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午后,阳光和煦,妇人指尖,停一金蝶。
“这是蝴蝶,跟我念,蝴,蝶。”
“fu,hu,bie......”
“真棒!念对了呀,我的艾尔木提斯。”
许多年前,如今雄霸四方的庞顿·艾尔木提斯,还是婴孩的那时,也曾在自己的母亲中牙牙学语。
此时,还是婴儿的庞顿那金色的瞳孔中,反照出了那只蝴蝶的倒影。
他吮着自己的手指,流着哈喇子,呆呆地看着那只金色的蝴蝶停留在自己的妈妈手指上。
“啊,啊哈——”
他想要。
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想要一样事物。
婴儿那稚嫩的双手,伸向了蝴蝶,那蝴蝶被惊扰到,扑棱扑棱翅膀,飞走了。
“呜呜,唔啊——”
庞顿看着蝴蝶渐飞渐远,焦急的哭了出来。
“别哭,别哭呀宝贝。”庞顿的母亲轻轻摇晃庞顿,“它只是被吓到了,飞走了,一会儿就会飞回妈妈这里来了。”
在母亲的密语下,庞顿的哭声慢慢的停了下来。
“你看。”
庞顿的母亲闭上眼,浅浅的魔力流出现在她的身边。
那只金色蝴蝶,突然停在了半空中,然后以一圈又一圈优美的弧度作为自己的轨迹,缓缓飘落到了庞顿母亲的手指上。
“你看,它回来了。只要对生命,保持有尊重与友善的心,它们自然会以好意回答你。”
懵懂着的庞顿,并不知道母亲在说什么,但是他记住了母亲的这句话。八壹中文網
即便是现在,他的母亲已经死去,他也即将步入母亲走过的路,他也时常在梦中,因想起这句话而惊醒。
“哈哈,哈。”
庞顿傻笑着,把手指伸过来。
那只蝴蝶果真停在了庞顿的手上。
“我的小可爱,你简直是这个世上最完美的造物。”
母亲用宠溺的语气,搂着庞顿说。
蝴蝶的翅膀扑棱扑棱,掀起的小气流,刺激着庞顿那尚未发育完全的神经。
金光闪闪的蝶翼纹路,即便是如今,庞顿望着满库如海的金币,他也觉得,自己年少时看到的蝴蝶身上的,那抹金色,远比自己眼中那一堆又一堆的货币来得美丽得多。
时过境迁,等到庞顿听闻母亲去世的噩耗时,他已经考入了帝国最好的魔导学院,并且就在得知这则消息的前一天,向军营递交了个人档案。
他的导师是三代军人世家,时值帝国新任皇帝上任,国境动乱,而且来自北境的巨狼族频频侵扰边境。
帝国居民民不聊生。
大丈夫当为社稷负累卵之危。
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都明白,而且认为,自己将会成为史无前例的优秀将领。
然而他踏出的第一步,便伴随着如此噩耗。
回乡看望母亲的遗体,还是去军营报道?
庞顿的舍友在庞顿出发去军营的前一天晚上,看到了,他正在看他的书签。
那是一支烧过蓝的铁签,上面还沾着一只金色蝴蝶的标本。
他的同学知道,庞顿提起过这只蝴蝶的名字:
叫做金帝王双叠翊幻蝶。
是帝国中部某个村落——庞顿的故乡的特有的物种。
已经因为战乱,灭绝了。
这只标本,是整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只,也说不定。
“这只蝴蝶,无论看多少次也很漂亮啊。”他的同学笑着说。
“啊,是啊,它如果活着就更好了。”庞顿举起书签,在灯下透着看他。
“真了不起啊,明天就可以去见到千夫长了。”
“......”庞顿沉默不语,盯着书签发呆。
然后,他伸出了手指。
就这么过了数分钟,还是他的同学先开口了:
“你在干什么?”
“......我在等。”
“额......”同学挠了挠头,不知道庞顿在等什么。
而庞顿很清楚。
他已经对这只蝴蝶投以了最大的温柔,最大的尊重,最大的耐心。
可它就是不动。
为什么呢?
恍惚间,庞顿想明白了。
那是因为,原先在蝴蝶里的那只生命,已经逝去了。
所以蝴蝶不动了。
现在在庞顿手中的,已经不是蝴蝶的某个个体。
只不过是一块很像蝴蝶的物件罢了。
庞顿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生命啊,我敬你如宾,你却离我远去!”
不知怎的,从那开始,他厌恶生命。
他开始残酷,无情。
庞顿毅然决然撕毁掉了家中寄来的告知信,连夜收拾行李,天明之前达到了军营。
睡梦中的千夫长惊讶的看着眼前红着眼的小伙子——
“令尊的夫人不是?”
“逝者已逝,生时可贵且不再。”
千夫长清醒了过来。
他知道,庞顿做出了他自己的选择。
从那以后,千夫长收庞顿为徒,倾囊相授。
直到庞顿成为了百夫长,千夫长认为自己已经无力再担当庞顿老师。
因此,军团长又成为了庞顿的老师。
庞顿跟随着自己的军团长,在与巨狼族的战役中,所向披靡。
直到有一天,皇帝遇刺了。
军团长心急如焚的回到总皇都,被早已埋伏好的帝国叛军刺杀。
自己原来的老师同道而行,同样惨遭毒手。
皇帝遇刺,恩师被杀,皇子被绑。
得知两位恩师的死讯的那天,庞顿仍然平静。
他只说了一句话:
“不怕死的,跟我走。”
他的一百个手下,跟着他出发皇都的,只有三个。
包括庞顿在内的四个人,前往了被控制的皇都,当着所有叛军将领的面,杀死了端坐在皇帝宝座之上的叛军首领。
并将当时只有十二岁的帝国现任皇帝,放在了宝座之上。
叛军本就心怀鬼胎,看首领已死,有人倒戈,有人血战篡位。
直到第二天早上,皇宫内的活人,只剩下了庞顿与皇帝。
庞顿浑身伤痕。
宫殿尸横遍野。
屋内血腥一片。
皇帝毫发无损。
“你想要什么?”
哪怕是一夜杀戮光景,皇子问的依旧很干脆。
庞顿并没有回答自己想要什么,而是用另一个问题回答了皇帝:
“我想问你,生命是什么颜色的?”
皇帝思考了一阵,回答:
“是土黄色的,黄色是金子,土色是土地。所有高贵的生命,高贵的灵魂,都永远无法经受这两样东西的考验。”
“那么,让我成为你的剑,为帝国争取生命。”
庞顿伸出手,皇帝牵住。
这便是帝国唯二的两位大公之一——庞顿,诞生的历史。
而如今,庞顿即将要死去。
他的思考,也从当年,为皇帝谋求整片城池的雄途壮志,转变为了一些虚无缥缈的问题。
比如,该怎么样才能苟延残喘。
他已经知道了,用生命之色就可以续命。
甚至青春常驻。
永生也说不定。
比如,自己的那只帝王双叠翊幻蝶,还能不能重新动起来。
他已经知道了,用生命之色就可以续命。
甚至青春常驻。
永生也说不定。
比如,生命是什么颜色?
唯有这一点,他从没有想通过。
皇帝告诉它,生命是土黄色。
人生于大地,死后也要归入大地。
他的情报中,生命之色是翠绿的颜色。
象征着生命常青的绿色,那让人感觉自发的舒适的绿色。
然而,每每想起“生命是什么颜色的”这个命题,庞顿就会感觉到奇怪。
自己为何想起了在自己的屠刀下挣扎的人,他们是怎么被自己夺走生命的。
他就会想起母亲告诉自己的,自己又问皇帝的,皇帝又回答的那句话——
只要对生命,保持有尊重与友善的心,它们自然会以好意回答你。
他就忽然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慈爱的笑。
以及停留在她母亲手指尖的,那只蝴蝶身上,灿烂的金色。
庞顿感觉,哪怕穷其生命,也无法再得出这个问题的答案了。
他的思考已经开始停滞,肉体已经开始麻木。
“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狼祭典的第二天,望着一早便出来活动的人群,庞顿内心想道。
今天,是他的小队进发树篱迷宫的第一天。
庞顿闭上眼,自己已经做出了最大的努力。
剩下的,便交给命运吧。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