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58
都说小酌怡情,大饮伤身,昨天在和方伊伊在优雅的怡情过后双双红着眼眶走出餐厅,就着残余的感伤又就近找了家酒吧,进去的时候还人模狗样的,几个小时候后就像两头冲出猪圈的佩奇,手脚并用的从酒吧冲了出来。
“呕——”
这是我。
“方伊伊,嗝!芒果!”我指着路边的水果店直推搡她:“我好久没吃芒果了!”
“我想吃,你去给我买!”
“快去啊!”
说实话,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那晚方伊伊到底醉了没有,只记得她看着烂醉如泥的我貌似快把后槽牙咬碎了,但最后还是给我买来了芒果。
我盯着手里黄澄澄的东西,兀自愣神。
“你买这么多上供呢……”我嘟囔。
方伊伊长吸了口气:“你他妈……”
我忽的伸手打断她正要骂我个天昏地暗的话,笑着说:“我给郭子睿打个电话,他不是喜欢吃芒果吗?”
“呦,难为你喝成这样了想的竟然是他,”方伊伊登时笑了起来:“平时看不出你俩还这么深情厚谊呢。”
“谁让他长得像个芒果呢……”我耷拉着脑袋从袋子里捞出一个放在耳边,清了清嗓:
“喂!”
“郭……子睿!”
方伊伊在一旁瞪大了双眼,大饮伤不伤身倒是没什么感觉,但脸确实丢尽了。
“喂?”
“喂!”
在我喂到整条马路的人都看过来时,她像捞小鸡仔似的一把拎起我硬是塞进了路边的出租车里。
迷迷糊糊几经周转我只觉得天旋地转,晕乎乎的倒头睡了过去,再睁开眼时只见周围一片漆黑,怎么就我一个人?我心惊,方伊伊呢?
我摸索着找出手机,想也没想给她打了过去:“你去哪了?”
说着就有点委屈,这女人怎么就狠心丢下柔弱不能自理的我自己走了呢!
万一我出点什么事怎么办,被劫色事小,万一被谋了财这可如何是好!
“我喝醉了,你快来送我回家。”
“你是不是有病?”对方睡意朦胧的骂声从听筒里传来。
借着微光我似乎看到了熟悉的窗帘,不等再细想,又看见了熟悉的书桌、床头灯……
还有盖在身上的被子……
“哎?你不用来了,我好像已经在家了……”
“嗯,我知道,”方伊伊似乎忍了许久,说:“我把你送回去的。”
no.159
也许是酒精上头,这天晚上我睡得很沉,日上三竿才醒。
吃过午饭后,算着和罗阳约好的见面时间,掐着点出了门。
其实我不敢确定这次见面是否真的会像罗阳说的一样,是最后一次见面。其实私心里,我依然期待着和他在无穷尽未知里的下一次,就好像真的还有很多个下一次。
其实人生起落,离合聚散,哪有那么多的下一次。
对于讨厌的人,最后一次是解脱,对于不舍得的人,最后一次让人难过。原来只有到了最后的最后我们才能分清,对方的存在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走到车站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个时间正是上班上学的点。
在站台旁看着清一色的校服,觉得很亲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观察陌生人,喜欢猜测在过去的人生中,他们身上曾发生过什么,有着什么样的故事。
看着眼前眉飞色舞,神采飞扬的少年人,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有些羡慕,有些怅然,有些无奈。
“一会你的地理学案借我抄抄。”离我最近的一个男孩说。
“借我的?你不是一直抄你同桌的吗?”
那个男生一听‘同桌’两个字脸上一红,显然不是字面意义上的同桌。
“昨天我俩吵架了。”他皱起眉头,看这苦恼的样子,可比没写地理作业严重多了。
“她看见我和她讨厌的一个女生说话了,到现在都没理我。”
我听着他赌气又无奈的声音,心底像有什么东西被唤醒。
原来所有人的青春都有着同样的经历和相似的经历呀,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没有人永远十七岁,但永远有人十七岁。
原来每个人独一无二的青春也并没有多么与众不同。
“哎呦,你们两个今天吵了明天好的,又不会真的分开。”他旁边的男孩不咸不淡的安慰他,全然体会不到自己朋友生活里的爱恨情仇。
但这句话好像真的帮那个男孩克服了焦虑,他甚至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好像在说,是啊,又不会真的分开。
我笑了笑。
这个年纪的男生,总是低估女生的联想能力,而女生又总是高估男孩的理解水平。单凭着少时心意呵护着弱小的爱情幼苗。殊不知,养在温室里的花朵根本不用经历风吹雨打,只要拿开青春的保温罩就奄奄一息了。
告别青春这么久,我的花朵早就凋零了,也不再对甜甜的校园恋爱感冒了,曾经大病一场,一口药就苦了这么多年。
但是他们不一样啊。
他们的爱情被呵护,会长大。
因为他们十八岁。
十八岁多好啊,多好啊。
以至于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还是很想念,我的十八岁。
这是那年感冒留下的后遗症。
no.160
公交车走走停停,经过十一中时,阴差阳错地跟着校服少年们下了车。
车门在身后“嘭”的一声合上,我被关在了外面。那辆本该载着我去见罗阳的车卷着尾气扬长而去,我愣了愣神,站在一群少年之中,第一次觉得自己如此与众不同。
我想,如果以我为主角展开一个故事,那么站在全世界中心的一刻就是现在了吧。
如果这个故事有结尾,我想,我大概会这么写:
这是冗杂生命里,再普通不过的一天,就像过去每个蓬头露面不施粉黛的日子一样平常。我和喜欢的男生约好了见面,却没有像以前一样精心打扮,盛装出席,我只简单的绑了个马尾,洗了把脸,甚至还带着宿醉未醒的水肿,就像学生时代里素面朝天的每一天,原以为只是去见最后一面。
原本,我是去见他的。
可是从第一次分开到现在,最后说过几遍,谁也记不清了,只记得无休止的拖延,也记得每一次两个人都红着眼眶,毕竟谁都不甘心就这样再也无挂无牵。
原本,这也许真的是女孩最后一次赴男孩的约。
也许是我见过太少世面的缘故,这么多年过去,还是只爱那一张脸,多看一眼,都还是很心动。所以我真的不怪他说走就走,所以也不怪自己偏安一隅只守着和他的点点滴滴,时间再久也没关系。
我就只剩这么一点点倔强了。
所以我还没到站就下了车,一半是上学时形成的惯性,一半是我故意的。
既然罗阳已经成了我的遗憾,那对他而言,见不成面的话,往后每想起我,会不会也觉得遗憾。
所以我们要互相亏欠。
这样才会一直怀念。
这就是我总结的故事结尾了。
这天的风,不像那几年,没有半分凉意。
周围赶着上课的学生才不会像我一样有站在校门口感受风的闲情雅致。他们行色匆匆,毕竟在这个年纪里,一不小心就会掉到队伍的最后面,谁也不敢放松那根紧绷着的弦。
我站在校门外,抬头的瞬间险些被阳光晃瞎了双眼。
光线跃在宏伟大门的金色字体上——市第十一中学。
距离我第一次站在这里,已经过去七年了。
学校的大门在我们高三那年才修好,高大耸立,气派非常。校园内的教学楼不知什么时候也换成了红砖,比之前被年岁侵蚀的白到发黄的墙砖不知道好看多少倍。
但好看的事物,总是让人觉得陌生。
十一中就在我眼前,我却好像不认得它了。
我极力的去想开学第一天时,自己站在这里的心情。那时候,只觉得三年很长,长的望不到边。而现在看来,高中的三年的确被拉的很长很长,穿插在生命中的每一个阶段当中,回忆一堆,怎么都清理不掉。
但……
但传达室里的门卫一如既往还是当年那两个老头。
一股强烈的熟悉感涌上心头,宛如见到了失散多年的亲人,我大步流星的走上前,正要开口,亲人却以六亲不认的手势将我拦在了门外。
“你干嘛的!怎么没穿校服?!”
门卫老头一如既往的凶悍,我方才的好心情全被这一嗓子吼没了,我狠狠的翻了个白眼,当了几年门卫硬气了不少,还真当自己是门神啊!
接着他拿出已经在记忆里泛黄的违纪本,哗啦啦的翻了少说也有几十页纸,我不禁在心里感叹十一中培养的花骨朵真是一年更比一年狂。
“你哪个班的?!”他凶巴巴的吼道。
我一下就原谅了他,这老头真会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