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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四十四章 因信仰而汇聚的城市(1 / 1)

接下来又是当地人的演出,他们的主要表演方式,就是来自民间的集体歌舞形式。

藏族人民能歌善舞,西域更是素有“歌舞的海洋”之称。

每逢节假日,不论你走到什么地方,都可以看到青年男女、老人小孩,拉起手、踢起腿、翩翩起舞。

每逢秋收打场时节,农民们一边劳动,一边唱歌,一边围圈起舞。

在牧区,经常举行有趣的篝火晚会,人们通宵达旦,跳呀唱呀,没有个完。

在城镇,只要天气稍微暖和,人们便举家而出,到林卡里边喝青稞酒,边跳起民间舞蹈,从早到晚,尽兴而归

在西藏,歌舞不完全是舞台上表演的概念,而是群众性的一种爱好和娱乐。

所以在台上演出的时候,底下的观众们也会不由自主地跟着载歌载舞。

这么壮观的场面,已经不是第一次感动到泰勒这个小老外了,但凡出现这样的场景,她就会端着个摄像机,跑到舞台前面去拍摄,还是谁也拦不住的那种。

好在这只是一场公益演出,尽管有省台的直播,但一个外国人有如此热爱当地文化的表现,不管她出现在镜头画面里适不适合,底下的观众还是相当认同的。

这一点从她每一次端着摄像机出现的时候,天下便传来一阵强似一阵的欢呼声,就能看得出来泰勒的行为,还是挺让他们骄傲和自豪的。

因而导演组在一开始的犹疑之后,就索性不再去管她了,毕竟她不仅没有影响舞台上的正常演出,相反让现场的气氛始终处于热烈当中。

尤其是在她的镜头扫过的台下位置,那里的伴歌伴舞的情绪就高涨几分,无疑为营造气氛起到了巨大作用。

相比于其他人的紧张,刘清山和金溪善却始终没当回事,因为他们最了解泰勒的舞台经验。

小妮子近两年间几乎一个月就要登台十次以上,别说他们两个了,就是出道近二十年的郑军,也不见得比她更有演出阅历。

因为这个小妮子天生就是为舞台而生的,这是一种深入骨子里的表演天赋,没有合适的音乐节点,他是绝不会轻易跑出去的。

而且以她的临场反应,是不能影响到正常演出的,即使哪里出了点小差池,她也能想办法给补救回来。

当然这也是由于今天的演出性质,不然任由她在春晚的舞台上这么瞎搞,也绝不可能让她的演艺事业走到今天。

况且他们两个也算是看出来了,泰勒是真的喜欢这里的民族音乐以及歌舞,还有台上台下的气氛相互融合的和谐感,都是让她大开眼界的事情。

别忘了眼下拍摄的旅游节目,就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让她以这样的方式频频露面,也刚好符合这档节目的剧情设置。

并且这档节目的更深立意不就是为了宣传华国民族文化么,没有比以一个外国人的视野角度来诠释各地的风土人情,更适合这档节目的了。

类似的观感,也很快在导演组里达成了共识,随之很多熟悉综艺节目拍摄方式的人,已经在心里默默为这档节目的总策划刘清山点赞了。

原因很简单啊,别人想不出这样的情节设置,更没有能力让拍出来的作品传播到海外去。

在这个大前提之下,实则已经注定了这档节目的与众不同和非同凡响,再加上刘清山及其他嘉宾广阔的粉丝群体幕后推动,这个节目不想爆红都难。

何况仅就已经播出的两期而言,它实际上早已创下综艺节目里的几乎所有收视纪录了。

据说,凭借着这档综艺,申城卫视已然成为了四大地方卫视之首的业内地位。

当然了,罗马并不是一年建成的,之前还有同样一整季都获得收视率第一的音综好声音打下来的良好基础。

因而熟知这一切的导演组和西域卫视的工作人员,才会在此时产生强烈的心理念头。

就因这两档节目全部来自刘清山的策划,今后说他是内地电视市场最顶级的项目策划,估计是不会得到质疑声的。

此刻的刘清山并不知道后台的人们思想活动,他把心思全都放在了随后将要登上舞台的郑军身上。

他并不是在担忧郑军的歌唱功底,而是在为他能不能受到高原气候的最小影响而忧虑。

因为郑军只是个普通人体质,加上抽烟喝酒,需要演绎的又是最费嗓子的摇滚歌曲。

尤其是那首回到拉萨,即使在内地演唱,他的现场水平也比录音版本低了一些,更何况在这样一个高海拔地区。

为此,在郑军上台前,刘清山特意走到他身边,接着拍他肩膀嘱咐几句的功夫,悄悄地把一缕真气摄入了他的体内。

这缕真气别的作用没有,只会进入他的丹田,在其后力不济的时候予以能量补充。

这个方法刘清山除了治疗病症,一般很少给外人使用,因为被施用方会有很明显的感知。

但今天对郑军来说是个很重要的演出场合,一是因为他对这座城市有很深的感情,于他而言有很特殊的意义。

再就是这首歌是他的成名作,容不得半点闪失,不然会极大影响到他的业内声望。

试想,若把自己的成名之作都唱得一团糟,会对今后的事业带来怎样的影响,对他本人的信心打击也是无法想象的。

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刘清山来不及多想,就释放出了一缕真气。

正准备上台的郑军,自然明显感觉到了,但他只是看了刘清山一眼,点点头就抱着吉他走上了舞台。

关于对方的超能力,全世界都知道,郑军也会马上联想到这些,所以哪怕一瞬间的感受,也让他立马知道了刘清山的良苦用心。

第一首歌就是回到拉萨,当一身运动装的他,肩披哈达上台唱响第一句的时候,台下一时掌声雷动,其热烈程度,不亚于山呼海啸。

这首歌对于这座城市来说有很特殊的意义,因为郑军之所以写这首歌,正是因为这座城市在他心目中是因信仰而汇聚的地方。

歌曲里对这座城市的虔诚和向往,也正是当地人内心里的共同感知。

尽管他所表达的更多的是一种想念之情,却对当地人而言是一种深深的熟悉感,将郑军在梦中见到过无数次的场面化为更真实切身感受的归属感。

拉萨就这样这样一个特别的存在,让人感觉仿佛与之有着前世今生的羁绊,即使从未来过。

高高的海拔,代表的那种遥远,在漫长的年岁里缔造出一种永恒的浪漫和梦幻。

她是世界上最高的一座城,也是最远的一座城,更是最具信仰的一座城。

这是一座因信仰而汇聚的城市,人们因为对佛教信仰的虔诚而聚集到这里,定居下来,慢慢就出现了拉萨城。

如今的拉萨城,充斥了很多的游客,但对于真正的拉萨人来说,拉萨仍旧是拉萨,生活仍旧是生活。

她是现代与信任交替,喧嚣与宁静的共存,以及多彩的画廊,甜茶的芬芳,藏香的缭绕,诵经的共鸣。

这里的人们在诵经声中,在甜茶馆里,过着只属于他们自己的闲适生活。

或者在大昭寺广场晒太阳,或闲坐着发呆,或看游人信徒来了又走。

他们见证了拉萨城的盛极而衰,也见证着它的复兴。

当地人也早已化为了这座城市的一个符号,代表着外来人心中难以名状的梦中信仰。

而郑军以他的歌把这种信仰广传给天下人听,也早在它的从诞生之日起就开始了宣传这座城市的万众兼容、开放和包容之地的重大责任。

因而不过你能不能接受这首歌的曲风,但关于它对于这座城市的贡献,是所有的拉萨人的共同认同。

所以说,在某些方面,郑军的到来还要比名气更大的刘清山更受欢迎,这一点从此时此刻台底下观众们的热烈响应里,就能看出端倪。

在接下来的演唱中,郑军发挥自如,将回到拉萨演绎得淋漓尽致,博得满堂彩。

在弯腰挤出歌尾最强音的刹那,他身体缓缓下垂,脸色惨白,最后单膝跪在台上。

等他蹒跚地直起腰站起来的时候,明显可见豆大的汗珠滚滚落下,立刻有工作人员连忙将氧气管送到他口中。

这种情形在高原地区的演唱会上经常出现,即使被电视直播出来,也没有人会因此而质疑,高海拔演绎这么高难度的歌,内地歌手没有因此而窒息昏厥就很难得了。

此乃常识,在高原上不能唱音调太高的歌,否则因为高原反应会造成大脑缺氧,严重者将有晕倒昏迷的危险。八壹中文網

这时,刘清山事先摄入他体内的那缕真气就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加上郑军即使获得了氧气的供给,很快就恢复了过来。

因为他还有第二首歌,事先的节目设置是备用的,只有在他第一首歌演唱后身体无大碍,才会紧接着演唱。

并且这第二首歌是郑军自己主动要求的,因为按照他的思路,他爱这座城市,就愿意为了他竭尽所能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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