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4 章 第四章(1 / 1)

墨切尔来到艾力大陆最大的城市,光明城。

艾力大陆并没有国家这样的存在,只有一座座独立的城池,每一座城由城主管辖,也算是自成一国。

其中最大也最富饶的城市,便是第一座光明神殿坐落的地方光明城。

这座城的统治者表面上是城主,实际上却是光明教廷,教廷的威严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所有人都期盼着能够加入教廷,哪怕是当一个普普通通的修女。因为那不仅象征着权威,还代表着往后吃穿不愁的优渥生活。

就连城主的独生女儿爱莎,都被送入教廷成为光明圣女。

行走在这座城市中,墨切尔感到有些不舒服。明明街道整洁干净,行人也都面带笑意,空气清新绿植茂盛。

可空气里漂浮的光明之气太浓厚,人们也大多数都是光明信徒,一身浓郁的信仰,这些明亮的东西让他有种被烈日暴晒的感觉。

好在如今他进入了一个新的层次,即便有些不适,却也能忍受。

墨切尔今年二十岁,他十八岁离家,行走了两年,途径无数地域,经历过危险也有过机遇,现在的他已经将那本魔法书全部看完,学会了其中一大半知识。

如果按照实力划分的话,此时的他大概是魔导师水平。再上一步就是法圣,最后便是他的目标法神。

晋入法神,他就能融合神格,成为真正的黑暗神。

刚拿到那本书时,墨切尔认为那是天意,五年过去,他更加坚信这个观点。

他在黑魔法这一块的天赋堪称奇迹,仅仅五年时间,便顺利晋升为魔导师,要知道整个法师协会里,魔导师也不超过三十名,而且还都是年过半百的老头子。

黑魔法书中写,有一类人,他们是恶魔之子,是深渊里诞生的孩子。

他们黑发黑眸,体质特殊,对光明极度排斥,与黑暗的亲和力极高。他们天性邪恶,骨子里充满了破坏欲,他们是天生的坏种,注定堕入黑暗。

墨切尔想,他或许就是这样的恶魔之子。

身为恶魔之子,修行了黑魔法的异端,一旦被人发现,他的下场绝对不会好,可他却只身来到了光明城。

并非艺高人胆大,而是另有目的。

墨切尔从没忘记那一年深夜,破旧神殿里见到的那位天使。他一直记得她,甚至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在他的记忆里越来越美,越来越清晰。

他时常在睡梦中重遇她,可睁开眼迎接他的只有一片黑暗。

那只美好纯白的天使只是一场泡影,如果不是有一片羽毛作为证明,他或许都会以为,那一夜也不过是他的一场梦。

那枚羽毛被墨切尔珍藏在匣子里,尽管如此靠近黑魔法物品,它依然一如既往的纯白,只是上面的灵光早已消散。

大概黑暗之中的生物,天生就在畏惧光明的同时,也向往着它。

可惜自从他修行黑魔法之后,再也无法通过祷告再见那位天使。

第一眼就想要的东西,如果后续得不到,只会变得越来越想要,越来越执着。墨切尔便是这样,执着着那位天使。

他想要见到她,再将她狠狠扯下天空,折断她的翅膀,拉进他藏身的黑暗里。

“年轻人,你是来参加教廷的圣骑士选拔的吧?要不要看一看我这里的骑士装,用最上等的魔兽皮制成,还刻录了法阵,能够增加光明亲和力……”

一道声音拉回墨切尔的思绪,他抬眼便见一名矮个子的男人正在路边推销自己的商品。

从他矮胖的身材来看,这应该是一位侏儒。

光明城是一座包容万象的城市,这里人口众多,光明教廷信奉光明神,认为父神创造万物,那万物便都是父神的孩子,所以这座城市接纳所有种族。

除了堕落之境出来的恶魔与黑巫师。

恶魔墨切尔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他有着一头铂金色短发,碧蓝如海的清澈眼眸,他面容英俊,五官立体深刻,身材高大修长,鼓起的胸膛与手臂看起来强健有力。

这样的年轻人,一看就是刚走出家门的贵族公子,钱也是最好赚的。

果然,听闻侏儒老板的讲述,年轻人显然有些心动,他挠挠头发,咧着一口白牙,询问道:“我正打算去教廷碰碰运气呢,老板,你这里的骑士装真的有那么好吗?”

光明神殿每年都会举办一次选拔,挑选信仰纯粹又有光明亲和力的信徒,男人成为圣骑士,女人则当修女,年纪大的便当牧师。

尽管年年选召,真正入选的普通人其实不多,大多数名额都会被贵族占据。

老板拍着胸脯说道:“我是侏儒,侏儒可不会说谎,去年便有一名骑士穿着我做好的骑士服被选中了呢!”

闻言,墨切尔的脸上浮现惊喜的表情,他大方地道:“既然这样,那给我来一件。”

侏儒老板高兴极了,又一个冤大头上当。去年的确有位骑士被选中,不过穿的可不是他的衣服,他只是恰好有一件同款而已。

冤大头墨切尔当场就穿上了那件骑士装,这是偏日常的款式,有些像骑士礼服。银白色的布料笔挺顺直,衣领和胸口每一粒扣子都由黄金铸成,内衬是水火不侵刀枪不入的魔兽皮,后背还有宽大的长披风。

光外观就很不错,穿上后立刻提升好几分颜值。

当然,价格自然也不菲。

墨切尔对此毫不在意,掏出钱包毫不犹豫拿出几枚金币,多余的钱还说不用找了,十足的贵族公子做派。

既然敢来光明城,他当然早就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三个月前,他就不再是墨切尔,而是加里城城主的小儿子亚当斯。

亚当斯是名副其实的浪荡子,仗着贵族出身、容貌出众,过着醉生梦死的奢靡生活。

恰好墨切尔行至加里城,两人在街头撞见,亚当斯见墨切尔极为俊美,顿时淫心大起,想要强行将他带回城主府。

墨切尔表面不动声色,当晚就把亚当斯杀死,用魔法装成他的样子,顶替他的身份。

为了不让人看破,他一边学习着亚当斯的言行举止,一边慢慢改变亚当斯在众人眼中的形象。

三个月过去,加里城主和许多人都认为,亚当斯长大成熟了他们从未觉得亚当斯之前的行为有什么不对,最多就是年纪小爱玩了一点而已。

亚当斯表示自己想要前往圣城这是诸多光明教徒对光明城的敬称参加光明神殿的圣骑士选拔,加里城主竟然高兴地老泪纵横,当即给他准备行囊和无数钱财,送小儿子上路。

这位老迈的城主是个溺爱儿子的父亲,墨切尔出发的时候,不仅驾着华贵的马车,还有无数仆人陪同,每天即便走在路上,也毫无旅途的疲惫辛劳。

最后墨切尔厌烦在那些仆从面前伪装自己,带着钱财在一天深夜离开。

那些烦人的仆人们,大概现在还在慌张地寻找他吧?

墨切尔无所谓地一笑,他一扬披风,俊美的容颜在阳光下简直像在熠熠生辉,街上无数少女向他投来火热的视线。

光明神殿的位置在城市最中心,越靠近这里,路边的房屋便越华丽,路上的行人也渐渐少了,多数人行走时都低着头,不敢大声喧哗谈笑。

墨切尔的表情也变得郑重起来,他微微眯眼望着前方,如果有人问光明城最华美的建筑是什么,所有人都会回答,是光明神殿。

那座神殿通体雪白,有着圆弧形的穹顶,高大巍峨,远远望去就如一颗璀璨的明珠。

普通人看到它,会有一种被治愈被温暖的感觉,犹如薄薄的阳光照在身上,令人感到温柔舒适。

墨切尔却颇为不适,但他面上毫无异样,笑着走到了神殿大门前。

神殿外人很多,有来参拜的信徒,也有像墨切尔一样,从各地跋涉而来参与选拔的年轻人。

墨切尔的到来引来不少注目,他的外形条件太出众,如果选拔圣骑士时需要考虑外貌,不用想他一定能够被选中。

更何况,从他的气质和穿着打扮来看,这显然是一位贵族之子。

于是很快,就有人过来与他搭讪。

来人名叫肯恩,与亚当斯一样,同样是个不着调的浪荡子,不同的是浪荡子来这里纯粹是被家人逼的。

“你们这些外地人不知道,圣骑士名额都是内定的,咱们这些人就不用想了。”肯恩语气肯定地说。

他是光明城人,出生于一个小贵族家庭,对于骑士选拔,大概知道一点小内幕。

墨切尔不动声色打探消息:“是吗?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我以为神圣的教廷,不会发生这种不公平的对待?”

肯恩摇头道:“不不不,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你大概不知道,这几年时常有人带着天使羽毛前来教廷,那些人都是被神明眷顾过的人,教廷自然会接纳他们,你明白吗朋友,那些神眷者就是我说的内定者。”

“你瞧那里,那个一脸冷峻的家伙,他叫卡尔,原来就是个马夫,有一天驾驶马车出了差错,本来他是该死的,结果却因为虔诚信仰召唤来了天使,这个幸运的家伙,一夜之间就改头换面了。”

肯恩正在喋喋不休地诉说着,突然注意到自己的这位新朋友脸色很不对劲。

“亚当斯,你怎么了?”

墨切尔眉目间仿佛笼罩了一层阴霾,一双清透的蓝眼睛好似突然起了暴风雨的大海一般深沉难辨。

他咬着牙,声音几乎从齿缝挤出来:“你说,很多人,得到过天使的羽毛?”

被他这样注视着,肯恩有种寒毛直竖的危机感,他脑海中灵光一闪,惊讶地叫起来:“噢亲爱的亚当斯,你不会也是幸运的神眷者吧?”

话音落下,肯恩就见面前的俊美男人神情更阴沉了。

作者有话要说:林妹妹版墨切尔:这羽毛,是只我一个人有,还是大家都有的?

今天跟家人出去聚餐,然后又逛街,累瘫了嘤嘤嘤,今天就一更嗷,等我休息一晚,明天三更补上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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