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节如其名,节日当天大街小巷处处都是以花为点缀或彩头。这是乌越国延续了数百年的传统,作为风气相对开放的国都,男男女女们都会在花灯节当晚出门“采花”,一则是为游玩,二则是为相看。沈星奴出自于富安县,县城里也有花灯节,但仅仅只是挂羊头卖狗肉,往年都是草草了事,街道也窄,没什么逛头。眼下整个新垣城里张灯结彩,花团锦簇,简直比过年还热闹。沈星奴从未见过这般美丽的景象,一时间有些看呆住了。除了翁雪以外,医药铺若干人多半都是头一次得见如此热闹的盛会,加之大家年龄相仿,很快便如鱼儿入了海,不多时便跑不见了。沈星奴紧紧地拉着沈乐宁的手,加上季逢安刻意的看护,三人这才没有走散。三人沿着人流慢慢的走着,沈乐宁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们,忽的扭过头问沈星奴:“姐姐,为何有些儿郎头上别了一朵花呀?”
“他们这是在求偶呢,”沈星奴附在他耳边,大声解释道,“他们若遇到心仪的女子,就会把花赠给心爱之人。”
沈乐宁抬头看去,果然注意到不少女子的头上也簪着一朵花。他忽然若有所思,扭头问沈星奴:“姐姐,你有心仪之人吗?”
沈星奴一愣,赶紧否认:“我哪有什么心仪之人,你别瞎说!”
看着她窘迫的模样,沈乐宁嬉笑了起来。季逢安却忽然被触动了心弦——星奴今年已十八岁,是该寻个良人了。即便她是医家天才,也总不能将一辈子托付给病人不是?她母亲已逝,父亲不肯相认,想来这件事情还得他来寻摸才是。就在他出神的时候,一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了三人面前。白佑奇提着一盏花灯,在昏黄的灯光之下,他笑得无比儒雅:“季医士,沈医士,真是好巧!”
季逢安拱手回礼:“白公子也来逛花灯会吗?”
白佑奇呵呵一笑,“我们做生意之人从来都是走南闯北,什么地方都会停留一段时日。只是这新垣城,我的确是头一回来。”
说到这里,他望着沈星奴,继续说道:“不过这新垣城倒不错,我已决定日后定居于此。”
“定居?”
季逢安问道,“那你是有宅子,还是?”
“哦,在下已买了一处宅院,此外还有两处布庄,另有一个当铺,尚在洽谈之中。想来,这些宅院也足够在下下半生衣食无忧了。”
说到这里,他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只是可惜,在下前半生走南闯北,四处奔波,尚未寻得一位好妻子,算的上一桩憾事了。”
季逢安心中一震,仿佛想通了什么事情一般。沈星奴预感不妙,赶紧插话道:“许是时机不对罢了。白公子举世无双,无须为这些事烦忧。等到了对的时机,一切自会水到渠成。”
白佑奇百般柔情的看着她,他微妙的笑了一下,随即将手里的花灯交到了她手里。“花灯赠美人,沈姑娘,且收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