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信是很有趣的,应该说文采不错,逻辑呢,狗屁不通,怎么说?
第一点:信上说你们野蛮部落通常对君王无义,自古就是这样,如果这样说,李涅礼杀了李过折也不过遵循自昔如此之法,也没犯什么错,何必要唐朝皇帝还特别写信责备他?
第二点:信后面说,“常不自保,谁愿做王?”这句话如果是事实,那李涅礼不就爽死了,因为怕当王会被谋杀,所以没人敢当,没人敢当,那李捏礼不是最高兴吗?这是责备还是鼓励?
然后呢?然后就该干嘛就干嘛呗,唐帝国只会耍嘴皮子而已,也不能怎么办,而且嘴皮子还耍得很烂……
接下来,开元二十四年,张守圭下面的平卢讨击使左骁卫将军安禄山,受命讨伐契丹及奚部落,安禄山轻敌冒进,结果大败。张守圭上奏朝廷请命要将安禄山斩,就在要行刑的时候,没有人劫法场,也不是圣旨到赦免无罪,而是犯人自己喊:“大人你还要不要灭契丹、奚部落,为何杀我安禄山。”奇葩的是,张守圭不杀他了;那么,放他吗?也不是;张守圭竟然将他押解京师,请皇帝落。
先不谈结果如何,过程就充满问题。先,张守圭自己身为审判官兼法官,在没有任何新的人证物证的情况下,也没有程序问题或疑问下,怎么可以凭自己的心情来停止行刑?除非你只想吓唬安禄山?其次,既然可以上奏杀安禄山,为何不上奏放安禄山,要押人到京师让皇帝做决定。
我大概可以想出好几种张守圭的可能心态,但不论是哪一种心态,都证明了张守圭作为将领其冒险精神在下降,心思变复杂。
接下来这件事就严重的多,错误也明显的更严重
刚看到的时候,你会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因为在史书上记载,开元二十五年,河西节度使崔希逸大破吐蕃军队于青海湖西。
但奇怪的是,吐蕃从开元十八年跟唐朝和谈以来,双方都没有冲突过,为何会突然传出唐军大胜的消息呢?
原来自从双边和谈后,河西节度使崔希逸派遣使者见吐蕃的大将乞力徐,说:
“贵我两军既然已经和谈,就应该相亲相爱,不需要在边界驻军,妨碍人民畜牧耕田,我建议双方都从边界撤出军队,如何?“
乞力徐回复说:
“您是忠厚之人,我们相信你的为人,不会欺骗我们。可是,我们认为唐国未必会一直把河西的军政大事交付给您(指可能会有调动),而且一旦有奸邪之被挑拨,对我们动偷袭,准备已经来不及。“
但崔希逸一再要求,乞力徐迫不得已,就跟唐军杀白狗盟誓(为什么是白狗,不懂?)各自撤去守军。
要说这吐蕃,还是比较实诚的,真的依约撤去守军,没有多留一手,所以在此后几年,吐蕃在边界地区的牲畜就大量繁殖,漫山遍野。
吐蕃军既然在东方撤去驻军,于是把兵力调到西方去攻击勃律国(今克什米尔地区),勃律国向唐朝求援,李隆基要求吐蕃撤军,吐蕃不同意,攻破勃律国。
如果针对安史之乱本身,李隆基当然负主要的责任,德淋及自由无涯两位兄台都提到了不少的论证,我也不须再多做说明,而安史之乱的爆,就是我讲的硬着6。
那么如果安史之乱没有爆,又是什么样的情况呢?
先是组织的问题,唐朝地方实施州县二级制,中央管理36o个州,每个州管理五到六个县,这样的后果是:一、中央无法有效管理地方;二、中央要能有效管理必须往上加一层,但因为军事问题,这一层要有很强的军事管理能力及财政能力,所以就出现了节度使的体制,在节度使体制下,中央的权力必然削弱,权臣割据的可能性增加。
再来谈军事的问题,北魏以来的府兵制无以为继,张说提议募兵,但募兵也带来很大的后遗症,第一:财政负担大幅上升。第二:将领的管理。如果让将领持续带同一批军队,给将领比较大的权力,则将领会拥兵自重,这是皇帝不愿意见到的,如果将领经常轮调,则将不知兵,兵不信任将领,打仗很难取胜,而且唐朝的外患能力均不弱,契丹、突厥、回纥、吐蕃,唐朝一定要维持强大的军力。
第三、财政的问题:均田制随人口增加,经济达的毁坏,税制需要大幅改革,两税制是正确的方向,但是两税制需要更分权的组织去执行,才能清楚了解各地的状况与差异,特别是土地买卖与交易的状况,而且经济作物的兴起更加深征税的难度,但唐朝的一级组织数量太多,刺史的评级虽高,能力却不高,中央官员也不愿意来当刺史,也很难形成良好的中央地方论调机制(中央同品级官员远少于地方)
这些问题,也会让唐朝遇到很大的困难,其情况,会有点像宋朝为什么在太平盛世,国君也算贤明的情况下,王安石要提出改革,因为社会碰到很大的问题,王安石改革不成功有他个人因素,但也可以说在那时候的技术条件下,王安石就算做的更好一点也只能带来短暂的成功,无法做的更好了。
所以我说,即使李隆基做得好一点,情况也只会是软着6,当然软着6还是比硬着6好的多。
不过,这也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连载更新)
这时,崔希逸的属下孙诲到京城奏报公事,这个孙诲是功名心热的投机分子,在了解朝廷的状况之后,他认为有机可乘,于是打算以这件事作为晋身之阶,于是向皇帝奏报吐蕃边界没有设防,如果派兵突袭,一定大获全胜。(可见崔希逸应该没有跟中央奏报这件事,不过孙诲也很可能没有跟中央提到崔希逸跟吐蕃人的私下协定,就把他长官给卖了)
李隆基赞同,于是派遣内给事(宦官)赵惠聪跟孙诲一同前往河西了解状况,便宜行事。两人到达河西后,假传诏书给崔希逸,命令其出兵,崔希逸不得已,只好出兵,打破吐蕃军,只有乞徐力一人逃脱,孙诲、赵惠琮都受到重赏,但从此吐蕃跟唐朝断绝邦交,不再前来朝贡。
除了这几件不协调的事情外,张守圭的军队管理,也生变化。
简单形容其状况,可以用八个字总结:“将领骄奢,士兵厌战“
开元二十六年,边塞诗人高适的诗很真实的反映这一状况。
“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
那我们怎么知道高适的这一诗是在反应张守圭的军队状况,而不是对整体状况的泛泛之谈呢?我们可以看到这一诗的序言就很清楚了,“开元二十六年,客有从元戎出塞而还者,作《燕歌行》以示适。感征戍之事,因而和焉。“而所有的注解都会告诉你,元戎指的就是张守圭,而据史书记载,高适这段时间就是呆在幽州。
在此情况下,张守圭的厄运果然很快就生了。开元二十六年(公元1938年),张守圭下面的部将赵堪、白真陀罗假传张守圭的命令(会假传命令表示军纪已经松弛),逼迫平卢(辽宁省朝阳市)军使乌知义出军讨伐奚部落叛军(位于内蒙巴林右旗附近),乌知义不愿进军,白真陀罗就假传皇帝诏命,要求乌知义出兵。
乌知义无奈,率兵进击奚部落,初期因为出其不意,奚部落败退;但奚部落很快集结部队反攻,唐军失利。张守圭向朝廷隐瞒战败的消息,反而以大捷向朝廷报告。
纸包不住火,战败的消息还是走漏了,朝廷派宦官内谒者监牛仙童前往幽州调查,张守圭用重金贿赂牛仙童,把战败的责任都推到白陀罗真的身上,并且逼白陀罗真自杀灭口。
本来事情到此似乎也就结束了,但因为牛仙童受到李隆基的宠爱,其它宦官为了打击他,于是有人在隔年(开元二十七年)向皇帝检举牛仙童受贿的事,经过调查属实。
李隆基大怒,命令另一位宦官杨思勖“仗杀”(用棍打死)牛仙童,但杨思勖也许是跟牛仙童有恩怨,他所使用的手段是令人指的。
“缚架之数日,乃探取其心,截去手足,割肉而啖之
这是史书记载杨思勖杀牛仙童的方式,而张守圭的下场是被贬为括州(浙江省丽水市)刺史,而更不幸的是他在路上就背部生疮而亡。
张守圭是开元中期最具有代表性的名将,他在西域、河西、幽州三个边防要和唐朝主要敌人突厥、吐蕃、契丹都打过仗,而且几乎都是战无不胜,但就在他最成功的时候,我们也可以看出唐朝军队已经逐渐步入将军骄奢、战士厌战的状况,这跟唐高宗时期战士的心声:“将军三箭定天山,战士凯歌入汉关“有很大的不同。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了解,在开元后期,虽然唐朝的军队空前强盛,战胜了几乎所有主要的帝国,并使他们归服,但军队的实际情况,却已经不像表面那样坚强。
对大唐帝国来说,张守圭提拔了安禄山这个胡人固然不幸,但张守圭被贬并去世却是对大唐帝国更不幸的一件事,在张守圭去世后,唐帝国东北区域失去了一位可以独当一面的大将,而这为安禄山的倔起带来巨大的契机。
开元18年(公元73o年),原中书侍郎兼宰相裴光庭升任侍中,不久又兼吏部尚书。
此时,裴光庭可以说是一把手了,因为另一位宰相萧嵩在能力上跟他有差距,而且主要负责军事方面的事务。
裴光庭兼任了吏部尚书后,决定对官员的遴选及升迁进行大幅改革。
裴光庭做这件是可算是“家学渊源”,因为他的父亲裴行俭也在吏部任职过,而且曾经建立过文官体制,裴光庭大概也想在老爸的基础上扬光大,于是积极地要做这件事。
但有些事没有想清楚千万不能乱来,“刻鹄不成尚类鹜,画虎不成反类犬“,做事情之前要想清楚自己的能力到底能做到什么程度。裴光庭的目的是,建立一套”几乎没有人为干预“的官员升迁及任用体制,他认为在这样的体制下,就可以杜绝人的问题,这样这套体系就可以永久流传。
事实上,有这样想法的人不少,我有一个朋友,他开了一家公司,我们一般的想法是,我只要给业务经理一个数字就好,他会根据实际状况分给每个业务。但我这位朋友跟裴光庭有同样的想法,认为目标不应该有人为操纵,所以他先花了很多精力与金钱去拿到一份各省的销售比例,然后严格按照上面的数字分配给每个省的业务。
该公司的业绩考核是以月为单位的,然后问题来了:对那些目前状况不好区域的业务来说,短期其目标怎么做都达不到,月底就拿不到奖金,几个月后受不了只好离职;对那些好的区域来说,达标不困难,所以不需要特别的努力,即使是一个能力差的人也可以拿奖金,所以很多能力不好的业务如果运气好在被分派到这样的区域,他的表现也不差,但因为很多事没做好,这一区业绩会逐渐下滑,等到下滑到大家受不了,把业务换掉时,这个区域短期已经无可救药了。
我的朋友自从实施了这个制度后,他公司的业绩的业绩就每况愈下,到后来只好把公司关掉。他知道我以前当过较长时间的业务主管,就问我为什么?
我告诉他,你思考一下为什大多数的公司要花比较多的钱请业务主管,难道他们脑子坏了?必然是业务主管有它的价值。记住!管理一家公司,除了妨弊,更要兴利;要有好的体制,也要有适当的弹性,至于如何拿捏,那叫“功力”,懂吗?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