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煜像一个忠实的守卫,自始至终沉默地陪伴在温锦身边,一语不发。
温锦朝着那群玩国王游戏的人告别之后,重新挽上了楚煜的手臂。
“走吧,不是说好了去跳舞吗?”
那一桌人的目光几乎都集中在了二人身上,楚煜微笑着点了点头。
“好啊。”
温锦大方地走着,有无数的目光粘在她的背上,她就像不知道一般,什么异样都没有表现出来。
“你们城里人可真会玩。”
走出几步之后,楚煜发出了这样一声感叹。
温锦斜睨了他一眼,“多少年前的网络用语了?您家里头这是刚刚村网通吗?”
温锦今天的火气……似乎有些大。
就连楚煜一时都拿捏不明白,温锦到底是在开玩笑,还是真的生气了。
好在温锦的自我调节能力还是很好的,很快,就恢复了若无其事的样子。
“抱歉,我今天有些失态。说的话重了,你别放在心上就好。”
楚煜在和高美拉交往的那段时间,没少感受到高大小姐从头到脚散发出来的优越感,以及大小姐脾气。
在结识了温锦之后,他最初还觉得颇为诧异,因为和高美拉相比,温锦的脾气实在是太好了,属于有傲骨没有傲气。楚煜把这归结为家教良好的和家教不好的区别。
而最近一段时间看来,温锦哪里没有大小姐脾气?她只是隐藏地比较深,不轻易显露出来罢了。
某种程度上,她和陆北川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楚煜心里有些莫名的惆怅。
前段时间的时候,温锦在他面前都是一个温和有礼、教养很好的大小姐的形象,也没有拒绝他的示好。楚煜心里颇有些飘飘然的,仿佛自己已经半只脚踏进了帝都的上流社会……
而现在他明白过来了,在某些地方,他们终究是不一样的。
温锦永远都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王,冷酷地对着下人发号施令。他只是一个卑贱的奴仆,只配跪下来亲吻女王走过的土地。
乔震包下了今晚帝国酒店的整个场地,但也没有邀请太多的人来。
现在,大部分的客人都在休闲区玩游戏。舞池里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人,放着舒缓的华尔兹。
温锦似乎是为了弥补自己刚才的失礼,缓步走进舞池,转过身,对着楚煜施了一礼,像跳舞中的男方一样对他做了邀请的手势。
“这位先生,愿意和我共舞一曲吗?”
说着,还向楚煜眨了眨眼睛。
楚煜不禁笑了起来,握上了温锦的手。
“乐意之至。”
温锦离开之后,玩国王游戏的这一局也顿时冷了下来。
能听到有人在下面窃窃私语。
“还真的是温锦?”
“她不都是陆夫人了,还来这地方干什么?”
“干什么……呵,没看到吗?陆少旁边带着的人,可不是陆夫人。”
“这又怎么了?圈里面的人,谁还不清楚不成?”
他们说的声音虽小,但也没有刻意地不让别人听到。
至少坐在主位的乔震,和乔震身边坐着的陆北川,都是听得一清二楚的。
乔震的脸色,在温锦离开的那刻就垮了下来,有种一拳打在棉花上,有苦说不出的感觉。
温锦做什么了吗?没有,哪怕自己丈夫怀里搂着别的女人,她也只是淡然笑着离开。
但她又真的是无辜的吗?至少这一桌人的氛围都已经被她彻底破坏掉了,乔震是没有心情玩下去了。
他把手里的牌往桌上一甩。
“不玩了,谁爱玩谁继续玩吧。”
他不奉陪了。
都这时候了,居然还有看不懂脸色的人在问。
“好好的,乔哥怎么不玩了?”
乔震的目光看向他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的惧意,甚至还挑衅地扬了一下下巴。
他是故意的,绝对的。
陆北川像是不知道眼前发生的这一些事一样,慵懒地倚在沙发上,手搭在沙发扶手上,唇角有着轻微的笑意。
像是在嘲讽,又像是在同情。
“就是,怎么不玩了?”
他把手里的牌散到了桌面上,打了个响指。
“烟。”
小明星终于机灵了一次,点烟的时候没再手抖。
上好的雪茄烟,他抽了一口,吐出了一口白雾,就像厌倦了一样,皱起了眉头,站起身,把烟按灭在了烟灰缸里。
然后他轻轻抚掌,朝着在座的各位笑了笑。
“既然乔哥没了兴致,那就散了吧。”
说完,看也不看众人一眼,径直朝着舞池走了过去。
小明星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环视了一圈四周,也拎着裙摆小跑跟上了陆北川。
“乔哥,这……”有人请示地问了乔震的意见。
“呵。”乔震再好的性子,也受不了这种挑衅了。
再说他本来就是天之骄子,从小没受过多少委屈,也没有向什么人退让过。
“还玩什么玩?散了,都给我散了!”
他阴沉着脸甩下了一桌人。
站在舞池中央的时候,温锦还稍微觉得有些不自在。
楚煜调笑地问她,“害怕了?你要现在后悔的话,还来得及。”
“怕?有什么可怕的?”温锦下意识地挺直了腰杆,高傲地扬起了头,“我温锦,还真没有什么怕过的。”
刚才下舞池之前,楚煜突发奇想,提出要做“舞池king和queen”,温锦本来觉得这建议略显幼稚。
但也许是刚才被陆北川的行为气到了,温锦神使鬼差地点头答应了下来。
舞池里原本就没有多少人,只有几对儿,三三两两地在舞池边缘,舞池的正中央是空着的。
楚煜牵着温锦走过去的时候,周围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他们身上。
芒刺在背,温锦只能用这一个词形容。
不过,可能是因为今天和平常的打扮格外不一样的缘故,温锦竟然有些小紧张。
算起了,温锦已经很久没穿过大露背裙了。
上次的露背裙……还要追溯到她的婚纱,那件由著名设计师设计、意大利纯手工制作的婚纱。
温锦不是没有过叛逆期,只是她的叛逆期比较内敛,没有像陆北川那样张扬外露,大张旗鼓地从陆家搬出去,和玩摇滚的女明星同居。
只有齐思思和极少数与温锦关系亲密的人才知道,她背上曾经有个纹身。
温锦的高中是国际学校,较为开放,每年圣诞的时候都会有晚会。温家父母对自己的女儿保护的极好,严禁她和那些下三滥的人混在一起。每年的圣诞舞会,都是温文亲自来做妹妹的舞伴,以防有别家的臭小子站自家女儿的便宜。
只有温锦高中的最后一年,温文当时有一个重要的学术交流会,人在国外,赶不回来。无奈之下,温文拜托了自己的好哥们儿陆北川。
如果温文知道,那次舞会是后来所有发生事情的起点的话,他当年绝对拼了命也要回来,就算没了航班,他都得游回来。
情窦初开的少女,放荡不羁又英俊多金的青年……
温锦之前对陆北川,只是认为他是邻居家关系特别亲近的哥哥。从那天开始,她意识到了,她喜欢陆北川。或者,用一个更加庄严的词,她爱他。
少年时期的爱情来得最为痛彻,最为刻骨铭心。
温锦几乎是疯了一样地着了魔。
在此之前,温锦对自己的人生没有太多想法。按照父母的要求,按部就班地读完高中,然后出国留学,再回来接管家族的企业……
舞会之后,温锦做了她人生中第一个反抗。
“爸,妈,我不想出国了,我想去a大。”
a大,是陆北川和温文共同的母校。
温霆和叶宁当时倒也没觉得有什么,女儿有了自我意识,能够有自己的主见,加上a大也是z国顶尖的大学,他们甚至还有些欣慰。
温锦目前人生中做过最疯狂的两件事,第一件是嫁给陆北川,第二件就是纹身。
那时候网络上不知道流行着什么,“爱一个人就要表现出来”,温锦选择了最为直接的方式,把陆北川的名字纹在自己的身上。
出于少女的羞涩,怕人看穿了一切,温锦还特地纹了陆北川的英文名字,用的是花体字。
在选择纹身部位的时候,温锦起初要选左心口,但是不想让纹身师触碰自己那么私密的地方,于是选择了后辈。
温锦就是一个娇小姐,纹身的那点痛楚都让她觉得接受不了。纹身时候,温锦趴在纹身店的长椅上,死死地咬着自己的手臂,才没让自己尖叫出声。
纹过身之后,温锦只有一个感觉,痛并快乐着。
她把陆北川的名字纹在身上,就好像他也会把她放在心上一样。
纹身过后的很长时间,温锦连换衣服时候都要随时提防着母亲推门而入。温家家教很严,绝不会允许女儿有这种“小混混”的纹身。
我抽烟、喝酒、纹身,但我知道我是个好女孩儿。
温父温母都不知道的是,出于对陆北川的迷恋,以上的这些事情,温锦统统尝试过。
第一次纹身痛地直流泪,第一次抽烟呛出了眼泪,第一次喝酒喝得酩酊大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