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拴作为这支斥候小队的队长,有着一身好武艺,骑术更是厉害,据说可以在马上睡觉。
要知道这个时候的马鞍、马镫还没有发明,骑马全靠两条腿。
王拴带着这支斥候小队,直接绕到了敌军的身后,藏身在距离都尉军军营,不足两里的“泉沟”。
他们平时就在骊山训练,对于骊山的地形已经是成竹在胸,闭着眼睛都能找到位置。
在与秦军斥候的接触中,王拴凭借着装备、技术、单兵素养的全面超越,耍的他们团团转。
大量的秦军正从军营里涌出,他们人数众多,声势浩大,即使损失了几个斥候,也不以为然。
好在他们的目标是骊山县城,现如今,所有的秦军都把注意力放在了骊山县城,在他们的眼里,骊山县城就仿佛是一块大肥肉,谁都想咬一口。
王拴的任务就是刺探敌情,寻找机会。
“拴哥,下一步该怎么干?弟兄们都听你的。”西亭智问道。
作为骊山土生土长的人,西亭智在这支小队里的位置举足轻重。
王拴这支小队能在骊山周围打伏击,也是多亏了西亭智这个土著向导,许多蹩脚旮旯都能成为他们的主场。
“兄弟们,敢不敢跟我干一票大的?”王拴放下望远镜,兴奋道。
众人齐声应道:“拴哥,你说怎么搞,咱们就怎么搞,人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干了!”
王拴便将自己的想法跟队里的斥候说了,听了王拴的话,西亭智等人眼睛越来越亮。
西亭智暗道:如果真的干成了,自己再去阿兰家,就能挺直腰板了!
忽然,他耳朵一动,低喝道:“有人!”
王拴等人立即围了过来,问道:“在哪?”
西亭智指了指右边的山坡,王拴赶紧抬高望远镜,只见西面的山坡上,不知何时上来了一队秦军斥候,他们聚拢在一棵大树下,说着陕北的土话,因为离得远,也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
那些斥候人数有二十多个,一人双马。
这些斥候穿着秦军标准制式骑兵皮甲,头戴皮帻,用丝带系于下颌,腰间缠着铜勾皮带,下着小口裤,脚蹬高筒皮靴。
有一个人身着连身铠甲,身甲狭长,下摆呈尖角状,胸部以下嵌缀细甲。甲边饰有花纹甲片细密。
他头上戴着铁甲兜鍪,马背上的旗帜绶带是青色的,看来是秦军的左军斥候,还是个屯长级别的小官。
王拴将这些情况告知属下,西亭智他们听了都有些紧张。
以往他们遭遇的都是小股敌军斥候,现在敌军斥候的人数是他们的两倍,还是身经百战的斥候精英,都有些拿不准。
西亭智看向王拴问道:“拴哥,咋办?”
王拴沉思道:“若要执行计划,这群斥候就是最大的障碍,必须除掉他们!”
其余几个年轻人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连日来的胜利,让他们信心十足。
“干!”
王拴从背后取下一把长度80cm,宽约60cm的钢弩,将弩头与枪身组装起来,再把高倍瞄准镜安装到枪身上。
其他人也是有样学样,从腰间的麂皮袋里摸出红色箭弹,拉弦上箭弹。
钢弩除弩托外,弩身、弩弦、弩头都是金属材质,弩弦上连接滑轮组,重约5公斤左右,做工精良。
弩身的右侧,刻有““大金鹰lsg弓弩””的字样。
这是黄贺通过刘松,购买的一批钢弩,每把要价3000元,并附送三种发射物。
一种是红色箭弹全长14厘米,金属箭头约6厘米,直径0.5厘米,并配有塑料稳定翼;
一种是黄色箭弹全长8厘米,箭头约3厘米,直径0.8毫米,同样配有塑料稳定翼。
还有直径0.8cm的钢珠。
其射程可达90米,精确有效射程60米,拉力90斤,箭速62米/秒。
黄贺将这批钢弩运到秦朝后,经过一众手工小能手的改造,射程可达300米,精确有效射程150米,拉力120斤,箭速92米/秒。
50米的距离,红色箭弹可轻松穿透2厘米硬木板、5厘米双层彩钢板,对秦军的铁甲也能造成有效杀伤。
王拴说道:“西亭智,你带一个人从右侧突袭,李猛,你带一个人从左侧突袭,胡勇,你带两个人远程压制,其他的人,跟我正面进攻!”
几个人猫着腰,按照王拴的部署,犹如幽灵一般,慢慢靠近秦军斥候。
等到接近敌军五十米的距离时,王拴突然站起身大吼道:“看箭!”
弓如霹雳弦惊!
红色箭弹眨眼间便射进了秦军斥候的胸膛、咽喉等致命位置。
高倍镜的存在,让这些只训练了不到半年的新兵蛋子,也成为冷酷的杀手。
“嗖嗖嗖——”
一轮红色箭雨飞过,秦军斥候就倒下了一半。
他们这才醒悟过来,赶紧从马背上取下弓弩准备还击。
“嗖嗖嗖——”又是一轮红色箭雨,秦军斥候只剩下带头的屯长,还有四个身负箭矢的倒霉蛋。
那个屯长显然是身经百战,经验丰富,就算被偷袭,他也还是展现了一个合格军人的素养,对着王拴还击。
“嗖——”
“叮——”
古老的箭矢打在了王拴的脑袋上,发出一声清脆的钢铁碰撞声音。
秦军的箭矢,居然破不了头盔的防御。
斥候屯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可能,这么近的距离,就是铁甲都会被穿透!”
他不死心的还要继续发射,奈何他的弓弩上弦速度太慢,还没等他上好第二发弓箭,已经有六七枚红色箭弹射中了他。
锋锐的钢制箭头,轻易的刺破他身上的铠甲,就好像刀切豆腐一样。
斥候屯长应声而倒。
相比当今时代的弓弩,这批来自21世纪的现代化钢弩,上弦轻便,速度快,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发射,秦军斥候根本来不及躲避,就被箭矢射中,失去了战斗力。
“切,我还以为有多厉害,原来也跟之前的一样。”胡勇啐了一口,将红色箭弹从一个死去的斥候身上拔出来,顺便擦干了上面的血迹。
正在打扫战场的王拴忽的眼皮一跳,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好似被猎物盯住了。
“躲开!”
王拴冲着胡勇大喊,胡勇还没反应过来,已经死去的斥候屯长竟然活了过来,从他腿部抽出匕首,一刀捅在他的小腿上。
胡勇惨叫一声,扑通一声重重的摔倒在地。
王拴目眦欲裂,“畜生!”他抬弩就射,斥候屯长的背后好像长了眼睛,就地一滚,翻在胡勇的背后,匕首横挑,拦在胡勇的咽喉处。
“谁敢动我就弄死他!”变故来的太快,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王拴举起手,示意众人都不要动。
闪着寒光的刀锋轻易的割破了胡勇的喉咙,鲜血直流,胡勇曾经把玩过这把匕首,用现在的青铜剑与之相碰,可谓削铁如泥,如今这把刀用在自己身上,却是那么的不好受。
斥候屯长双目赤红,他没想到骊山的斥候弓箭如此犀利,竟然在几个呼吸间就将自己的几个兄弟射杀干净,他的内心是惶恐的,是恐惧的。
因为他想到,如果在正面战场上撞见装备有如此精良的弩弓的骊山军队,那末五万都尉军有可能会全线溃败。
他看到王拴几个人围了上来,手中的精钢弩闪烁着寒芒,他知道自己今天必死无疑。
可是大秦的荣耀,帝国的荣耀,让他不容许自己投降。
“你,赶紧把他放了,我给你留个全尸!”王拴喝道。
屯长斥候却丝毫不惧,“该投降的是你们,区区一万匪徒,也敢跟我大军叫嚣,还不速速放下兵器,否则定治你们谋逆大罪,到时候满门株连,勿谓言之不预也!”
胡勇被屯长斥候扣住脖颈,勒的两眼翻白,喘不过气来。
他看到班长王拴和其余几个兄弟,因为自己投鼠忌器,不觉惭愧。
“班长,咱们来世再做兄弟!”
胡勇的脸上闪过一丝决绝,他不想死,但是为了班长的计划,他必须去死,否则这支斥候小队一旦被敌军发现,就可能遭遇灭顶之灾。
王拴早发觉了胡勇的想法,他猛地扣动扳机,红色弩箭化作一团流星,正中屯长斥候的面门。
“胡兄弟!”王拴扑了过去,却发现胡勇的脖子已是破开了一个大口,眼看便救不活了。
而那个屯长斥候,被弩箭射中面门,眼睛睁的老大,仰面倒地。
胡勇想要说话,可是气管割裂,根本发不出一丝的声音,只剩下“呵呵呵”的喘气声。
王拴用手捂住他的伤口,鲜红的液体从指缝里喷涌而出。
胡勇挣扎了几下,身体无意识的抽搐着,就像落在岸上的鱼儿。
西亭智他们围城一团,看着昔日的袍泽倒在血泊中,而他们却什么都做不了。
“胡兄弟!”西亭智哭出了声。
他年纪最小,平时没少受胡勇他们的照顾,在西亭智的心里,早就把胡勇他们当成了亲人。
王拴伸手替胡勇合上眼睛,“别哭了,咱们当兵的,能死在战场上,这是我们的荣耀!”
“而且这次的伤亡,原本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胡勇疏忽大意,所以才有这样的结果。”
“咱们要牢记血的教训,因为这是胡勇拿命换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