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天两眼在女子胸口瞄了两眼。
这下倒真把林思柔给吓到了。
似乎刚刚的话说的有点早了。
“登徒子,你若是敢再瞄一眼,我便将你的双眼挖出来。”
听后,叶天一阵嗤笑。
“还说答应一个请求,我还没说出来呢,你这边翻了脸。”
林思柔脸色通红,半晌才说出来。
“请求只要不过分便好。”
叶天哈哈大笑,这倒是让一向以侠骨为傲的林思柔有些羞愧了。
“好,晚上便要歇息了,到了客栈,晚上给我来两斤牛肉,一壶杏花酒,你看可好?”
林思柔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若是这些,自己便早早的答应了。
也不必被这登徒子耻笑了。
“好,你若有那本事,别说是二斤牛肉,一壶杏花酒,我就是送你一头牛,一缸酒又有何难?”
几名随行的镖师也跟着起哄。
“思柔,我也会诗文,我也作一首诗,你也请我喝顿酒呗。”
林思柔倒是豪爽。
“好。”
那名镖师爱慕林思柔多年,便想在林思柔面前也表现一番。
只可惜胸无点墨,半晌才想到几句。
“远看大山黑黢黢,上面细来下面粗,不知何日倒过来,下面细来上面粗。”
听了这诗句,林思柔差点笑喷出来。
“三师兄,我看你还是不要作诗了,好好押镖就行了。”
这时,叶天抬头看去,只见一轮红日缓缓落下。
不远处的燕水上一片红霞,飞鸟齐飞。
心中便有了诗句。
指了指远方,叶天眼睛微微一眯,半作微醺。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叶天眼神微微得意。
此乃公认的绝句,出自王勃的滕王阁序。
纵使这些镖师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比这句更妙的佳句了。
半晌,林思柔才慢慢缓过劲来。
咽了一口唾沫,方才道了一句。
“好诗!绝妙!”
与眼前的景色交相辉映,更能体现出气势磅礴的景象。
若不是文采斐然的大家,绝对想不出这样的绝对。
林思柔有些痴痴的看着叶天。
似乎他说得对。
看一个人真的不能从表面去看他。
“叶公子真想不到,虽说我林远峰是个粗人,但也能听出这诗句中的意境,这样的佳句怕是就连京城里面的那些文坛诗豪也断然不是对手。”
这一点,叶天倒是不会反驳。
毕竟王勃嘛,初唐四杰之首,被称为诗杰。
他的绝句乃是盛唐一景,自然不是龙汉京城那些穷酸文人能够比拟的。
“总镖头,您是不是说的有些夸张了?此等诗句,徒弟也能作的。”
林远峰冷笑一声:“别不知天高地厚了。”
“叶公子,方才是我无礼了,您放心,一会儿到了客栈,我便请您吃牛肉喝好酒。”
耕牛不可杀,酒馆的牛肉都是上等的野牛肉。
不过价格倒是不低,一两纹银一两肉这两斤牛肉便是二十两纹银,对于镖局镖师来说的确是一笔不小的出入。
林思柔性格随其父亲林远峰,绝无食言。
自己这次的酬劳便是二十五两纹银,再加上一壶好酒,便也所剩无几。
不过二十五两纹银能听到如此佳句。
林思柔倒是感觉很值。
夜幕降临,车马停了下来。
一行人进入了一家看上去破破烂烂的客栈。
名字起的倒是很霸气。
大行客栈。
各自分配了房间,叶天是主家,便住了一个天字一号房。
不过跟家里相比,却是寒碜了不少。
片刻,林思柔洗漱了一下,便走进了叶天的房间。
洗漱之后的林思柔,面容粉俏,皮肤吹弹可破,一点都看不出是做镖师一行。
倒像是深居闺房的富贵小姐。
莞尔一笑,态度有了极大的转变。
“叶公子,歇息好了吗?”
叶天抬头望了一眼,林思柔立刻转过了脸去。
似是遇到了心仪的郎君。
“叶公子,您若是休息好了,咱们便下楼去用食吧,酒肉我都点好了。”
叶天淡淡一笑,调侃的说道。
“美人作陪,好酒美味,人间快事,走,吃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