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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见到我就跑?(1 / 1)

“谁不端庄了!今天谁不夸我一句美女有气质!”

“美女是,有气质不是。”

祝野过于诚实,丁费思磨牙道:“你是不是不会说谎,哄哄我都不行吗?”

“我不说谎。”

“那你怎么骗你爷爷,说我怀孕。”

“我没有骗他,我只是在门口给你披了件衣服,我们之间开开玩笑,不算说谎。”

“…呵呵…你还真老实。”

丁费思勉强摆了个端庄的造型让他对着画。  “画漂亮点啊,要是画得丑我就砸了你的数位板。”

“画漂亮点有点困难。”

丁费思伸脚怼了他一下,祝野面不改色:“因为已经很漂亮了。”

“……”  她小人得志,却故意摆出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  祝野画得很快,半个小时已经有样子,就是光影和细节还需要微调。  但对于丁费思这么门外汉来说,已经被惊艳到了。  因为祝野给她画的背景居然是一池芙蕖。  烟雾渺渺,衣衫冰蓝,飘然若仙,芙蕖叠浪时长长的墨发垂在花海中,她倚靠在湖中的大石上,微阖着眼。  似乎她真的是水神。  祝野居然把她往洛神的方向画,和今天在街上到处找人夸的那个中文系才子一样。  都觉得是洛水之神。  丁费思沾沾自喜:“嘿嘿,我真漂亮。”

祝野:“……”  老实人祝野面不改色:“嗯。”

丁费思把iPad还给他,很是可惜自己,摸摸他的脸感叹道:“便宜你啦。”

祝野无奈地轻笑,伸手接过了iPad。  丁费思回房间把钗环全都拆了下来,散了发髻,还洗了个热水澡。  出来之后发现祝野还在那坐着,而且看起来莫名笼罩着一层阴翳。  可是她莫名想亲近祝野。  “你看什么呢?”

祝野没应她,修长白皙的手指在iPad上徐徐滑动,表情凝重,似有微愠,周身气压低沉,连旺财都悄悄离他远了一点。  见祝野不回答,丁费思又凑了过去,搂着他的手臂,主动靠在他肩膀上。  iPad上的内容一一落入眸中,鹿豫扶她上岸的照片被连拍十几张,张张出片。  如果以美学的角度来看,无论是调色亦或是构图,都恰到好处,出奇的惊艳。  但问题是,看的人是祝野。  丁费思赶紧抱住他的手臂:“这是偶然遇到的,什么关系都没有,人家是看台阶太高,才上去扶我的。”

祝野不说话,青鸦色的长睫垂下,修长的手指将标题滑下来给她看。  ……  『费大新男朋友!这个帅哥自己承认了!卧槽!』  丁费思脑子一空。  祝野开始清算了,平静无波的声音听得丁费思一滞:“你说要私人空间,就是为了跑出去和别人谈恋爱?”

他每个字都轻飘飘的,每个字都都像石头一样砸过来。  丁费思想到鹿豫那家伙胡说八道就头疼:“他胡说八道,就因为和我有仇,他故意给我找麻烦。”

他的语气冷冷清清:“和你有仇,你们一起游湖,他扶你上岸?你和一个男人,孤男寡女在船上,不觉得危险吗?”

“上画舫前不知道他是我死对头啊。”

“下了船还让他扶你?”

丁费思忽然就不想争了,开始生闷气。  又不是她非要对方扶她,那台阶那么高,她怎么上来?  就会骂她,有这么多脾气,当时怎么不来扶她?  丁费思抱着胸坐在沙发上,气呼呼地不理祝野。  她其实吵架很菜,她写作的时候有很多词汇,可是在实战之中,总是骂不过别人。  今晚就骂不过鹿豫。  以前骂不过对手,所以她就不掺和那些骂战,都是干脆利落解决对手,不说过多的话。  今晚自然也吵不过祝野。  但他明知道她不可能去找别人谈恋爱,还一直质问,丁费思就更不想说话了。  辩解都懒得。  祝野也不理她。  丁费思逗猫,他就去洗澡,丁费思看书,他就进花房看花。  祝野在花房逗了一会儿小边牧,带着狗出来,打开自己房门,掀起被子躺上去。  冬天的被子偏厚,祝野没发现宽大的被子下面有个浅浅的人形。  祝野躺下来,就感觉被子里有东西挪了挪,他以为是猫上床了,却没想到细弱的手臂在被子下面挽住了他,抱住他的手臂时,柔软的脸颊还蹭了蹭。  祝野把被子拉下来,露出了丁费思安睡的脸,嘴唇绯红,面颊微微泛着红。  半梦半醒之间,下意识抱住了他的手臂。  祝野把被子拉到她下巴,不让她蒙头睡觉,看着她的脸,忽然消了气。  论坛里,除了鹿豫和丁费思,杨梓和丁费思的各路绯闻在被八卦之外。  丁费思的美貌无疑在国风活动之中惊艳了众人。  她在花灯之下对着杨梓笑,顾盼神飞,指尖捏着棋子,极长的步摇坠珠光华耀耀如海波。  灯火摇曳,晚风和煦,人影交错,唯她一人惊尘绝艳。  被人鹿豫扶着上岸,都有一种洛水之神临世之感,长冰玉步摇上反射着灯火璀璨,浮光跃金。  天街甃琉璃光射,蓬阆苑放星槎。  当天晚上,那个在街上给人题诗的中文系才子,在论坛里感叹,其实看见她的第一眼,脑子里就有诗句了,而且是不由自主就蹦了出来。  『长安丁氏女,华京第一流』旃檀最馥郁,苍烟渡白露,洛神当是此番模样。  竟只让人觉得,风华绝代。  除了丁费思的美貌,连同丁费思发上那支簪子,都被人翻出来是国内小众国风设计师的作品,当天晚上居然一售而空。  步摇坠子极长,华贵的镂金玉珠散发着琉璃光泽,呈现半透明色,在烟雾涤荡之间,若隐若现,若有似无,越发有神仙妃子之朦胧。  美人令人目眩神迷,那支簪子更是美得让女孩子心醉,女孩子们在论坛扒出簪子出处之后,就有不少人当晚下单。  本来现货就不多,女孩子们这样一冲,直接把簪子买断货了。  祝野看着她睡,自己却睡不着,把手机拿过来,随手在论坛里翻着,本来想看看她和那个男人有没有更多交集,却看见了女孩子们在论坛的惊叹。  『好想拥有这支簪子,不敢想能戴出和费大一样的感觉,但这支簪子真的太美了,好想拥有,可惜卖断货了呜呜』  『我也想戴一次这支步摇…费大戴着它也太美了。』  那些评论,让祝野想起了三年前。  那个时候,丁费思的打扮也被学校里的女孩子模仿过。  高三下学期,丁费思第三次拿了语文市联考最高分。  星期一升旗的时候,祝进华在演讲台上看着学生们,声音从话筒中传出。  “语文最高分,丁费思,也是本次联考唯一一个满分。”

众人惊愕不已。  语文拿满分,这是多么恐怖的实力?  丁费思从众人之间穿行而过,所有人的视线都投向她。  一头浓密乌黑的长发绑成马尾,烫了水波纹卷,墨绿色的发带绑着宽大的蝴蝶结垂下来。  墨绿与乌黑,和谐得陡生惊艳美感。  卷曲的波纹像湖水荡漾,颜色搭配上,美得让人难以移开眼睛。  肤色玉白,身材纤瘦,眸乌点星。  女孩子们盯着她的眼神,甚至远比男孩子们还要狂热,似乎此刻盯着看,就能知道她到底美在哪里。  原来这就是那个带头反抗的尖子班班花。  原来她就是丁费思,和祝野谈恋爱的丁费思。  她比照片上,好看太多。  走上演讲台,和其他单科状元一起领奖状,她无疑是颜色最鲜妍的那一个。  从那次领奖之后,从开始有女孩子学她,到随处可见绑发带的女孩子,甚至越演越烈,校门口的文具店都开始卖各式各样的丝带。  可是依旧只有丁费思那么好看。  墨绿色的发带,只有她绑的时候清艳夺目。  而那条墨绿色丝带,后来换了主人。就在祝野保送走的那一天,她绑在了他手腕上。  现在绑在祝野的床头上。  那三年,一直绑在祝野床头。  祝野醒来的时候,床上已经空了,他揉了揉眉心坐起来,被撩起的上衣下滑。  下滑?  他余光瞥见一抹红。  走进浴室,对着镜子撩起上衣。  丁费思用口红在他腹肌上写了字,艳丽的红在线条分明的腹肌上游走,像女孩子涂了红色指甲油的手轻轻摩挲过腹肌,性张力被拉满。  如果,丁费思写的不是“臭傻逼”的话,画面可能还会好看一点。  祝野:“……”  杨梓知道自己买的口红被这么用了,可能会暴打他一顿。  商科的作业不少,但是抄起来,远比中文系容易得多。  这是丁费思继续念商科的原因。  但是这个学期,从开学到现在半个多月,她一节课都没旷过,班上人每天都能看见丁费思,甚至看见她出入图书馆,借商科的书,交上去的金融论文还破天荒被表扬了。  …不对啊,费大以前的个性呢?  实际上,丁费思在尝试做商科的毕业论文,这是华大转系的要求。  要做完本系的毕业论文,才允许转系,或者,考到本专业前百分之五,但后者,丁费思显然做不到。  她想考中文系的研,就不能混日子了。  丁费思在商学院里,却迎头碰上了鹿豫,出于有求于人的目的,她赶紧叫住对方。  鹿豫脚步一滞,让其他几个人先离开。  鹿豫居然把长发剪了,此刻穿着大衣和西裤,颇有几分稳重和正式。  如果不了解他,恐怕会觉得他属于精英类型的人。  他走近几步,把手插进兜里,嘲讽道:“那天晚上你跑路真够快。”

她极力辩解:“我不是跑路,我只是去下棋。”

鹿豫才不管她是下棋还是慌不择路地逃跑,反正结果都一样,现在还不是得乖乖和他伸手打招呼。  丁费思醉翁之意不在酒,试探道:“今天我有时间,我帮你看看你适合的文风和题材?”

鹿豫的表情看不出开心还是不开心。反正能捉弄她,就挺有意思。  她在图书馆,帮他找了几本介绍题材分类的书籍,想让他翻一翻。  拿着书走出书架间的时候,她低着头看书,却生生撞上了男人的胸膛。  她下意识捂住头,抬头看对方,一眼却错愕。  丁费思要走,祝野拎着她的帽子不让她走,“见到我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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