养尸珠这样的宝贝,能帮到谭刃,那事务所,便是不开也罢,世界那么大,我们随便换个地方也行。
如此一想,我立刻收起装备包,背在了身上。
那夫妻二人,有人拿着手机,试图要报警,我心中一动,立刻对二人道:“这几个,都是挖坟盗墓的贼,你们二位刚才也看到他们对我的态度了,我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我去山里旅游,不小心撞见了他们的犯罪过程,他们就把我抓了,想杀我灭口。”
这夫妇二人都是小地方的人,又老实,闻言害怕道:“杀人灭口?他们这么凶恶?孩他爹,咱们报了警,万一他们还有同伙,报复咱们怎么办?而且这人是在咱们店里吃出事的,以后还要不要做生意了?”
男人道:“那你说怎么办?”
我道:“交给我,他们有车,我把他们捆起来,扭送到深圳派出所去,大地方的政府,他们不敢乱来。”这老板二人本就不想招惹这些麻烦,闻言哪里还会多问,立刻示意我赶紧将人带走。
刚才我在装备包里找了一圈,虽然宝贝都在,但就狸猫的内丹,却没有看到踪影。
这狸猫也精明,它显然是可以感应到内丹的方位,冲着外间停车的位置喵喵直叫唤。我立刻与老板二人,合力将这些人弄上车,旋即用绳索绑了。
不管下药这事儿是谁干的,我都谢谢她。
便在我将人捆绑住,又蒙了几人的眼睛,打算拉到一个偏僻处扔下时,我背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小弟弟,我帮了,你都不谢谢我?”
我转头,诧异的看着身后的人。
是沈兰。
她怎么在这儿?
帮了我?难道在饭菜里动手脚的是她?
像是明白了我的疑惑,她精致妩媚的面上露出一抹笑容,道:“随便操控一只毒虫,让它往菜里分泌一点毒液就行了,不过量太少,所以现在才倒,我倒是好奇,你怎么没有倒下?”
我胡诌道:“那些菜我都不爱吃,多谢你了。”
沈兰道:“不客气,欠你的人情我算是还了。不过,你把这些人捆起来是想干什么?”
我道:“找个偏僻的地方扔了。”
沈兰耸了耸肩,道:“然后等着人发现他们,再把他们救下,再等他们报复你?”
“你想说什么?”
沈兰冲我抛了个媚眼儿,道:“姐姐只是想用我的经验提醒你,斩草要除根,别给自己留下后患,找个地方解决了他们,往山里一扔,神不知鬼不觉。呵,等他们醒过来,想找你报仇,那可就很容易了。”
她在怂恿我杀人。
事实上,她说的很对,这次行动,包括在山中的纠葛,都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即便我杀了他们,水家的人也想不到是谁做的,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我的存在。不仅如此,我还可以摆脱水雨霜身后那股势力的纠缠。
可这里有四个人,那两个我不知道,但水雨霜和冯鬼手,绝对属于那种立刻死了都不冤的。
我该怎么做?
杀了他们,一劳永逸;或者按照原计划,然后自己跑路?
这时,沈兰道:“好心的提醒你一句,那毒液太少,所以毒性变淡,最多可以麻醉他们一个小时,速战速决哦。”
我看了看被捆成粽子的四个人,试着拿出匕首在其中一人的脖子上划拉,脑海中甚至非常清晰的想象出了匕首割开脖子,血液四溅的情形,但最终,我发现自己还是下不去手。
我就是一个普通人,也不属于也别凶恶的那类人,杀人这种事情,对我来说,真的会有相当大的心理阴影。
沈兰见此,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道:“我真不知道,像你这么普通的人,为什么会得到谭刃的另眼相看。”确实,我这样的人太普通了,街上一抓一大把。我们有热血,有冲动,会愤怒,会心软,心中总有一根名为底线的东西绷着,它使得我们不敢做出任何出格的事。
大部分的人,在这根线的框架之内活动,而那些超过这条线的,他们要么大奸大恶,要么大富大贵,要么大仁大义,要么大智大勇……
我和大多数人一样,被困在这个圈子里,杀人这件事情,对于沈兰这些人来说,是那么轻而易举,家常便饭,但它却足以让我在拔出匕首,抵在人脖子上时,肌肉发抖。
深深吸了口气,我道:“我就是个普通人,有时候,我其实还挺羡慕你们的,快意恩仇,没人敢招惹;但每个人都有他羡慕的东西,而这些东西,不是每个人最终都能到手的。人这一生,总有那么些东西,是只能放在心里羡慕的。”
沈兰闻言,若有所思,突然道:“其实在第一次见面时,我也羡慕过你。我没有朋友,而你却有两个愿意同生共死的兄弟。有些东西,沾染上了,不是你想放下就能放下的。”
她微微沉默片刻,又加了一句:“或许,你现在的决定是对的,错的那个,大约是我。”说完,她转身离去,走路依旧婀娜多姿,妩媚的红裙在夜色中远去,随后她挥了挥手,背对着我说道:“希望以后再也不见,一般见到我是不会有好事的。”
虽然这女人曾经用阴尸虫折腾的我满地打滚,屎尿齐流,狼狈不堪,让我每次想起来都恨不得咬死她。但此刻,我发现自己的心已经平静了,但愿如她说的,还是再也不见的好。
紧接着,我和狸猫上了车,我坐在驾驶位上开车,一边开车一边道:“内丹就在车上对吗?那玩意儿太小,你自己找。”事实上哪里需要我补这一句,狸猫已经瞄准了一个装备包冲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