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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知心朋友(1 / 1)

邹连城与荆雨柔去马场之前是喊过萧九的,但是萧九怎么会去打扰他二人呢,自然是拒绝的。

不过,萧九拒绝后,顺口和荆雨柔要了钱思思半天的假。

荆雨柔知道钱思思的情况,自然没有多问,很爽快的答应了。

“思思,多吃一点,别客气啊。”而后,萧九带着钱思思出去下饭馆。

钱思思好久没有尝过大餐,以往当小姐的时候,想吃什么有什么,然而随了丈夫,是每一文钱都要算着过日子。现如今,一桌子好菜摆在自己面前,不得不说,钱思思食指大动。

她下意识咽了咽口水,直直地望着一桌子的美味。萧九知道钱思思会不好意思,于是乎只能自己先动筷子。她随意夹了一块子菜吃了下去,后夹了一块鸡腿放到钱思思碗里。

“谢谢……”现在一只普普通通的鸡腿,在钱思思的眼里,都是难得的珍贵。她夹起碗里的大鸡腿,盯了许久,最后一口咬下,味道恰好,十分满足。

萧九看到钱思思这番模样,不时间想起她的妹妹钱晶晶。那时说亲,钱晶晶可是不漏一丝风声,将自己的姐姐代替得很完美。萧九能看到出这两姐妹,钱晶晶是更聪明的那一位。多希望两姐妹是一样的性子,这样钱思思也不至于沦落成这样。

“思思,听说你已经是荆四小姐贴身丫鬟了,恭喜你啊。”这话,听起来像是喜事,但要知道,不久前,钱思思可是也是被人尊称钱小姐的。

“谢谢。”但是现在的钱思思,听到这样的祝贺,就是表现得十分高兴。

“思思,以后你就打算一直待在荆府吗?”萧九问。

“嗯……走一步算一步吧,我现在只想赚足了月银,好早日回去看我的相公。”钱思思轻轻叹了一口气。

“可是,一两个月的月银,也不足治你丈夫的病啊。”萧九说出实况。

这个,钱思思何尝不知道。可这是她唯一可以回去的希望和途径了。

她真的好想好想看看她的丈夫。“没有办法了。”钱思思低下头,抽泣了两声。

“你别哭啊。”萧九递了时手帕,“算了,今日不谈这个糟心事了,你还是好好吃饭吧。”

钱思思的内心太脆弱了,根本容不得萧九去和她细谈下去。但是萧九看着钱思思,又特别想将她拉出苦境。是生活的苦境,爱情的苦境。

“萧姑娘,你有没有特别爱过一个男子?”钱思思吸吸鼻子,忽然抬起头,问出这么一句话。

萧九被问得懵了懵,脑子里除了洛流苏还真想不出其他人。

可是,钱思思问的是……“特别爱过”这四个字,却让她不敢承认自己,到底是不是特别爱洛流苏。

但是,洛流苏真的是她唯一信任的男人,也是唯一想要守在身边的男子。

萧九摇摇头,“没有。”

“萧姑娘,你我年纪一般,或许你更比我长一些,可我特别爱我的丈夫,我知道你们都很难理解,为何我放着锦衣玉食的日子不过,要去过一个这样窘迫的生活,其实……这真的是从心走,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到了今日,我还是不后悔我最开始的选择。”钱思思一字一句,感情真切。

萧九听得当是有些感动。或许,是她还没有遇到真爱,亦或许,是她还没有遇到能让自己奋不顾身的人。现在的她,依旧以自己为主,从没想过,有一天为了谁而去放弃自己的什么。

马场。

歇息了差不多之后,荆雨柔的肚子叫了,邹连城立马大方地说道,“走吧,本公子请你去吃饭!”

“好啊!”荆雨柔正兴奋。

结果邹连城又补充一句,“只吃饭不喝酒!”

要知道荆雨柔痴酒,吃饭不喝酒,哪里吃得下去。况且还是在外面吃,更加不得劲啊。

“为什么!”

“为什么?”邹连城摇摇头,“你问问你的两个丫鬟,你现在的样子,还适合喝酒嘛?”

小秋小珮下意识用力摇摇头。

荆雨柔不以为然,哼了声,“风寒是受凉,喝酒还能取暖,岂不是更好?为什么不能喝!”

“喝多伤胃,况且你现在不是简单的风寒,喝酒只会更加误了你恢复身体。”邹连城是绝对不会松口的。

荆雨柔不服气,但是邹连城话是不错,她也找不到理由反驳。

邹连城也是知道荆雨柔不喝酒就难受,于是安抚她,“你好好吃饭,好好养身体,何时养好了,你随便吱声,不论喝酒赛马,本公子都奉陪到底!”

荆雨柔一听,心里算是舒服了些,“行吧,那今日。本小姐就忍忍。”

到了酒楼,邹连城大方地点了一桌子的好菜。荆雨柔毫不客气,没有形象地大吃大喝起来。

约莫吃了有一会,邹连城一咳嗽,语气忽然变了调,他悠悠地问了句,“小辣椒,你觉得本公子是个什么样的人?”

荆雨柔本是吃得正高兴,邹连城这样来了一句,荆雨柔的动作忽然就顿住了,尴尬地瞄了眼邹连城,“啊……?”

“在你眼里,你觉得本公子是个什么样的人?”邹连城又重复了一遍,这一遍,眼神语气比方才要来得更加认真。

荆雨柔怔住,她嘴巴一张一合好一会,最后才含糊道,“本小姐觉得你……还行……”

“能说得具体一点吗?”邹连城有点不满这样笼统客套的回答。

荆雨柔抿抿唇,呼了口气,垂眼想了好一会儿,才真诚道,“邹连城,你知道吗,在没遇见你之前,本小姐从来没有与人宿醉过,从来没有赛马如此开心过。”简简单单的两句话,就可以听出邹连城在荆雨柔心中的特别。

邹连城闻言,也能感受出荆雨柔说出来的情感。他很确定,这种感觉,与他和荆雨柔相处时心中的想法是一样的。

接着,荆雨柔又继续说下去,“本小姐虽然在军营里待过几年,可是与那些将士都没有交心过,因为本小姐知道自己会走,所以不想让自己对军营产生留恋。”

“回到育秀镇的时候,才发现本小姐身边已经没有可以交心的朋友了,不论男女,都没有,我个性好强,不想承认自己孤独,可是,有的时候,却总觉得喝的酒是那么的无味。”说着,荆雨柔的面色渐渐黯淡下来。

邹连城听得也很是心疼。的确,认识荆雨柔一年多来,他从未发现荆雨柔和其他公子小姐有过交集,经常都是一个人带着两个贴。身丫鬟。

想起自己与小辣椒第一次认识的场景,还是犹在眼前。

一年前。

邹连城与好友在茶楼一聚。偶然听到旁桌人的对话。

“你听说了吗,那个荆府回来了个四小姐!还是在军营里当过药兵的!”

“真的假的?荆府小姐还有从军营出来的?军营也有女子待的住的?”

“是啊是啊,当年皇帝下令训练药兵,不论男女都能参加,但是军营生活艰苦,女子哪能坚持得下来啊!可是那荆四小姐居然整整待了三年!”

“我从未听说荆府还有个四小姐,真是奇闻。”

“改日去荆府门口碰碰运气啊?看看能不能睹一睹那荆四小姐的容颜?”“没问题!”

几句话下来,引起了邹连城的兴趣,他问友人,“旁边那桌说的荆四小姐,你可知?”

友人落下茶杯,点点头,“略闻一二,听说是荆氏晚辈当中最聪明的一位,那药兵虽然是个肥差,但生活艰苦,非常人可以坚持下来的,这荆四小姐不顾家里反对选择这个差事,三年退营,还拿了好一笔奖赏。”

“哦?还是个女中豪杰?”邹连城合上骨扇,挑眉。

“算是吧,因为聪明,之前好像还被荆氏主家过继膝下,但是当了药兵之后,就断了联系,于是便重新回了育秀镇。”

“真是有趣,改日。本公子要去好好见识一下。”

不知是不是缘分,当日下午,邹连城和友人去往戏楼的路上,便碰见了同样去戏楼的荆雨柔。

“阿林,尝尝,这酥肉可好吃了!”路过炸酥肉的摊铺,邹连城忍不住买了一份。

可刚刚把肉拿出来,不知哪儿跑来一只狗,猛地跳了过来,来不及邹连城反应,狗就叼走了邹连城手上地那块酥肉。

“什么东西?”邹连城都懵了,等反应过来,狗已经将酥肉吞到了肚子里。

友人倒没什么,脾气也好,笑笑无所谓,“算了算了,这狗大概是饿了。”

“谁家的狗不看好?敢抢本公子的东西?”邹连城哪有那么好的脾气,把剩下的酥肉塞到友人的手里,撩起袖子欲跟那只狗干架。

那狗还没察觉到危机感,还得意洋洋地对邹连城叫了两声,“汪汪汪!”

邹连城更来气,“他奶奶的,敢挑衅本公子?本公子这就把你抓了炖了!”

友人拉住邹连城,“喂喂喂,这狗看着是个有主人的,你可别乱来啊。”

“本公子才不管这狗的主人是谁!既然没看好,就休怪本公子教训一番!”邹连城才不管那么多,惹了他,不管是狗是人,都得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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