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众人看着上面雕刻的东西,显然雪莉杨也是有了些许的想法,难怪大家之前看那雪弥勒被乃穷神冰冻住的时候,总觉得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感情这东西就是由痋术引导过来的啊。
这个时候大家也是开始后知后觉,看着何种那淡水的水母,估计这玩应应该就是雪弥勒的原型,有点类似于水生吸血水母,这种东西在高山转变成冰川大灾难的时候,也是逐渐演变成了冰层中生存的状态。
它们畏惧盐巴,可能就是跟此有关系,毕竟当年‘魔国’的后裔们都是由痋术起家的,而这种‘痋术’往往是祸害百年的邪术。
实际上这洞穴之中的玄武巨石,包括那蜕壳乌龟也是经由‘痋术’演变而来的,这绝对是最集中的时候。
在往上看,就是冰山水晶石的第二层,上面是一个女人,双手遮住自己的脸,这有点像是精绝女王。
第三层是一条头上生眼的巨蛇,隐隐约约有一些蛇神的风范,显然这里应该也是用来记录的最佳地点。
第四层中最重要的部分,被人为地磨损毁坏了,但是看那磨损的形状,应该就是一个圆形,而且像极了雮尘珠的样子。
最下边的一层,则最为奇特,只刻着一些好像是骨骸的东西,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有种如芒在背的感觉。
此时此刻,众人也是比较惊愕,唯有姜雨夜目光死死的盯着那百人怨不曾挪开,所以处在这样的情况下老胡充当了解说员的角色。
“这块大石头看上去是分层次的,但实际上从上到下每一层都有不同的内容,而且这好像与《精绝古城》那座象征地位排列的黑塔一样。”
简简单单的话语也是让人茅塞顿开,而且老胡本就擅长推理,所以他指着那一排排的冰山水晶石,也是不忘说道:“这里跟《精绝古城》是截然相反的,而且根据《圣经》的推论来看,这里应该是从上往下,而且越往下力量应该也是越大。”
虽说这里的情况跟《精绝古城》看上去有些迥异,不过依旧能够判断出其中紧密的联系,而且单凭这块巨石就能判断,这《精绝古城》的鬼洞族大概率跟‘魔国’的人有着极为深刻的联系,也许当年鬼洞族极有可能就是‘魔国’轮回宗的一个分支。
这里显然能够证明《精绝古城》的一些文化,甚至是解开‘红颜魔斑诅咒’的真相,所以只要找到‘魔国’的恶罗海城,说不定就能彻底做个了结,但恶罗海城一定比精绝更加险恶,事到如今,也只能拼尽全力的搜寻了。
大家有了主意,老胡、胖子、雪莉杨三个人又在洞穴当中闲逛,他们找到了其余的水晶碑,上面没有太多的文字,都是以图形记事。
从这些记载当中可以得知,压住这蜕壳龟的冰山水晶石,就是轮回宗从“灾难之门”中挖出来的一小部分,其中有些都是‘魔国’的恶罗海人所为。
在古时候‘魔国’被称之为‘灾难之国’,它们有一扇‘灾难之门’本身就是一堵不可逾越的巨大水晶墙,在魔国遭到毁灭的时候,“灾难之门”就已经将唯一的通道给封闭了,后世的‘轮回宗’挖出来一条通道,看样子应该也是等待转生的日子降临。
搜遍整个洞穴,得到的消息也就只有这么多,所以由此可以推断出来这里就是祭祀台,是用来彰显轮回宗挖开通向魔国之门的功业;
实际上洞穴之中的尸体和乌龟都是特殊的祭品,所以只要沿着这条条满是水母的河流走下去,就必定能找到那扇通往‘魔国’的大门,而且根据这样的推测‘恶罗海城’也应该在不远的地方。
“这一次我们一定能够解除‘红斑魔眼诅咒’的。”老胡握着雪莉杨的手,那意思也是不言而喻。
“一定行的,我们。”反手,握住老胡的手,雪莉杨也是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这个时候两个人在这边你说一句,我说一句的时候,胖子已经将灵龟的壳给挖了出来,那过于膨胀的尸体由于被蜕壳龟吃尽了生长出的血饵,已变得形如枯木,估计要到明天这个时候,它才会再次涨大变为生人之果。
当然,那只被扔在霍秀绣怀里的蜕壳龟,此刻再一看似乎已经一动不动了,姜雨夜走过去看了一下发现这东西已经死了,看样子应该是窒息而死。
胖子这货缠着的胶带实在是太紧了,以至于这东西直接就被闷死了,不过这蜕壳龟全身极有可能都是毒,留着也没什么用处不如烧了。
打定了主意,受到了姜雨夜的首肯后,胖子也是将它的尸体和那长出血饵的男尸扔在一处,倒了些易燃物,一把火烧成了灰烬。
搞定了这东西,大家发现这洞穴里已经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于是大家回到了外侧的洞穴。
此时此刻,阿香的伤势似乎已经没有大碍了,只不过因为失血过多,所以需要充足的休息,大家稍微协商也是觉得应该休息一下,当即也是倒头便睡。
躺在这冰川下面的深渊,在这种不分昼夜的地方,大家只能平躺在底下,霍秀绣则是有意跟姜雨夜平躺在了一起。
“姜爷,你说咱们这一次能不能顺利的摸到‘魔国’的宝贝?”作为霍家的传人,霍秀绣也明白成败在此一举。
“能,不过这‘魔国’本身就是一个漩涡,所以到底如何还是需要看进入到‘魔国’之后。”
姜雨夜慢条斯理的说着,实际上这对他来说也是一项考验,成了自然也就解决掉了所有的难题,包括老胡、胖子、雪莉杨在内三个人都能得到救助。
“原来如此,根据我们霍家得到的消息,想必姜爷您也应该是为了解除那‘红斑魔眼诅咒’吧?”霍秀绣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她们霍家的情报很准确,自然知道姜雨夜此番所为何事。
闻听此言,姜雨夜也是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然后淡淡一笑的道:”确实如此,不过有一点你说错了,这‘红斑魔眼诅咒’并不是我中了,而时我的三个衣钵传人中了,况且他们也拿了钱,正所谓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讲的便是这么一个道理。“
是的,姜雨夜看得很开,这一趟无非就是为了解除老胡、胖子、雪莉杨身上的‘魔眼红斑诅咒’,否则的话他会来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
呵,真的是想太多了。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诉说着,就这样说了没多久的功夫,众人也是昏昏欲睡了过去,一直到睡到不想再睡的时候,这才重新爬了起来。
大家把武器和弹药检查了一下,由于这里的海拔很低,所以就把冲锋服给换了下来,防寒的装备也不能扔掉,因为这都是以后要用的东西。
明叔和阿香背了一份物资,大家又将剩余下来的东西平摊。当然,因为胖子壮硕的体型,所以他背的东西也是最多,并且为了加速行进,也是把不必要的东西给扔掉了。
不过比较尴尬的就是,因为胖子把龟壳给挖了出来,明叔也想分一杯羹,所以两个人就争吵了起来。
最后胖子实在是没能说服明叔,当下也是把工兵铲插在地上,那意思也是不言而喻,东西是我的,如果你非得想要就上来较量、较量。
最后明叔无奈,只能同意了胖子的分法,按照人头平分,这样一来明叔只分到一些,这也让明叔看上去不太平衡。
“胖子啊,你这样分真的有点不地道,毕竟你们都是一起的,我只有干女儿一个人了。”
对于此,胖子则是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然后淡然自若的说道:“您老啊,就别挑剔了,之前救阿香已经有了不少了,况且这样分也没什么毛病,所以明叔你就服从安排就得了!”
胖子看上去有些不讲道理,不过明叔也是一向以小诸葛自居,过去也接手过很多笔大生意,如今碰到不讲理的他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胖子在一旁吹着口哨,在把灵龟龟壳收进了背包里的时候,看上去也是洋洋得意,显然这东西他觉得能发一笔横财。
至于明叔看到胖子的模样,好悬没背过气去,显然这种事情对他来说是真的太难了。
此时此刻,姜雨夜把明叔拉到一旁,然后对着他讲出了目前的情况:“明叔,咱们也明人不说暗话,你带着阿香想必也应该知道我们做好了回不去的准备,目前你只有三个选择。”
缓缓的比划出了三根手指头,姜雨夜也是慢条斯理的说道:“第一条路就是你们沿着河岸向上游走,但那里能不能走出去的几率是对半分的;
其次,就是你们留在这祭坛附近,等我们回来接你们,当然我们能不能回来也是一个未知之数。
还有最后就是你们跟我们一起走,穿越那‘灾难之门’最后到达那‘恶罗海城’,不过这一趟绝对是九死一生的,所以你们自己斟酌考虑,到底何去何从自己拿一个主意。“
当然,期间老胡也是不忘补充了一句:“姜爷说的没错,不过如果你想要自己走的话,那灵龟的龟壳自然也是你的,因为我们并不一定能够走出去。”
大家的态度看上去都比较的坚决,明叔转念一想也是觉得不太对劲,当下在连忙摇头的时候,也是赶忙表态。
“哪儿能啊,大家一定要生死与共,一起去灾难之门,将来我把阿香在嫁给你,到时候大家就是一家人了,根本不用说两家话!“
明叔看上去信誓旦旦,实际上这家伙也是怕大家把他扔下来不管,不过不管怎么样既然人家心意已决,总不能扔下他们独自逃生吧?
所以怀揣着这样的心思,老胡和姜雨夜对视一眼,两个人也是从彼此的眼神当中看出了无奈。
明叔这个老不死的东西,也知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为了活命他可以抛弃一些东西,而这一般也是他们这帮人的高明之处。
如此这般,大家也不好推辞,讲粤语耸了耸肩,然后挥手示意道:“那你们跟紧了,千万不要掉队了。老胡你负责殿后。”
“知道了,姜爷。”老胡也是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大家也是知道甩不掉这老东西,既然如此那也只能带上了。
众人带着阿香和明叔朝着布满水晶矿脉的河流不断向下游前进,这也是前往‘魔国’唯一的途径,前面的淡水水母越来越少,一直到最后终于有了一个尽头,这巨大的山体缝隙,被一道几百米高的水晶墙拦住。
这地方雕刻的诡异符号和印记,一如之前看到的那块冰山水晶石,不过墙实在是太大太高了,人在这奇迹的的冰壁下一站,立即就能感觉到自身的渺小,而且隐约间还能看到这巨墙上面的天光耀眼,这一定就是传说中的“灾难之门”了。
伟岸的建筑,代表了不平凡的构造,这就是‘魔国’的余孽‘轮回宗’的大手笔啊,看上去果然是非同凡响。
一时间所有人看上去也是有些目瞪口呆,显然也是被这伟岸的建筑物给镇住了,唯有姜雨夜眉头微颦,似乎是想到了什么。
“!!!”
“!!!”
大家都被这蓬荜生辉的巨大景象给惊的有些不能自己,要知道这种地方绝对是奇观,以至于大家也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
在这水晶起那个的墙的周围根本没有看到河流,这些河流都是穿墙而过,就仿佛像是两者是独立的个体。
此时此刻,在昆仑山水脉一年当中最丰盛的时期,看着那条被挖开的隧道就在水下面,若是平时的话,这‘灾祸之门’的上面可能都会露出水面,然而现在大家也不知道这条通道的长短,所以潜水设备也仅仅只有寥寥几套,如果贸贸然的全部下去的话,万一出了什么事儿那可就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