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秒,“咔嚓”一声,传来丁倩倩的一阵惨叫!
随着这一声惨叫,林子里的鸟都被惊飞了一大串,它们扑哧扑哧挥着自己的翅膀,呼啦啦一大片消失在天际之中。
落叶簌簌地掉下来,其中几片覆盖在了丁倩倩的头发上。
叶子底下是丁倩倩疼得龇牙咧嘴的一张脸。
太疼了。太疼了。
太特么疼了!
“……高人,你你……你这是……”
她敢怒不敢言,水汪汪看着对方,努力扮演着一只楚楚可怜讨人喜欢的大狗熊。
男人只是沉着脸,把手默默收了回来:“不这样做,你这条腿就废了。”
丁倩倩看他一脸冷漠已经走远了,只好咬着下唇努力站起来。
神奇的是,自己的腿竟然好多了!
虽然走路依然不太灵活,可却没有了刚才的入骨疼痛。她一瘸一拐,竟然已经能跟上对方的步伐了。
“高人,真是高人啊。”她在心里暗暗赞叹。
前面走了一半的男人突然转头,冷不丁看她一眼:“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跟上来?忘记自己的腿怎么使的了?”
丁倩倩立刻喜笑颜开。
“记得记得!高人啊,等等我,我马上就跟上来——”
……
这一路,两人算是成为好搭档了。
一路上丁倩倩对人家嘘寒问暖。
“高人要不要喝点水?”
“高人要不要歇息一会儿,我给你揉个肩?”
“高人想不想吃烤鱼?我帮你去河里捕一条上来!”
这个“好搭档”里面的“好”字,全是丁倩倩自己一厢情愿地为之定义的。
经历正骨这一事,她对高人的崇拜之情再一次如同滔滔流水般汹涌。
她怎么看怎么都觉得此人应该是自己的贵人。他第一次出场,就从一场大火中把自己给救了出来,第二次露面,再度施以援手搭救了她一条性命,还治好了她的腿。
如果没有遇见他,自己要么是个瘸子,要么是一具尸体。因此丁倩倩对“高人”格外的热络,一路上没少找话题搭讪,也没少找机会见缝插针地大献殷勤。
只可惜“高人”永远是冷着一张脸,千年都极少露出一个正儿八经的表情,更对她的殷勤视若无睹。
上一次见到他露出表情,是在射下了天上一只飞鸟烤了吃之后,他皱着眉,挑剔地从鸟肉里面抽出了一丝类似于内脏残留组织一般的东西,然后用一种“你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死罪难免,活罪难逃”的眼神,冷飕飕看着丁倩倩。
丁倩倩摸了摸自己冰凉的后脖子,只好露出一个讪笑:“这个……是一次意外失误!意外失误!我这不是从来没有处理过鸟肉么,有些手生,才会没弄干净……”
她迅速转移话题:“要不咱们还是吃鱼吧!杀鱼我还是会的”
“高人”低下头,用垂下的眼睫毛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什么都没说,继续咬了一口鸟肉。
丁倩倩只好抓抓后脑勺,装作什么事都不曾发生,沉默地低下头也继续吃肉。
……
丁倩倩没想到,这个小树林她竟然花了两天时间才走出去。
原本以为不过是一片小林子,走个小半天应该就能见到有农户的地方了。可谁知这地方竟然是越走越大,越走越广阔,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头,常常从一天走到晚上,入目所及的全都是树叶和树干,撑死了再来几只飞鸟。
好在丁倩倩在上午路过一条小溪水的时候在囊袋里面灌满了水,否则就得渴着继续过夜了。
她人生中还是第一次走这么长的路。自打来到这个世界,她走的最远的路就属大岙村到镇子上的山路。
本以为这山路已经够颠簸了,却不知在古人的眼中,这种两天两夜的脚程竟然也只是像日常吃饭喝水一般风轻云淡——
至少她看着身边这位“高人”在一日日的跋涉之后,依然有闲情逸致在傍晚的晚霞之中坐在树上,吹一支平静悠扬的曲子。
这种坐在树上吹笛子的消遣,在丁倩倩看来就是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
每当“高人”坐在树上开始吹笛,目光深邃地注视着悠远的天空时,丁倩倩就拍拍自己圆滚滚的肚皮,躺在树底下,暗暗心疼自己走了一天的两个磨破皮的大脚丫。
暮色渐渐重了。她正躺着思索自己究竟什么时候能走出这片树林,什么时候能找到正确的方向追赶上前面的王弘致,而王弘致是不是现在已经发现她掉队了,会不会掉过头来找她的踪迹。
想着想着,她又开始多管闲事起来,猜测着现在吴逸林小公子是否已经和吴大娘子坦白,那大儿媳是不是得到了自己应有的惩罚。
她的思绪像是漫天的落叶一样,开始活泛起来。同样活泛起来的,还有她不着边际的八卦之心。
“高人,你有没有自己思念的人啊?”
丁倩倩忽然抬头问:“我看你吹这曲笛子的时候,里头饱含着一股子莫名的悲伤,你应该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吧?是经历了什么事情呢,此刻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笛声停了下来,对方似乎沉默了片刻。
丁倩倩暗暗得意。
对方是不是发现,其实她在粗狂的外表之下也有一颗细腻敏感的小心思呢?
对方是不是正诧异于丁倩倩可以从一首曲子当中,听出他的过往人生经历,并直接一语道破他有一个思念的人呢?
对方现在被她戳破了心思,是不是觉得很尴尬,不知满腔的心声还如何倾吐?
丁倩倩得意的笑容还没绽开,就见“高人”已经从树上跳了下来,往树林另一边走去。
他在风里只留下一句话:“你太吵,我换地方吹。”
丁倩倩:“……”
她想象中那么两人彼此在夜色之中互相倾吐心事的画面呢?
有这样一个浓眉大眼的大帅哥一路相伴而行,她心里其实是安定了不少的。虽然两人价值观和想法全然迥异,但也不妨碍他们像她以前看过的电视剧一样,两人在一路的搭档之中化干戈为玉帛,慢慢化解彼此的矛盾,感受到对方的优点,放下所有成见成为一对知心的天涯知己呀?
现在夜色又深,丛林又密,又是孤男寡女,这不是天时地利人和都全了么?
可偏偏“高人”像是一个荷尔蒙绝缘体,感受不到任何一点点浪漫,任何有助于拉近两人距离的事情,到了他这里都只变成一句话:“你真的好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