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开空头支票已成为某些人的习惯,嘴上说得好听,做起来却是另一套。“空头支票”是一个人信用的组成部分,一旦开出而不能兑现,必然使自己的信誉度降低,因此,“空头支票”还是少开为佳。在交际场上,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一样,无法收回,比如做生意的你信誓旦旦地承诺:“不管怎么样,这次价格让你便宜两成!”
“无论什么时候都免费进行维修!”
“这个和那个就白送给你了!”
在总想卖出,让对方买下的心态支配下,很容易无意中说出多余的话来,从而让对方抓住意外的许诺。在说出没有回旋余地的话之前,一定要在脑子里盘算几下,必须明确表明:在某种范围内自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处理纠纷时更须注意不要做口头上的许诺,千万不要为了安慰对方而说出对自己、对自己公司不利的事,如果对纠纷的处理没有十分的把握,就不要依对方所说的去办。“我方将很快做出处理,请原谅!”
“那件事,我会负责的。”
“这个,我知道怎么处理!”
这些语言要慎用。在弄清事情的前因后果,判明自己的确有责任以后再说也不迟,虽然有必要倾听对方的发言,但是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轻率地承诺,否则很容易被抓住这样的把柄:“那时你曾说过责任由你承担的!”
“你向我们承诺过!”
不要在纠纷的当场许下诺言,而应该采用以下的话来平息纠纷:“我们一定会努力查明问题的真相!”
“待和上司商量后,我们将酌情做出妥善的处理!”
“这件事还是让我考虑考虑吧。”
“我试着干干看吧。”
但有时语言表达容易含糊不清,所以一旦找到对方能理解的妥协点,就要清楚说明哪些可做,哪些不能做,能做的一定要认真地予以解决。如果有可能的话,最好将其付诸书面形式,处理纠纷也是商业交涉,最后一定要弄得一清二楚。如果你总是对朋友开“空头支票”,这个“行”那个“没问题”而不付诸实际行动,你将失去朋友的信赖,这样,你与对方的关系就难以维持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