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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四章 好一个见义勇为(1 / 1)

“掌柜的,你这银首饰可都是你自己打的?”

店小二的眼力劲不错,跟在小梅身边献殷勤,不断的介绍着各种高档银制首饰。王世华在跟掌柜的套近乎,二狗子则不紧不慢的跟着王世华,三十个护卫装成游客,散开在店面周围。蹲在对面店铺大门口的铁牛是最开心的一个,小梅一路买的零食全赏给了他,吃得不亦乐乎,装着轻机枪的长盒子放在手边,随时能保护家主……如果不仔细观察,绝对会认为就王世华、小梅、二狗子他们三个。

“老板,您有所不知,我这张记银店传到我这一代已经是第六代了,百年老店,信誉保证,当然是自家打的。”

王世华点点头,心里却对这一行失去了兴趣:这门手艺必然有其传授的规矩,无法大规模扩大。

“世华,你过来帮我看看这三支簪子那支好看些?”

王世华哪会看,不过,见小梅一支一支的戴给他看,也就提起精神笑道:“都好看,全买下就是了。”

“买自然是要都买的,大姐和二姐也需要。不过,你帮我看看哪支最好看?”

仔细看了两眼后,指着那支雕刻着梅花的银簪子笑道:“寒梅傲雪!就这支最好,跟你的气质很搭配。”

小梅两眼放光的收起这支梅花簪子,一脸的幸福。

“老板,把这些都包起来。”

就在王世华准备掏钱时,二狗子却一转身,背对大门,嘴唇微动的说:“家主,我们好像被人盯上了。”

“先搞清楚他们的目的。”王世华虽然没在江湖上混过,但胜在机灵,闻言也没回头查看,低声说了句后,拿起柜台上的一面镜子,对小梅笑道:“小梅,你把那支梅花簪子再戴着我看看。”

“好!”

就在小梅戴梅花簪子的工夫,王世华假装把镜子拿给小梅,一眼就发现,门外有两个人鬼鬼祟祟地向自己望来。

“怎么样?好看不?”

“好看。”

“老板,包好了,一共六块大洋。”

“这么贵?”

普通的银簪子也就八角到一块大洋,现在这三支簪子竟然要六块大洋,贵了一倍多。

“虽然卖的比外面贵了点,但小店是百年老店,做工精细,信誉保证……”

这是品牌效应,王世华很清楚这一点,更何况他现在很想知道那两个鬼鬼祟祟地家伙的来路,因而没二话,付钱走人。

出了门,王世华拉着小梅的手,故意向那两个家伙走去。没想到,这两人胆子也真大,对视一眼后,居然一前一后的迎面向王世华走来。

二狗子看似随意的摸了摸后脑勺,然后向王世华侧面贴近了点:万一这两个家伙是来行刺的,自己也能及时帮着抵挡一下。

这两个家伙不知道,伴随着二狗子这手势打出,三十名身揣盒子炮的护卫,大部分开始向王世华这儿挤过来,小部分则纷纷向外面走去。

二人离王世华三人越近,前面那人低着头,步伐稍稍快了点,后面那人则依旧不紧不慢,使得两人之间的距离渐渐被拉开了点。

前面那人从王世华三人身边经过,出了看一眼小梅腰间装钱的荷包外,没任何异常。后面那人则低着头,从小梅身边经过。

身处闹市,被人挤也很正常。

王世华看的一清二楚,那人右手食指和中指之间夹了一个小刀片,从小梅身边经过时,故意往小梅身上挤了一下,也就是这么点时间内,他的右手从小梅荷包上方划过,与此同时,左手准确无误的抓住荷包。

“你这人有毛病啊?挤么子挤?”

“对不起!对不起!”

那人点头哈腰的道着歉就要离开。小梅玩的兴起,没注意到荷包已经被对方偷走,可她的江湖经验不错,一见对方的态度,下意识的往腰间摸去,立马大怒的要向对方抓去,却被王世华一把拉住右手。

王世华笑着对小梅微微摇头,嘴里却大叫:“抓小偷啊!”

此时,王世华等人离那小偷已有两米远。本以为这一吼,那小偷立马得跑路,谁知,这小偷边把钱袋交给先前的同伴之余,也跟着边向前冲边大喊:“抓小偷啊!”

可见,这家伙是个惯偷。但让王世华感到疑惑的是:一般来说,敢明目张胆的带着盒子炮在闹市逛,本身就表明这人身后有势力,不是好招惹的。而二狗子腰间挎着枪,作为惯偷,他们会连这点眼力劲都没有?

这两个小偷也发觉了一丝不妙:以往经这么一吼,旁边的人定然会给他让开一条路,以便于他贼喊捉贼,可现在,他俩愕然的发现周围的观众好像都只是冷笑的看着他俩逃跑,居然连动都没动一下。

眼见这俩家伙就要跑出护卫圈,正在他俩身后不紧不慢‘追赶’的二狗子突然扬了下手,最外面的护卫接到信号正要动手擒拿,没成想,见义勇为者无比及时的出现了。

斜刺里杀出一个高大的汉子,猛不丁的一拳打在正在高速奔跑的前面那个小偷肚子上,又一脚将后面那个小偷踢的倒飞出三四米远……

王世华笑了,只是笑容深处带着一丝杀意:一拳一脚看起来毫无破绽,但只要细细揣摩就能发现很多不对劲的地方。如果说前面那一拳是太过突然,打的第一个小偷毫无防备,那么,后面那一脚几乎就是小偷从三四米外自己撞上去的——这三四米的距离,足够那个小偷改变路线了。

见小梅暴怒之下要冲过去揍人,王世华紧抓着她的手不放,嘴唇微动的说:“我想看看这家伙到底要搞么子。”说完,拉着小梅快速向对方走去。

“光天化日之下,敢在这里偷东西,你们也不看看这是哪个的地盘……”那高大汉子边骂边给两个小偷每人踹上几脚,然后从前面那个小偷的腰间搜出小梅的荷包,再提着那个小偷,扔到另一个小偷身边,喝道:“给我跪好!”

立即有两个下人将这两个小偷按住跪下。

见王世华三人走过来,他笑着迎上去。

黑色西装,白色衬衣,光亮的皮鞋,油光滑亮头发,整洁干净,配合着高大的身材,加上真诚的微笑,绝对标准的白马王子形象。

“在下王福义,多谢这位兄台仗义出手。”王世华正色的给对方抱拳道谢。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对方笑着抱拳答道,然后将荷包递给小梅,笑道:“快看看是否少了什么?”

小梅打开荷包看了一眼,对那大汉一礼,笑道:“一样没少,多谢大哥。”

“谢么子,不过是顺手之举而已。”大大方方地一挥手,即显得豪爽,又有礼有节,给人的第一印象绝对能竖大拇指。

“敢问兄台尊姓大名?”

“呵!呵!我们还真是有缘,都是本家,小弟单名一个贵字。”

王世华一愣,心头很是不爽:老子顺口编了个名字,你该不会也是顺口占老子便宜吧?

而一旁的二狗子则冲到那俩小偷身前,毫不客气的拳打脚踢起来,打的俩小偷惨叫连连。

王贵回头看了眼,说道:“打死可就麻烦了,还是快把他们送到警察那儿去。”

那俩小偷立即被押解着向外走去。只是,他们没发现,围观的群众中,有几个汉字同样跟了过去。

“福义兄弟,听弟妹的口音,你们是重庆那边的?”

“小弟是本地人,十几岁时举家搬迁到了重庆,因而带着点重庆口音。贱内是重庆的。”说着,王世华介绍道:“看我这记性,居然都忘记给大哥介绍了,这是贱内,姓张名梅。”

王世华敏锐的发现,听到自己举家搬迁到重庆,王贵的眼神里有一缕惊喜之光一闪而逝。

小梅也很上道的又是一礼,道:“张梅见过大哥。”

“哈!哈!在下平生最喜欢结交朋友。既然相见,就是有缘,更何况还是本家好兄弟。不知兄弟和弟妹可愿赏脸,到为兄的店铺去喝杯茶?”说完,深恐王世华不答应,又笑着补充道:“店铺离此不远,就在前面。”

“那就叨扰了。”你都这么热情了,不去不好意思。

“哪里的话,请!”

“请!”

这一路上,王贵看似无意,实则细细打听王世华的一切。

王世华则说自己家在重庆有点薄产,这次是因和小梅成亲,回乡祭祖的,顺便带着小梅到沉刀镇来游玩,引得王贵笑容更多了。

来到王贵的店铺前,王世华抬头一看,嘿!这家伙还真姓王——‘王家制衣铺!’

“这家制衣铺和旁边的王家酒楼都是为兄的产业,只是为兄喜欢清静,因而更愿意到此居住。请!”

这制衣铺的店面很大,足有普通制衣铺的两倍多。

进门时,二狗子看似正常的拍了两下腰间的盒子炮,可外面那些护卫立即散开,同时,一名护卫骑上马,向肖家赶去。

“这里的衣服真漂亮!”

从王贵的穿着上就知道,他的裁缝铺里挂着的成品款式新颖,做工精细。事实上,王家制衣铺在整个沉刀镇的裁缝行里,也是数一数二。

“呵!呵!弟妹要喜欢,就多挑些,全当为兄给弟妹的见面礼。”

“那怎么好意思?”

“没事!我跟王老弟一见如故,要跟我客气,可就见外了。”说着,拉起王世华的手就想后院走去:“贤弟,我这有上好的龙井,我们到后面边喝茶边聊,也好让弟妹有挑选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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