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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我嫁给你(1 / 1)

祝野淡淡道,  “其实可以不去见,没有这个必要。”

丁费思想了想,祝野说的也没错。  而且对方是道德水准低的人,谁知道他会不会设机陷害?  还是慎始如终的好,免得发生意外。  而鹿豫第二天很早就到了公司,但是直到晚上,丁费思都没有露面。  期间他给丁费思打了无数个电话,丁费思始终不接。  刚刚才会议室出来的高层们表情更冷峻了,看见鹿豫也没有和他打招呼。  无尽娱乐催促他们进行解约,如果明悦不解约,那么在这个动荡的时候,明悦还要接受来自无尽的一波爆料。  无尽手里的确是有点东西,平时放出来也许是小打小闹,但是现在,明悦在舆论上态势紧张,一点撼动也可能会造成极大损伤。  明悦只能割地赔款,把来吻我的影视化版权收回来。  现在不仅是没卖的那八部作品的影视化版权砸在了手里,连卖出去的也砸回来了,而且被无尽扔回来的IP,也没有人敢接手了,这无疑是一个烫手山芋。  现在还有人提出要花一个亿,打包费太狼的所有作品版权,明悦自然是不同意的,之前三个亿,现在只花一个亿,缩水太多,典型的趁火打劫,明悦怎么可能同意。  鹿豫面对着众人的冷脸,也猜到发生了什么,他看着手机里的通话记录,恨不得现在就找到费太狼,踹她一脚。  这段时间,苏玲给丁费思发了几十封长邮件,丁费思看见的时候,还是愣了一愣。  打开最近那封,苏玲字字恳切,歉意如潮。  丁费思想起当初文主编被迫离职之后,苏玲主动来带她,那时丁费思还有很多不足,她是靠天赋在写作,久了难免迷茫,苏玲教她排布节奏,划世界观架构,知道她很少社交,还带她出去逛街。  她的每一本作品,苏玲都是第一个读者。  她曾以为苏玲是最懂她的人,已经是她的朋友而非编辑,但事实似乎并不是这样。  好像是她自作多情了。  丁费思把邮箱拉到最底下,从苏玲的第一封邮件看起。  第一封,  她说,抄袭没关系,只要改就好,道歉之后,仍然会是一线作者。  第二封,  她提及从前的事情,企图让丁费思记起旧情,她说一直看好丁费思的才华,相信她会走到最高的地方,不要因为这些小事气馁。言外之意希望她妥协  第三封,  希望她重新开新书。  ……  丁费思一路看下去。  文字工作者的魅力在字里行间中吐露,一句相逢清露下,可以让丁费思想起曾经和苏玲在古寺求佛,早晨一起去山里收集露水煮茶汤。一句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自怨自怜,就可以让丁费思生出几分不舍和后悔。  这些文字有光,照得人心间温软,似乎一切都伤痛都能被治愈,一切过错都能得到宽恕。  但是文字再华丽,苏玲都是明知她没有抄袭,却要把抄袭的罪名按在她身上的人。  这些邮件写得越真诚,反而证明这个人越虚伪。  能在发生过那些事情之后,丝毫不提逼丁费思认错的事情,只一味地提及旧情。用最真诚的外壳包装住空荡的内心。  这就是曾经被她引为知己的人。  丁费思沉默着看了页面一会儿,终于还是把那些邮件删掉了。  她还在沉思,突然有人来敲门,祝野起身去开门,有两个制服笔挺,戴着白手套的人把一套婚纱推进来。  丁费思看见那套婚纱的时候愣在了原地。  她都忘了,祝野给她画过婚纱,她还说过婚纱到了就嫁给他。  祝野撩起眼皮,看那件婚纱,他的眼神淡漠平静,似乎并不在乎,可是他看了许久,已经出卖了一切。  那条婚纱比她看过的所有婚纱都要漂亮,每一道宽大如海波张扬的裙褶都优雅,每一处幅边都精致到无以复加,连搭配着的头纱都长得拖尾,上面绣着的玫瑰不知用了什么针法,明明只是银色丝线,却可以绣得栩栩如生,明暗交叠,仿佛那真是一朵朵曼丽的红玫瑰。裙摆像是云雾,是一朵笼罩在云雾里的白玫瑰。  丁费思不知不觉站起来,走向了那条婚纱。  她伸手摸了摸,微凉的丝绸滑过玉白指尖。  祝野的声音低沉,却摸不透他这语气到底算冷还是热切,  “要不要试试?”

丁费思看向祝野,她微微扬了下巴,才能与他对视,一双花瓣眸中光点微颤,似乎不太忍心对上祝野的目光。  明明他的表情很平静。  丁费思垂下眸,  “好,我试试。”

祝野就坐在客厅等她出来。  可是时间在此刻拖得格外长,一分一秒都像是拉长了战线在磨蹭。  他开了瓶度数偏高的朗姆酒,倒了半杯喝下去,琥珀色的酒液流进喉咙,馥郁甜蜜的味道滑过口腔,把心底隐隐的躁动压下去。  轻微的咔哒一声,微微震了震祝野的神经。  丁费思捞起裙摆走出房间,有些忐忑地整理着侧边的拉链。  祝野回过头去。  玉白出尘的女孩穿上了洁白的婚纱,她白得像隔了层烟幕,露出精致的锁骨肩颈,墨色长发撩到耳后,清亮的花瓣眸忐忑地看着他。  他见过很多人穿婚纱,但就算是以客观的角度来看,她也是新娘里最漂亮的一个。  与他想象之中一般无二。  可惜此刻她不是新娘,他也不是她的新郎。  她像是他抽烟时呼出的白色烟雾,他有时会在那些虚幻的烟雾中,勾勒她穿婚纱的样子。  在那三年间,在明明没有丁费思的瞬间,他早已在想象中和她渡过了一生。  这件婚纱不是他随意而画,而是他在想象中勾勒了无数遍的样子。  祝野向她走去,丁费思忐忑地看着他,  “好看吗?”

祝野俊美冷冽的样子更加疏离,但丁费思却听见了他的称赞。  他说,  “好看。”

祝野弯下腰来,抚摸她的脸颊,指尖一点点触碰过她的肌肤,似乎害怕这一切只是一场梦。  祝野想了她三年,再痛苦的时候都没有像现在这么难受。  泪腺像是被大力按压着,逼着他流泪,可是祝野的只是认真地抚摸她的脸,确认她不是虚幻,确认她不是那些一吹即散的烟雾。  丁费思看祝野这样的神情,愣了一下,  “祝野?”

一声呼唤把他拉回现实,祝野如梦方醒,他的呼吸沉重,低声道,  “我出去冷静一下。”

他开门走了出去,甚至连外套都没拿。  丁费思想叫住他,然而关门的声音已经响起。  丁费思看着关上的门,想起他刚刚那个温柔却深邃的眼神,一寸寸抚摸她面颊的行为。  她忍不住垂下了眸子。  大概祝野是失望的吧。  丁费思把婚纱换了下来,拿着祝野的外套出了门,她给祝野发消息,但是祝野没有回她。  下楼敲了秦竞的门,祝野却并不在秦竞那里。  她想着他可能去散心了,就沿着最近的街往下走,不知不觉走到了梦屋门口,店员已经认识她了,还以为她是来吃饭的,热情地上来告诉她,吧台边上刚好有位置,今天他们老板也在。  丁费思往里走,想着祝野会不会出现在这里,可是她左顾右盼都没有看见祝野的身影。  她正失望地往外走时,华晏叫住了她,温润的声音响起,  “费思。”

她回头看,华晏在昏黄的灯盏下温柔地笑着,光线与黯淡的冲击之下,他的样子显得格外柔和。  丁费思往回走了两步,急切地追问道,  “你今晚见过祝野吗?”

华晏如年轻野马般的眼睛笑起来也亲和,  “见过。”

丁费思追问道,  “你知道他去哪了吗?”

华晏轻声道,  “费思,恐怕我不能告诉你。”

“男人有时候也是需要空间静一静的。”

丁费思失望道,  “好吧。”

她抬步想往外走,华晏却突然道,  “不过我大概能告诉你,他的一些事情。”

她的脚步停住,在昏黄温柔的灯光下,华晏只是温润地轻笑。  华晏倒了一杯酒,移到丁费思面前,他深棕的发丝垂下遮住额角,眸光亦晦暗,  “祝野应该没有告诉过你,我是他哥哥。”

丁费思犹豫道,  “其实我猜到了,你们是表兄弟。”

华晏轻笑着摇了摇头,将自己那杯酒一饮而尽,否定道,  “不,我是他亲哥哥。”

丁费思震惊了。  华晏却不起波澜,依旧是那样温和地笑,  “我们同母异父,从小时候开始,他就特别讨厌我,而华氏的死对头是无尽,他小时候就特别喜欢和无尽的继承人玩,企图气我。”

丁费思僵在原地,对于这关系背后的错综复杂有些缓不过劲来。  华晏只对此付之一笑,温声道,  “他从来没有叫过我一声哥,虽然后来我们的关系没有那么僵硬,我也没听过他叫我哥。”

他摇晃着酒杯,似乎在回想着什么,  “直到他高中保送之后,我将要和一个女孩订婚,他突然问我,和喜欢的人结婚是什么感觉。”

丁费思愣住,就这么呆呆地看着华晏。  华晏的语气依旧温柔,  “他第一次对我那么亲近,我很难做到忽视,便告诉他,我是商业联姻,只觉得对方还不错,也许会是很好的婚姻伴侣。”

华晏想起那个时候,仍旧觉得有些好笑,  “大概是我没有给出让他满意的答案,祝野有点失望。”

“他说,他有一个喜欢的女孩子,他想和她结婚。”

丁费思的手不受控制地一抖,酒液撒了半杯出去。  她的心慌在华晏面前暴露无疑。  丁费思看着地上泼洒的酒液,不好意思地道,  “抱歉。”

华晏浅笑道,  “没关系。”

服务生很快过来擦拭干净。  华晏笑道,  “祝野第一次这么长篇大论地和我说话,像是真的把我当成了年长的哥哥,在向我分享他的事情,那种感觉挺奇幻的。”

“他说,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样的生活,但是她很喜欢看书,高考完了,她就可以随意地看闲书,他特地空了一个房间当书房,请人打了书架。”

那个祝野甚少踏足的书房,在丁费思眼前一晃而过。  华晏温声道,  “他喜欢的女孩子很害羞,大概不太喜欢繁复而形式化的婚礼,所以他想和她在葡萄牙的奥比都斯办一个小型婚礼。”

华晏看向她,  “你知道为什么会是奥比都斯吗?”

丁费思摇摇头。  华晏轻声道,  “有首改编自葡语歌的民谣叫《她来自奥比都斯小镇》。”

他的声音温润悦耳,吟诵起浪漫的歌谣,  “…我走过浮桥三百梦,玫瑰与诗和你相逢。”

她有最古老的天真,如同朝霞第一枚吻…时光太长河水太深,请让我做你身边那位凡人。  葡语版的Fico Assim Sem Você更动人心扉。只是怕丁费思不理解,华晏念了另一个版本。  在奥比都斯小镇,这座王后的浪漫城池,玫瑰与诗都和他相逢。  祝野想要终身成为玫瑰的门下之徒,沦为众生。  丁费思听着每一个字,眼泪忽然压抑不住地夺眶而出。  她侧过脸去,不想让华晏看见。  华晏也绅士地转过头去,没有看她,  “他那个时候才刚刚成年,我很惊讶于他已经想得这么远了。”

“因为祝野看上去就像花花公子,我说,她应该是你最喜欢的女孩子了吧。”

华晏垂眸轻笑,  “没想到他嘲讽了我一句,在英国待了那么久,英文却学得那么差,基础语法都稀烂。”

华晏重复当初祝野的话,如同祝野一般,一字一句郑重道,  “只有一个描述对象时,没有比较级,没有最高级。”

可听见这句话,丁费思眼前却是祝野指尖夹着烟,对着她淡淡呼出一口白雾,故意轻佻道,  ”祝野眼里,从头到尾全世界就丁费思一个人是女的,丁费思全世界独一无二,丁费思全世界最漂亮,哭起来最好看,笑起来更好看。”

那些话,在此刻都找到了源泉,她本以为是几句轻佻调情的话,却从没设想过对祝野来说那不是情话,是誓言。  发誓的时候,不自称我,而称自己为第三人称。  像是电视剧里那些誓言,某某永远爱某某某。  可是他太漫不经心了,丁费思丝毫没察觉到任何不对劲。  他总是一副轻佻样子,总让她不自觉忽略那三年。  丁费思眼圈红了。  而华晏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那样的话似乎有些孩子气,可是仔细想来,却有让华晏羡慕的勇气,祝野不论在谁面前,都敢直言不讳,一直如此。  华晏当时没想到祝野会说出这样的话。  毕竟大家都知道,祝野有一个风流成性的父亲,华晏自然而然就把祝野代入了风流薄情的印象中。  华晏见丁费思哭了,递给她纸巾,  “抱歉,或许我不该对你说这些。”

“但是作为祝野的哥哥,我想告诉你,祝野把你看得很重,不要轻易再放弃他,可以吗?”

祝野当初在夜风中对华晏说,“不知道为什么,看见她就感觉要恋爱了,瞬间就坠落进恋爱之中。”

而华晏知道她是祝野女朋友的那一天晚上,对她说,  费思,你真的很让人有恋爱的感觉。  这不是他的话,他只是转述而已。  在英国读到那本来吻我的时候,他有种犹如故人归的重逢感。  现在他知道了,那不是错觉,而是因为祝野形容的女孩太具象,哪怕华晏不知道他们发生过什么事情,都被这本书吸引了。  从头到尾,都是那个女孩的柔弱和令人怜爱,男孩则和祝野一样大胆直接。  有着华晏最羡慕的毫不顾忌,勇往直前。华晏羡慕这样的爱情,青涩稚嫩,却真诚热烈。  这是华晏年少时从没有过的体验。  丁费思压抑着眼泪,不让它们往外流。  丁费思坐在他旁边哭,华晏的绅士风度让他只能转移话题,  “刚刚祝野来的时候,面色不太好看,我以为他是因为你被诬陷的事情难过。”

“但是祝野说,‘一座神庙,即使荒芜,也是祭坛,一座雕像,即使坍塌,也是神。’”  华晏轻声道,  “在他眼里,你就是神。”

神衹怎么会坠下神坛?在玫瑰的信徒眼中,她永远闪耀。  丁费思胡乱把眼泪擦干净,匆匆说了句再见就往回跑。  她一路狂奔回家,当电梯打开的时候,祝野就站在家门口。  高大的身影立在门口,却迟迟不进门。  她冲过去抱住祝野,高声道,  “祝野,我嫁给你。”

她哭着道,  “我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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