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误闯
唏嗉!唏嗉……
几个小心翼翼的摩擦声逐渐向他们逼来。
在鲜血荒地里,能在野外生存的除了僵尸、硬毛老鼠、沉沦魔、沉沦魔巫师外,就没有其他生灵可以生存了。即使罗格营地的精锐也不可能长时间在这里游荡,因为这里随时随地都充满了危险。
这下糟糕了。
如果雷霆有山岭呓语之歌、祝福战歌和山林女神的宽恕三大战歌的任何一首加持在身,根本不会被眼前的宵小之辈吓到,只可惜这是如果,最残酷的是他还有一个拖累在身。
突然间,雷霆有一种向老轮回者学习的冲动。
“呃……”
可是雷霆这个意愿还没付诸于行动之时,他的眼睛就急剧扩大,而脖子却走起了相反的路线。
“该死的!怎么是沉沦魔啊!而且还是一队有沉沦魔巫师的恶魔,难道我跑进了人家的营地么……”
雷霆的哀号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有了沉沦魔巫师的沉沦魔果然是大胆了许多,自从发觉雷霆两人的闯入它们的营地之后,当即大着胆子摸过来。虽然它们的脚步猥琐,走得相当的小心,但完全忽略了它们是恶魔,不是刺客,在这么空旷又有积水的草地上哪里不可能发出声音的。
“不行了!”
雷霆当即有了决定。
乘着敌人不知道自己状况之前,将陈可强行拖到一块勉强可以将其身体掩护起来的石头后边,提醒道:“你在这里别动,继续发出声音吸引他们。如果吸引不过来,那么死的就是我们!”
这几乎是命令式的语气。
不过神智开始模糊的陈可不用雷霆命令,她自己就在大声喘息着。身体的发热让她极端的难受,自小到大,生活在众人呵护下的她哪里遭受过这样的罪,可现在她也只能慢慢地躺着,被雷霆当成诱饵来吸引敌人的注意力。
这时,雷霆不计肮脏,将身体都沉在附近的一个小坑洼里,让土水将他的大部分身躯给保护起来。
也幸亏现在的夜晚,大部分的生物的视力都降到了最低点,否则雷霆这么粗糙的伪装如何能躲避过沉沦魔的恶魔视野。
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
雷霆连大口呼吸也不敢,眼睛瞪得大大的。他觉得这样的等待实在是太难熬了,身体的湿漉和冰冷,恶心的脏水不断地涌进他的嘴里,时不时的一个尸体恶臭味扑面而来,让每一秒都过得极端的难受,简直就是渡秒如日。
来袭的沉沦魔只有三个。
这三只红皮肤的恶魔相当之胆小,明明听到陈可沉重的呼吸声,可它们就是不敢大着胆子迈过去。
“它们脱离了沉沦魔巫师的魔力范围……”
这是雷霆脑海里突然涌现出来的念头。
也正是这个念头,让雷霆的战斗欲望无限制地提升上去。原本他还惧怕沉沦魔巫师的复活术,让他一切的辛苦都付诸流水,不过现在看来,似乎他的担心是多余的。沉沦魔巫师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它们跟西方魔法小说里的魔法师一样,无论是感应范围还是魔法范围,都有相当苛刻的限定。
想到这里,雷霆的心更冷静,更坚决了。
他现在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身体素质不高的上班族,不是之前那个可以随便用点力气就能秒杀鲜血荒地里任何级别的低级怪物的假高手。一旦失败了,就意味着死亡。
为陈可提供视野障碍的石头距离雷霆仅有三米,但恰恰好是正常视野的死角,再加上黑夜的封锁,除非沉沦魔突然转过头来,否则很难察觉到雷霆的存在。
来袭的有三只沉沦魔,如果不能在第一击就秒杀一只的话,那么雷霆和陈可就会置于万劫不复的境地。虽然沉沦魔的贪婪而胆小,防御力和攻击力都很脆弱,但是它们的速度很快,是鲜血荒地里移动速度最快的怪物了;而且它们还有武器,再是破损,直接刺在皮肉里的感觉可不是那么好受的。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第一击不容有失。
当首的沉沦魔一声尖叫,就飞扑了过去。
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欢喜。因为这个沉沦魔发现自己的猎物竟然是一个女人,一个几欲昏死没有丝毫抵抗力的女人,这叫贪婪的沉沦魔如何抗拒得了,自然是想也不想就飞扑过去。
要知道,女人的皮肉可是鲜血荒地里的第一美味啊。
嘭……
一蓬脏水喷薄而起,一个人影对着沉沦魔的胳膊部位直接递出了一枪。这把黑黝黝的米半短枪将所有的光华都隐藏在黑夜之中,带着雷霆的杀意,最终刺出了一大蓬鲜血。
命中的地方不是沉沦魔的胳膊,而是沉沦魔的心口。
在那个有若惊雷般的声音响起之时,沉沦魔本能地转过身来,刚刚完成转身,心口就恰恰好就被雷霆的黑枪穿透。
雷霆知道自己的实力,不敢直接刺沉沦魔的脖子,怕目标太小刺不准。之所以选择不可能早成致命伤势的胳膊,皆是因为雷霆算准了沉沦魔会本能性的转身,在完成转身的时候,自己的枪头所刺的就不再是胳膊部位,而是对方的心口了。
雷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肯定,时间不容许他有丝毫的缓冲。
只见雷霆一脚将沉沦魔给踹开去,把深入的黑枪给抽出来,直面那两个随后跟来的沉沦魔。
现在已经不存在偷袭一说,只有以硬碰硬。
身体虚弱的雷霆就是在赌,赌他刚才的秒杀一击惊住了胆小的沉沦魔,让它们不敢与自己正面交锋。只要两只沉沦魔随便一只心生恐惧,以沉沦魔胆小的性格肯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逃跑,那时候,收拾掉一只就轻松多了。
哪知道这两个沉沦魔尖叫一声,朝雷霆飞冲过来。
刺!
雷霆双眼爆发出求生的残忍,毫不犹豫地一刺,以着超越其自身极限的力量直接穿透了最近的那只沉沦魔的脑袋。
雷霆的身高比沉沦魔高不少,所以平胸的一刺足够达到了沉沦魔的头部,所以使得这一枪的效果斐然。
笨驴打滚。
就在最后一只沉沦魔的残刀无情地砍过来之前,雷霆就地一滚,堪堪闪避过这丧命的一刀。
这一招就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笨驴打滚”,肮脏的污水将雷霆污染得例外都是,连带嘴巴和鼻孔都没放过。不过只要能救命,雷霆哪里管得了哪里多,不管是绝世武功还是江湖把势,能救命的就是好武功。
砰!
一声枪响震破了鲜血荒地的黑夜宁静。
沉沦魔缓缓倒了下去。
除了雷霆的手枪,还能有什么东西有这样的威力。在关键时刻,雷霆终于起出了他最后的杀招,一举毙敌。
原本雷霆早就可以出动手枪,干脆利落地了断这三只沉沦魔的了。但是手枪的动作太大,生怕引来更多的怪物;另外的,雷霆就打过几年的cs,而且还是那种枪法一般的边缘人物,从未练习过任何的射击技巧,一旦落空,不仅仅是在浪费仅有的十二发子弹,还要把自己的小命给搭进去。
不过现在为求自保,什么都不顾了。
“咦,那是什么东西……”
定下神来的雷霆马上发觉其中一只沉沦魔的身上竟然掉出了一件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