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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章 侠义成双(1 / 1)

笙歌索性走到这群人的面前,那些乡民们还真没有见过这么有气势的人,简直比县衙里的老爷还要威风得多,都躲在一边仰望着笙歌。

“乡亲们,你们也是吃了陈家老爷的酒席的人,我想你们当中知道个七八分,这个孩子是陈家少爷和那个方姑娘生得吧?”

这种事好说不好听,乡亲们自然是知道的,只是他们碍于陈家的财势都不敢说,现在有人出头了,那些知情的乡亲们就跟着点头称是。

“好的,方姑娘先是失身于陈家少爷,或许是两人也有情义,但是他们家抢走孩子可是真正的不仁。事以至此,我想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把陈敦这个无情无义的男人送到公门里去,治奸淫的罪名,你们说对不对?”

这个法子本来就是公道的,那些个乡亲们真得纷纷说是。

这可把那个陈敦和他老爹吓了一跳,所谓“奸近杀”,这事要真弄到衙门里去说不定真得会弄到没命,陈敦就是独子,这下可老财主可受不了。

“大爷饶命啊,还有没有别的法子。”老财主和他的儿子吓得跪了下来。

“还有一个法子就是,你们陈家出钱,出一辈子的钱,把方姑娘母女两个养起来,而且是好好的供养,只到她们入土为安。”

“好,这个好办,方姑娘为我家传宗接代,我自是要对她们好的。”老财主一口答应了下来。

“我还没说完呢?相信所有人都能看出来,方姑娘是因为失去了孩子才失心疯的,所以你们在孩子没有成年以前是不可以把孩子再抢走的。”

“这个嘛?”这个事情老财主又犹豫了。

“你怕什么,你尽可以告诉孩子他是姓陈的,看他大了愿不愿意认祖归宗?这里的乡亲你也是宴请过的,他们也可以为你作证。”

这让乡亲们又有了巴结陈财主的机会,那些个人又变了过来,都在那儿表示自己愿为陈家作这个证。无奈之下,陈家就把这事敢应承了下来。

“你们不要以为没人看着你们啊,我现在可能要走了,不过很快就会回来,如果你没有按照约定做的话,我还会要你的好看。”

一直在一边说不上话的羊角儿这时蹦了出来,指着陈家的人鼻子凶狠地说道。

“我们一定照做,别的不说,我先把方家母女都接走。”那个陈敦一直像个木偶一样一言不发,现在突然像想通了一样。

“不要用这样,我不想看到方姑娘给你家做小,你那个老婆也不像是一个省油的灯。这样吧,你们马上给方家翻新这两间房子,换成全新的瓦房,还要带院子的。”羊角儿也是细心,连嫡庶之间会出的毛病都预料到了,这个安排比笙歌想得还要好。

霞岭村这档子事终于是要完结了,笙歌想着要脱身而去,她等不得方姑娘或是陈家再来纠缠自己。在众人都在忙活着帮方家收拾屋子搬家的时候,她悄无声息的走了。

就在她找到自己的马儿,打算扬长而去的时候,突然身后有人喊。

“这位大侠你要到哪儿去?”笙歌心想可坏了,陈家财主又跟来了。等她回头一看却发现是那个羊角儿。

“是你啊,你不要跟我了,我要走了,你可以在这里呆着,等那方姑娘来感谢你啊?”

“唉,我们行侠仗义的人讲究的是什么,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啊。我要和你一样功成身去。”

“这样最好,那保重了,羊侠客。”笙歌觉得这个羊角儿就是一个大活宝,她故意在马上冲着抱拳作揖,以示辞别。

“别啊,我还想跟着你一路呢?”

“什么,你跟着我做什么,你没地去啊?”笙歌可有点不快了,她是来找弟弟恩恩的,可不想再弄个活宝了。

“我有什么地可去啊,我只想行侠仗义。不过我跟着这一次才发现自己就是一个冒失鬼,成不了什么大事,可我看出来了你是一个能做大事的人。不对,你正在做大事的路上,不如你就捎上我吧。我能给你做个帮手,再不济也能陪你说说话,省得你路上无聊。”

她这话说得笙歌哭笑不得,她并不缺什么说话的人。

“你还是不要了,我可以告诉你我要去很远的地方,远在南疆,那里有树奴国人的侵扰,也就是说在打仗呢。那可是很危险的,没人需要你行侠仗义,只会要你的命。”

笙歌这么说就是想把羊角儿吓走,可是她失策了,羊角儿一听更来劲了。

“那太好了,打仗唉,那不是更有趣,更刺激了,带上我,带上我。”

“你还真要去?”笙歌犹豫了一下,“那好,到时你可别叫苦,你只要怕了随时可以走,不会有人拦你。可你是倒霉死在那里了,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这句话还是威胁羊角儿,可还是没起作作。羊角儿兴奋地大叫:“好的,等我一会儿啊,我把我的马牵来。”

没想到她也有自己的脚力,笙歌只好在那儿等着。

不一会儿羊角儿把马牵来了,笙歌一看心里懊悔得不得了。她那马哪儿是马啊,就是一匹骡子,还是那种长得不像马,更像驴的骡子。

“你这马跑快吗?”笙歌看着这匹骡子问羊角儿。

“你放心,可快了,不比你的马慢。”羊角儿说得无比自信。

事实证明羊角儿没说谎,这骡子跑得不慢,可就是没有长力,跑一会儿就要停下来歇一会儿,跑一会儿歇一会儿,半天的时间才跑了二十里地。

笙歌回头看看,觉得好像这么老半天还没出那霞岭村呢,这怎么能行。

“你不能骑这个骡子了,这样吧,我们到前面去给你买一匹马,脚力好的马。”

“你有钱吗,我可没有太多的钱?”听到这个好消息,羊角儿第一个反应是哭穷。

笙歌翻了一下白眼,“从你这一身装束就看出来了,你跟我当然不能让你花钱了。不过你可记着,我出钱就要我说了算,你啊,就算是个跟班吧。”

“是的,我叫羊角儿,是你的跟班,可你还没说你叫什么呢?”羊角儿转换得很快,一点儿也不觉得亏。

“叫我笙少爷吧。”

“难道不让我叫你小姐吗?”羊角儿也没那么傻,她看出笙歌是女人扮的。

“不行,后面你也给我打扮成小厮的样子,我们两个都扮成男的。”笙歌还是坚持男装出行。

好在她们没走多远就看到一家驿站,那里有不少好马。羊角儿都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她其实不擅骑马,更不用说如何相马了。

最后是笙歌给她选了一匹马,那是一匹骒马,也就是母马,这让羊角儿不乐意了。

“你怎么给我一匹骒马,你那个不是公马吗?你是不是瞧不起我?”羊角儿想当然地问笙歌。

“你想哪儿去了,你不知道儿马都是性子烈的,你的骑术不佳,马儿不听你的,会把你掀下来的。”

“那你怎么能骑?你能骑我也能骑。”

笙歌看出这个羊角儿那股子拧劲又上来了,只好良言相劝。

“我那匹追风跟着我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是我的朋友,当然驯服。你和这马可是头回认识,还是找一匹性格温顺的骒马吧。”

羊角儿一想这话是有道理,她才听话的骑上了这匹骒马。

头回骑上高头大马的羊角儿看那儿都兴奋,不住地夸耀说还是骑马更带劲,笙歌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笑,她拔转马头,跑到头里。

“唉,这时什么,马身上怎么还有一封信?”羊角儿突然大叫起来。她在马上太兴奋了,不住地乱动,结果发现马鞍子里藏着信。

“快给我看。”笙歌立刻意识到这是墨者给她留得信。

那信果然是墨者留的,他们说再一次见到黎山老母,发现她的地方在南没国的边境,不过进到边境之后就不见她的踪影。

信里还提到这一次的情报很可靠,提供消息的墨者曾经见过黎山老母的真容所以不会有错。

“太好了,我们这就前往南没国。”笙歌兴奋地对羊角儿说。

“去南没国,那是可以,不过我们为什么要去哪里,南边可是发大水呢。”

羊角儿只所以这样问并不是因为她心里害怕,而是对笙歌很感兴趣,她想要知道她的事情。

笙歌一想自己以后要整日和这个多嘴的羊角儿在一起,什么都不告诉她也不行,就把自己这次为什么出来对她说了一番。

当然她还是有所保留,她只给羊角儿说,她的弟弟笙恩被一个女魔头给捉去了,她爹娘是心急如焚,她这个做姐姐的当然要出来找弟弟。她只说自己家是京城里的大户,但没说自己是丞相之女,更没说自己还有皇命在身。

“难怪你这么讨厌那种抢小孩的事。现在你放心好了,我也最恨那种拐带人口的恶婆娘,我一定帮你把那个什么老母的给抓起来,让她不得好死。”

羊角儿说这话时异常地认真,仿佛她已经亲手把黎山老母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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