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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引贼入瓮(1 / 1)

准备去梅林看看绮梅,到底夫妻一场。心里总归有些放不下,想着自己走时,绮梅说的话云玥便有些伤心。爱不是一味的索取,而是需要付出。自己对绮梅索取的太多,本就不牢固的感情,自然经不起如此摧残。有些时候,人的感情很像一张存折。总是取而不往里面存,总会有提空的一天。

“侯爷,这市集是越来越繁华了。看着似乎比前几个月,咱们走时更加的繁华。您看,居然连胭脂铺都开起来了。”郑彬围在云玥身旁就没一个老实时候,幸亏没带铁塔出来。不然一个多动症,一个抑郁症,那还让不让老子活了。

老姜在市集上东瞅瞅西看看,一会儿买个甜瓜。一会儿又买一个果子,也不知道为什么。云玥觉,这年月的老人牙口普遍要好于后世。老姜都五十多的人了,一颗牙都没有松动的迹象。啃起苹果来,“咔嚓”“咔嚓”的让人羡慕。

几个人出了市集,远远的已经可以望见梅林。忽然一名要饭老妇人走到云玥身前:“行行好,给老婆子一口饭吃。”随着话音,一只粗陶破碗便伸了过来。

老妇人形象凄惨,一身乞丐装不但大窟窿小眼儿。还补丁落着补丁,一双手上全都是泥巴,干巴巴的沾在手上已经看不出原来颜色。头乱得如同荒草,几乎遮住半边脸颊。刚刚近身三尺,便有一股馊味飘了过来。

云玥倒退半步,郑彬立刻挡在云玥身前,捏着鼻子怒视老妇人。“你这老货真没规矩,拿着这些钱买吃的去。赶紧走,赶紧走!”郑彬捏着鼻子,声音怪怪的。另外一只手甩出几个铜板,想打老妇人赶紧走。这馊味儿实在是让人受不了。

老姜一把打掉郑彬的手,训斥道:“你这小子,看人家是老婆子你就这样?大争之世,一个妇道人家不容易。带着回府弄碗饭给她。咱家救不了那么多性命,能救一条就是一条。侯爷,您看府里多养活一个人也是养。这么一个孤老婆子,放在外面就是个死。眼看冬天了。侯爷您赏她碗饭吃。”

郑彬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杀人不眨眼的老姜什么时候变成一副菩萨心肠。这不科学,严重的不科学。一定是自己这些天没睡好,出现了幻听。郑彬摇了摇脑袋,一阵的头晕。

“算了。就当本侯积德行善。就这么一个老婆子,也吃不了几两米。回府吧!”云玥烦躁的摆了摆手,一转身便往回走。

“老婆子,你走运。侯爷收留你,还不赶快跟着侯爷回府?”一名杀才走到老婆子跟前。

“侯爷!咱们不……”郑彬刚一说话,便被老姜一巴掌拍在后脑勺上,疼得一缩脖子不再说话。

老婆子似乎很激动,头摇手颤不用杀才们搀扶。瘸着腿行走,看样子一条腿瘸得厉害,走路很吃力的样子。

事实上杀才们也不愿意去搀扶她。只是做个样子罢了。见这老妇人走路似乎也不慢,跟得上侯爷的队伍,便也不再理睬。

引着婆子来到云家老宅,老宅子里现在清净得要命。云家搬走了,宅子里再没了往日的喧闹。现在房子多得住不完,五百名老卒填进去,这大宅里似乎才有了那么一点人气。

老姜让婆子进了一间屋子,屋子里几个婆子在做针线。见老姜来了连忙施礼!

“您怎么有空来这里,自打主家走了。这里也没个什么活计,都说白拿侯爷的工钱心里不安呢!”一个四十来岁的薄嘴夫人见老姜进来。便迎了上来。

“白张家的!侯爷家哪里来的这么多事情,看这老宅不得人手。平日里打扫一个灰尘什么的,不也需要人?这老婆子,你们给收拾一下。侯爷说了。让她来府里帮着干点什么就是了。

哎对了,白张家的。侯爷说,家里住了好多老卒。身上的衣服有破损的,你们给帮着补补。你现在就安排人去,你们都去!这五百多号老爷们,也不会个缝补浆洗。一个个都脏成猪了。侯爷爱干净,你们这些天辛苦辛苦。左右也就十来天,侯爷就要回咸阳参加公子政的册封大典。”

“诺!奴家这就带着人去,这位……”白张氏看着这瘸腿妇人,有些为难的道。

“哦,你们人手不足。她身子也不太好,让她吃点饭睡一觉调理调理。晚上再说!你们先去忙活院子里的活计,大典日朝廷里的勋贵们都来。可莫要丢了咱家的脸面。”

“诺!你们都跟着老身来,没听姜爷说,不能丢了侯爷的脸面。”白张氏说完,便张罗着一屋子的妇人们走了个干净。

“你坐一会儿,老头子给你弄点吃食。可怜见儿的,一会再找白张氏给你弄身衣服。这世道啊……!”老姜指了一下芦席,絮絮叨叨的出去。

不大一会儿,老姜便端了一大碗米饭回来。上面浇了好多的肉汁,红烧肉堆得高高的。虽然很简单,却很实在。对于这样饿狠了的人来说,最是合适不过。

“哎……!厨房里也没别的,把这个吃了。然后睡上一觉,晚上白张氏回来,你向她要衣服就成。以后在家里好好干,混个三餐一宿还是没问题的。家里的人都搬去了平凉,这里除了打扫便没别的活计。吃吧!”老姜今天的话好像特别多,将米饭摆到那老婆子面前。见老婆子没有伸手来接,“我再去给你弄点儿肉来!”说完也出去了。

屋子里只剩下老婆子一个人,她闻了闻用筷子夹了一块红红的肉送进嘴里。很好吃,红烧肉松香绵软滑而不腻。嚼在嘴里口感极佳,称得上是下饭的佳品。

泡了肉汁的米饭,散着诱人的香味儿。老妇人吃了一口便欲罢不能,待到觉得有些不妥之时,她赫然现自己居然吃了人头大的一老碗。

老姜没有回来,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老妇人打量着这间屋子,很普通的砖瓦房。房梁上吊着一个篮子,估计是放糕点一类的东西。蜀中也这么干,防的是老鼠。

外面的天还是大亮,糊着蒙皮的窗户开着。屋子里光线并不差,自己坐的芦席距离地面有两尺高。不知道为什么,蜀中的地塌可没这么高。

向院子里望去,几只老母鸡悠闲的在地上啄食。树枝上的麻雀也在叽叽喳喳的叫,似乎在讨论要不要学燕子那样去南方玩耍。

安静,很安静。妇人总觉得哪里不对,却又想不起来。重新坐到芦席上,腿上的伤有些重。现在走路都成了问题,不知道会不会留下残疾。若是真成了一个瘸子,那可就糟了。

老姜回来了,抱着一罐子水。见到老妇人在揉腿便问道:“你腿伤了?怎么弄的,庄子上有医官晚上我打他来一趟,给你弄些草药。”

“老哥哥,谢谢了!腿上的伤不要紧,前些天去一户大户人家讨饭。结果被人家的狗咬了,老婆子命贱挺几天也就好了。”老妇人一边捶着腿,一边说。老姜殷勤的给老妇人倒了一碗水道:“这肉油腻,我弄了一碗蜂蜜水。给你解解油腻,怎么样这里还算不错吧?”

“老婆子可是走了鸿运,才遇上侯爷这样的好人家。不然,到了冬天还不是被活活冻死。”老妇人有些伤感的说道。

“也是,这大争之世人活着都不容易。你怎么了?”老姜看到那老妇人忽然脸色变白,连忙问道。

“也不知道为何腹中有些痛,净桶在哪里,我想……”老妇人脸色煞白,似乎在极力忍耐。一个屁愣是被放了个七零八落,空气中充斥了胺的味道,老妇人低着头似乎很难为情。

“你呀!好好的,指桑骂槐的骂人。老头子好端端的给你送来饭食,你却骂老夫是狗。看看,老天给你报应了吧!前几天晚上挨了一箭,现在居然阴魂不散的跟过来。多大的仇怨,就为了钱财?至于么!”

老妇人霍的抬起头,眸子里射出两道寒光。老姜早已经退到了门口,见老妇人眼里寒光一闪。一个翻身便滚出了房间,“哚”“哚”两声两支袖箭便钉在了门框上。

“难怪侯爷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老夫给你吃喝,你居然这么对待老夫。真是让人寒心啊!”门外传来老姜嘲弄的声音。

“呼”一块石头接着便飞了出来,老姜早有准备一把操起房子门口的盾牌。“啪……!”一块石头击在精钢盾牌上顿时粉碎。

几乎与此同时,院墙上趴满了拿着弓弩的悍卒。只要一声令下,便会将屋里的人射成刺猬。

少司命这才现,自己成了笼中小鸟。房顶有些高,还难不倒自己。可惜自己一条腿受了伤,往日里不屑一顾的高度。现在也觉得高不可攀,从门口和窗子出去,更是不可能。别说还有一个可怕的射雕手,就算是这些悍卒手中的劲弩,也足矣射杀自己。现在可不是黑夜,没了黑暗的掩护想躲过如此多的弩箭,简直是痴心妄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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