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最高统治集团内讧频繁,其中围绕皇位继承权的争夺尤为血腥,从唐初的“玄武门之变”开始,这种争夺几乎伴随唐王朝始终。到了李亨这里,悲剧继续延续着。
他的长子广平王李豫和第3子建宁王李倓(tan)之间的争斗,就隐藏着重重危机并最终酿下惨剧,但史书对此多有隐晦。
李倓(?—757年),李亨第3子,母亲是张姓宫女。天宝年间被祖父封为建宁郡王,兼任特设国家祭祀部部长(授太常卿同正员)。正是他第一个劝说父亲李亨放弃入蜀。
安史之乱爆后,在随祖父和父亲逃往成都的途中,他看到军民都很慌乱,便和宦官李辅国向父亲太子李亨进谏,劝他收拾残兵领导抵抗叛军。
此事极为机密,当时李亨所能依赖的,不过就是李倓、李豫、张良娣(即后来的张皇后)、李辅国等几个人而已,这几个人都是当时最核心的决策成员。
于是,李亨在马嵬之变后决策分兵前往灵武,李倓有倡之功。虽然他的兄长李豫在这个问题上和他意见一致,但李豫在当时最多是一个附和者。
在北上途中,李倓亲率精锐骑兵数百名给父亲做护卫。他每次战斗都是冲锋在前,以生命和鲜血确保父亲顺利抵达灵武。
之后,李倓又统军作战,多次击溃盘踞关中的叛军。他的政治远见和军事才能,将自己的兄长比得黯然失色。但是,在得不到父皇强有力认可与支持的时候,过早的露头只能给他的政治前途乃至生命带来不幸。
李亨称帝后,李倓与李豫之间就开始了对太子地位的争夺。据《新唐书》、《旧唐书》和《资治通鉴》的记载,因李倓看不惯父亲身边的两大红人(宠妃张良娣、权阉李辅国),经常对其指责和投诉,而遭到他们的嫉恨,最终在他们联手的诬告下被父亲赐死。
李倓死得很蹊跷,这是唐史上的一大疑案。疑点在于死因不明。处置得经过太急切,而史书记载又太过简略,甚至野史都只字不提。
正因为记载少,事情便更显得十分可疑。众所周知。皇家本来就喜欢删改档案资料的。我们试图逐步还原这段密案的真相:
《旧唐书?李倓传》关于这件事,有两段相互矛盾的记述:
说法一:“当时张良娣受宠,李倓生性正直,因为多次在皇帝面前揭张良娣的专横,以及李辅国勾结朝臣试图颠覆皇子的图谋。
从此。每天被张良娣、李辅国所诬陷,称‘李倓恨自己不能掌握兵权,很有谋反的企图。’李亨大怒,赐李倓自尽。后来李亨醒悟过来后,后悔不已。”
说法二:“第二年冬天,李豫收复长安、洛阳,派秘书(判官)李泌向父皇报捷。
李泌和李亨早有交情,但在谈到李倓事件时,李亨脸色一变对他说:‘李倓在困难时期立下了汗马功劳,无缘无故被世人挑拨离间。想加害他兄长(李豫)。我为了国家安定,才忍痛割爱赐死了他。’”
这两则源自同一篇文章的材料,却充满了矛盾。前一则说李亨听信张良娣、李辅国等人的谗言,以为李倓要夺兵权,而赐死李倓,后来醒悟而深感后悔。
后一则却说李倓因被世人利用,企图谋害其兄广平王李豫,李亨为了国家才不得已赐死他。也就是说,前一则的焦点是兵权,且李亨当时被蒙在鼓里;后一则的焦点是李豫的安危。而李亨心知肚明。
那么,这两则自相矛盾的材料,究竟隐藏了什么样的真相?李倓到底因何而死,他有过加害兄长的图谋吗?
李豫在其中挥了什么作用?李亨赐死他。到底是因为受到蒙蔽的一时冲动,还是明知其冤而迫不得已地忍痛割爱呢?
其一,张良娣和李辅国的诬陷
张良娣、李辅国等为什么要诬陷进而铲除建宁王李倓?这就必须先分析他们的“作案动机”。这些人要置其于死地,原因各不相同。
张良娣之所以要铲除李倓,主要是想为自己的儿子——李佋(zhao)清除掉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除掉他,自己的儿子就会增加一份做太子的机会。李辅国为何要构陷李倓呢?
作为宦官。他自己当然不可能做皇帝,所以必然有其支持的对象,用以为自己权势的延续作保证。
而在众多皇子中,他与广平王李豫的关系最密切。李辅国始终是李豫的支持者,而且最后正是在他的拥立下,李豫才得以顺利继位。
精通权谋的张良娣,还很狡猾地劝李亨将李豫立为太子,再改任李倓为全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天下兵马元帅),企图以此在他们兄弟之间制造更大的矛盾以分化他们(要真这样的话,就会产生类似唐朝初年李建成和李世民的矛盾,后果不堪设想)。
但是,这件事最终在李泌的劝阻下没能得逞,作为长子的李豫还是兼任了全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张良娣与李辅国见此计不成,更加紧了阴谋策划。
他们因为在李亨政变夺权过程中立有大功,而权倾一时、气焰熏天。两人相互勾结里应外合,招致了李豫、李倓的警觉与不满。
成熟的李豫其反应不是多么激烈,但英毅果敢、为人正直又年轻气盛、无所顾忌的李倓就忍不住了,他曾多次向父亲痛陈张、李二人的专权骄横。
作为反击,张良娣则经常在李亨耳边吹风,搬弄是非,说李倓争军权不成而要谋害兄长李豫,李辅国也一旁添油加醋地随声附和。这样一来,双方较量激烈起来。
如果李倓盯着兵权,就很可能会加害李豫,因为兵权已经交给了他。李亨见双方都涉及到长子李豫,又都盯着太子的位置,担心会酿成大祸。一时大怒,就不分青红皂白地下令将李倓赐死了。
其二,李泌的作用
李泌是李亨重新组织平叛的积极参与者和核心人物之一,他非常善于协调统治集团内部的关系。统治集团内部关系是否和谐。直接决定了这个集团的成败存亡。
李亨即位后,在考虑全国武装部队总司令时,曾打算任命才干突出且有较高威信的建宁王李倓。
但是,在咨询李泌意见时。他谈到:“李倓贤能英勇,的确是担任元帅的优秀人选。但李豫是长兄,有君王的气度,而您还没有正式立太子。
现在天下大乱,天下人最关注的。当然是统兵征战的元帅。如果李倓领兵作战继而大功告成,您即使不想立他为储君,追随他立功的人也不肯答应。
太宗皇帝(李世民)和太上皇(李渊)的事,不就是例子吗?”太子是虚名,元帅有实权,二者的分离势必会造成政权的分裂。李世民的教训还不够么?
李泌说的很对,不愧是有远见的战略家。唐朝李世民、明朝朱棣的成功之路告诉我们:在古代的最高统治集团内部,行政权和军权分离是极其危险的。
其他功勋显赫的皇子们和没有军权、没有军功的太子,乃至皇帝的关系基本是无法和睦相处的。
最终,李亨任命李豫为总司令。由此可知。促使李亨放弃李倓而决定重用李豫的关键人物就是李泌。在政治上,李泌一直就是李豫的坚定支持者。
《资治通鉴》记载:李倓知道后,向李泌感谢道:“我本来就是这样想的啊!”这当然不可能是李倓的真心话,而只是他在既成事实面前,不得不摆出的一种高姿态罢了。
李亨听取了李泌的建议,李豫很快获得了任命。这些做法,既协调了兄弟之间的关系,又保证了政权的统一。
从此,李豫被推到了平叛的中心。他的元帅府就设在皇宫里,不愿意做宰相的李泌。以国策顾问兼总司令部秘书长(侍谋军国、元帅府行军长史)名义在宫中服务。
李泌和李豫亦师亦友,配合得十分默契。当时军务繁重,各地的奏报从早到晚随时都会送来。所以,连宫门的钥匙和兵符、帅印。李亨也都委托他们两人掌管。
在极有可能生的**面前,谁也不敢拿自己的前途做赌注,谁敢保证张良娣和李辅国说的事一定不是真的呢?
万一李倓表面屈服,而真的在背后对李豫不利呢?老辣的李泌,自然会有他的抉择: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在李倓面临父皇信任危机的时刻。像李泌这样的重量级人物只消一句话就可以使其毙命。
广平王李豫的作用
李豫即位后,仍深深“同情”三弟李倓的“冤屈”,对其一再追封。他即位的第6年(768年),先是追封李倓为一等亲王爵——齐王(李倓原先的“建宁王”是二等郡王级别的。
感觉齐王在唐朝真是一个不吉利的封号,凡封齐王的人几乎没有善终的,如死于玄武门之变的李元吉、因“谋反”而李世民处死的第5子李祐等)。
不久,又下诏以其“在形势危急的时刻,第一个提出正确的谋略,是大唐中兴的功臣”的名义,为他上谥号为“承天皇帝”。
又做主为其与兴信公主(李隆基的女儿)已去世的第14女张氏结成冥婚,并为张氏赠谥号“恭顺皇后”。还命令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和规格,选择吉日进行册封,将其移葬顺陵。
册封诏书的字里行间都充满亲情,其中有对李倓品德、智识、谋略、勇武、丰功伟绩的讴歌,更有李豫对手足情谊的眷恋与追思。
如此款款深情的确令人为之动容,对三弟的后事也可谓隆重到了极点。看来,三弟之死的确在他心中留下了挥之不去的印记。
但实际上,这些很过头的举动(他的追封、追谥过于不合逻辑)更使这件事扑朔迷离。
因为这样大张旗鼓的平反,一方面等于在向天下人诉说父皇的冷酷绝情;另一方面,从唐朝历史来看皇帝对兄弟无非追赠太子之号,谥为帝则少之又少。
过分便似矫情,更难免令人怀疑其中另有隐情。而且,追谥的诏书写得很值得玩味:“我德薄功少,很惭愧地登基,没来得及让位给太弟。”
这种不该表白的表白,等于间接承认了三弟李倓也有即位的实力和资格。李豫为什么一再追封李倓,而且追封规格如此之高?
又为何对其如此盛赞,难道仅仅是出于手足情深,或是他真的认为三弟死得太冤枉?
如果真的像史书所说的冤情,那也主要是他父亲李亨造成的,他没有必要对亡弟出寻常地大加恩宠,除非是他心中愧疚!这是一种成功后的负罪感,或是根本就是做作。
假如李倓真的有杀兄夺位的图谋,借鉴玄武门之变的教训,李亨处死他并不为过。
但问题在于,史书对于这么“重大的案情”寥寥数语一带而过,对李倓之死的前因后果也是讳莫如深。这种没有详尽、确凿的证据的揭,倒真的很像“莫须有”的诛心之论了。
反倒是反证不少。当李泌力谏李亨不要让李倓当总司令时,他不怒反而谢李泌,并一直与李泌情深义厚。而作为核心当事人的李豫即位后,还给弟弟大张旗鼓地平反昭雪,可见所谓的“加害”绝对是无中生有的。
蹊跷的是,李亨居然对一两句空话信而不疑,而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最能干的三儿子痛下杀手!李亨并非昏君,他是有些心机的君主。
身为太子时,接连挺过李林甫掀起的3场大狱而不倒,后来又不动声色地动马嵬之变、北上灵武另立门户,都是极好的说明。
在关系儿子生死之际,他怎会偏听偏信,也不找长子李豫核实一下呢?
皇家当然历来不讲骨肉亲情,但问题是李倓在马嵬之变时有头功,其后又一路血战护父,无疑是李亨众多儿子中最英武不凡、文武双全、智勇兼备的一个。(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