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文对于安安来说,没有什么难度,毕竟她从小就跟在谭大爷这个老教授后面混。
谭大爷一家子都是文化人,这些年他们家里没有小生命诞生,唯一亲近的也就林芷家的两个孩子。
一腔“爱”,都往两个孩子身上放,当自家的孩子一样。
他们家两代人都是当老师的,最大的爱好是什么?
不就是教育孩子么。
尤其是有天赋、好学的孩子,老师们的最爱。
所以在孩子的学习上,林芷和梁毅几乎不用操心,他们的关注点更多的是放在两个孩子的心态上面。
有这样的学习环境,安安和乐乐就是想差也差不到哪去。更何况安安和乐乐原本就不是笨小孩。
这次征文比赛,林芷是知道的,但她没有过多干涉这件事,由安安自行发挥。
这是小学最后一场比赛了,还是全国范围内的,安安很上心。
就像老师说的,要是进入了前十名,那么这将是最好的毕业礼物。
安安认真起来,是个非常有魅力的女孩子。
言传身教。梁毅的坐姿、站姿无可挑剔,两个孩子在无形中受到了他的影响,平时站着或是坐着,腰杆都是挺直的。
特别精神。
林芷难得见她这么认真,每晚下班回来,都会做好后勤服务,给她泡杯牛奶,做些她爱吃的甜点。
姐姐在认真写东西,乐乐也不会去打扰的,写完当天的作业,他给小黑套上狗绳,带老伙伴出去遛弯。
隔壁邻居看到了,是真心羡慕林芷,这孩子简直就是天使,来报恩的,从小就好带,现在长大了就更好带了。
妥妥别人家的孩子。
等回家看到自己家狗都嫌弃的儿子,真想跟林芷家的换换,让他们也体验一把做“别人家孩子”的家长的快乐。
“乐乐,又出来遛狗呢?”
“嗯,阿姨好。”
“好好,真乖。”被叫阿姨的女人笑得弯起了眼睛,原本想伸手摸摸乐乐的头,但是见小家伙黑白分明的眼睛,倒底还是忍住了。
这么帅气的孩子,她还是别把人家的头发弄乱的。
三四月的天气,傍晚还有点冷,乐乐套了件白色的运动外套,白的晃眼,看不到一点的脏。
下面穿的是黑色的运动裤,鞋子也是运动款的。
非常清爽。
他年龄虽然不大,但帅气已经初露锋芒。
深得阿姨们的喜欢。
当然了,也深得班上女同学的喜欢。
相比较班上那些邋里邋遢的调皮男同学,乐乐在班上那就是国宝般的存在,太稀缺。
王敏之开玩笑地和林芷说过,她以后不用担心娶不到儿媳妇了,每次放学,只要她看到乐乐,那身边都围着好几个小女孩。
还说,可惜她家的不是女儿,不然就能和她结为亲家了。
从小看大,乐乐这孩子长大后不会差的。
是拉回家当女婿的好人选。
“当女婿的好人选”现在正随性地遛狗,他把小黑带到公园,然后随着小黑逛。
小黑往哪跑,他就跟在后头往那边走。
小黑已经习惯了他的性子,竟也不急不慢地走着,四条小细腿吧嗒吧嗒的,深深浅浅嗅着公园里它能嗅到的东西,时不时还回头看看乐乐。
连尾巴摇摆的速度都是那么的不紧不慢。
就这样,一人一狗一根绳子,晃悠悠的,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这时候公园里的人多,大人小孩都有,不管是认识乐乐的,还是不认识乐乐的,都被这一人一狗吸引了目光。
很有趣、有爱的画面。
林芷下班回家,见乐乐还没有回来,就去公园找他了。
“哟,来找儿子呢?”有人见林芷过来,客气地询问一声。
“是的大娘,喊他回家吃晚饭,您吃好了吗?”
“我闲人一个,早就吃好了。你家那孩子带着狗往湖边去了,刚走没一会。”
“哎好,谢谢您。”
“呵呵,客气啥,顺口的事。”
等林芷走后,这位大娘叹口气,也不怪人家两个孩子养得好,看看人家做父母的,和谁说话都客客气气、温温热热的。
有文化、有礼貌,还会做人。
这样的家庭,教出来的孩子怎么会差?
“你呀,就别叹气了,儿媳妇都是人家的好。自己家的再好,你总有不满意的时候,看开点,你家的儿媳妇也不差。”边上和她一起来遛弯的大娘听到她叹气,笑着来了句。
“我想什么,又给你知道了?”刚和林芷说话的大娘瞪她一眼,她什么时候说她儿媳妇不好了?
这要是让有心人听到传她儿媳妇耳朵里,那不误会大了?
“是是是,我不知道,我讲错话了。不过,我和你说,有些人看着好,其实内里是黑是红,你也不清楚的。”
“这话怎么讲,你是说小林?”
“我也不是说她,就是感慨。”
“就你大字不识一个,还感慨,感慨什么?”
“你这人!我不识字就不能感慨了?”
“行行,你能感慨,你倒是说啊,你感慨什么?”
“咳,你说,这小林要是好的,怎么不把她公公婆婆接过来享福呢?她家可不缺钱,你知道那个蔡妹子吧,听说她家老二还没生下来,就请过来帮忙了。说是帮忙,我也没见她忙过,我瞧着小林对她好得跟亲妈似的。
要说,还是读书人心狠,宁愿养外人,也不愿意养公公婆婆。”
听她说话的大娘眉毛一跳,赶紧拉了她一把,小声道:
“这话你可千万别瞎说,那人家蔡妹子是实打实的在她家干活的,两个孩子都是她带大的,也就这几年孩子大了轻松些,往年孩子上下学,不都是她骑着三轮车去接送的?
再说了,小林婆家三个儿子,她嫁的是老小,家里还有两个哥哥呢,父母不都是跟大儿子,有几个是跟小儿子的?”
“谁说没有跟小儿子的?这附近都好多家了,不都是跟小儿子的?谁家有钱就跟谁呗!”
“害,乡下不一样吧,比较看重长子。”
“你还是不明白,在乡下要是真的那样好,那这些年她公公婆婆为什么来得勤?这可是大城市,首都!谁不想来?
要是真的孝顺,在公婆来的第一次,她就应该把老两口留下来。
你说,老两口好不容易供出一个有出息的儿子,到最后竟然没有享到福,让别人享了,这不是剜心吗?”
“行啦,别人家的事,不是我们该操心的。”那位大娘从石凳子上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我瞧着小林就挺好的,没有你想的那些花花心思。”
这老婆娘,嘴碎了一辈子。
因为嘴碎,年轻的时候吃了不少苦头,但就是不长记性。
要说她多坏,那也没有。但是呢,她有个特别让人接受不了的点——就是喜欢把日子过的比她好的人,往坏里去想。
然后像刚刚一样,神神叨叨地说给别人听。
你要是附和她,她能一直给你说;你要是不附和她,和她反着来,那她更要说到你点头为止。
知道她是这样的性子,一般人在她开口的时候,都找借口跑了。
也有臭味相投的,那聊起来,都能到忘我的境界。
……
林芷刚走到湖边,就看到了乐乐和小黑。小黑正叉着腿,很不优雅地在一棵树上“标记号”。
乐乐则站得有些远,怕记号溅到他身上去了。
“乐乐,小黑。”
“妈妈——”无论什么时候,乐乐看到林芷,眼睛都是亮晶晶的。
“汪汪汪——”小黑也是,激动地带着乐乐往林芷那边跑。
林芷赶紧后退,“小黑,停停停!”
“汪汪汪,汪汪汪——”小黑听不懂,一个劲地想往林芷身上蹭,好在乐乐拉住了它。
林芷这才弯腰揉了把它的狗头,小黑满足地仰着脑袋,蹭了蹭,“汪汪汪,呜汪汪——”
“好了,我们快回家吃晚饭吧。”林芷说着,顺手就想往乐乐头上摸一把,“妈妈,别——”吓得乐乐都快破音。
林芷讪讪收起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