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时二刻。
平阳城。悦阳客栈。二楼。天字一号房。
林知吾和林萧阳正坐在外室茶桌边吃着悦阳客栈厨房里几个厨子的拿手好菜。
林萧阳不停地往嘴里塞着菜,还口齿不清地不停说着“真好吃”,完全就是一副饿狼相。
相比林萧阳,林知吾的吃相就斯文多了。
哑奴按照朱雀的吩咐,将筏纸塞进了天字一号房的门缝里,随即就迅离开了,坚定地实施了朱雀的“要避人视线”和“切忌不可在外暴露实力”。
坐在外室茶桌边,正对着房门方向的林知吾自然是第一时间便看见那张筏纸被人从门缝里塞进来了客房的。
不过,林知吾并没有立即起身去开门看看是谁往他的房间里塞筏纸,只仍旧静静地坐着不动声色地吃饭。
至于背对着房门坐着的,吃得正欢的林萧阳……
因为吃得太过专注,林萧阳丝毫没察觉到有人在房门外晃了一下又快地离开了,依旧一口接着一口地狼吞虎咽。
等门外塞筏纸的人走了许久,林知吾方放下碗筷,起身走到门边。
林知吾将夹在门缝上的筏纸抽出,展开,筏纸上只用篆书写着十三个字。
看罢,林知吾不紧不慢地掏出怀中的火折子,吹燃,毫不犹豫地烧掉了那张筏纸。
此时林萧阳就是吃得再专注也是现了林知吾的举动的,遂含着口菜问林知吾:“谁啊?这个时候不在家里吃饭,跑到这来塞纸条?”
说罢,林萧阳又夹了一口桌上的菜塞进口中,美滋滋地嚼着。
坐回桌边,看着林萧阳的吃相,一直忍着的林知吾终于还是乐了。
对于林萧阳问他的问题,林知吾也没有丝毫隐瞒地回答了:“是爷手下的朱雀派人送来的,他约我今晚戌时初去城中的悦来酒家二楼找他,应该是有事要和我禀报吧!”
“哦。”闻言,林萧阳淡淡地应了声,兴致缺缺的模样。
对林萧阳来说,朱梓陌手下的势力,林萧阳是真的一点都不感兴趣,至少没有林萧阳眼前的美食让林萧阳感兴趣!
林知吾也知道对于这些事林萧阳并没有什么兴趣,遂转移话题道:“林公子,我早先便听人说,过了上元佳节,平阳城每月十八都会有一场灯会。今日正巧十八,公子晚上若是觉得无聊,可以去灯会上玩玩。反正离武林大会开始还有两个多月,咱们不必急着赶路。”
一听到有好玩的,林萧阳的双眼就像听见有好吃的一样,立马又变得铮亮铮亮的。
虽然不知道灯会是什么东西,但听林知吾说可以去玩,林萧阳立即笑着问:“真的吗?有好玩的?那是不是也有好吃的?”
点头,林知吾笑道:“有的。决定今晚留下来,也是因今晚有灯会才决定留下的。爷说了,公子这是第一次下山,路上要是遇到有好玩的地方,只要不耽搁行程,就可以停下玩上一两天,然后再继续赶路。”
一听又是朱梓陌吩咐的,林萧阳笑得更是开心了:“还是二师兄对我最好了,什么都给我安排得好好的。”
林萧阳说完,又埋头狂吃去了。
若是林萧阳的大师兄此刻听见了林萧阳这番话,不知会是个什么心情?!只怕心情不会比养了条白眼狼好上几分!
从厢房内室开着的窗户向外看去,能看见客栈外艳阳高照。街道上形形色色,人来人往,小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厢房内,对于林萧阳的话,林知吾却只笑着摇了摇头。
看着坐在他对面狼吞虎咽的林萧阳,林知吾越看越觉得林萧阳像个大小孩。
真不知道,若是将林萧阳一个人丢在外面,他能否独自生活下去?
不过随即,林知吾又自己给了自己答案:不可能,就林萧阳这种孩子心性,真的是给个糖人都能骗走!真要把林萧阳一个人丢在外面生活,那是直接给林萧阳判了死刑啊!
林萧阳并不知道,在林知吾心中,他就是个离不了人的长不大的孩子,所以依旧吃得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对于对面林知吾看他的视线,也直接被林萧阳欢快地屏蔽了。
吃过午饭,林知吾带着林萧阳出了悦阳客栈,去平阳城的几条主街上逛了一圈,一来是熟悉街道,二来算是饭后散步消食吧!
一路上,林萧阳瞧见了不少好吃的好玩的,林知吾都一一笑容和煦地掏银子给林萧阳买下了。
没办法,谁让林知吾此行的使命就是照顾好林萧阳呢?
只要不算过分的要求,林知吾都得满足林萧阳,对于买吃的玩的,根本算不上什么要求,最重要的是,朱梓陌也不差这几个钱!
只是,林知吾的想法是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因为林萧阳实在太能买了啊!
几乎从街头买到街尾,直接结果不是林知吾付不起帐,而是林知吾和林萧阳四只手加在一起都拿不了那些东西!
无奈,林萧阳最后只好放弃了继续买玩物的想法,改一路逛一路吃!
林知吾和林萧阳直接逛到晚饭时间才返回悦阳客栈。
在林知吾的客房里吃过晚饭,林萧阳回他自己的客房休息了一会,跟林知吾打了个招呼就去逛灯会了。
林萧阳临出客栈前,林知吾塞了几张五十两和一百两的银票,外加满满一荷包散碎银子给林萧阳。
粗粗一算大概有八百两左右,且林知吾让林萧阳放开了用,用完了也无妨。
用林知吾的话说,朱梓陌属于钱多多,林萧阳自己的钱是用一两少一两,所以还是留着,兴许以后有用得上的地方。现在嘛……用朱梓陌的就好。
只是,林知吾似乎忽略了一个问题,八百两白银……买下一条街的吃食都有余啊!这是要撑死林萧阳的节奏啊!
林萧阳走了没多久,林知吾也动身去悦来酒家会晤朱雀了。
那张筏纸上的十三个字是:戌时初悦来酒家二楼雅座朱雀。
林萧阳走出悦阳客栈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街边到处都挂着色彩各异的灯笼,倒也将街道照得一片明亮,且色彩斑斓。
手握从不离身的长剑,怀揣着林知吾塞给自己的银票和装满散碎银子的荷包,林萧阳独子一人晃去了办灯会的东化街。
戌时初。平阳城。悦来酒家二楼。雅座。
梳着高马尾,一身青色裋褐服的林知吾由一个身材瘦小的灰衣小二领着,到了一个垂着青纱帐的角落位置前。
借着四周燃着的烛火,隔着青纱帐,林知吾能看见青纱帐后的桌子前似坐着一人。
在林知吾探寻的目光下,小二抬手撩起遮挡用的青纱帐,坐在青纱后桌边的那个人的相貌便呈现在林知吾眼前。
那人是名男子,三千墨一丝不苟地束在头顶的赤玉冠内,簪一根赤玉簪,肤色有些黝黑,从侧面看去,五官平平,面洁无须,一身赤衣却是衬得恰到好处。
那个男人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五盘颜色各异的下酒菜,两副干净碗筷,一边桌脚放着两个不大不小的酒坛。
酒坛的坛口虽封着,却依稀能闻到其间散出的淡淡酒香,且酒香甘醇却不醉人。
林知吾抬腿迈步走进雅座,他身后的小二则轻轻放下青纱帐,蹑手蹑脚地退了下去。
“朱雀参见林副使!”眼角余光瞥见那青纱帐外的小二已经退下,坐在饭桌前的朱雀连忙起身朝着林知吾单膝跪地,恭恭敬敬地说到。
因是在酒楼这种公共场所,朱雀的声音也不敢过大,怕会招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轻轻一挥手,林知吾一边朝朱雀对面的位置走一边说着:“朱雀领不必如此多礼,起来一起坐吧!”
语必,林知吾刚好在朱雀对面的位置坐定。
闻言,朱雀也不矫情,起身,坐回了原来的位置。
却见,林知吾拿起放在桌脚的一个酒坛,拍开封口,给他自己倒了一碗酒。
随手将酒坛搁在桌面上,林知吾端起装着大半碗酒的碗,仰头,一饮而尽。
放下酒碗,林知吾砸吧砸吧嘴,赞道:“不错不错,竟是五十年的上好杜康。”
林知吾不酗酒,却好酒。且独爱这酒中头魁——杜康。
自上次朱梓陌成亲后,林知吾直到今天才又喝到这五十年的上好杜康。
不论何种酒,存放时间越长,酒质便越上一个层次,这存放了五十年的杜康酒的口感自是不用多言,光看林知吾那一副享受的表情就可见一斑。
更何况,这杜康酒却是这九国中难得的名酒,是有酒神之誉的杜康所造,后人便以杜康之名为此酒之名。
杜康酒酒质入口绵,落口甜,芳香甘爽,诸味纯正,回味悠长,是十分难得的举世名酒。
林知吾又拿起酒坛给自己倒了一碗酒,这次并没有急着喝,只将酒坛放回桌脚,拿起面前的竹筷夹起一口菜塞进口中,嚼碎咽下。
如此吃了几口菜后林知吾才开口道:“朱雀领,此番邀我前来不知所谓何事?”
林知吾话落,端起酒碗,又是一口酒下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