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感动是假的。
感动坏了。
小粥粥已经在走廊上狂奔起来,看看萧慎再看看许意,“哇,这是爸爸妈妈小的时候呀!”
许意鼻酸,眼眶发红:“这都是,什么时候弄的呀?”
萧慎站在许意的画像前,“这两年里,动用了六位苏国油画家,每一幅都画了两年。”
这里萧慎的照片挂了九幅,从三岁开始,隔三年拍一张,最后一张是他去年,二十七岁的时候。
许意的挂了六幅,三岁到十八岁。
话到此,他回过头来,“意意,我属狗的,你知道狗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吗?”
许意吸了吸鼻子,“什么呀?”
他表情认真,眸光深沉,“忠诚啊。”
萧慎站的位置,正好挨着一扇窗,碎金的阳光铺洒在了他身上的黑西装上。
这样的他,比他身后照片上穿着王室最华贵制服的模样还要耀眼、神圣。
“你把身心给我的那一晚,我给管家发了一封很长的邮件,带了很多你的照片,还有你的喜好,你的衣服尺寸。”
“从那个时候,这里就有你的影子了。”
说完,他迈开脚步往前走,伸出手臂,手指触摸着那些还没能挂上画的墙壁,“21岁,24岁,27岁,30岁,60岁,90岁,这里,都会有你的影子。”
许意就跟着他,一步一步的往前走。
上了贴金铺银的台阶,到了二楼,又一路折转,再到三楼,又一次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门。
门的正对面,全都是落地的玻璃,能看到一片玫瑰园。
他把门推开,正厅的中心是个与她等比例的人性模特,穿着一身海蓝色的丝绒连衣裙,头上还有一顶设计低调但又足够华贵的王冠。
他站在门的左边,对她颔首,做抚胸礼。
对面模特头上的王冠上的钻石太闪耀了,投射出的光,仿佛让许意看到了过去的自己。
破旧的筒子楼里,破旧的楼梯。
最便宜的本子,正面写完反面写。
捡了一天的废品,指甲缝里洗不干净的泥。
这样的她,也曾在读过童话以后,想过扮演公主。
但没有漂亮的裙子,连塑料的王冠都舍不得买。
她就披着沙发上白色镂空的背靠巾,用纸给自己剪个王冠。
就算二十岁以后的自己,托萧慎的福,有了可以做生意,变成小富婆的资本,可那会儿人也现实了。
王子、公主,童话、王冠,都被部分人,用“玛丽苏”三个字涵盖了,带着贬义。
基于此,现在的许意有点想哭。
现实里的千疮百孔,真的会磨灭人很多对于美好的向往。
甚至会让人片面的忘记,世界之大,这一切都是真真实实的存在着,且与她曾经生活的世界,一点都不冲突,在同一时空进行。
一时间,许意不知道该怎么回应萧慎,也不知道自己能说些什么。
良久后,她用玩笑来掩盖了内心的波涛汹涌的情绪。
“这是见你家人的礼服吗?”
萧慎摇头,“不是,是你的常服,见家人不必那么隆重。”
“那礼服呢?就像你照片上的那样?”
“这两年,只给你做了一件。”
“哪一件,我能看看吗?”
萧慎笑:“现在还不可以,得等到了日子。”
许意没有问什么日子,因她马上的注意力就不在这上面了。
粥粥跑了进来,直接跳起来要够模特上的王冠。
那到底是给她的,生怕粥粥够不到再给摔了,马上跑过去给孩子拿了下来。
然后粥粥拿到手里后,对许意说,“妈妈,我给你戴上。”
许意笑弯了眼睛,一下子就脑补到自己儿子以后长成他爸爸那样高大英俊的模样了。
之后。
萧慎带她参观了以后要住的这座宫殿,然后在床上休息了休息。
而王子的床,让她觉得有霸道总裁那味儿了。
不说那几百万的床垫,软黄金一般的顶级丝绸的床单,就床头上的装饰宝石,都踏马是真的。
晚上。
又有一辆车到了宫殿门口。
萧慎带着妻女回家,自然要参加家族聚餐。
萧慎睡了一觉起来懒得换衣服,身上穿着睡衣,然后也对她说穿着睡衣去就行,她可不敢那么老实,换上了那件海蓝色的长裙。
结果去了聚餐的豪华餐厅以后,好家伙,就她一个人穿着华丽丽的长裙,其他人都很休闲,和街上的普通人无异。
许意突然觉得自己就像那个显眼包一样。
尬的自己感觉可以抠出一座这样的城堡来。
扯了扯萧慎的袖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萧慎抿着笑,“首先,我们虽然有身份,但也是人,不是每天都戴王冠,穿礼服,我们也嫌累,也嫌端着。”
许意:“……”
他说的好有道理,她竟然无言以对。
而就在她尬的有点不知所措时,萧慎的那些家人们都纷纷起身围在了她身边,在一堆英文问候中,她突然听到了一句汉语!
穿越人群去看,她竟然看到一个和她一样的炎黄子孙,是个很美丽的女人!
后萧慎给她一一介绍。
这里带着他的堂表兄弟姐妹,一共有三十多个兄弟姐妹。
分别是他大伯家,他自己家,他叔叔家,他姑妈家的孩子们。
他们所有的人婚姻都很自由,所以不论是男人的老婆,还是女人的丈夫,都来自世界各地。
与他打招呼的那位美丽的说着汉语的女人,是他叔叔家三儿子的妻子。
那位堂弟也是混血,他的妻子也来自北方,育有一女,小名儿叫闪闪。
许意得知以后,脑袋里立马跳出一首歌名:闪闪惹人爱。
而有个老乡,那性质就不一样了,不多时,许意就和各位打成了一片。
然后第二天,她的妯娌们、大姑姐小姑姐,就主动来找她了,带着她开始在苏国的各个地方参观。
后来的许意每天都带着粥粥,在跟着婆家家人吃喝玩乐里度过。
有一点就能证明。
她胖了。
从金城离开的时候她称过体重,是90斤,后来再称,98斤。
她觉得98斤的自己更好看,毕竟脸没变大,腰也没变粗,都胖在屁股和大腿上了,她喜欢那种身材。
但是萧慎却有点为难。
她以为是萧慎希望她再瘦一点。
结果家里的佣人给她透露了一个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