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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结局(下)(1 / 1)

花听的苏醒,和大多数穿越剧里头放的那样,是在一间四面雪白的病房内忽然就睁开了眼睛。八{(一中文网〔w〕ww.

当然,病房里不止她一个人,床沿处正站着眼眶湿润的白爸爸。

只是她第一个想到的人,是简亦。

“爸,我在这躺多久了?”与激动的白爸爸相比,花听显得格外的镇定与冷静。

“花听,”白爸爸的眼泪刷地一下往下掉,“你可算是把我们所有人给吓死了!”他顾不得喊医生,一个劲儿地将花听从头到脚仔仔细细地给端详了一番,“有哪里不舒服吗?头痛吗?头晕吗?哪里觉得不舒服你快说!”

花听只是异常平静地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爸,我在这躺了多久了?”

白爸爸仍是不放心地将她全身上下里里外外又检查了一番,才回答道,“两个月。”

“什么!?才两个月?”花听腾地从床上跳起,一跃屁股下了床,“太爷爷呢?我要去找太爷爷!”

找到太爷爷就可以拿到太奶奶的旗袍,拿到旗袍就可以再次穿越!她就可以回到简亦身边!

然而,白爸爸却是沉了声音告诉她:“花听,你太爷爷他……一个月前去世了。”

“什么!?”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医生给她的脑部及身体做了个全方位的检查,结果是,检查不出任何问题,她只不过是在光厦饭店的洗手间里撞晕了脑袋,从而昏迷了两个月……

医生也是抱着极其复杂忐忑的心理,批准她出了院。

而当这片21世纪的繁荣街景出现在她眼前,她忽然间现本属于这个年代的自己竟有些适应不过来了。这里没有旗袍洋装并扭着腰肢去看戏的千金大小姐,也没有长袍马褂戴金链的江湖大佬爷们儿,更没有象征身份的复古老吉姆轿车……她一时间真的有些适应不过来。

原本是想利用太奶奶的旗袍再次穿越,可是她的白爸爸告诉她,太爷爷火化的那天,他将太奶奶的旗袍一并烧给了他。

那么眼下,要想穿越回民国,只有一个办法。

翌日下午,花听在光厦大饭店内彻彻底底地了一场疯。

最初,她只是在厕所门口歇斯底里地尖叫,泪水涟涟地痛哭,惊动整层楼的住客及吃客都纷纷跑出来看究竟。叫过后,眼泪迅被怒火蒸了。她怒不可遏地冲出饭店,站在大门口指着天空大声叫骂。

“老天爷,你这个混蛋!仗着自己手里有两把刷子就跟人开这么恶劣的玩笑。你知不知道你实在太过分了!有本事你给我出来,我非和你拼命不可!无论如何!你都要让我回民国去找我的简亦!”

饭店门口站着这么一个指天大骂的妙龄女郎,一时间引得饭店内外的客人、行人都强势围观,议论纷纷。

光厦饭店的保安当然不能让一个女神经在门口叫骂影响饭店形象。只是对着这么一个年轻女孩,保安不好直接动手拖人,所以先叫来大堂经理出面以说服为主。

大堂经理跑出来一看,惊愕地认出了花听,讶异地说:“这不是两个月前在我们厕所撞破了脑袋的白小姐吗?”在看到花听额上的新伤痕,还透着鲜红的血,大堂经理就更加诧异了,我们饭店的厕所地板真的有那么滑吗?

经理这么一说,跟在一旁的保安队长也想起来了,同样讶异地说道:“是啊,怎么这次又撞破脑袋了?”

全程陪在花听身边的丁耀一紧紧地拉住了她的手,并将她强行带离了这场因她而起的喧嚣。

然而时隔这么多年,当她再一次看到丁耀一的脸,她的内心可以说是平静的,也可以说是死寂的。

当日的憧憬与心动,早已随时间不复存在。

“花听,你到底怎么了?”

“丁耀一,我们分手吧。”

“什么?”站她对面的丁耀一,在听到这句决绝的分手话后,诧异地睁大了眼睛。

“我知道你看到现在的我,会感到很奇怪,但是你听我说……”花听深吸一口气,也顾不得额上的伤,一抬手,将伤口的血迹抹去,“不管你信不信,我现在所说的话,都是我在昏迷的这两个月里的亲身经历。”

于是,花听将自己在上海滩的所有经历包括他太爷爷丁司成的事,原原本本地说给了他听,过程时而笑,时而哭,最后更是以泪洗面,并再次愤恨不已地声讨起了那个可恶的老天爷。

花听现在真的是恨透了那个恶作剧的老天爷,虽然当初时空隧道蓦然间把她转移到民国时期,她曾无比渴望过能够再回到现代社会。可是这一刻的愿望成真时,她却一点也开心不起来。

花听叙述的民国穿越记听得丁耀一震骇难当,如果说这些话的不是花听,他一定会认为对方是个神经病;花听在民国的所有经历,包括他太爷爷的事,都一一吻合了他当初在爷爷口中听到的所有关于太爷爷的事迹,这些话他从来没对家族以外的人说过,所以,花听的此次穿越,他完全相信是真的!

“我们分手吧丁耀一。”

这是花听,对丁耀一说的最后一句话。

大一新生报到的那一天,花听并没有去,她需要时间来调整自己,对于这个她曾经心心念念的21世纪,她完全投入不了状态。

她失眠得厉害,心痛得无以复加,那是一种宛如被子弹穿心而过的痛苦,她仿佛可以看见心脏爆出一个血溜溜的洞口,剧痛难当。

两个月后的某一天,她终于鼓起勇气。

当她颤抖着一双手输入了令她日思夜想的那两个字——简亦,才现自己如同中了罂粟毒瘾那般,想他想得几近疯。

网页上关于简亦的资料记载得很少,只是简单地介绍了下他是如何拒绝日本人的拉拢,坚持“东北易帜”,为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做出了巨大贡献……

关于家族方面,记载的就更为简洁明了,只用8个字“早年丧妻,终身未娶”来带过。

花听不死心地继续搜索,终于在一些较为冷门的新闻网页中找到了关于他的零星片段。

那是1945年抗战胜利的那一天,记者对简亦的一篇采访报道。

图中泛黄的报纸页面上,简亦面目模糊,只依稀辨得清脸部轮廓,记者问他,对于抗战胜利有什么看法?

简亦这小子还是一贯的老不正经,答非所问地道:我说我早就知道这一天会胜利,你信不信呢?曾经我也不相信,但是有一个女孩信誓旦旦地跟我说,要我一定要活到1945年8月15号的这一天,我想说……我活到了,可她却不在了。

估计记者也觉得挺纳闷的吧,也就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继续下去了。

后面一个问题,是关于简亦的婚事。

记者问他有打算再婚吗?(估计是个花痴记者)

这小子的回答却教她泪流满面。

他说,我在等一个人。

而这正是花听在离开前许给他的一句空头承诺。

他说,我始终相信她会回来,我等她。

我等她……

花听趴在电脑前,哭得不能自已。

简亦,你这一等,是不是就是一生?

***

经历了差不多一百年的光阴打磨,上海早已不复当初民国时期的模样,整座城市生了几乎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虽然租界区的建筑千百年长存,但风景再也不似旧年。

她去到过去的“徐汇租界区”,现这里是所有故地中保存得最好的一个地方,基本上维持了当年的面貌不变。

因为两百多座民国时期风格各异的花园洋房,在历经战乱后大部分依然完好留存于世,使得这片街区成为了近现代建筑之样本。而上海市政府在改造徐汇公馆区时,也一直以维持原貌为主,最大限度的还原了民国风。

花听如愿以偿地找到了当初她和简亦短暂居住过的简公馆。简公馆的总建筑面积曾经过7oo平方米,共有两栋楼房一处平房,可是如今只剩下迎院门的一幢两层西式楼房。

现在的简公馆已经变身为“上海抗战纪念馆”对外开放,花听毫不犹豫地进去参观。

客厅里的壁炉、沙都还保持着它最原始的样子,只是壁炉上方的两张16开大小的结婚照不见了;花听站在壁炉前,抬头呆呆地仰望着这面空荡荡的墙壁,卯足了劲儿憋住了眼泪,她可以想的到,照片定是跟着简亦的遗体一起下了葬……

而关于她这位曾经红极一时的“简夫人”,历史上的记载却是少之甚少,她压根儿就搜索不到,只在一篇较为冷门的史事资料中,看到过关于江湖大佬白起鸿的独女记载,好像说是早年在家中死于意外……

可能,她根本就不存在于那段历史吧……

又或者,那段长达六年的民国经历,不过是她黄粱一梦,本就不曾生……

她慢慢地踱着步,细致而缓慢地观察着屋子里的陈设,最后在一张被铺上雪白桌布的餐桌前坐下。

她恍惚觉得,好像下一秒,简亦就会从厨房端着两盘热气腾腾的红烧排骨出来,并得意洋洋对她道:“花妹妹!包你魂牵梦绕赞不绝口啊!”

她吸了吸鼻涕,努力憋回了一箩筐的眼泪,一晃脑袋,竟又是一番错觉,仿佛听见了简亦从楼梯上下来的脚步声,不紧不慢的,以跳跃的模式“蹬、蹬、蹬”地跑向她,她终于控制不住,趴在餐桌前哭了起来。

我那么想念你,简亦。

我该怎么办?

你教我在这个本属于我自己的年代,该如何勇敢地生活下去?

我想和你去北平,哪怕是过枪林弹雨的日子,我要和你一起迎接1945年8月15号的到来,我想往后的余生,都要和你一起并肩度过。

可是我该怎么办?

也不知道趴餐桌上哭了多久,离开的时候,花听在庭院花园前停下了脚步;庭院的这座小花园跟那时候一样种满了月季花。每当四月春暖,花开成海,满园的深红浅白吐露芬芳。黄昏的夕阳洒下一片淡金色斜晖时,她独自一人走在花园小径,遥想八十年前,简公馆的春*色也是同样的明媚鲜妍,眉目间便是一片深深的惘然。

她忽然想起了宝山庙,那晚她让简亦将金色怀表埋在了宝山庙的那颗百年槐树下。

擦干眼泪,她拦了辆的士,迫不及待地奔向目的地。

并向庙里的老师傅借了一把铁铲来,在一双双讶异的目光注视下,她奋力铲开了槐树周围的一圈泥巴土。

考虑到她这个懒人的力气,简亦埋的不深,出现在视野内的,是一个深棕色的小木盒。

她颤抖着一双手将小木盒打开,映入眼帘的竟是一张有些泛黄的黑白老相片。

照片上的两个人温柔浅笑,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

那日的春风也如这样凝固的黑白相片一般,简亦一身西服款款,长身玉立,略抬了眉头,绽开一个飞扬洒脱的笑容。

她还记得拍照那天,简亦说的那番话,他说:“我也不知道花妹妹什么时候会回去,想和你拍张婚纱照以外的照片,这个要求不算过分吧?”

回忆做的画片在她睫毛的闪烁间走马灯一般地回放。

她多想一回头,还能够清晰地听见那声温柔嗓音中带了些调侃意味的“花妹妹”。

闭上眼,记忆中的画面定格在了她第一次遇见简亦的那一天,他笑容浅浅,应着窗外金灿灿的阳光,温柔而痞气地在嘴边扩了一个浪漫的小括号。

帅气到不行。

***

回忆总是折磨人心。

她带着相片和怀表,用了差不多半年的时间,勉强整理好心情,过回了她这个岁数应有的人生,去了警校报到。

警校的生活无非就是那样,耳边每天飘荡的除了各式各样的哨音,就是指挥官的口令;每天跑2o公里以上的路程,与天气无关,与大姨妈也无关。每天重复的射击课程与各式各样的实战演习,和大上海的枪林弹雨比起来,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花听觉得格外的无趣。

以花听的枪法,再加上她是个女人,自然是在一批大一新生中脱颖而出,名声响到不行。

男生个个不如她,就凭他们那点小枪法跟小伎俩,自然是入不了花听的眼,这一个个有气无力且十次射击只有一次中靶的小男生们,怎么能跟简亦比?!

简直就像是来玩过家家的!

这节同样是射击课,花听百无聊赖地把玩着手中的qsz92式半自动手枪,忽听得身侧一位男同学说:“咱们学校,能与白同学比枪法的,应该也只有他了!”

“他?”花听诧异地回过头。

男同学指给她看,“诺,8班的,传闻枪法奇准,要不你俩比试比试?”

1o米开外的那个人,头戴迷彩鸭舌帽,站姿随意,帽子的阴影将他的侧脸覆了大半,尽管脸颊因清瘦而显出略微凌厉的线条,但整体还是干净而温和的。他似乎同她一样对于这种日复一日的射击课程感到格外的无聊,只是稍微抬手开了那么几枪,竟全部命中红心,惹得周围一群女生尖叫。八壹中文網

他将这把qsz92式半自动手枪在食指上勾着转了几圈,才慢慢回过了脑袋。

花听的呼吸就在这一刻停止,她笔直地站在原地,好半天做不出反应。

他向她微微地勾起唇角,简单地做了个开枪的手势,而后嘴角边咧开一朵浅浅的笑,抬手挪高了一些帽檐,那双熟悉的桃花眼映着午后温暖的阳光,泄露了最初的痞气。

他朝她意气风地笑,风流而帅气。(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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