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光五年(920)的正月一同以往。
洛阳的大街小巷之中,灯火漫天,热闹非凡。
尤其是上元节这天,宵禁解开,百姓纷纷走出家门,观看灯会。
这是太平盛世的象征。
战乱时代,可没这待遇。一方面没钱,一方面防止敌人趁着宵禁解除突袭夺城,大部分人只能生活在相对压抑的环境下。
在这个过程中,人不是变得麻木,就是开始变态。
新朝鼎立第二十年,被很多人诅咒的“邵贼”像个顽强的压路机,隆隆碾过各路牛鬼蛇神,将他们镇压在地底哀嚎。
与此同时,新时代的种种美好生活,在一点点软化牛鬼蛇神们的抵抗意志。
所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邵贼这些年抽了不少丝了……
而他,也在一步步验证自己的战略设想——
一百五十年藩镇割据所带来的积弊,全部被浓缩在一个名叫“社会”的巨大容器内,你是通过爆炸的方式让它集中消散呢,还是横下一条心,死命压住,慢慢放气?
他没有资格选第一条路。
那条路,爆炸得不是一次,而是五次连环爆炸……
每一次爆炸后,内部压力释放一点,但容器也变得残破不堪。
还是慢慢放气,慢慢减小压力吧。
当然,这样放气,很可能放不干净。
终夏一朝,武夫的影响力都会很强,但也有好处:当出现外敌时,我把“魏博仙气”、“幽州仙气”、“河东仙气”糊你一脸,效果奇佳。
波斯现在就被糊得满头满脸,狼狈不堪。
厄尔居鲁士、塔姆二人混杂在百姓中,观看着壮丽辉煌的灯会。
远处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呼喊声,百姓纷纷朝一处涌去,甚至还发生了小规模的踩踏,不过很快被巡城的河南府州兵、河南、洛阳二县三班壮丁挥舞马鞭、刀鞘,给打冷静了。
塔姆抬起头,看到了无上皇帝站在一处门楼之上,接受百姓的瞻仰与欢呼。
厄尔布鲁士低声嘟囔了句:“该给他狠狠来一箭。”
塔姆仔细看了看,说道:“恐怕不容易。站在楼下,只能看得见伞盖,无上皇帝在伞盖下,应该是射不着的。得爬到对面的屋顶,架起强弩,但多半没这么容易。”
厄尔布鲁士噎住了,我就随口发泄一下,你来真的啊?
塔姆没有注意厄尔布鲁士的表情,他的目光盯着天空的满月,然后又看了看无上皇帝,嘴里念念有词:“果然!宇宙的钥匙掌握在他手中,但他早晚要回归造物主的怀抱,因为他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职责,狠狠惩戒过不遵正信的人了。”
厄尔布鲁士更无语了。
但塔姆还在继续:“这些年,各地出现了很多违反戒律的事情,这或许就是星宿幸会之主降世的原因。”
厄尔布鲁士不想再听这些神神道道的内容了。
他是大贵族家庭出身,从小学习的东西就不一样,塔姆所说的话,对他没什么影响。
他现在只想赶快回去,于是说道:“二月中旬,夏国枢密院会签发调兵令,届时会有大量士兵前往喀剌沙、拔涣、唆里迷,我打算提前离开,赶在他们抵达之前,将消息传回布哈拉。”
塔姆有些遗憾地叹息了一声。
他还想在中国多待一段时间,四处走走、看看。
他发现这个国家的文化很有包容力,一点都不排外。
在唐王朝的时候,他们一口气吸收了很多传自波斯及粟特地区的文化。
胡饼、汤饼几乎成了夏国北方人每天必吃的食物,他们在服装、乐器、舞蹈、艺术方面也毫不保守。如果有两个同样的东西,本国的能用,但稍差一些,外国的更好,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摒弃本国的传统,吸收外国的先进事物。
这是世界性大帝国的独特标志之一,与根植于地域、传统的保守主义国家是大不一样的。
他很想待在这个国家,作为一个冷静的观察者,记录她的发展轨迹。
他认为,自己很可能在见证历史。
但很无奈,他必须要完成自己的工作。作为厄尔布鲁士的副手,他有责任陪同他回到布哈拉,面见大维齐和埃米尔。
只有等到这份工作结束,他才能重新决定自己的未来。
更何况,还要回去出书哪!撒马尔罕的印刷业十分发达,他在那边有朋友,可以帮助他校对、出版书籍。
塔姆也很想在历史中留下自己的印记,《胡大之鞭》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他一直在为之努力。
“真是一个繁荣的国家,比布哈拉强多了。”厄尔布鲁士看着人头攒动的街道、鳞次栉比的商铺以及人们得体的穿着、相对强劲的消费能力,感叹不已。
他是没有与夏国敌对的念头了,但他还需要说服布哈拉的贵族与将军们。
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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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树德牵着嫡长孙的手,在城头极目远眺。
“二十五年前,阿翁的军队自河阳南下,猛攻洛阳。乾宁三年(896)正月,在洛阳南郊围歼了朱全忠最精锐的长直军一部,随后克河阳南城,杀霍彦威、霍存父子。”邵树德轻拍着孙儿的手,说道:“寇彦卿可真硬啊,厮杀到了最后一刻。那一战,阿翁帐下最能战的天雄军伤亡惨重。河阳南城,在大势已去的情况下,依然选择顽抗到底。”
跟在他身后的侍卫、宫人们大部分都有些茫然。
邵树德有些感慨。二十五年了,很多往事渐渐要埋没于尘沙之中了。
“从来幽并客,皆共尘沙老!死得其所,快哉快哉!”夜风之中,他仿佛听到了寇彦卿临死前高亢沙哑的声音。
他又仿佛看到了河阳南城的熊熊大火之中,孤独挥舞着长柯斧的霍彦威。
他还看到了第一次东出,保胜军全军覆没之时,跪在地上嚎啕大哭的刘捍。
“阿翁这一生,所遇的敌人,没有一个好打的。”邵树德继续说道:“这个天下,来得十分不容易。人心易得,又很容易散去。不肖子孙败家的时候,总想着家大业大,败这一点点没关系,但如果他经历了这些艰难的战事,又怎么忍心败家?”
“围攻长直军时,死伤的天雄军将士,能答应败家吗?”
“攻河阳南城之时,在壕沟里被疫病折磨得半死不活的铁林军武人,能答应败家吗?”
七岁的皇长孙邵修守似懂非懂,但他很乖巧地握住了邵树德的手,似乎在安慰。
“今天是上元节,本不该提起这些事。”邵树德回过神来,哈哈一笑,道:“乖孙有福气,能享受这太平盛世,以后当谨记阿翁说过的话。”
“孙儿记住了。”邵修守应道。
邵树德又看了孙子一眼,十分满意。
嫡长孙虽然才七岁,但他日后的生活已经被安排好了。
所有人都看得出来,这个孩子是圣人属意的第三代继承人。
邵树德甚至已经给他定好了娃娃亲:陈国公符存审的孙女。
符存审还在北庭为帅,家族却已经攀上了皇亲,一如当年朱叔宗故事。
从亲事的选择也可以看出,邵氏家族的底色,其实还是武夫,即便到了第三代,依旧如此。
“几十年后的天下,如果你来秉政,会怎么做?”邵树德兴致起来了,便问道。
七岁的孩童,他不指望有什么惊人之语,只是随口一问罢了。
邵修守想了想后,说道:“阿翁说边疆多事,孙儿若秉政,就把他们都变成夏人,是不是就不闹事了?”
邵树德大笑,笑得很欢快。
这个回答,不算差。其背后说明了一个事实,即嫡长孙经常跟在他身边,耳濡目染之下,受他的影响很大,思路不自觉地向他靠拢——至少靠拢了一部分。
“波斯那边,你怎么看?”他又问道。
“阿翁天天念叨波斯的银子。孙儿若秉政,就在疏勒建一个全国最大的工坊,天天造东西卖给波斯人。他们想要什么,就造什么,把他们的金银都弄过来。”邵修守说道。
“哦?为什么不直接抢?”邵树德故意问道。
“上次于阗国献了一堆玉器过来,阿翁说做玉器的工匠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手艺精湛,有的练得少了,手艺就差一点。”邵修守说道:“孙儿觉得,让工匠们做东西卖给波斯人,比直接抢更好,因为工匠们的手艺可以练得更精湛。”
邵树德听了大喜,直接把孙子抱了起来,笑道:“不光可以让工匠们手艺更精湛,还会产生更多的工匠,多到你想象不出。一旦有战争,这些工匠就是你的本钱,他们可以缝军衣、制刀剑、做铁甲,用处大着呢。”
“记住了,直接抢钱,固然痛快,但好处却不够大。让钱到民间转一圈再收上来,好处更大。这就是金钱的魔力,它在世间‘旅行’,跑到农场时,制造了挤奶工、屠夫,跑到工坊时,制造了铁匠、织户,跑到海边时,又制造了水手、船匠……它跑来跑去,永不停歇,跑得越快,这个天下的实力就越强。”
“好神奇。”邵修守笑道。
“你以后要好好玩这个金钱的游戏。”邵树德说道:“金钱本身没有意义。你也知道了,直接抢波斯人的金银,抢回来就是一堆死物,放在角落里吃灰。钱要在世间‘旅行’才有意义,你不愿直接抢波斯人的,那么也不要抢大夏老百姓的,搜刮太多金钱在国库里没有意义,用出去,给这个天下制造更多的工匠、武夫、水手,他们的大量存在,他们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才是大夏真正的根基。”
“让金钱旅行?”
“让金钱旅行!”
“没有金钱怎么办?”
“从金钱最多的人那里收,然后继续让它旅行。”
“好。”
前方响起了热烈的欢呼。
祖孙二人抬头望去,却见一大堆孔明灯冉冉升起,在夜空中大放光彩,驱散了无尽的黑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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