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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六十五章 出手了两次(1 / 1)

冯导回之以笑意:“行吧,你是我见过的年轻人里最狂的一个,赶紧的吧,是骡子是马咱拉出来溜溜!”

正因为拍摄的都是些大场面,所以现场的摄制组可不是一个两个,在上一组拍摄的同时,其他组早就安排妥当了。

但现场最为淡定的只有刘清山,他可不仅是态度上不急不缓,甚至在化妆上也从没表现出迫切性。

这不,除了早饭后都带好头套换好衣服之外,他甚至没让化妆师做一点面容上的修饰,直到此时走向了摄像机机位,才让化妆师给自己的脸上抹了几下粉底。

而且这粉底的涂抹不是为了彰显年轻,而是增加沧桑感,连傻根都是一副高原红,主角来到了高原地区怎么可能还维持着内地时候的面容,况且拍得又不是什么偶像剧。

其实对于别人对自己演技能力的质疑,刘清山的观点是很正常。

试想,他是人们普遍认为的野路子出身,今天的戏份又是那种类似如性情撒欢的内容。

让野路子撒欢过火,他本身就不是这样一个过火的人,所以撒欢的部分痕迹感略重,就会有刻意为之的倾向。

刚才奶茶的表演同样都是用肢体行为去丰实人物,她那十分入戏的感情投入式表演,让野路子的人演来就有点生分感了,即使是刘清山很卖力,非常想去诠释好这个角色,若是没有饱满的人物刻画经验,他就很难会带来令人眼前一亮的惊喜。

正是因为人们在普遍抱着这样的心态来围观,于是在下一刻化妆师离开后,刘清山身上倏然一变的精神状态,就引来了很多人在心底的惊呼连连。

就因他只是一开始的那几步走,就把一个常年混迹于江湖中偏门行业的职业扒手形象,很好的体现了出来。

毫无温吞感的几步走,似乎成竹在胸的睥睨一切感也隐藏在嚣张的走路姿态中,明明看上去霸气十足,却反而在众多的人来人往中格外的不引人注目,仿佛看一眼就能转眼忘掉的几乎不寻常存在感。

现实中当然不存在这种明明自己是鬼祟,但却刻意去表现出自己的扒手,真有这样的人就不是什么霸气,而是大脑有问题了。

可偏偏刘清山就饰演出了这种若留意他就目标很明显,若不经意就很难感觉到他的存在的相互矛盾感。

这种出人意料的表演方式,才是人们暗自惊呼的原因所在,因为人们明明以第一视角关注到他了,但若以路人的角度再去看他又觉得他好像很成功地完成了完成了一个扒手该有的自我隐形感。

这种第一视角当然就是观众坐在影院里看电影的感觉,但出于对主人公的身处环境考虑,以他的角度观察身边路人,却忽然发现他身边过往的人丛对他存在的漠视感居然很强烈。

这种反差性极强的观众视线很奇妙,普通人不懂专业,只会觉得刘清山的表演没有一点演出痕迹,无论走路还是表情很自然。

对于现场的专业人士来看,就能看得出来他这段表演,简直就是出神入化般的与现场环境圆融一致了。

因为他们看到的是,演员在角色意识和自我意识的相互观照中,行为逻辑的是否合理性。

刘清山的表演就是典型的角色行为转变得不生硬,自然不做作,这样的行为逻辑极其的符合影片里的人物设计感,带给人的视觉舒服感也就在不知不觉里体现了出来。

而且这样的人物个性和形象演绎方式,最为讲究一个契合度,演技这个东西是很虚无的,只有角色与演员的融合,才能呈现出这样一种明明明显存在,若换成路人角度却毫不显眼的潇洒写意感。

当然了,仅仅通过几个走路的动作,就能把角色该有形象完美的刻画出来就过于夸张了,因而刘清山接下来的动作,就让不远处的围观人群发出了阵阵尖叫声音。

所幸今天的这场戏是在公众环境,现场的音源不可能照搬采用,最终呈现出来的是后期剪辑后的背.景效果粘接。

因而作为导演的冯志刚,在听到现场的杂音后只是眉头皱了皱,而不是往常那样的勃然大怒。

原因是他也能够理解,只因为刘清山随后的表现太过惊艳了,他此刻在做出尾随在一名路人的身后窃取挂在腰间手机的剧情。

那位被盗者自然不想其他人一样是纯粹的路人,而是由演员扮演的。

但就是这样一个明知自己的手机会被偷走的人,居然丝毫察觉不到刘清山的手上动作。

就因他的动作居然不是伸手去拿,而是距离手机还有一尺多的距离的时候,放在手机套里的手机竟是自动的冒了出来,在旁观者的视线里,就会觉得它是被一种吸力吸出来的一样。

仅仅是这样的表现当然体现不出主角的专业技能的可观性,接下来刘清山脚下神奇地出现了一种诡异的转动,带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他由于过往的人丛过于拥挤,他在跟人错身而过时做出的闪避动作。

这样的身子转动在平时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很正常,问题出在他同时还要兼顾着手下的偷窃动作。

于是就形成了在他转身的同时,紧跟着他的动作自然甩动的手臂,刚好角度、时机俱佳的把正处于凌空状态的手机接在了手心里。

在旁观者的角度看来,这种动作的表现效果,就如同是手机自己飞到了刘清山的手里,而不是他伸出手去抓的。

这么连贯自然的盗窃手法,自然能够通过后期的特效能够呈现出来,可问题是他身边擦肩而过的路人反应没有办法以特效很真实的体现出来。

就因为那位路人的表情跟动作反应,跟之前刘清山看似正常的转身几乎同步,那人在做出同样避让的同时,仓促的神情显现出来的时候,还与刘清山的善意点头微笑回以了类似的歉意笑容。

而就是在两人仿佛二马一错蹬的擦身之际,那个手机就以一种很巧妙的飞行轨迹落在了刘清山的手里。

关键是手机的尾部还有一截挂绳,在飞行过程中碰了一下那名路人的胳膊,有了一个很明显的绳索改变方向的变化。

这个变化可是后期制作做不出来的效果,不是因为技术达不到,而是仅仅几帧的画面变化只有不到零点一秒的呈现时间,却需要几个小时的分解刻绘以及后期的合成时间。

因为这些镜头是需要慢动作播放才能显示出来的,正常视频一秒24帧以上,慢动作就是增加每秒采集的帧数240帧,就是把正常的24帧视频,增加10倍的采集量,播放的时候就变成把1秒分成10来播放。

特效制作的收成本都是以时间来计算的,没有哪家制作单位会为了可有可无的区区几帧画面大费周章,而且成本极高。

或者可以理解成,那截手机挂绳的画面并不会出现在真正的特效当中,或许普通人看不出其中的差距,但在专业人士的眼里,就会是个很细节化的技术问题了,懂得应该怎么来判定取舍。

这个细微变化所有人都不会看得真着,只有蹲在监视屏前的冯导对细节部分的表演一清二楚。

这才是他理解围观人群一时间忘了之前的片场纪律,忍不住发出惊呼声音的原因所在。

因为他心里最明白,刘清山刚才做出的一系列动作,具有着后期的高科技特效体现不出来的精良细腻之处。

可能这个动作绝大部分人会认为是特效的效果,但他心里最明白,以后的专业人士也能分析得出来,今天刘清山的动作设计完全是他的即兴之作,绝没有后期修缮的考虑。

这就可怕了,于是冯导不由自主地有了自己的怀疑:“这小子还真敢,不过在电影里使用你的超能力好吗?就不怕外界的抨击?”

他的想法可不是空穴来风,也源自于他对刘清山身上的特殊能力有点儿了解。

但他的心里变化,显然刚刚结束拍摄的刘清山并不知道,此时的他正与刚才被偷了手机的那位龙套演员开着玩笑。

关于他今天的戏份是这样的,由转经长廊的其中一段由东走到西即可,过程中合理安排偷手机的情节。

由于场合的限制,根本不适合多次的重拍,为保证成功率,配合他的临时演员并不是一两个,而是整整五个。

他们只需要按照普通人在经过转经长廊时的正常状态就可以了,而刘清山是知道这几个人身上的手机位置的。

而且今天的表演,他偷到手的手机并不是一部,而是两部,但那个时间冯导走了神,在心里嘀咕刘清山的胆大包天呢。

因而那一段外人看不出是丝毫痕迹,只能通过监控屏的慢放才能看出来的第二次偷盗,所有人的都一直一无所知。

尽管走神了的冯导没及时喊咔,但表演中的刘清山已经走过了那一段转经走廊,拍摄任务自然也就停下来了。

冯导是在别人的提醒下,才意识到自己的失职,不过这一点失误并不算什么,只要刘清山按照剧本走完了那段路,仅需要刚才的那一次出手,这一条实际上已经算是过了,

被偷了手机的两位演员,甚至直到拍摄完成都不知道自己腰间的手机套已经空了,现在已经是入秋季节,高原地区又冷的很早,身上的厚衣服也影响了他们的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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