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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赚大钱的点子(1 / 1)

“铮”的一声,好像是锄头与什么铁器相撞出的金鸣之声。地下有东西,陈悦之立即朝那儿挖了起来,没过多会地下的东西就露出了原貌。

陈悦之古怪的打量了下这东西,看起来就像是谁家用旧了的毛笔,十分普通,笔杆上都锈迹斑斑的了。

她不太确定,便凝出一点草木精华雾气,往那笔上滴去,果然迅被那毛笔的尖头给吸收了,与此同时毛笔的尖头上居然凝出一黑色的汁液。

噢,更确切的说,像是一些墨汁儿。

然后这只毛笔居然自己蹦了起来,在陈悦之瞠目结舌之中,在空中迅画动起来,转眼竟然就画出一只满是獠牙的野猪,只是大概墨不够了,所以这只野猪只有头,身体也是虚的,透明的。

不过就算如此,也不能减少它半分的凶狠劲,野猪嗷的叫了一声,就朝着陈悦之冲了过来。

陈悦之赶紧急闪,并且双手撑在野猪头上翻了过去,靠,獠牙这么锋利,若真是被刺中,小命都不保了。

归真诀只是美容养颜用的,并不能用来攻击,所以她只能用自己的拳法,但是她现这野猪皮真厚呀,她打的手都痛了,野猪也丝毫没有反应。

她只能拼命的躲闪,和野猪缠斗到了树林里面,陈悦之没把野猪打死,倒是野猪踩死了好几只兔子,还踩碎了一窝野鸡蛋,几只刚出生的小野鸡,惊恐的看着这个庞然大物,转眼就要踩到它们头顶上了。

陈悦之仿佛看懂了小野鸡们,眼中求生的意志,莫名心里一动,迅扑了过去,抱住野猪的尾巴,就死命把它拖的身形一偏,脚正好踩在野鸡窝的旁边。

“快跑!”陈悦之也不管那些野鸡能否听懂。反正就大声喊了下,不知道是听懂了,还是正好它们动了,总之几只小野鸡踉跄跌撞的跑到另一丛草里躲起来。还不时朝着陈悦之的方向打量,出唧唧的声音。

陈悦之突然想到田里的锄头,赶紧又轻身朝那边掠去,竟现那只臭毛笔,居然竖立停在锄头的上方。似是很人性化的在打量着战况。

一想到自己现在的险状,居然是这只破笔造成的,陈悦之就大为生气,也不管身后正在追的野猪,直接就双手一张,朝着破毛笔扑了过去。

毛笔被陈悦之压在身下,东突四撞,想要逃走。陈悦之哪里会放过它。

“臭毛笔,死毛笔,恩将仇报。若不是我给你灵气,你哪里能挤出墨汁来害我,你立即给我把那野猪弄消,否则我就把你拆了,把你的毛拔光,再把你扔到灶里面用火烧一烧,我就不信那个邪了,烧不死你,也得把你烧秃。

不知道是陈悦之的恐吓起了作用,还是那野猪的时间到了。总之在那獠牙快要捣上陈悦之的后背时,突然卟的一声,化为一团黑色的墨汁,落在了地上。野猪不见了。

陈悦之趴在田里面,累得气喘吁吁,突然头顶传来一个声音:“阿悦,你怎么趴在地上?”

竟是周明的声音,想是不太放心她一个人,又匆忙赶了回来。

陈悦之感觉怀里的毛笔。一听见周明的声音,立即安份了下来,她也正好将它掐住,往口袋里一塞,坐起来笑道:“刚才在那边看见好几只受伤的兔子,还有一只活的,我想着不如一起逮了,到时候也送一只给大姨尝尝,没想到这只兔子特别狡猾,竟是没逮到,还让我摔了好几个跟头,把身上都弄脏了。”

“是吗,在哪儿呢,带我去看看。”

陈悦之立即带周明去了刚才野猪肆虐的地方,果然有两只还未死绝的兔子。

小野鸡们看见野猪走了,陈悦之又来了,赶紧跌跌撞撞跑出来,围绕在陈悦之的脚边,唧唧喳喳的叫着,好像是把她当成了鸡妈妈。

周明在地上查看了一番,突然脸色严肃的说道:“看这蹄印,倒像是野猪来过一般,天哪,阿悦,你真是走运,估计是野猪追兔子,然后踩碎了这窝野鸡蛋,幸亏这几只小野鸡在旁边,没有被踩到。”

“只是,不对呀,既然是野猪追兔子,那为何不带走,丢下在这儿?”周明看着那一路被踩过的草木痕迹,目光就快要看到那块田里去了,陈悦之生怕他现不对劲,赶紧说道:“大姨父,你看呀,这些小野鸡好可怜噢,都围着我,不会是问我要吃的吧,要不然我们把它们带回家养起来怎么样?”

这句话成功的转移了周明的注意力,他蹲下来看了看,又用手摸了摸小野鸡身上绒毛,点头道:“这野鸡在饭店里卖的还挺贵的呢,也算不错的野味。你带回家养或是自己吃,都是很不错的,只是这有七八只的,你怎么带走?”

周明说着的同时,已经将自己身上的那件灰色外套罩衫,脱了下来,小心的将小野鸡仔儿,捧了进去,对着陈悦之说道:“没想到你今天还真运,和野猪擦肩而过,捡了一条命回来。并且还得了兔子和野鸡仔儿。幸亏你没事,要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跟你妈交待。这里太荒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还有野猪出没,依我看,这块地不要也罢。”

陈悦之就嗯了一声,背上锄头,跟着周明走了,临走之前,她看了一眼后面,只见原本枯黄的草木,竟然自己在慢慢恢复了。

有些地方也绽放了嫩芽,只是没有那么迅,相信下一场雨,过个三五天,这些枯黄的草就会全部化为绿色。

她心里的想法,正好与周明截然相反,这里灵气这么浓郁,就算不种地,也是个修练的好地方,得想办法拿下。

“大姨父,这片山在金林镇和梅山镇的交界处,那是属于我们金林还是属于梅山啊,是公家的还是私人的啊?”

周明停下脚步,看了她一眼,便将她背上的锄头接了回来。自己提着,疑惑的看向她:“你问这个做什么?”

“大姨父,你刚才也说了,现在饭店里的野味卖的价钱特别好。而这片山一向来的人少,想必野味也多,你看就这个外围,就有这么一窝野鸡仔,还有好几只兔子。若是再深入,估计野物更多。”陈悦之不好说灵气的事儿,只能从其它方面入手,猛然上辈子的经验让她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上辈子作为大将军的女儿,她有自己的陪嫁庄子,庄子里也有林子,都会派专人看管,定期放养一些动物的幼崽进去,等过一年半载的,她就会和朋友一起去狩猎。

打到的野味儿。就自己现做来吃,反正下人都把锅具和作料带的齐全的很,做出来的味道美极了,关键是那个野趣很有劲。

搬到现代来未必不行,虽然说现代的枪支是管制的,但可以制作弓箭呀,而且还能在旁边开个小饭店,专门帮着烧野味啥的,相信一定赚钱。

对,陈悦之心里猛然一跳。原本只是想找个借口,现在想来,倒真是不错的主意。

“阿悦,你倒底想说啥?”周明有些不解。但还是很尊重她的,认真的问道。

“大姨父,我想说的是一件,有可能让我们赚大钱的事。”陈悦之当即兴奋的将自己的主意说了出来。

周明听着听着,眼睛习惯性就眯了起来,他那颇具有商业的头脑也在迅的运作起来。

陈悦之不晓得。但他可是经常往省城跑的,省城的一些有钱公子哥,就喜欢这些新鲜玩意儿,若真能办起来,那肯定能赚钱,关键是这样的场地,目前金林省应该还是头家。

“阿悦,你这样的想法很好,你能写出个具体的方案来吗?”周明果断的问道。

敢于在镇上第一个开起私人粮油米店,说明周明是个敢想敢干敢于开拓的人,并且不怕冒风险。

“行呀,大姨父,不过我下午还得去县里参加作文比赛,这具体方案恐怕得过几天才能给你,我心里也只是一个模糊的想法,还得好完善下。”

“你下午要去县里比赛?正好我也要去,你几点比赛,我带你一起过去吧。”

“那太好了,省得我还要挤公交车呢?比赛在下午两点。”陈悦之笑起来,大姨家有辆拉货的车,她还是头次坐呢。

周明点点头:“现在才十二点半,来得及,这小野鸡仔,我让你大姨弄个笼子,先给你照看起来。这两只兔子,我也让你大姨先把它处理下,免得血不拉唧的难看,等你从县里回来,再一起带回家。”

“好咧!”

陈悦之一到大姨家,先第一件事,不是照顾小野鸡仔,而是跑去大姨家的卫生间,洗了个澡,身上粘呼呼的,全是黑色的杂质,实在太难受了。

洗澡之前,她先研究了下那只笔,看着虽然很普通,但是笔杆却非金非玉,敲打它还会出金鸣之声。

想着这只毛笔刚才吸收了自己的灵气,便溢出那墨来,竟然画出一只野猪来。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难道这只毛笔,就是传说中马良的那只神笔?

不知道是不是灵气用劲了,不管陈悦之怎么摇晃毛笔,让它动让它说话,它就是没有任何反应,好像就是一支破旧的毛笔似的。

陈悦之想着以往那些修真小说里面,看到宝贝不都是要滴血认主的吗?

她也试了下,将手指咬破,挤了滴血在毛笔身上,结果血直接从毛笔身上滑到地板上去了。

咦,竟然没有吸收,也没有认主啥的,这是怎么回事?

今天在大姨家不太方便,她索性也不试了,还是依旧将毛笔贴身放着,打算回家后再去研究。

幸亏周明来的时候,她趴在地上,头上还有草屑,所以周明自动理解为,她脸上的黑色杂质是泥,要不然她还真不好解释呢。

陈悦之和表妹周晓玲的身材差不多,李清玉便将女儿的衣服,白色的衬衫,黑色的铅笔裤拿给她穿了。

谁料看着陈悦之瘦一点,穿到身上却是紧绷绷的,而且肩膀那里十分挺括,原本只是一件很普通的衣服,但穿在陈悦之的身上,却莫名多了一种气质。

铅笔裤幸亏有弹力,但也拉到了极限,要不然还真的会短呢。

李清玉看着陈悦之那修长笔直的双腿,都有些嫉妒了,年轻真好呀。

将擦脸的雪花膏递过去,陈悦之却摇摇头不用,李清玉疑惑的说道:“阿悦我怎么觉得,你比早上来的时候白了一点。”

“大姨,人家本来就很白呀。你看我爸我妈都很白,我也会越长越白的。”陈悦之赶紧打预防针,说笑着将话题叉了过去。

李清玉想想也是这个理儿,人家都说女大十八变嘛,这陈悦之离十八也不远了。

“阿悦好了没有,车子要走了。”周明在外面喊道。

陈悦之的头还是湿的,不好扎起来,只好用干毛巾,随意绞了下,让它不再滴水,便这样披着,赶紧就穿好鞋子跑了出去。

幸亏脚没有长大,否则表妹的小黑皮鞋真的穿不了,还得去买鞋,这就真让人起疑了。

因为陈悦之之前过来时,周晓玲新买一双皮鞋,还非拉她试了下,她当时穿可是正好合脚。

当陈悦之小跑出去,出现在周明的面前的时候,直让他眼前一亮。

连周记帮忙的司机小赵,都忍不住吹了声口哨,赞叹道:“周哥,这是刚进去那个泥猴,简直像两个人嘛。”

眼前的少女,鸭蛋脸,柳叶眉,尖下巴,精致水汪汪的大眼睛,微卷的睫毛扑闪着,像小刷子能刷软人的心。

身形挺拔修长,穿着白色的衬衫,外面还罩了件红色的马甲,配着黑色的铅笔裤,脚上是双半旧不新的圆头皮鞋,明明是最平常普通的搭配,但偏偏就让她穿出一种独特的韵味来。

简直太青春靓丽了。

陈悦之撅着嘴瞪小赵一眼:“你才是泥猴呢?”

周明也瞪了小赵一眼,立即招呼陈悦之上车,并且对她说:“小赵就喜欢胡说八道,你别放在心上,这样穿挺好的。”

车子快要动了,李清玉追了过来,递给周明一百块钱,吩咐道:“刚才看阿悦穿晓玲的衣服,明显短了,估计是最近长个儿了,你给她在县里头再买两套衣服带回来。”

周明点点头接过钱,他原本也有些打算,只是他一向是行动派,不太爱事先嚷出来而已。(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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