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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俊朗公子(1 / 1)

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天空中传来的阵阵暖意,时不时吹来的暖风告诉整个长安的人,最难挨的冬天已然悄声离去。八??一?中文?网?w?w?w.?81z?w.com

不知从何时起,已经不再有了北风的呼啸,和冰雪的洗礼。

不知从何时起,在所有人都未曾现之时。本已冰封的河流悄然碎裂,属于春的声音在冰面之上,逐渐流淌开来。

不知从何时起,一年四季常青之树,叶子开始逐渐的泛起了嫩绿之色。那早已枯朽的柳树,梧桐,也渐渐的带着点点的嫩绿之意。挺过一个严寒的冬日,麻雀焕了新的生机,徘徊于各树枝头,唧唧喳喳的叫个不听。在众多飞往南方躲避严寒的鸟儿还未曾归来之时,这里才是真正的属于它们的天堂。

街头巷尾之处,渐渐多了些人声吵闹,市坊之中的行人脚步不再是匆匆忙忙,或许是为了留恋着难得的初春之色,或许是为了庆祝严寒已然远去,总之行人的脚步逐渐放缓,略微有了些许爱春,恋春,看春的诗意。

贺兰府的牌匾已然悬挂于常乐坊的那个小巷子里,应该是刚刚被仆人清理过。那烫金的大字,在悬挂了这么长时间,竟然没有丝毫的尘土,也未有点滴的褪色。除了少数人知道以外,并没有人过多的关注这个院子,也没有过多的人关注这个院子里的人。

“嘎吱”

并不怎么豪气的大门打开了,两个穿着青衣的小厮在打开大门之后,静悄悄的站在门口,是在等待着他们的主人吧?

果不其然,数名仆人簇拥着一位少年从府中走出。

数年未见,他仍然是这一袭白衣。仿佛并没有丝毫的改变一般,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往近看,你就会现。时间流逝的虽然悄无声息,但是这痕迹在少年人的身上,却是明显异常。

还记得,四年前的永徽元年,这还是个小小的孩子。如今却已经是身高五尺左右的少年郎了。无论是身高还是长相都已经褪去了当年的稚嫩,虽然还算不上是成熟,但是就是这股子青涩劲儿就可以让长安城中的无数贵妇,少女倾倒尖叫。

细细看,那肌肤若是让一位二八少女看见,绝对会嫉妒的惊叫出声。这哪里是一个少年郎应该有的肌肤,倘若是说肌肤如雪,确实是夸张了不少。但是就这白嫩程度,足可以与婴儿比肩。比之少女,更是强上三分。

额头光洁无比,一头漆黑色的长被一个跟道士常用的木簪子轻轻的束缚在身后。唐朝人男子需要行了冠礼之后,方可加冠。如今的少年郎不过十三岁而已,所以就用了个最简单的方式将头束缚起来就好。

少年旁边不乏有侍女相伴,可是即便是常年陪伴在他左右,仍不时的想要偷瞟上几眼,一饱眼福。那一双眼睛,标准的桃花眼,微微上翘的眼角显得很是勾人。这要是生在女人身上,必然又是一个祸国殃民的狐媚之物。但是生在这男人身上不过是平添了三分俊朗。高挺的鼻梁,证实了他并不仅仅带着汉人的血统,更有这胡人的魅力。薄薄的嘴唇不显得刻薄,倒是平添了几分柔弱气息,看起来略微的有那么一丝古怪。

毫无疑问,在贺兰家大门之中走出来的,被仆人前呼后拥的这位少年郎自然就是贺兰敏之。

此时的他,嘴角含笑,眼神微微带着一丝享受。享受的不是别的,就是那刚一开门,迎面吹来的那春天的暖风。

美中不足的就是,此时的贺兰敏之不知因何变得虽然俊朗帅气有余,却是阳刚不足。这一副精雕细琢的面孔之上,不由自主的带着三分的阴柔气息。让人看得很是古怪。

不过,倘若是认真观察他的眼神,就可以现,那一双桃花眼中带着的并不是淫邪或者是轻浮。带着的是沉稳,淡定,和那面容之上紧缺的阳刚之气。

嘴角微微一扯,已经这么大年岁的人了,自然是可以知晓旁边的侍女正在不断的偷偷瞄着自己。带着三分的无奈,这些年,贺兰敏之从无一日有过间断的和阿大修习武艺。而且他从后世所带来的静坐养气法产生了奇效,每日晨练,养气,使得他如今小小的年纪已经产生了一些比较微弱的气感。这已经让阿大惊诧不已,要知道他可是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跟着自己的师傅修习,直到人生的顶峰的时候才第一次感觉到了气。直到三十五岁左右的时候,才能够真正的学会如何用气。可是随后,身体就逐渐的呈现出下滑的趋势。

如今,自己的这位小少爷才仅仅十三岁就产生了气感,在武学一道之上必然前途不可限量啊。

然而,贺兰敏之只想朝着天空大吼一声: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好吧?

身为一个大老爷们,自己逐渐的长成这个样子,真的是有点对不起祖先,对不起社会,对不起观众好吧?哪个男人不希望自己生的越阳刚越好,哪个男人不希望自己走路虎虎生风,身躯一展,带着三分的王霸之气。谁希望自己一招手,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啊。

虽然不可否认的是,每天被这些小女孩带着崇敬和爱慕的眼神看着确实是心中暗自窃喜,不过时间长了,心中满是拒绝啊。

正当这时,门外有一人牵着两匹高头大马走来。其中一头,通体雪白,唯有四只蹄子是纯黑色。奔跑起来,不能说比的上千里马日行千里,夜走八百。长途奔袭个四五百里还是没有问题的。这是弘农杨家,祭酒大人在自己十二岁那年送给自己的礼物。自从那时起,贺兰敏之就有了自己的骑术老师,和杨家的年轻一辈一样,开始接受着贵族最传统的骑术教育。

贺兰敏之异常喜欢这匹马,送了它一个比阿大阿二他们好听上不知道多少倍的名字。

朝着马伸了伸手,然后走出了府门:“飞雁,最近有没有闹脾气啊?”

前世贺兰敏之就异常喜爱骑术,但是因为经济的原因从来没有机会触碰过马匹,飞雁的到来满足了他长久以来的梦想。他依稀记得,唐三彩中有一个流传千古的造型,就是千里马飞驰而起,度太快踏在飞翔的大雁身上。三足抬起,一足踏雁,其英俊潇洒的造型让无数人为之折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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