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景天身为身份尊贵的王爷,见过的美女自然数不胜数。
可他却觉得,比起此时此刻,他眼中所见的那个姑娘,自己以前见到的,都是庸脂俗粉!
俗不可耐!
而那个小姑娘,虽然身材还是娇小了些,却美得像是渡了一层神辉般,站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唯有她,最亮眼瞩目。
只见,那女孩穿着一袭柔粉色的清雅衣裙。
她的墨发看起来又顺又滑,乖乖巧巧地盘在头上,小脸白皙干净,一丝粉黛都没施。
她天生一双如画的眉眼,颈项线条优美,锁骨隐隐可见。
夜景天心头的异动越来越强烈!
上一次,他曾在夜容玉的生辰宴上见过她一次,那时,慕云汐还是个娇娇小小的奶包子,他只觉得她行为逗趣,还没怎么放在心上。
没想到,这才多久……
她居然出落得像个小仙女一样了?
这么美貌的小姑娘,怎么能便宜了夜千玄?
夜景天已经暗中查出,夜千玄不过是个外强中干的病秧子!
他有怪病缠身,日夜都需服药,恐怕命不久长。
也正因为如此,夜景天假装碌碌无为,蛰伏多年,近些日子才终于松下心来,开始冒头。
夜景天盯着慕云汐瞧了半晌,吩咐道:
“拿笔墨来。”
“是。”
很快,下人拿来笔墨伺候。
夜景天自认为帅气地在纸上挥毫,一首问候信很快写好,他递给下人:
“把本王的亲笔手书,给她送过去。”
下人万分郑重地接过。
不因别的,只因这位景王殿下,是京中大名鼎鼎的闲散王爷,平日里最有名的就是养花习字。
他那一手书法,堪称天下闻名!
夜景天看着下人去送信的背影,自负地挑了挑眉——
既然京中都在传,这个小丫头的本事玄之又玄,那么……何不能让她归他所有?
他的字,天下一绝!
多少贵女才子们都日夜临摹。
夜景天敢肯定,只要慕云汐见到他的信,一定会为他所倾心!
他站在窗边,期待地看着慕云汐所在的方向。
酒楼外面。
慕嘉柔丧心病狂,仿佛永远不知疲倦的骂声还在继续。
慕云汐听了一会儿,觉得无趣至极,正在思索要不要把这根黄瓜彻底凉拌了——
就在这时,夜景天派来的送信人到了:
“云汐姑娘,这是景王殿下写给您的亲笔手书。”
慕云汐垂眸盯着那张手书,一时纳闷:
“你家王爷是不是脑子有什么大病?他有事直接让你传达不好吗?写什么手书?”
下人一时脸黑如锅,严肃地纠正:
“云汐姑娘,手书传信,是我家王爷为了体现对您的厚爱。”
慕云汐又一脸冷漠地问:
“那么,写字条就写字条,可你家王爷为什么要写这么大的纸上?写的字还……很骚?”
没错,夜景天的手书,是用上好的生宣纸所写的,一大张。
随时都能方便裱起来的那种。
那个下人沉默了一会儿,答:
“我家王爷那是为了云汐姑娘您日后装裱收藏方便,毕竟王爷的字,价值千金。”
慕云汐:“…………”
她看起来很像收废品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