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有所不知(1 / 1)

沈沉奚在学院中是出了名了“文章妙手”,他做文章从来只摘魁首,同龄人中名声赫赫。

张公子见说话的人是他,气势就弱了许多,“沈公子有所不知,此人分明就是来墨香居捣乱的。她左右张望却大字不识,不知道是安了什么心,沈公子莫要被人欺骗才是。”

“她张望是因为好奇。”

沈沉奚对明谨儿并无男女之情,可人是他带来的,自然是要护着。

“古人言,‘尺有多短,寸有所长。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张公子在学识上或有所作为,可她也并非一无是处,只会捣乱。更遑论,仅因她不识字,就判定她不安好心,未免过分偏颇。”

张公子被沈沉奚一番引经据典弄得面色铁青,“沈公子又不认识她,怎么知道她是好人。”

沈沉奚把人护在身后,“是我带她来的,若是早知墨香居不让学识不够之人进入,我也不会带她进来平白受人羞辱。”

“她是沈公子带来的?”掌柜睁大了眼睛,仔细打量了一下明谨儿的五官。

他一改刚刚的严肃,扯起了亲和无比的笑容,“姑娘,刚刚多有得罪,您得早说您是等沈公子的呀。”

“我不是他带来的就要赶我走?”

明谨儿声音很轻,“二哥,以后我不来这些地方了,他们都好吓人。”

她时刻谨记自己弱小童养媳的身份,刚刚面对大家的偏见面不改色,这些有了撑腰的人立刻变得柔弱起来。

明谨儿也不忘了给自己分辨,她挨个指着四周牌牑,“博览古今、朝经暮史、积案盈箱……”

她一一念着牌牑上的字,直到余光看见张公子的脸色已经分外铁青,这才终于放下手指。

“二哥,谢谢你保护我,但我是认得字的。”

沈沉奚微微抿唇,他是第一次因为明谨儿开心,“张公子,以后还是莫要以貌取人为好。”

既然认得字,那就说明明谨儿的确会使用笔墨,刚刚张公子还说她居心不良……

只见男人猛地合上折扇,拂袖大步离开。

沈沉奚眉眼未动,“耽搁掌柜做生意了。”

掌柜收起眼中遗憾,连忙拱手,“沈公子客气了,原本就是有人仗势欺人。”

张公子这个大主顾恐怕是不会再来了,他可不能把沈沉奚也得罪了。

他搓着手讪笑,“我也是为生计所迫,不得已得罪了姑娘,姑娘也切莫介怀。”

明谨儿识趣,掌柜态度改变是因为沈沉奚,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她也没拿捏,只是笑着说没有放在心上。

掌柜一听这话终于松了一口气,他看了眼沈沉奚捧着的宣纸,又笑道:“沈公子的每笔钱都是花在刀刃上的,我这店里的笔墨沈公子从来瞧不上,唯独这纸,从来都买最好的。”

他招呼小二把张公子刚刚指过的西洋笔拿过来,“沈公子誊抄的书卷在店里卖的一向极好,您的墨宝多少人奉为收藏,沈公子要是瞧得上墨香居,不妨这次抄写的书卷也放在墨香居售卖?”

他过去也试图用纸笔收买沈沉奚,可他一概拒绝。这次掌柜把笔双手呈给了明谨儿。

“刚刚多有得罪姑娘,还望姑娘收下这支笔,就当做我给姑娘赔罪了。”

明谨儿眼睛亮了,不说这笔究竟好不好用,就这精美的样子也值不少钱!

她小心看向沈沉奚,“这不好吧,掌柜应该是想送给二哥……”

“掌柜一番心意,收下吧。”

沈沉奚话音刚落,明谨儿立刻接过盒子,“好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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