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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4章 番外(八十八)(1 / 1)

灵堂上摆放着一具棺材,四周挂着白绫,而穿着丧服的谢承锦和陆芷云等人跪在棺材面前。

在他们的面前摆放着一个盆,盆里烧着纸钱。

林大娘走了。

临走之前,她有了儿子和儿媳妇,有了为她养老送终的人,走得特别安详。

谢承锦给她挑了最好的棺材,然后找了和尚为她超度,再给她挑了个风水宝地。墓碑上的文字也想好了,就写‘慈母林氏之墓,儿谢承锦留’。

几天后,白事完成了。

陆芷云拿着药膏涂抹在谢承锦的脸上,说道:“你要是喜欢这里,我们以后再回来。”

“回来是要回来的,但是不是长住,而是来为娘扫墓。”谢承锦说道,“云儿,在我失忆期间,真是辛苦你了。”

“我们是夫妻,夫妻本来就是一体的,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云儿,等为娘守一个月,我们就回去吧!”

“好。”

一个月后,谢承锦和陆芷云把家里能用的东西留给了村里的人。

村里的人得了东西,又见两人准备离开,一时间有些感慨。

“林大娘刚走,你们也要走了。你们有什么打算?”

“我们打算回老家。”陆芷云说道,“多谢各位乡亲的关心。放心好了,我们有去处。”

“我们到现在还觉得像是做梦一样。”旁边的人说道,“初一刚来的时候,我们还挺怕他的。他脸上的伤太吓人了,我们以为他……这些日子我们也明白了,初一不是坏人,他心甘情愿地伺候了林大娘这么久,比许多亲生儿子还要好。林大娘是有福气的,最后还得了这么好的儿子。以前是我们太迂腐了。”

其他人附和。

从外面传来马蹄声。

谢承锦听见这声音,知道是他们的人赶来了。

他对村里的人说道:“这里的东西你们喜欢的都可以拿走,不过房子我得留着。我和夫人以后有空会回来为娘扫墓,到时候总得有个住处。”

“放心,我们帮你们看着房子。”

谢承锦道了谢,拉着陆芷云的手走出门。

村民们跟着他走出来。

当看见院子里站着那么多玄衣人,而这些玄衣人的旁边都有一匹马时,村民们有些受惊地后退几步。

“主子,王爷有令,我们得赶回京城了。”其中一个玄衣人说道。

谢承锦点头:“嗯,知道了。”

“见过大小姐。”玄衣人再次向陆芷云行礼。“大小姐,王妃交代了,为了节省时间,她和王爷先走一步,他们在李家镇等你们。”

“知道了。”陆芷云说道,“我们马上动身。”

陆芷云对村长说道:“村长,那我们先走了。”

“好……好……”村长整个人都是懵了,完全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

什么王爷王妃的,他是不是还在做梦,要不然怎么会听见这种戏文里才有的称谓?

“村长,这两人到底是什么人啊?什么王爷王妃的,是不是在唬我们?”

“我哪知道这些?”村长说道,“他们犯不着唬我们吧?他们马上就要走了,唬我们有什么好处?这房子本来就是他出银子修的,我们村的人也不可能贪他的房子,实在犯不着为这点事情撒下弥天大谎。”

“那王爷王妃是谁呀?他们是谁呀?”

初一和陆芷云的真实身份是什么,这成了村里不解之迷。直到很多年之后,村里的人见到回来扫墓的陆芷云和谢承锦,从伺候两人的仆人那里知道了他们的身份,一时间唏嘘不已,懊恼不已,这是后话。

夫妻两人骑着马赶路。

两天后,他们终于抵达李家镇,与正在李家镇欣赏灯会的陆羿和慕思雨汇合。

接下来便是赶路时间。

几个月后,紧赶慢赶的,他们终于抵达京城。

京城的城门重新修葺了,瞧着非常气派,就像现在的时局。

为君者年轻,当官的年轻,以至于整个皇城看起来都年轻了许多。

“那是陆王和陆王妃吧?”

“真是他们,看来陆家又有好事了。”

“陆家二小姐与宋家的亲事也该提上日程了。陆家再不急,宋家也急了。两人的婚事一拖再拖,小宋大人的眼珠子都快望穿了。”

“要说小宋大人对陆二小姐真是拿在手心里宠着。以前大家都说当女要当陆长女,现在大家都说当女要当陆次女。清儿小姐的福气比大小姐还大。”

谢承锦拉着陆芷云的手,说道:“这些人真是闲着无聊,看来这几年惠帝降低了税收,让他们的日子过得太好了,以至于满嘴的胡言乱语。”

“他们也没说错。”陆芷云说道,“宋公子对妹妹的感情人尽皆知,妹妹的确是个有福气的。不过,有句话他们说得不对,我的福气不比妹妹少。夫君,别人说什么影响不了我,你也不用在意。对他们来说,我们姐妹不过是闲着无聊的一个话题。什么福气不福气的,那从来不是男人给的东西。”

“你呀……”

陆府门口。

陆芷清飞奔而来。

“姐……”

陆芷清骑马从外面飞过来。

她见着人群中的陆芷云,从马背上跃下来,扑向陆芷云。

陆芷云连忙接住她。

“姐……”陆芷清抱着陆芷云不放。

陆芷清长得高挑些,身材匀称。陆芷清长得更精致,但是在陆芷清面前瞧着小巧了许多。在身高方面,陆芷云有硬伤,陆芷清更占便宜。

此时高挑的妹妹抱着小巧玲珑的姐姐,她的热情让温雅的姐姐快要窒息了。

宋晗之赶过来时,看见这个场景,连忙把陆芷清拉开几步:“姐姐快要无法呼吸了,你轻点。”

谢承锦正在和陆羿说话,并没有发现这里的情况。等他过来时,陆芷清已经把陆芷云拉开了。

“怎么了?”谢承锦见陆芷云的脸色不对劲,瞧着红润了许多。

“没什么。”陆芷云说道,“咱们快进去吧!这一路奔波,我快散架了。”

“姐,你这身体不行。”陆芷清环住陆芷云的肩膀,一副放荡不羁的样子。“我告诉你,要是换作是我,别说只是几个月的行程,便是几年也不在话下。外面的天地那么大那么美,我也想出去看看。可是宋晗之最坏了,他就怕我离开京城不会再回来一样,非要我留在京城等你们,说什么你们在回来的路上,我要是在这个时候赶去找你们汇合,指不定在路上就错过了。你说他是不是故意诓我?”

“你呀,就知足吧!”慕思雨走过来。“我和你爹远离京城不假,但是京城发生的事情瞒不过我们的眼睛。这些年来,要不是晗之为你兜底,就你的性子,这京城还不够你翻个身的。”

邢佳诗挺着肚子走出来,见着慕思雨等人连忙行礼。

邢佳诗的旁边有个圆润的小姑娘。小姑娘一双眼睛好奇地看着慕思雨,那双眼睛特别有神采。

“九竹妹妹,这位就是你心心念念想见见的陆王妃,我的婆母,你未来的婆母。”邢佳诗为柳九竹做着介绍。

柳九竹脸颊红润,向慕思雨行了一个礼。

相比刚来京城时连个正式的礼仪都不会,现在的她看起来知书达理许多。只不过那双眼睛灵动异常,仿佛在说她的知书达理只是一种伪装。

慕思雨早见过柳九竹的画像。

虽然画像的水平很差,根本没有画出她的神韵,但是从京城这边汇报过去的信息她也了解了她的生活经历,也知道了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姑娘。

“这里风大,进去说话吧!”

“是。”

柳九竹时不时偷偷看一眼慕思雨。

她看了慕思雨,又看向陆芷云。

“邢姐姐……”柳九竹压低声音说道,“陆家大小姐真的像传说中的那样天下无双倾国倾城。在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世间有这么好看的人。”

“你不是见过我夫君吗?”邢佳诗失笑,“我给你说过他们很相似。”

“可是,陆大人是男子,陆大小姐是女子。陆大人不怒而威,我根本不敢仔细看他,他的眼神太可怕了。陆大小姐温柔贤惠,瞧着很好相处。”

陆羿问起陆少羽的情况。

管家汇报陆少羽最近的行踪,并说明他最近的公务繁忙,也不知道今天晚上能不能回府里。

“我去看看。”陆羿对慕思雨说道,“齐霄和太上皇都没回来,两人又不放心这些年轻人。我去看看,就当是审查他们这些日子的差事办得怎么样。”

“你都离职了,在其位谋其政,你不在其位,干嘛还干涉孩子们的事情?”慕思雨没好气地说道,“你说找老朋友聊聊天聚一聚,这无可厚非。可是要去内阁找你儿子的麻烦,那还是老实呆在家里,哪里都别去。我们少羽要是做得不好,百姓们的生活会越来越好?”

陆羿无奈:“行行,我去找老朋友见个面。”

他不了解京城的情况,那些老朋友总知道。几个孩子在京城做了些什么,随便打听一下就知道了。这样回去见太上皇和齐霄的时候,他也能交个差。

慕思雨摸着邢佳诗的肚子:“快生了吧?”

邢佳诗害羞地点头。

“有没有找太医准时把脉?”

“王妃放心,陆大人可紧张了,太医每天来把平安脉。”柳九竹说道,“王妃,九竹有许多问题想请教你。”

“你说,我看看能不能帮你。”慕思雨笑看着她。

“我是听你的故事长大的……”柳九竹眼冒星星。“我想知道那些神奇的故事是真的吗?”

邢佳诗见柳九竹一点儿也不胆怯,在慕思雨面前侃侃而谈。再看慕思雨的态度,明显也是很喜欢这个未来的小儿媳妇的。

陆羿最终还是去了内阁。

内阁的大人见着他,手里的毛笔掉在桌上,留下了一大摊墨渍。

“汪大人,你这是做什么?这个册子很重要,现在被你弄成这样……陆王爷?”旁边的大臣正要训斥犯了错的大臣,见后者目光呆滞,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见着了离开京城许久的陆羿钻了出来,一张嘴巴张得大大的,就像能塞进去一个鸭蛋。

陆羿拿起桌上的案子,在看见一个又一个册子上的批注时,认出了自己儿子的笔迹。

果不其然,他这个儿子的确比自己强了不少。

同样的册子,如果是他的话,可以想出相似的处理方案,但是绝对没有他批注的方案更简单明了。

“你们陆大人呢?”

“陆大人去城门了。”旁边的大臣说道,“城门那里有面墙出现问题了,昨天滑了一块石头下来,差点砸伤一位老百姓。那墙是刚维修的,按理说不该出现这样的问题。大人想看看是不是修葺墙面的匠人偷工减料,没有把这件事情办好,所以才会发生这样危险的事情。”

“这种小事,怎么还需要他亲自出马?”

“负责这件事情的是工部尚书。本来只是一件小事,但是工部尚书连这点事情都做不好,大人心生不悦。他这次去审查,就是想看看是意外还是因为施工不好的人为祸端。如果是工部的问题,那工部尚书必然要受到惩罚。如果是意外,也不会冤枉了他。”

“行了,你们各忙各的,不用招呼我。”陆羿走进陆少羽办差的房间。

他坐在陆少羽坐的位置,打开那些册子翻看着。

陆少羽的性子比起他这个亲爹有过之而无不及。

冷,这种冷从字里行间便能凸显出来。他的下属必然很辛苦,因为这样的上峰是严厉的,只看结果不看过程。

陆羿在抽屉里发现了一支毛笔。

那支毛笔有些陈旧了,上面的毛已经秃掉了,而笔杆也有些陈旧,上面刻的字差不多持不清样子了。

看见这支毛笔,陆羿的神思回到陆少羽第一次握笔的样子。

这支笔是他送给他的启蒙礼物。对当时的家境来说,这支毛笔是最便宜的。可是没想到多年之后,它还留在陆少羽办差的抽屉里。

“这小子……”陆羿笑道,“时间过得真快,当年的孩子已经可以独自撑起一片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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