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征服!(1 / 1)

甚至许多歌迷激动得颤抖。

烈焰出现,代表着张钧一定会登台。而作为当今华夏音乐扛鼎人,当红天王歌手。张钧已经多久没有在公众场合登台演唱了?

太久!太久!

正因为如此,歌迷们见到“烈焰”出动,才几乎陷入疯狂。

“天哪,真的是‘烈焰’乐队!”

“而且是装备齐全的团队!太罕见了!”

“钧哥要登台演唱了?”

“绝对是的,不然‘烈焰’不会去魔都。”

“可最近根本没有张钧唱摇滚的消息啊?”

“是不是假消息?”

“……”

众说纷纭。

不过很快,许多人变得一脸迷茫,因为张钧的经纪公司表示,最近张钧并没有登台唱摇滚的打算,可“烈焰”乐队为何去魔都?而且还装备齐全,包机前往?

“绝对有大事情。”

“必须的!”

“别相信经纪公司那张破嘴。”

“兄弟们,去魔都蹲点啊!”

“……”

对于网上的热议,林轩并没有关注,下午五点左右,在番茄台的12号排练室,他看到了远道而来的“烈焰”乐队。

五个差不多三四十岁的男子,每一个人都极具特色,目光炯炯打量着林轩。

身上自然散发出来的气势,远不是番茄台的乐队能够比拟的。

这就是华夏顶级的乐队,只是站在那里,都让人心中震荡。

张钧一一介绍着来人。

林轩则认真听着,虽然这五人全都是音乐圈里的大佬,但他还真不认识对方。

五个人:

第一个:老猫,是为首的长发男子,穿着一件亮棕色的衣服,为主音吉他。

第二个:天火,穿着黑色的t恤,浑身肌肉爆发,短头发竖起,看起来强劲有力,为节奏吉他。

第三个:零点,一头银色头发极为耀眼,嘴角有着不羁的笑容,为贝斯手。

第四个:锁王,黝黑的皮肤,令人窒息的肌肉线条比天火还夸张,为鼓手。

第五个:浮生,唯一一个长得斯斯文文的男子,笑容温和,为键盘手。

介绍完毕后。

老猫饶有兴趣盯着林轩:“钧哥,这小子就是你让我们来伴奏的主角?不说我们不给钧哥你面子啊。我们虽然因为你一个电话赶了过来,但若是他的歌不行,我们该回去还得回去。”

张钧直接一巴掌拍在老猫的肩膀上:“你什么时候也怀疑起我的话了?”

零点嘴角勾起邪邪的笑容:“钧哥,不是我们不信任你,实在是这小子太年轻了点。摇滚,可不是他们这个年纪能玩得转的,他真的能行?”

林轩没有开口。

在这帮大佬面前,他还是乖乖保持沉默的好。

至于这几人怀疑他的话,他更没有在意。

一切,以歌说话!

张钧早知道几个兄弟的性格,他微微笑道:“林轩可不是第一次碰摇滚,上次他便唱过一首《追梦赤子心》,只不过没有乐队支持,少了许多感觉。所以这次我才让你们过来。废话少说,你们先看歌谱,行不行,一看便知。”

“好!”

“歌谱呢?”

“对,先看看。”

“……”

大家全都点头,拿着歌谱便认真看了起来。

当进入工作状态后,几人脸上轻佻的笑容一扫而光,而是变得无比严肃。

很快,十多分钟过去。

老猫第一个抬头,此刻他的眼神变得复杂,再次打量了林轩好几遍才开口道:“林轩,这首歌……真的是你自己创作出来的?”

林轩还未说话,张钧声音便响起:“废话,不是他难道是你?”

老猫摇摇头:“我只是感慨,他这个年纪居然能够写出这样的歌曲,实在难得。”

此刻。

其他几人同样已经看完歌谱,几乎每个人眼神全都变了。

有惊异。

有激动。

有震撼。

终于,依然还是老猫开口:“先尝试一次,如何?”

仅看歌谱,就算他们对音乐再精通,也只能估摸出一个大概。只有演奏出来,才能直观感受到歌曲的氛围。

林轩点点头:“好的!”

说做就做,几人迅速将自己的乐器搬了进来,摆好。

很快,音乐响起。

让林轩心中震撼的是,除了第一次排练众人有些生疏之外。从第二次开始,老猫他们就精准把握住了《曾经的你》歌曲旋律,开始能够跟上他唱歌的节奏。

“这就是华夏顶级摇滚乐队的实力?”

林轩暗暗吃惊。

不过随之的便是巨大的喜悦,有如此一支乐队来为他伴奏,他还愁什么决赛?

但林轩心中的震惊,却远不如老猫、天火他们几个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

几名“烈焰”乐队成员犹如疯魔了一般,全身心投入了排练中,眼里绽放出了罕见的炽烈和狂热,仿佛要彻底融入歌曲的氛围中。

“了不得的摇滚!”老猫不由自主说道。

“确实,真不敢想象,它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写出来的。”锁王额头渗出密集的汗珠,却没有半点在意。

“怪不得钧哥让我们过来,如此摇滚,若是我们错过了,绝对后悔终生啊。”天火眼里迸发出摄人的光芒。

越是精研摇滚,越能够体会到此歌的力量。

五人几乎是爆发出了全部热情,越排练越惊喜连连。

就连一旁的张钧,都露出惊异的表情。即使他都没想到,当《曾经的你》在演奏出来后,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好!

就这样。

几人一直排练到了深夜才肯休息。

大汗淋漓的老猫走过来,伸出手迎向林轩:“好歌!林轩,你很牛!”

原本嘴角有着邪邪笑容的零点,看向林轩的眼神完全变了:“林轩,佩服佩服!”

看着最为沉稳的锁王点点头:“确实是好歌。”

张钧哈哈大笑:“我早就说了林轩的厉害,你们不信。现在服气了?”

老猫倒是没有尴尬,大大方方点头:“确实服气。”

虽然林轩才二十出头,而他们每一个都是久负盛名的顶尖摇滚乐队成员。

但向音乐才华屈服,不丢人。

几人性格跟张钧都差不多。

该傲气的时候要傲气。

可该服气的时候也要服气。

张钧拍了一下他肩膀:“那就好好排练,让这首歌在几天后的《华夏梦之声》决赛上绽放出它该有的光芒。至于林轩……这里不需要你一直在这里。你不是还有另外一首歌要排练吗?两首歌均衡时间即可。”

林轩点头:“谢谢钧哥,谢谢各位老师。”

老猫听到张钧的话,眉毛一挑:“哟?还有其他歌要排练?还是摇滚吗?”

张钧摇头:“不是,是一首流行歌曲。”

老猫不可置否:“林轩,要不你别排其他歌曲了,全身心放到摇滚上来。音乐,只有摇滚才能震撼心灵、让你一生沉醉。行不行?行的话,以后我们哥几个将钧哥踢出去,让你来当我们乐队的主唱。”

“滚!”

张钧没好气踢了老猫一脚,同时严肃道:“你们几人少打林轩乱七八糟的主意,免得将他带入歧途。林轩在其他音乐方面的成就,并不比摇滚的造诣低,譬如他正在排练的另外一首歌《江南》,在我看来质量几乎不低于《曾经的你》。”

“哦?”

老猫眼里露出惊异,一个人在摇滚上的成就如此高就罢了,在其他音乐风格上的创作居然也如此厉害?

几人对视一眼,面面相觑。

接下来的时间。

林轩几乎每天都在12/13号两个排练室来回奔波,全身心排练着《曾经的你》、《江南》两首歌曲,等待着决赛的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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