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曹丽丽 > 032 随便聊个天,就买个四合院

032 随便聊个天,就买个四合院(1 / 1)

其实前世的曹志强,曾经住过王府饭店,也见过金鱼胡同。

但那时候的金鱼胡同,相当宽敞整洁,看起来相当不错。

可此时的金鱼胡同,咋说呢,也不知道是历史就这样,还是这个世界才这样,反正街面依稀有印象,但路面很差,两边到处是各种破旧的门头小店跟小摊位。

什么磨剪子的,剪头发的,修自行车的,泥瓦匠,木匠等等等等,应有尽有。

这些私搭乱建的门头房跟小摊位,严重挤占了街道两边的面积,导致整个金鱼胡同看起来特别的狭窄,跟个管理不善的步行街夜市差不多。

当然了,往好里说,这可以算是烟火气很浓,可实际上呢,因为门头跟摊位的档次都比较低,各种脏乱差,跟王府井百货大楼那边完全不同。

不知道的,乍一来这里,还以为这是个贫民区呢。

可实际上,因为这里到处都是很多小手工业者,还有很多做小买卖的,俗话说叫经济氛围活跃,所以这里居民的购买力很强,远比此时的南锣鼓巷那边要强。

最终,曹志强没多往东走,又回到了西南头,也就是金鱼胡同跟王府井大街交叉口的地方,马路南面就是东安市场。

更确切的说,他现在的位置,大概是前世王府井88号银泰百货的地方。

他发现此时这里还是一片居民区,跟后来的银泰购物中心完全不一样。

走了半天,曹志强看中了一处房子。

确切的说,是一套四合院。

这处四合院,是一个中型四合院,地处一个拐角处。

房子南边一开门,就是金鱼胡同,西边围墙之外,就是王府井大街,地理位置相当不错。

最妙的是,这里本身就是一个商住两用的饭庄,招牌上叫“马家饭庄。”

据说,这本来是一个典型的三进四合院,但后来房主把南边沿街的倒座房跟一进院打通,两部分合并在一起变成门面房,搞成了个打开门做生意的沿街饭庄,后面则依旧住人。

所以说,这么一改,一进院没了,少了一个院子,就成了二进的四合院了。

但不管怎么样,总面积在那,也是个698平,近七百平的中型四合院。

698平的面积,已经不算小了。

要知道,这时期还没从南方传来万恶的公摊面积,这所谓698平,那都是妥妥的套内面积。

是的,这只是住房套内面积,尼玛那两个大院子不算面积!

要是算上那俩大天井,这起码再加三百多平,小半亩地啊!

也就是说,整个四合院,如果连院子一起,占地得过千平!

虽然没有东西跨院,比曹志强原先住的那个大杂院面积要小,但也很可以了。

这都无所谓,关键是便宜啊!

套内698平的沿街四合院,外带三百多平的俩院子,位置还这么好,才要三万元!

合着一平米才不到四十三块钱?

这价格你敢信?

不过还别说,要是在这时候,这房子确实就这价。

其实在这个万元户就是大款,银行没搞房屋贷款,人均月工资不过四五十元,且大多数人都是福利分房的时代,不是什么人都能一次性拿出三万块的。

最重要的是,此时商品房交易虽然放开了,允许自由买卖房产,但还没真正兴起。

就是说,此时真肯买房,尤其是买四合院的人不多。

因为就算你想卖房子,也没多少人能拿得出钱来买。

而能拿出这笔钱来的人,要么就对这些房子不感兴趣,要么就进不来。

可以说,此时的京城房地产业,是典型的买方市场,只要有人肯买,到处都是抢着卖房的。

曹志强主要是总拿后世比,才觉得这房价便宜,实际上这就是市场价,外人并不觉得便宜。

不过嘛,这里的人流量确实不小,西边是王府井大街,北边是吉祥大戏院,南边是东安市场,开饭馆是个好地方。

好吧,其实一开始,人家没想过要卖房子,曹志强也没想过买房子。

实际上,曹志强这次过来呢,刚开始只是累了,想在这歇歇脚,顺便吃个饭。

结果因为还没到饭点,看生意冷清,他就开始跟饭店老板唠嗑。

说啊说的,就说到饭馆生意的问题,再说到房租问题,房价问题,进而说到老板的个人志向。

原来,这个马老板是个很有想法的有志青年,改开之后,他就一早干起了餐馆。

结果开了饭馆后,他发现干这个又累又苦不说,赚的也不多,就是个辛苦钱,所以早干够了这营生,不想当厨子,就想去南方闯荡一番,当倒爷,赚快钱。

反正三说两说,曹志强就动了心思。

他觉得这地方不错,决定推翻原先那个计划,也就是在他住的地方附近,找个房子干饭店的想法,改在这里开。

因为这里地段更好,人气更旺,北边是吉祥大戏院、南边金鱼胡同跟东安市场,西边紧邻王府井大街,地处金鱼胡同跟王府井大街交叉口……

这特么简直是黄金地段,做饭店生意那是一流啊。

真奇怪,这个马老板占着这么好的地段,饭馆生意居然如此冷清。

而且他开门还开向金鱼胡同,不是往西开在王府井大街,他也是醉了。

当然了,之所以把门开在南边的金鱼胡同,那是因为风水讲究。

毕竟北平的正经四合院,大门当然要往南开或者往东开,往西边开大门……那是死人门啊!

好吧,这都无所谓,最关键的是房价便宜。

这里的房价跟曹志强住的那个四合院的房价相差不大,但地段人气却差太多了。

既然是做生意,不能光讲究离家近,关键是人气旺,能赚钱。

这地方以后可是寸土寸金啊。

要是换了二十一世纪初,这房子不卖个三五亿的,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还有一点就是,如果饭馆开的距离他家有点距离,那秦淮茹等人也就不方便过来占便宜了。

如果开在家门口,迈步就能去,以秦淮茹一家的品性,估计得整天过去又吃又拿。

可如果开在这里,距离远不说,还到处都是不认识的人,秦淮茹一家就得收敛点。

而且啊,我先把傻柱弄来,以后万一娄晓娥来了,我就跟娄晓娥合作,让娄晓娥也过来。

到时候,傻柱跟娄晓娥整天在我这饭店朝夕相处,我再在旁边敲个边鼓。

嘿嘿嘿,呵呵呵,吼吼吼。

想到这里,曹志强就觉得心里美滋滋,这简直是天降之屋。

所以,曹志强才要买这套房。

结果跟主人一说买房,对方立刻就同意了,而且求之不得。

这简直就是瞌睡遇到枕头,可不巧了么。

也是,这年头,三万现金的力量可不是一般的大,绝对比一个死物的祖宅强。

对方很年轻,才三十二岁,正是躁动的年龄,而且做腻歪饭庄掌柜了,早想去南方倒腾,但无奈一直很缺本钱。

这要是把房子卖了,换成三万块,那他去南方当倒爷的本钱可就有了。

别说,曹志强自认是占便宜的一方,但他倒是挺看好对方的头脑跟眼界。

没错,房子是死的,钱是活的,哪怕这房子所处地段相当不错。

可要等着房子升值涨价,还得等好多个年。

但此时如果你当个倒爷,去南方倒腾东西……

不说别的,就说去南方随便买点时髦衣服回来卖,一转手就三四倍的利润。

如果运气好,对方来回倒腾几次,不用一两年,三万就能翻倍。

这不比守着个小饭庄,整天烟熏火燎,赚那点辛苦钱强?

曹志强要不是志不在此,有更多发财方法,他都想去干倒爷了。

而且他的条件更好,起码随身空间就是别人比不了的。

不过话说回来,不管任何时期,经商当倒爷,那都是有风险的,不是百分百赚钱。

所谓下海经商,更多的,是被淹死在海里的家伙。

就连他曹志强,身为一个能预知未来走势的人,都不敢说此时在国内当倒爷稳赚不赔,更别说这个马精文了。

毕竟,投机倒把罪可还在呢,而且各地各部门,到处都是一张张血盆大口。

前世那个牟其中牛吧,可结果如何?

而且有几个能当牟其中呢,大部分都是在下海的过程中被淹死了。

不过这跟他曹志强无关。

这马兄弟既然如此有雄心壮志,那必须支持,必须称颂!

要不然,我还怎么捡漏?他还怎么卖这么好的房子给我?

“这是五千!你看看!”

未免夜长梦多,曹志强直接掏出那个还没怎么焐热的,装满了五千元的信封。

等对方不敢相信的打开信封,看着里面一沓崭新照片而不能呼吸的时候,曹志强才笑眯眯的道:

“马哥,这钱只是让你知道,我有买房的实力,不是忽悠你,也不是逗你玩儿。

如果你同意,明天我就带齐钱款过来,跟你正式签合同过户,你看如何?”

“你,你还真买房啊?”

那位马哥也很震惊,实在没想到只是随便聊几句天,人家竟然要买自己的房子,还啪的一下就掏出这么大一笔钱来。

哪怕只是给他看看,不是现在就给他,那也很震惊啊。

这可是五千块,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放在一起。

“不真买,我跟你在这磨半天嘴皮子干嘛啊?”曹志强笑道。

“行,敞亮!”马哥对曹志强竖起大拇指,“是个人物,我马精文交你这个朋友了!”

曹志强点点头笑着道:“那马哥,三万块买您这套房子,带全套家具,您不反悔了吧?不会再有问题了吧?”

“当然不反悔!”马精文笑哈哈的道,“我是一家之主,房子是我的,我当然说了算!”

“那好!”曹志强点点头,“那这五千块……我先收回去。”

在马精文眼巴巴的注视中,曹志强收回了那五千块钱。

没办法,这年头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呐,是欠了点,不得不防啊。

收起钱后,曹志强笑眯眯的道:“这样,明天上午九点,咱在市房管局门口见。

到时候,您拿好您的房契跟户口本,我带齐我的户口本跟三万块钱,咱一手交钱,一手交房,何如?”

“那我就恭候大驾!”马精文美滋滋的一歪头一拱手,“明儿房管局门口,我一准儿到!”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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