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不愿让别人指责自己的过错,而直言不讳往往是一种失礼行为。如果你实在忍耐不住想告诉他:“你错了!”
请用比较经典的方式。“人要脸,树要皮。”
这个“脸”,就是人的自尊。这个世界上基本上存在没有自卑的人而没有自尊无外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己失去的,一种是叫人给伤害的。对前一种人,我们可做的努力或许很少,但后一种情况我们却要千万注意,我们切不可随便伤害别人的自尊心。比如,有些人由于工作上能力较差,时常做不好事情,反而给人添麻烦,于是,各个部门都不想要他,似乎又没有地方肯接纳他。有的领导便会对人说:“他要是能走,我磕头都来不及!”
这种话便是伤人自尊心的。事实上,即使是在工作场所中被视为无用的人,也有他自己的想法与自尊心。他或许看似低能,却在某一方面潜藏着特长;也许,他一无所长,但他却也因此比别人更勤奋卖力。偌大一个单位,总该有适合他的工作可做,而不应对他抱嫌弃的态度。有的人本身并不低能,但因为做错了事,也会引得某些人说出伤人自尊心的话来。比如:“你是什么东西?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老底吗?”
或者说:“你这种家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这种话一出口,不是叫人心灰意冷,就是引起大吵大闹。调查研究表明:凡是自尊心很强的人,不论在什么岗位上,都会尽自己的努力而不甘落后于人。明智的人要保护他人的自尊心,还要想方设法维护他人的名誉度及人格尊严。比如,注重礼貌,让他们充分体会到自己作为一个人与他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或使用适当的褒奖,让他们有荣誉感,等等。自尊心受到损伤的程度是不同的,有的属于局部的,就是说,被害者的自尊心并未完全失去,他还能感觉到自己受了伤害,这样他就必然记住伤害他的人,对之产生反感、厌憎乃至仇恨。如果这个人是他的领导的话,他要么积极地谋划调离本单位,要么便采取“不合作态度”。只要是你说的话,你下的指示,他都不会尽心尽力、甘心情愿地去办。这样,怎么可能把工作搞好呢?另一类是全部的,就是说,被害者已经全然失去了自尊。他甚至感觉不到什么叫自尊心受伤害。他自暴自弃,自甘下流,什么污七八糟的事都干。到头来,他本人是一事无成,工作必然也大受影响。伤人自尊心是办事大忌,只有懂得充分尊重别人,让别人心情愉快,人家才能真心实意地与你一起做事。如果某些人真的错了,你不可以用神色或是手势表达强烈的不满,而是要用以下这些语言:“我也许不对,也常搞错,让我们来看看……”“是的,你的想法真的很好,我们可以讨论一下……你看,社会还没先进到跟得上你的大脑呢!”
委婉的指出别人的过错是一种处世的技巧,它的结果是投桃报李,你保全了他人的脸面,他人也会还你脸面或是实实在在的好处。人都不是傻子,要想从交际中有所得,你不可无视这个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