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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朕斩方腊(1 / 1)

第一百七十四章,宋将杀敌五虎大将,朕斩东南贼首方腊(上)  双方骑兵,近战交锋,不到半刻钟,方腊派出阻击宋军的匪军,便完败了……  王渊挽强弓,一箭射正中匪军大将厉天闰的咽喉。  杨惟忠挺长枪,刺穿匪军大将邓元觉的心脏……  王禀挥大刀,斩落匪军大将庞万春的脑袋……  将门二代的刘光世纵马上前,挺出亮银长枪,刺进负了箭伤的匪军大将方杰的胸膛,并将其尸体挑起于半空中,以此用来展示炫耀……  “刘将军,威武神勇……”  “刘将军,勇冠三军……”  刘光世所部骑兵,当然不会放过给刘统制家的二公子奉承叫好的机会,喝彩之声震天。  这位将门二代刘光世,毕竟有家学渊源和享受最好的练武资源,单论他个人的弓马骑射、以及枪法武功来说,当然要比众多骑兵们要强,也比普通武将要出色一些。  只因刘光世从小享受贵族生活,太惜性命了,反而对敌作战时畏首畏尾了。  “刘将军威武神勇!”

“刘将军,勇冠三军……”  刘世光正享受着所部骑兵们奉承他的呐喊声中。  他用得意的目光,四下扫视着,突然,他暗道一声:  “不好!”

“那泼韩五,即将要抢了活捉方腊的首功!”

他突然看到,韩世忠率领着三十名骑兵,已经抄着前方的小路,在二百步之外的前方,与保护方腊后退的匪军兵来将迎正在交战呢!  此时,刘光世都非常佩服韩世忠的勇武。  韩世忠只率领了三十名骑兵,居然就敢跟十数倍于己的匪军厮杀起来  ……  “刘将军威武神勇!”

刘光世再听到部下的奉承呐喊之声时,反而觉得有种讽刺般的刺耳感。  他气得一甩长枪,把挑在长枪上的方杰尸体,甩飞而出老远。  其所部骑兵小校,非常有眼色地纵马上前,跳下马来,用马刀将刘光世杀死的匪军大将方杰的首级割下,装好……  “冲啊!杀啊……”  王渊、杨惟忠、王禀所部的骑兵,在各自主将的率领下,冲杀向了前方。  本来是有心迟缓支援韩世忠的刘光世,此时看到另外三部兵马解决完了面前的敌军后,都纷纷启程向前冲杀而去。  刘光世心中暗道:“若本将率部再不行动,别说是活捉方腊了,就连多斩杀一些匪军高级官员和将领的军功,也不会有本将的份了。”

刘光世高声道:“吾部,奋勇向前冲杀!”

刘光世部的骑兵得到军令后,立即随主将刘光世一起驱马,向前冲去。  此时,韩世忠所率领的三十名精壮骑兵,皆以一当十,与匪军骑兵混战成一片……  韩世忠则直接催战马,冲向拦阻于他面前的匪军大将石宝。  “唿!”

韩世忠扬起精钢大朴刀,来了一招华山劈顶,直接向石宝的头顶砍去。  石宝用手中【劈风刀】,摚架韩世忠大力劈砍而来的这一刀。  “铛啷啷……”  两把大刀在空中强力地磕碰,震耳欲聋,火星四溅。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韩世忠和石宝,皆在心中暗道:  “此人,臂力甚大!”

二马错镫之际,石宝挥劈风刀,横扫韩世忠的腰部。  手疾眼快的韩世忠,挥刀架开……  二人战了七八个回合,不分胜负。  只是,石宝感觉自己的气力渐弱,而观对面的这员宋将,却一点儿疲态也没有。  石宝在没有加入方腊匪军前,是福州人氏,自幼习武,在匪军中武功第一,被称为“南离大将军”,其武器是劈风刀和流星锤。  只是石宝的流星锤插在了腰带之中,平时很少使用,这是他压箱底的看家本领。  石宝与韩世忠再次二马错镫,又各自调转了马头后,石宝高声问道:  “听闻方百花元帅所部的溃卒,逃回义军营盘内所言,擒拿住方元帅者,就是一员骑黑马使大刀的宋将。莫非就是阁下所为?”

“正是!”

韩世忠在战场,依然惜字如金。  石宝这才解了心中的疑惑。  难怪这个宋将,能与本将军战到七八个回合,还略占上峰。  石宝对于武功好的人,天生就英雄相惜。  石宝道:“本将乃义军南离大将军石宝是也!敢问将军姓名?”

“吾乃韩世忠!”

“石宝,你休要在此使缓兵之计,你不看大宋官兵的大队骑兵,即将杀来了吗?”

“石宝,本将劝你,尽早弃暗投明,归顺朝廷。你有一身本领,为何助纣为虐,给那贼首方腊卖命?”

“石宝,你若归顺朝廷,吾保你不死。到时,你赴西北战场,斩杀西夏军狗贼,岂不快哉?”

“哈哈哈……”石宝大笑道:“吾石宝曾向天盟誓,誓死效忠圣公方腊,与腐朽不堪的赵宋朝廷,永远势不两立。  吾石宝宁死不屈,即便在此险境,吾也要困兽犹斗,定要多杀掉赵宋朝廷的几个鹰犬!”

“看刀!”

韩世忠见招降石宝不成,那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他纵马挥刀,向石宝的肩膀处斜砍过去。  石宝急忙横刀来架。  “铛啷啷……”两把大刀再次磕碰,响声震耳欲聋,火星四溅。  韩世忠收刀,准备下一招。  石宝快速扬起劈风刀,向韩世忠的面门砍来。  韩世忠运全身力气,猛地用手中紧握着的精钢大朴刀,向上用力一架。  “铛啷啷……”  “呼、嗖……”  石宝的劈风刀,竟然被韩世忠给架开,脱手飞上了天空。  石宝只感觉自己双手阵阵发麻、发痛,他已经来不及去看双手的虎口处,被那不可思议的巨大力量给震裂流了多少血。  韩世忠的精钢大朴刀,快速地反劈向了石宝。  此时,石宝再想抽出腰间的流星锤,去抵抗韩世忠劈下来的大刀,已经不可能了。  再说,流星锤这种兵器是一头为十余斤的铁锤头,栓着一条长长的铁链子。想用流星锤去抵挡韩世忠砍下来的大刀,石宝知道不太可能。  石宝急中生智,立即右脚快速地甩掉马镫,向左侧快速地翻身,他~屁~股~离开马鞍,整个身体翻倒向左侧。  “咔嚓”一声。  可怜了石宝这匹跟随他多年的良驹坐骑,马背被砍翻开了足可放进一条手臂那么大的血口子,这还是韩世忠看到刀至而敌将翻身跳下马后,收了力量。  不然,直接将这战马,劈成两半也是有可能的。  鲜红的马血,喷溅而出……  石宝的战马没有当场毙命。  受了重伤的战马,痛苦地嘶鸣一声,疼得它奋起四蹄,向前发疯般地狂奔而去……  “扑通一声”  石宝在战马疯逃出去的刹那,他已经成功地甩掉了左脚处的马镫,他向左侧摔倒在地。  石宝快速地拽出了他腰间的流星锤,  他左手攥住铁链子头的铁环,右手托着流星锤的铁锤头,猛地一扔,向韩世忠的面门,飞掷而去。  其实,石宝也知道,他这把流星锤想发挥更大的威力,最好就是先摇几圈,再飞抛出去。  可是,此时的石宝已经掉落于马下的地面上,身前不远处便是再次举刀向他杀来的韩世忠;  他根本没有时间摇几圈流星锤,再飞抛出去,  只能改为现在最合力、最节省时间的飞掷出流星锤了。  不过,石宝想着,只要先阻止韩世忠的这次进攻,等自己站起身来,收回流星锤后,等到拉开了交战距离后,便有机会摇流星锤,去重击韩世忠了。  “呼!”

“哗啷啷……”  飞掷而出的流星锤,风声呼啸,栓在铁锤后面的铁链子“哗啷啷”作响。  骑在乌骓战马上的韩世忠,自然是看到了石宝是飞掷而来的流星锤,那力道显然是小了些。  韩世忠快速地判断出那掷来的流星锤力度不太大的情况下,他一伸左手,直接抓住了飞来的流星锤的锤头,  而他的右手单握着精钢大朴刀,对着石宝的腰身,便狠狠地挥斩了下去。  “咔嚓”一声。  石宝被韩世忠拦腰斩为两段……  鲜血喷溅,  肚肠横流……  “啊啊呀啊啊啊……”  方腊匪军中第一勇将、南离大将军石宝,惨叫声连连……  此时,石宝左手还死死地攥着流星锤的铁环。  韩世忠左手一用力,便将那流星锤拽来了过来,将此兵器,收为己有。  韩世忠道:“敬你方宝武艺不错,给你来个痛快的了断。”

之前,韩世忠用精钢大朴刀给石宝拦腰砍为两截时,并非他残忍,而是在那种情况下,韩世忠对于倒在地上尚有攻击作战能力的石宝,当然要挑最好下刀之处,斩杀过去。  而此时,已经被腰斩却还活着的石宝,已经对韩世忠构不成威胁了。  故此,一来韩世忠是要给其一个痛快的了断,  二来是他不想斩杀匪军中第一勇将石宝的功劳,再被旁人给冒领了去,或是朝廷不承认这个军功。  韩世忠催马来到了石宝的上半断身体前面,对着还能发出惨叫声,怒目圆瞪向他的石宝,手起刀落,将其人头砍掉。  然后,韩世忠用刀尖,挑起石宝的首级。  他左手抓着石宝首级上的乱发,塞进自己束着战袍的腰带中。  石宝所部的骑兵,看到韩世忠如此勇猛地杀了他们的主将石宝后,皆大为震惊,已无心恋战,四散溃败而去……  此时,韩世忠身后数十步远的宋军,喊杀声再起……  韩世忠看了一眼他带出来的骑兵,经此一战,已从原本的三十名骑兵,减员到了二十三名。  韩世忠高吼一声,道:“随吾向前冲杀,活捉贼首方腊,为死去的袍泽报仇,并为死去袍泽赚更多的抚恤钱!”

韩世忠又命令道:“吾部,换上耐力速度最好的战马,其余已经骑过的战马,弃于此地。随吾向前冲杀!”

“冲啊!”

“杀啊!”

韩世忠率领着二十三名骑兵,纵马向前,冲杀而去……  此时,韩世忠所部因与石宝所部,激战耽误了些时间,故此,他与方腊所领匪军溃部的拉开了近一里远的距离。  幸好,韩世忠早就让所部骑兵有所准备,  之前,每名骑兵都是骑一匹战马,带着两匹空马追击的。  此时,韩世忠及所部骑兵都换乘上了体力最好的战马,相比之下,跑得格外地快。  王渊、杨惟忠、王禀三部骑兵,先冲到了韩世忠与石宝的战场,他三位主将看到这里满地皆是匪军骑兵的尸体,足足有二百多具,而韩世忠所部战死的骑兵尸体才区区七具。  三位主将向前望去,看着那一骑绝尘远去的乌骓战马上的韩世忠,皆连连称奇:  “韩良臣,真乃勇冠三军也!”

“…………”  “追!”

王渊、杨惟忠、王禀分别率领所部骑兵,分成了几乎是齐头并进的三队人马,继续沿着韩世忠所部兵马的足迹,向前追击而去……  稍后,赶至此地的刘光世,被战至四百多名骑兵精锐,给严密地保护着。  刘光世骑在玉兰白龙驹战马上,左手待着缰绳,右手握着亮银长枪,扫视着方才韩世忠率部战斗过这方战场,只见尸横遍野,血流如河……  刘光世一眼便看到,身上披着上好铠甲的石宝尸体。  他皱了一下眉头,喊道:  “将吾部方才抓到的匪军俘虏带上来,让他认一下,这个没有了脑袋、尸体一分为二的匪军将领,是谁?”

一名匪军骑兵俘虏,被带了上来。  这名俘虏,骑在马上,他双脚被刘光世所部骑兵用绳子绑在其马镫之上,他双手合拢绑于其胸前。  像这种匪军中的骑兵俘虏(其实是见方腊必败后主动投降的),刘光世在这一路上收编了近百名。  刘光世生性就坚信:兵多实力大!  即便是战斗力不强的匪军归顺于他,他都会当成宝,愿意收编。  这,不仅可以显得自己部下众多,还能让朝廷给拨发下来更多的军饷……  刘光世能喜欢收降纳叛、且不管所部兵源战斗力的特殊喜好,与身为西北军中大将的他亲爹刘延庆的谆谆教导,是分不开的……  当然,刘光世也不傻,此时此地,他怕收编来的匪军俘虏,万一反杀宋军就不妙了。  故此,他把临阵归降于他的匪军骑兵,全部把他们的手脚都绑好了,还让他们骑在各自的战马上。  马,比匪军骑兵还值钱的道理,刘光世是懂得的。  刘光世急问道:“此匪将,为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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