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越了(1 / 1)

沈清婉以前不相信世界会有末日,结果丧尸爆发了。不相信会有穿越,结果她穿书了。

网文界有那么一个潮流。

如果看到哪本小说里的角色跟自己同名同姓,要记得背诵全文,因为指不定哪天就穿书了。

————

基地内,沈清婉搜集完物资,将它们一一整理好放进空间后,终于松了口气,看着空间被装的满满的物资,心中格外满足。

这下又可以好长时间不用出门了。

沈清婉拿出一本封面花花绿绿的书,这是她从一户废弃的房子里搜到的,平时没事的时候就看看放松下心情。

这本书叫《俏军嫂在大佬心尖上撩火》。

书中讲述了女主沈玉梅一次意外拥有了空间,从此靠着空间这个金手指,在深山狩猎猎物,挖掘人参各种稀有药材到黑市售卖从而发家致富。一路上打脸各种挑衅上门的极品,最终嫁给男主走上人生巅峰。

沈清婉之所以会看这本书,是因为书中有个炮灰女配跟她同名同姓,女配嫉妒女主,像一只打不死的蟑螂跟女主作对,最终可想而知,落了个凄凉下场。

…………

头晕沉沉的,沈清婉努力睁开眼睛,迷迷糊糊看见一张陌生面孔出现在眼前。

“你这丫头可算醒了!”女人兴奋地叫唤起来。

沈清婉看着周围陌生的环境。

这是哪里?

她怎么会在这里?

她记得看完书后就去睡觉,没想到一睁眼就身处在陌生的地方。

林春花看着自家闺女呆呆傻傻地望着她,气不打一处来:“我早就叫你不要去找那个王知青,你偏偏不听,人家看不上你你还死缠烂打,我怎么会有你这么没出息的女儿。”

沈清婉皱起眉头。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下一秒!

一波波记忆在脑海中翻涌,刺得她脑仁生疼。

沈清婉没想到,睡一觉,一睁眼竟穿进刚看完的年代文里,那个处处跟女主作对的极品炮灰。

原身跟她同名同姓,也叫沈清婉,这次她受伤是因为看上一名刚来的知青王勇,又送粮食又替他干活,后来更是在知青院当着所有知青拦住他直接表白,但结果对方表示不喜欢她,还扬言自己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当着所有人的面丢了脸,这下原身气不过,就开始跟王勇撒泼起来,结果不小心摔倒,正好一头磕地上晕死过去了。

然后就被人送回家了。

沈清婉摸摸额头。

好大一个包啊!

她咳嗽几声,感觉喉咙干干的。

看着眼前的中年妇女,翻找记忆后,知道这是原身的娘。

沈清婉模仿原身的语气道:“娘,我以后不会再去找他了,女儿这次彻底死心了,你就放心吧!”

林春花可不相信她的话,开口便想训斥,但一看到沈清婉惨白的脸色,还是把怒气往肚子里咽。

她撩起沈清婉的刘海,担心道:“这么大的一个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消下去,可别给毁容了。”

沈清婉有些不自在地往后退。

她不习惯跟不熟的人接触,况且林春花这些关心都是对原身来的。

林春花没发现不对劲,转身去拿放桌上的药碗,嘴里念叨着:“为了个男人要死要活的,你可真没出息。”

“知青院的人把你送过来的时候,说你半路上断气了,幸好又突然有气活过来了,可真是吓我一跳。”

沈清婉一听,明白原身是真没了,突然有气息是因为她半路穿过来。

林春花把药碗递过去,没好气道:“赶紧喝了。”

沈清婉连忙接过,深吸一口气,一股浓烈的中药味扑鼻而来,碗里装着黑乎乎的药汤,一看就很苦。

真的要喝吗?

她好怕一喝下去就全吐便宜娘脸上了。

一旁的林春花忍不住催促道:“磨磨蹭蹭干什么,赶紧喝,喝完躺下睡觉,老娘我还得出去干活呢!”

沈清婉一听,闭上眼一口闷,不超过三秒全部咽下肚。

幸亏林春花把药早早放凉了,不然就是旧伤未好又添新伤了。

林春花满意地拿过碗,转身走出房门,关上门前还不忘警告一番:“待会儿你要敢跑出去,我就打断你的腿,反正伺候两个瘸子我也乐意。”

沈清婉心想:不用打断腿了,原身磕地上那一下那是猝不及防又用力,当场把人磕断气了。

林春花走后,沈清婉躺在房间内的炕上,闭上眼细细琢磨脑海中的记忆。

这个地方是通河县建安大队的沈家村。

沈家在村中算是比较富裕,青砖瓦房,人口多,家里最大便是沈老爷子和沈老太,沈老太生了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大伯沈建国性格敦厚老实,比较沉默寡言,平时干活多说话少,或许是只生了个女儿,这些年大伯和大伯娘在家中越来越不爱发言,而女主沈玉梅便是大伯家的女儿。

二伯沈建党为人就比较聪明了,年轻时花钱找了门路,在钢铁厂找了份工作,后来在城里娶了个媳妇,生了两子两女,一家子如今都在城里住。

排行老三的便是原身的爹。

原身的爹就比较一言难尽了。

原身的爹沈建军是村里有名的懒汉,手脚好好的,就是常年不在家干活也不去上工,整天躺在炕上睡觉等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娘林春花是个“以夫为天”的妇女,脾气虽然暴躁但却格外听沈建军的话,生了一儿一女,大儿子沈耀阳和原身沈清婉。

小儿子大孙子,老人家的命根子。

所以占了两样的原身家自然得老太太的偏心,沈建军偷懒不上工,老太太没说什么,私底下还偷偷补贴他不少粮食和钱。

后来老太太老蚌生珠,生下比原身大两岁的女儿,也就是原身的姑姑沈玉珠,当时还引起村里不少人的笑话。

现在是1974年,距离高考还有三年。

沈清婉打算找个机会去城里看看能不能买些书回来看看。

要知道,恢复高考后有五百多万人参加考试但最终录取却不到30万人。

竞争激烈,她可不敢托大。

沈清婉看看右手掌心的红痣,这是打从出生就有的胎记,没想到原身的手掌心也有。

拿出小镜子照了照,原身的模样跟她极为相似,只不过自己皮肤比较白,原身又是下地又是上山,晒得整个人黑黝黝的,这倒让她有种奇妙的感觉。

用意识探查空间,里面满满的物资,食物、衣服、卫生用品,还有放了满满十几大箱珠宝黄金。

在末世后期,环境越来越恶劣,食物比较稀罕,而作为能催生植物的木系异能者大受欢迎。

沈清婉用食物跟别人交换黄金,别人都说她傻,但她还是觉得总有一天丧尸会被消灭完,世界会恢复到以往的样子,到时候她就发财了。

只可惜,她没等到那天,就穿书了。

不过幸好她的空间也一起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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