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也不知道是谁发明的,夏末觉着说得真的好有道理!
她也不知道是吃颗巧克力都能呛自己的丢人压过了她酒后乱性的丢人,还是脸皮真的越练越厚了,还是怎么滴?反正半推半就地被乔司南半拉半扶着弄到餐厅,在餐桌上坐下后,她惊奇地发现:她已经成功地脱胎换骨,变得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一桌子看着好看,闻着好闻的饭菜,成功地吸引了她全部的注意力。
她也就顺水推舟地假装得了失忆症,理所当然地忘了自己应该有的全部尴尬,看着面前的鸡汤惊叹着问乔司南:“哇!这鸡汤看着很好喝的样子!你煮的?”
乔司南:“……”
不是他煮的会是谁煮的?难不成她以为是田螺姐姐?
“嗯。”他说。
“哇!这清蒸鱼看着很好吃的样子!你蒸的?”夏末又看着清蒸鱼惊叹着问。
乔司南:“……”
“嗯。”他又说。
“哇!这西芹百合看着很……”
夏末把餐桌上摆的汤饭菜——包括那两小碗清水煮白粥——都惊叹着赞了一遍。
然后她笑眯眯地拿起筷子,开始吃了起来,并且吃得还挺欢快,丝毫没有之前她说的头晕,头痛,没胃口的症状。
而乔司南做的菜也确实没有让她失望,味道和看起来一样好。
清而不淡,香而不腻,十分适合她正在生病的胃。
喝了几口粥,吃了几筷子菜后,夏末就问:“乔先生,你怎么会做饭啊?”
按说,像他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少爷,从小过的不应该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懒惰成性,坐享别人劳动成果的剥削阶级生活吗?他怎么会做饭了?
还做得这么好吃!
就算他比别人智商高,能力强,可做饭这门手艺活,难道也是可以单靠智商取胜的吗?
“自己一个人独自生活的时候学的。”
“自己独自一个人生活?”夏末怔了怔。
在她的记忆里,这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少爷终日里过的都是使奴唤婢的日子,他什么时候独自一个人生活过了?
“在国外生活过的人差不多都会做饭。”乔司南看着她,似是解释般地说。
哦——夏末这才想了起来,好像似乎当年她跟着妈妈离开b市后不久,他就出国了?
然后在他国外生活了差不多十年,三年多前才又回国了。
“这么说顾冬明也会?”夏末不知怎的就想起来了那位顾院长。
记得路雅曾对她说过,乔司南和顾冬明是在国外相识的。
“会。”乔司南看着夏末,眸光中闪过一丝不知道是什么神色的神色,顿了顿,似乎又想要开口问她什么,却终什么也没有问。
夏末却没有注意到乔司南眸中的神色变换,她咬着筷子头毫无预兆地忽然就陷入了某种沮丧情绪中。
很早以前,她年龄还比较小的时候,曾经在书上看到过一句话“要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必须先要俘获他的胃”。
她一看到那句话,就觉得说得十分有道理,当即便奉为了真理。
然,到了今天,男人们却用事实告诉她:他们的胃他们自己能搞定,完全轮不到她来操心。
可真是,白瞎了她多年苦练的厨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