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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居然是你(1 / 1)

秦竞和温柔离开之后。  丁费思去那个小摊上也挑了一个牌子。  主要是秦竞温柔玩了,她很好奇。  摊主让她在牌子上写字,丁费思寻思了一会儿。  但人流量突然开始多起来。  摊子若隐若现的纱帘根本挡不住人潮。  但小摊一直都是只准一个人进出,除非是一起来的同伴。  衣从古人,众人都很守礼地在外面等着。  此刻她待在纱帘小亭之中,四周被烟青的纱帘围起来。  而长廊之中深木铺地,兽形香炉被放在细长的高桌上。  丁费思拿起毛笔,在木牌上写字。  不知点的是什么香,淡雾沉绵,在被烟青纱帘围起的长廊之中,那烟雾纯白缭绕,能看得清每一缕烟雾的走势,舒卷成浪。  丁费思的身影若隐若现,那抹身影太出尘。  外面的人好奇地往里面张望。  忽然,一只手抬起了帘子,帘子被缓缓抬起间,露出了一张玉白出尘的面容。  随着她的面容缓缓露出,众人的倒吸气声和惊讶目光此起彼伏。  这是…这…  费大?!  卧槽!费大!!!  眼前的年轻女孩一身浅蓝色曳地衣裙,发上簪着一只白泽雕玉九尾凤钗,长长斜斜地插进发髻里,凤钗钗头的坠子极长,长到了她小臂处,镂金玉珠散发出琉璃般的光泽,呈现半透明色。  只让人想起一句话。  浮光跃金,静影沉璧。  卧槽,好美…  傍晚天光微暗,却带着些湛蓝混在灰暗里,人立湖岸边,风起衣袂。  丁费思身形窈窕,方才众人隔着帘帐看,就觉得骨廓流畅,肯定是美女。  现在近了看,发觉丁费思额间绘了一枚冰蓝色的水仙花钿,身上穿的衣裳也是冰蓝色。  越发衬得她骨匀肉净,亭亭玉立,冰肌玉骨似天成,不见一丝瑕疵。古人衣着将她的冷艳感完全拉满。  众人惊艳和震撼的目光袭来,甚至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  这也太美了吧!  卧槽,怎么会有人穿汉服真的像仙女!  而湖风扬起亭边挂着的画,上面绘制的是洛神图。  洛神居然也是穿着冰蓝色衣裙。  和丁费思,  一样。  花神画像,与丁费思在夜色下的朦胧美色交叠,对着月光居然让人觉得心空空荡荡的。  仿佛花神在这一轮月色,和满地花卉中,怜悯地垂眸看向他们。  清冷无双,如月中仙飘逸不可及。  如果说温柔的类型是画中人,丁费思却更接近夺人心魄的主神。  因为在市井间游走过,有了泠然的威压感,这种气质,温柔暂时还未有凸显。  她并不输给秦竞的女朋友温柔。  尽管对方已经是大美人。  古人衣裙分外赋予朦胧美感,丁费思本就是偏古相的颜,半月唇,花瓣眸,长弯眉,她穿上古人衣裙,仿佛灵魂归位,找到了最惊艳的打开方式。  丁费思一出来就看到这么多人,她有略微惊讶,但只是微微蹙眉,看起来却有西子捧心之感。  长发半挽,发髻全都是用丁费思自己的真发。  她的头发长到腰,还浓郁乌黑,完全适合绾发。  方才杨梓带她去买了衣服之后,专门找了专业的妆发师帮她做的造型,据说负责过不少古装剧妆造,做出来的造型着实惊艳。  把冷艳清贵四个字,在穿古人衣装的丁费思身上发挥到了极致。  此刻哪怕她是嗔是怒,是惊是悲,都会美得像故事。  会让众人惊艳,理所应当。  有人忍不住偷拍一张她的照片,随手一拍,寒水烟荡漾在湖面上,她蓝衣如仙,都像是神仙妃子。  更何况,她的仪态大方,并没有扭捏之感,看见有人拍她,她也只是淡淡扫一眼,便收回视线。  不嗔不怒,淡世冷艳之感尤甚。  天,真的好像仙女啊……  纱帘疏疏落落,她背对着长廊十里湖色,一阵风过来,荡涤烟消,乌云扶摇。  丁费思留了牌子,她在人群的游戏中逛了一会儿,无论去到哪,众人的目光都是生生凝在她身上的,连游戏都会忘记。  漂亮得和周围人全然不是一个画风。  照片上传到网上,知道费太狼的人更掀起一阵轩然大波。  “卧槽…这真的是一直上沙雕新闻的费大吗,那个昨天还在被人说老不正经的大美女,今天突然正经了!”

“大美女贴贴!”

“主神忽然有脸了,狠狠代入。”

“古装美人啊,这在古代不得封个洛阳第一?”

“我的妈呀!梦中神女!!还是历史作家,知书达礼,秀外慧中,我直接一把子陷入爱情!”

“这是哪个历史作家,求名!!!我要入坑!”

丁费思刚走出去没多久,那个画舫小摊就给她发了消息,有人抽中了她。  中天明月高悬,小画舫中间隔着一道帘帐,有专门支船的人。船头悬灯,明亮的一盏盏灯火在湖心荡漾。  看起来还真有夜间游湖的感觉。  静湖本来就大,而且不完全属于华大,在静湖的另一头,常有人坐画舫,码头也有售票处,这个画舫小摊其实就是趁着华大国风活动的机会,把自家的船只全调到华大,想趁着这次活动赚一笔。  丁费思上船的时候,船头还轻轻地晃了晃,深墨的湖水荡漾开一层涟漪。  隔着帘子,她只能看见对方依稀是长发。  应该是女生。  但对方一开口,她愣了一下。  因为是很好听的男生声音,轻轻地,温温的,带着一点磁性,轻笑的时候格外惑人。  居然是男生?  因为船已经开了,丁费思还是决定和对方交谈,  “你为什么觉得残缺的美才是大美呢?”

她在木牌上问世间大美为何物,对方答了个残缺。  那个年轻的男生的声音慵懒得很,还颇懒散地说话,  “芙蕖孑立,出自淤泥,坠地金石有声,岁月骛过,山陵浸远而令人思念。”

“残缺、有遗憾的东西,让人怜惜,世上也就有了怜悯,放在古代,就是对贫苦百姓的体谅与心疼,换个角度来说,这不是大爱大美?”

这个想法让丁费思有一种灵台忽明,心窍点通的感觉,电流从五脏六腑穿过。  哪怕对面人的态度漫不经心,一样让她灵魂通窍。  她写过的所有书,都有很明显的缺点,但是却成为了为人津津乐道之处。  她因为曾经的经历,恐惧过男性一段时间,她的作品里男性角色镶边,女性分天下,却反而被人说是宣传女性独立思想的作者。  她的缺陷,反而成了她的个人特色。  被人拔高到了她自己都未曾想过的高度,甚至破格提名拿到了抹月历史奖,成为唯一一个拿到抹月历史奖的女作家,被人赞扬不输须眉。  和这个年轻男生说的无疑是不谋而合。  她的残缺,成就了大美。  他身上也有那种很难以捉摸的飘然灵动,古人的感觉。  丁费思尚古,但平时很少找到能和她交流的人,而且就算水平得称,也不一定观点就一致。  这是第一个,让丁费思下意识想叫知音的人。  世界上居然真的有人能和她想法这么投契。  残缺的东西,才是活的。  太完美了就像死物。  她的性格和那种从小就很大方自信的女孩也不同。  她的缺点很明显。  她敏感,对能否获得爱不确信,获取爱的路上,有一点困难就想放弃。  而祝野过于直接,对不屑的人会冷眼,对喜欢的人,能明确地发出信号。  两个人的性格都有缺点。  祝野很难相处,她太好欺负。  可她偏偏需要这种明目张胆的偏爱,不喜欢猜来猜去。  如果当初她在猜来猜去的那段时间里,祝野没有明确走到她面前,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人,想不想和他谈恋爱。  估计他们就会错过了。  缺点成全了他们。  丁费思在船上走了神,在这样有诗意的场合里,她无端地开始想祝野。  对面的年轻男生轻咳了一声,把她的思绪纷繁打断。  丁费思才想起来,对面坐着她难得一遇的知音,完全出于对对方的欣赏,丁费思想要追根究底,认识对方,  “同学,你是中文系的吗?”

“不是。”

那个男生的声音居然有隐隐的桀骜。  一听就像是个有脾气有个性的人。  观点契合,还有个性,简直正中丁费思下怀,她太喜欢这种和对方能一道思维交流的感觉。  哪怕对方态度桀骜,丁费思也忍不住继续道,  “如果一个故事主人公一开始就有很严重的缺陷,你觉得要怎么去发展这个故事?”

对面不走心地道:“什么缺陷?”

“什么都有可能,比如残疾,比如出身卑劣。”

帘帐被湖心的风吹得一搭一搭撩起来,露出了对面人月牙白的衣角。  他的声音满不在意,  “那很简单啊,残疾,那就文取,出身卑劣,就镇压,真正强到一定程度,没人会敢非议,就好像不会有人妄议军队里坐轮椅的军师,怕对方坑自己,也不会有人敢骂朱元璋,怕掉脑袋。”

居然和她想的一样…  有人能和她的思路相似到这种程度?  丁费思还在走神。  对面的人拿装样子的折扇敲了敲桌子,“你说的是古代的故事吧。”

不等她应,对面的男生又开始百无聊赖地用折扇扇着,  “如果是现代,那就是背后操纵商业帝国的轮椅精英,还有从底层爬上来的无名小辈,能从底层爬上来,心最狠了,出身不行又怎样?一样能让人闭嘴,这样的故事张力应该很够吧?”

丁费思惊讶于对方对于故事的构架能力,“故事张力确实很够,你是怎么想到这儿的?”

那个男生嗤笑了一声,  “我就知道这么一个人,外貌上有缺陷,不是丑,而是看起来很软弱,很好欺负,但是做事情很干脆,听说是出身底层,是靠自己一步一步爬上来的,难怪心那么硬。”

“面善心硬,这才应该是故事的主角。”

丁费思极度赞同,她激动地试探着道,  “同学,我们能加个微信吗?”

话音落地,一把折扇挑起了帘子,她毫无防备地就落入了一双妖眸之中。  眸子半睁半阖,妖痣微露,眸中含光妖娆,带着不自觉的轻佻桀骜,一看就是个脾气不好,还挺嚣张的人。  因为衣着白色,这白色的魏晋衣袍都被他穿出了风流桀骜之意。  不知道是不是夜色和画舫、花灯的原因,对面的人不管再如何桀骜,古意都颇重,像个世家的纨绔。  但这不是最紧要的。  紧要的是,对面的人,为什么,是那只抄袭狗…  丁费思不敢置信,  “是你?”

鹿豫挑着帘子,也错愕道,  “怎么是你?”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丁费思不知道鹿豫是怎样心情,但她当即面色一冷。  灵魂共鸣,一见如故的知音,居然是抄袭过她的陆羽?  丁费思一时之间竟然无话可说。  她还能说什么?  难道要和她一见如故的知音说真巧吗?  过了一会儿,她才忍不住质问道,  “你为什么会在这儿?难道你是华大学生?”

鹿豫的态度也轻蔑和不走心,不像上次那样激动,还阻止丁费思签合同。  那个时候,着急了。  这次不一样。  鹿豫翘起二郎腿,拿折扇敲了敲桌角,“不是啊,但明悦申请在华大人才培训一段时间,你现在叫我一声同学也勉强过得去。”

丁费思的心情复杂,对面是她看不起的人,但是现在居然让她觉得灵魂共鸣,一见如故。  憋了相当久,丁费思才幽幽憋出一句,  “我走了之后,你现在抄谁为生?”

“还抄你啊,就你的书我最喜欢,不抄你的抄谁的?”

听了这话,丁费思忍不住想吐血三升。  干嘛还抄她!  “刚刚你说得有门有路的,你自己不是能写吗?为什么要抄我?”

“我就不能是因为喜欢你吗?”

“你是不是脑子有病?”

“啧啧,原来你不是只用文言文骂人的。”

丁费思对着鹿豫那张脸,不敢置信,怎么能是陆羽?  谁都行,干嘛偏偏是这条抄袭狗?  但就是思想够投契,鹿豫才专挑她的文抄。  抄她之前,他就一直在模仿她。  能让她觉得是知音,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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