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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日出东方(1 / 1)

距今二十年前,图雅大6,晨曦山脉。?八一中?文网?w?w?w?.8?1?z?w?.?c?o?m

遥远的天边,太阳正一点一点地从地平面升起。

先是红色的雾气般的圆盘,吃力地慢慢向上移动,仿佛拖拽着整个图雅大6的重量一般,似一个负荷千斤的朝圣者,脚步蹒跚却坚定不移地行走在天际。

接着,一眨眼的功夫,“圆盘”挣脱了地面的束缚,一跃而起,并且开始散出耀眼的光芒,变成了一个金色火球。

“火球”的移动度相当快,仿佛之前所有的努力和沉寂,都是为了这一刻的爆。

转瞬间,太阳已经以普照万物的王者之态,照耀着整个图雅大6。

最先接受到第一缕阳光的,是晨曦山脉之上,培罗神庙里,太阳神培罗的神像。

太阳神培罗,是大多数人类信奉的神祗。

四百多年前,随着荷曼·斯坦利帝国的建立,培罗神庙也在晨曦山脉修建而成。

神庙坐北朝南,耸立于晨曦山脉的主峰之上,玉阶巨柱,画栋镂檐,遍饰浮雕,蔚为壮观。

整个庙宇由凿有瑰丽图案的四根图腾大理石柱环绕。每根柱子高15米,柱底直径达3.5米。柱身凹槽里缠绕着前来参拜祈愿之人留下的绿色无根藤。这种奇特的植物无根而生,往往漂浮在高山顶端的空气里,靠吸收阳光、雨露存活,因其形态曼妙飘渺,人类常常将它采集而来,作为和神沟通的象征物与神圣介质。

神庙庙顶内部,雕刻着各种栩栩如生的动物,庙顶外部的俯瞰图像则是一轮红日。红日周围是象征太阳光芒的线形石锥。石锥上镶嵌着金色的宝石和稀有宝贵的金龙龙鳞,即使在夜幕低垂后,也散出耀眼的金色光芒,直刺苍穹,被人称作“如灿烂阳光照耀的白昼之庙”。

神庙与一般的人类庙宇和教堂均不同,采用的是一面照壁、三面空门的开放式空间结构构建,反而更加衬托出神庙的威严肃穆。

柱间的巨石照壁上,雕刻着一幅幅波澜壮阔的图画,清晰地记录着前35oo年人类出现到前5oo年帝国建立的人类历史。

三面空门则由四大圆柱彼此间的巨大空档自然形成。

神庙有两个大殿:供奉培罗神像的主神殿——太阳神殿,还有祭祀用的祭殿。

从神庙正门可入祭殿,祭殿内设有巨大圆石祭坛,可以自由上升和下降,这是为了方便祭祀仪式的进行。

紧挨着祭殿的便是主神殿,殿内伫立着培罗的塑像,像身由纯金和象牙打造,高12米,设计灵巧,可以搬动和转移隐蔽。

培罗塑像以站姿而立,右手擎起一根金色光柱,左手则拿着一本书,那是一本古老的典籍。凡是神殿招募冒险者进行敏感而又重要的任务时,冒险者们都必须对着那本书说出自己的誓言。此时,心存邪念的人将会被神像右手的圣光震倒,即使是中立者也会被震慑住,只有善良的人才不会受伤,也才会被委以重任。

神像的袍服以白金制造,色泽华贵沉稳,象牙雕刻的面庞、手脚、臂膀也显现出柔和的色调,宝石镶嵌的眼睛则炯炯亮,面向南方睥睨一马平川的尼尔森平原。

像之两侧,是另外两扇空门,从像身一直到神庙外一片空白,不留任何杂物,但在神庙底座的两侧空地上则建有圆形蓄水池,利用池中之水反射阳光,使得神像更加金光闪闪,富丽堂皇,不可直视。

太阳神像培罗的脚下,便是人类的都城——晨光之城。

晨光之城呈半圆形,由高大的城墙环绕,依山势呈阶梯状修建而成。由上而下,分别是王宫区、贵族区、商业区、平民区,最底层是贫民区。

一道飞瀑由主峰流下,被城市建造者巧妙地引入整个城市之中。主水渠在王宫区内,从上往下不断分流,涌向分水渠。

所有的分水渠都沿着城市地形而建,和整座晨光之城一样,俯瞰犹如一把摊开的扇子。

几条主要的分水渠,巧妙地由上面的“扇柄”穿过下方的“扇面”,将“扇子”又分为几大区域。山上垂下的瀑布泉水,就从水渠中依次流经贵族区、商业区、平民区。

晨光之城是整个人类政治、经济和宗教的中心。

整座城池占地约2平方公里,人口稠密,热闹非常,城中遍布花园,环境优美。

城内主街宽7米,由石板铺就,沿街有排水沟,其余的大街小巷纵横交错,犹如蛛网。街道两旁作坊店铺众多,都按行业分街坊布局,连同设置大量居民住宅,犹如棋盘。最宏伟的建筑物,都集中在一个长方形的公共广场四周,广场周围设有公共市场等高大的建筑物。广场的东南方,则是繁华的集贸市场。

另外,城内还有用红、白、金三种颜色大理石盖起来的圆形剧场、斗兽场、公共浴池、体育馆、引水渠道等建筑必备设施。

圆形剧场内,每周都会有著名的吟游诗人在此吟唱各类英雄传说,或是讲述图雅大6上的奇人异事,还有一些优秀的艺人也会在此上演各种流行戏剧。

斗兽场内,则关有各地捕获、收购来的珍禽异兽,供人们观赏。每到周末,还会有斗兽表演,大都是动物之间的精彩搏斗,也有怪物与人的一决生死。

与怪物搏斗的人来自图雅大6各个地方,有人类、矮人,甚至还会有精灵,他们之中,有些人是自愿接受挑战,战胜怪物以后,就可以满载荣誉与财物离开;也有些人是被判处死刑的奴隶,他们被迫留在斗兽场内,每日为生存而战,直到战死或是国王****离开为止。

狂热的赌徒们,会以斗兽比赛的结果下注,进行一比十,甚至一比五十的豪赌。这在整个斯坦利帝国,已经是公开、合法的生意。

因而,许多贵族还会煞费苦心地收集战斗力高强的怪兽或是勇士,用来进行每周一次的斗兽。有些家财万贯的贵族,就在这样的豪赌中变得一文不名,空留一个贵族头衔,沦为上流社会里茶余饭后的笑柄。

城内的公共浴池也分等级,贵族区的公共浴池修建得豪华奢侈,没有任何一个平民敢于涉足。在这里洗浴的贵族,更多的是看中了这儿的环境,大都将其作为比较自在的碰头地点,常常一边洗浴,一边商议各种明的计划、暗的阴谋,斯坦利帝国将近一半的大事,都在这里预先演练。

商业区的公共浴池也比较气派,但是来这里洗浴的商人们则不多,他们拉近彼此关系,谈生意的场所,大都是在酒场饭桌上。

相反,来这儿洗浴的平民则比较多一点,他们大都有一份足以温饱的职业,却也同时有不少赋税需要缴纳,外表尽管光鲜,手里却常常没有几个余钱,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追求高品质生活的愿望和心情,尽管不能像财大气粗的商人们那样一掷千金,但享受一下高级浴池,不去平民区内卫生状况糟糕的公共浴池洗浴,也是这些人自重身份的象征。

至于平民区内的公共浴池,则被积水巷中的穷人所霸占,他们以自己独特的汗味儿将这个浴池变成了一大碗馊掉的肉汤,让稍有身份的人都避而远之。因为,在他们自己的贫民区内,根本没有任何公共设施,他们是这个城市里最低下的阶层。当初建造城市的人,根本不曾想到后来的社会中竟然会出现这样一个不和谐的群体。而那些高高在上的人,也根本不关心这个群体。对于许多干净体面的人来说,他们犹如城市的跳蚤般令人厌憎,只是,始终也没有办法完全消灭。

除了贵族区的公共浴池,体育馆也不是平民儿童可去的地方,他们都有繁重的家务需要操劳,只有那些贵族儿童,才能在此消耗旺盛精力,同时锻炼自己的体魄。

街市东边,则有可容纳1万多名观众的圆形竞技场。

这个竞技场是国王特别提供给所有人免费观看的竞技场,通常都由监狱的犯人在此表演。任何一个来到斯坦利的人,都可以免费进场观看。这是大多数平民们的最大乐趣,他们的狂热情绪与压力,大都在观看这样的比赛中得到释放,这样,也就避免了人们淤积太久的不平与怒火会导致社会的动荡与不安。

不少贵族富商,都纷纷在贵族区与商业区内营建豪华别墅。这是他们的身份象征与生活享受。

别墅一般都自带有花园,花园中有不少古典柱廊和大理石雕像,厅堂廊壁上,一般都绘有著名画家的优美壁画。

贵族们还会将家族标志刻在自家大门上,家家如此,用以表示他们有别于那些富裕却没什么地位的商人们。

晨光之城的历史,则可以追溯到四百四十五年前,那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年代。

在经历了长达5个世纪之久的地表盟军与黑暗势力的大小战争之后,随着商业、军事、科技的展,人类英雄荷曼统一各国,建立了第一个统一的人类种族国家——斯坦利帝国,并且将都定在“晨光之城”。

从那时起,这座繁华的人类城市,就以其无可替代的政治、经济、军事地位成为了人类帝国最重要的城市。

不过眼下,这座城市的主人,国王斯坦利十四的渎神行为——他已经连续十八年耽于酒色,没有去太阳神庙朝拜——触怒了主神培罗,令培罗在十五年前降下神谕,说:“当黑暗势力再次从地下起进攻时,你的子孙必将遭遇亡国之痛。”

这个可怕的神谕引起了人类牧师的极大不安,他们都忧心忡忡,却无计可施。因为,太阳神培罗以前从未降下过这样可怕的神谕,作为大多数人信奉的主神,培罗一直是阳光的化身,他曾多次变化成凡人模样来到人间,帮助那些最虔诚的信徒们度过他们的苦难厄运。

斯坦利帝国的第一任国王荷曼,也曾被太阳神赋予祝福,最终完成了统一人类的壮举,所以建国后,他还特意颁布法律,将信奉培罗的教义定为人们的合法信仰,使得太阳神在人类帝国中拥有了更多的信徒,一时地位空前提高。太阳神培罗也因此而一直暗中庇佑斯坦利家族的统治。

但是现在,斯坦利十四的行为,似乎使太阳神取消了对他们的庇佑与保护。

晨光之城东部不远处,有一个小村落:辛普兰,地处晨曦山脉中的盆地之中,景色宜人,民风淳朴。

一条小溪从村落里自北向南蜿蜒而过,当地人都叫这条小溪“砂粒河”。

砂粒河的东北方,是一大片森林,其中隐匿着各种各样花卉构成的花田,无数的蝴蝶、蜜蜂出没其间。养蜂人布列姆一家就常年住在此处,照料着他们养的蜜蜂,并用采集的蜂蜜去河对岸的集市换取他们需要的生活物品。

砂粒河上的磨坊由水车和条木构建,居住着一个寡妇和她美丽的女儿弗妮娅。人们都亲切的称呼她“嘉丽大婶”,嘉丽不是本地人,多年前她因为某种原因被迫从晨光之城逃离出来,和家人失散后流落此地,嫁给了老实巴交的磨坊主人泰利。

她的丈夫,几年前受到妻子的蛊惑,竟然在没有战士同行的情况下,独自出村闯荡。结果不言而喻,在前往晨光之城打探消息的途中,泰利不幸遭遇座狼袭击而丢了命。

后来,一个赏金猎人把泰利残破的尸体拉回辛普兰村,可怜的泰利被座狼吃得只剩下脑袋和一只胳膊了。

从此,嘉丽大婶再也不提进城的话,专心经营小磨坊,独力抚养弗妮娅长大成人。

磨坊和布列姆家的大花田之间有一条小路,小路尽头与村口大道交汇,这条村口大道是进出辛普兰村的惟一一条大路。

村门就修建在村口大道上,村门附近的大道两旁,有三块南瓜地。

沿着大道往北走,座落着卡罗尔老板经营的小旅馆。

这个小旅馆是卡罗尔老板的惟一产业,总共只有一个大厅,两间客房,还有一个他引以为傲的厨房。

老板感到骄傲的理由村人皆知,因为在卡罗尔家的厨房,收留着一个他从可怕的半兽人手里买来的地侏厨娘。在这个人类村落中,她是唯一的异类,更重要的是,这个厨娘一直认为卡罗尔救了她一命,对卡罗尔忠心耿耿,不图回报。而且,她厨艺的确高明,为卡罗尔吸引了不少回头客人,甚至有人专门来到这里住店,只为品尝地侏厨娘做出的美味食品。

旅馆屋子正面,是沙粒铺就的村口大道,靠街的屋子正门钉着一块木牌:“本店包各种族客饭”。由于旅馆生意日渐兴旺,卡罗尔在旅馆还修建了一个可容2至4匹马的马厩。

顺着村口大道继续北行,便是辛普兰村村民进行贸易的集市,每两天一次小集,一周一次大集。集市时,平坝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常。偶尔,甚至会有从晨光之城里来的商人在此做买卖,用城里的商品交换村里的特产:南瓜和蜂蜜。

辛普兰村的民主风气很浓,每任村长都是由村民们自己推选而出,连他们的领主尤尼斯公爵一家,只要村民们按时缴纳应上的赋税、特产,也都听之任之,从未过问这个山中小村的行政事务。

当然,真正的原因是辛普兰村地势偏僻,南瓜和蜂蜜几乎没有太大的商业价值,更不用提什么军事价值。因而,村民们要选自己的村长,领主也就不用负担村长的行政支出了。

麦克斯一家一连三代,家中的家长,都当选过辛普兰村的村长,这也是麦克斯全家引以为傲之处。

此刻,太阳从地平面升起的时刻,除了培罗神庙里的太阳神塑像,接受到第一时间的阳光,还有一个15岁的少年,也在自己所在的小村庄——辛普兰村的菜地里,默默眺望远方日出的壮观景象,一时间沉浸在晨光初露的朝气之中,浑然忘我。

看到太阳终于挣脱束缚,一跃而起时,少年甚至不由自主地松了口气,显得兴奋异常。温暖的阳光照射在自己身上,让少年产生了异样的感觉,仿佛正被一只慈祥而温柔的手轻轻抚摸,令他振奋。

据说他在降生时曾受到神的祝福,这个祝福在他身上留下了一块像初升红日般的胎记,这使得他在这个小村庄曾受到非凡注目。

这个诞生之初就受到关注的“非凡”少年——达拉·斯图尔,仿佛如同这个平淡无奇的名字一般,到现在为止,还是普普通通,并没有显露出他的不凡。不过,村民们热情依旧不减,达拉虽然不能与成名英雄相比,但他所展示出的能力,也已远远越同龄人。

当别的孩子还在玩泥巴时,达拉已开始跟着父亲和哥哥学习打猎了,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达拉打到的猎物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还常常将打到的猎物分给村里的居民;当别的少年开始打猎的时候,达拉除了打猎,已开始在父亲的督促下学习练剑了,尽管他练的仅仅是最基本的穿刺、挥砍,但他却每天都坚持练习,毫不松懈。

在别人看来最简单不过的动作,他却可以重复练习上百次,上千次,并且暗自揣摩每一次角度、力道微妙变化后带来的不同结果。他以此为乐,同时也乐此不疲。因而,在他十岁时,整个辛普兰村就已经没有任何同龄人能够打得赢他;在他十五岁时,整个辛普兰村就已经没有任何人能够与他对打。不仅因为他的武技是村中第一,还因为此时的达拉已开始流露出与同龄少年不同的老成,他不但与人为善,而且古道热心,令众人称道。

不过今天,达拉没有像往常一样,在太阳升起之前就起床练剑。自己的母亲已经重病在床,而父亲与兄长已经外出寻医,他不得不暂时肩负起这些琐碎的家事。

晨曦微露,他就爬起来干起了家务。

这些家务对达拉来说并不陌生,他早已习惯在学习练剑以前,砍柴、锄地、挑水、做饭和打猎。并且,当做完自己该做的事情后,他并不像别的孩子一样迫不及待地跑去玩耍,而会用心地去帮别的村民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对达拉来说,帮助别人,让别人获得快乐远比玩耍更能让他感到充实。

村里的老农夫汤姆大叔不能外出砍柴,达拉就多砍一份送到老人家里。磨坊的嘉丽大婶家没有男丁,达拉就主动帮她们耕地。谁家忙不过来的事,找到达拉,只要他能帮忙,达拉都会一口答应,赶过去帮忙。因此,达拉总有做不完的事情,而他的繁忙则让村里人对他总是交口称赞。

但这两天,不仅没有人来麻烦他帮忙,反而大家都竭力帮达拉分担点事情,汤姆大叔给达拉煮点儿鸡蛋,嘉丽大婶的女儿给达拉缝点儿鞋袜,还时不时地有人来看他,安慰几句。因为达拉的母亲塔吉雅娜已经病了两天,但村中的长者对这种病闻所未闻,束手无策。所以,他的父亲和哥哥几天前已经出村去寻找传说中的“药神”:老游侠吉布里,希望他能为塔吉雅娜带来一份良药。

父亲不在的这几天,家里一直是由达拉操持。

和其他村民一样,他们也有一块自家的小院子,种点日常生活所需的小菜,养点鸡鸭之类的小动物,在村口还有一大块南瓜地需要照料。

不过,相对于辛普兰大多数勉强在温饱线上度日的村民们来说,达拉一家理应处于小康水平,他们不仅有一栋价值不菲的祖屋,而且家里的男人又都是打猎的能手,非但衣食无忧,还可以在晨光之城用兽皮换钱。然而,由于达拉的热心肠,他们一直在不断帮助其他困难的村民,所以至今,斯图尔一家依然十分拮据。虽然塔吉雅娜对达拉的行为颇有微辞,但父亲和兄长却一如既往的支持达拉。

在辛普兰村,像达拉他们这样男丁兴旺的猎人之家,和村长受到的尊敬,并不相差太多。在这样贫穷的小山村,猎人们往往还担负着守卫的作用,因为村里并没有闲钱去雇佣昂贵的佣兵。也正因为如此,瑞德对自己儿子们的训练十分苛刻,对达拉尤其寄予厚望。为了他,瑞德甚至专门去晨光之城当过一段时间的佣兵,学了些基本的武技和作战知识,回来教给达拉。在父亲心中,这个儿子所有的不寻常,都注定了他将来必然会踏上和兄弟们完全不同的道路,达拉必定将在更加广阔的天空中翱翔。

对达拉来说,剑则早已成为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尽管那把练习的长剑是父亲从城里淘来的残次品,但达拉每次看着这把剑时,都充满了澎湃的激情。哪怕一天不练剑,他都会觉得心里像猫抓似的,半夜都会起床过瘾。可是今天,自己没有准时练剑,居然还对着太阳愣,实在不可原谅!强烈的自责感突然涌上心头,达拉立刻低下头,抓紧时间拾掇蔬菜。

就在此时,一个尖利的叫声突然响起:“怪物!匣子怪物!”

达拉抬起头,恰好看见布列姆家的小孩考尔特,跌跌撞撞地沿着村口大道一路跑来,脸上的表情极度惊恐。

“考尔特!”达拉迎上去,用手抓住小家伙的肩膀,低声问道:“生什么事了?”

“普诺!”考尔特叫道,随即“哇”的一声哭了。

普诺是达拉最小的弟弟,是母亲塔吉雅娜最溺爱的儿子,尽管他只有六岁,但无疑已经成为了一个可怕的淘气包,尤其是在这些善良朴实的村民眼里。

达拉心一沉,心底涌起一股怒火,“你们又闯了什么祸?”不知普诺这次又把哪家搞得鸡飞狗跳。但考尔特那紫青的脸色,使达拉升起不祥的预感,心里闪过正卧病在床的母亲,回过头,果然看见虚弱的母亲此时正倚着门框,她身后站着自己八岁的弟弟马基,一脸的不知所措。

塔吉雅娜双眼布满血丝,她已经连续两天高烧不退了,出于对小儿子的溺爱,她在高烧的眩晕中,听到考尔特的尖叫和“普诺”两个字后,依然不顾一切地爬了起来,现在,她只希望达拉能尽快把普诺带回来,可干燥的喉咙却不出任何声音,只能焦急地看着达拉。

“这个冒失的考尔特”,看着母亲急切的目光,达拉心里暗自叹气。

对于塔吉雅娜来说,达拉恰好是她最看不懂的儿子。不仅是因为达拉的出生为她带来过极大的痛苦,同时也因为他那沉闷的性格使得自己和儿子很少能够沟通。

尽管多年前,达拉降生之时,村里曾有异状出现,至今仍为人称奇。

那一天,村里不少人都看见一道炫目的金色光芒击中斯图尔家的屋子,不久,一道儿啼声就传了出来,达拉·斯图尔降生。人们对此津津乐道,更有一些人装模做样地做了一番解释,说这个刚刚降生的婴儿获得了太阳神的祝福,是神的宠儿,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好兆头。

不过,达拉的母亲塔吉雅娜,从来也没有把这个儿子当作可以宠爱的孩子。她至今仍然清晰地记得这个儿子降生之时带给她的巨大惊吓与痛苦。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日午后,塔吉雅娜已经被临产前不断的阵痛折磨得快要昏过去了。

就在此时,突然之间,数道刺眼的金色光芒笼罩了整个房间,可怜的女人开始还以为自己在剧痛中产生了幻觉,紧接着,她意识到这并非幻觉,因为房间里顿时弥漫着奇特的香味,说不清为什么,她直觉那是阳光的味道。

然后,分娩开始了,塔吉雅娜只感到小腹一空,一种巨大的轻松感油然而生。达拉呱呱坠地了。

在塔吉雅娜看来,这并不是什么好事。她柔弱温顺、胆小怕事,一生的心愿只求安安稳稳过日子,但达拉的降生和村里的传言,带给她巨大的困扰与不安。她常常担心达拉,害怕他会做出什么惊人的、失常的举动,而影响一家人的正常生活。

幸运的是,直到现在为止,达拉也没有什么异常表现。尽管如此,塔吉雅娜对达拉的付出,还是一直很有限。

此刻,塔吉雅娜倚着门框,盯着考尔特,嘴唇嗫嘘。

达拉明白母亲此时最关心的是普诺的消息,但是,小家伙本来应该在厨房里剥土豆的,不用说,一定是又悄悄溜出去玩了。

“混账小子!”达拉已经有些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但考尔特恐惧的脸庞,使自己再次意识到事情可能更加严重。

“考尔特,别哭了,普诺怎么了?他在哪儿?”达拉忍住焦急,竭力安抚考尔特的情绪。

“匣子怪物!普诺被匣子怪物抓走了!”

达拉不知道“匣子怪物”是什么东西,他只得焦急地问考尔特:“在哪儿?”

“蚊蝠森林。”

不一会儿,达拉已经出现在蚊蝠森林里了。

而考尔特则按照达拉的吩咐,朝砂粒河上的磨坊跑去。

“弗妮娅!弗妮娅!”考尔特在离磨坊5米远的地方就停下了脚步,开始大声呼喊弗妮娅。他有些害怕磨坊里神经质的嘉丽大婶。

幸运的是,大婶今天似乎没有在家,弗妮娅步履轻盈地从磨坊里走出来,看见慌张的考尔特,她微微一笑,柔声问道:“怎么了,考尔特?”

考尔特急忙说:“是达拉让我来的。”

两朵红云立刻爬上了弗妮娅俊俏的脸庞,她和达拉常常被辛普兰村的人扯到一起。不仅因为达拉是村里最好的男孩,也因为她是村里最漂亮的女孩。

在人们朴实的愿望中,一个像达拉人品那么好、心肠那么热的少年,就只有一个像弗妮娅这么漂亮、这么温柔的女孩才相配。

但自己对达拉又何尝不上心呢?虽然这个男孩没有像别的少年那样对自己有过热烈而明确的表示,但他却是唯一坚持帮她们家做事而不要报酬,又曾奋不顾身地救过弗妮娅的男孩。

弗妮娅至今还记得,在她九岁的时候,曾有一次在砂粒河边玩耍,不慎落水。那天,恰好嘉丽大婶又不在附近,砂粒河边一片寂静,连个人影也没有。小女孩在河中拼命挣扎,却是大口大口地呛入滚滚河水。就在她快要挣扎不动的时候,一个身影不顾一切地跳入水中,扑腾到弗妮娅身边,将她救了起来。

那正是和她差不多大的男孩达拉。

从那以后,弗妮娅对达拉的感觉,就一直与对其他男孩不同,年纪小的时候还不明白那是什么,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加上村里人总是将他们俩相提并论,弗妮娅也渐渐明白了些事理,每当人们在她面前提起达拉,弗妮娅都会情不自禁地流露出少女的娇羞,即使在考尔特这样的小男孩面前也不例外。

考尔特接下来的话让弗妮娅感到全身的血液几乎都集中到了脸上,“达拉让你去他家里——”,少女的矜持使得自己几乎就要扭身跑回磨坊里去了,然而大条的考尔特喘过气之后接着说:“——帮忙照顾下他母亲,普诺被怪物抓走了,达拉要去蚊蝠森林救他。”

弗妮娅愣了愣,脸上的红晕迅退去。达拉家的状况她知道。塔吉雅娜刚病倒的时候,弗妮娅甚至想主动过去帮忙照料,只是碍于少女的自尊心而没有实施。现在,达拉叫人请她,又是在这么危急的关头,哪有不去的理由?

弗妮娅姿态优美地点点头,又有点担心地询问考尔特:“达拉一个人去的吗?”

考尔特点点头。

弗妮娅想了想,对考尔特说:“你去通知下村长麦克斯,叫他带些人去森林帮忙。”她这个善意细腻的关怀,给了达拉很大的“帮助”。

当然,达拉并不知道,他正奔跑在蚊蝠森林里,四处寻找弟弟普诺。

蚊蝠森林,是辛普兰村西南方向的一片森林,时有怪物出没,但都是些十分脆弱的小怪物,比如以鲜血为生的蚊蝠。

这种生物虽然长相可怕,但是,单只蚊蝠对于附近的村民或是旅行者都构不成任何实质威胁,甚至连一个空有蛮力的成年男子都能毫不费力地杀死这些小怪物。

不过今天,一向平静的蚊蝠森林里,来了几名新过客,带着少见恶臭的过客。

那是三个石巨人。

这种类人生物瘦长而肌肉结实,皮肤坚韧而光滑,略呈灰色,通常生活在山脉环境之中,很少到盆地的森林里来。

目前,三个石巨人脚步匆匆,枯瘦的脸和深陷的黑眼睛流露出巨大的不安,似乎正极力躲避着什么。

其中一个石巨人,是他们的长老格努乌,从石巨人山脉顶端的巨人巢穴出时,他们本来有6名成员,另外3个被途中遇到的两只奇怪生物袭击而丧命,剩下的人慌不择路,竟昏头昏脑地跑进了蚊蝠森林。

这种环境对他们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情。他们棕灰色的厚重皮衣在绿色森林里分外显眼,无法隐藏。况且,身后可能还跟着那可怕的怪物:两只似犬非犬,酷似地精的奇怪生物。

几天前的一个傍晚,这群臭烘烘的石巨人在远离蚊蝠森林的石巨人山脉脚下,遇到了两头怪物。

这种生物的外形有点像大型地精,皮肤颜色却比地精更为暗淡。

地精智力低下,欺软怕硬,通常喜欢集群生活,派遣在外面探路的先哨,没有获得主力部队的支援时,根本不会与石巨人这样的庞然大物生矛盾;但这两头酷似地精的怪物,却在没有任何外援的情况下,对这一群石巨人采取了主动攻击,打得他们措手不及。

一见面,还没等这群惊奇的石巨人反应过来,怪物就猛然起了攻击,迅冲向他们,犹如银色的旋风呼啸而来。

队伍中最小的石巨人,是他们中的薄弱环节,两头怪物对此也了然于胸,自然而然地选择他作为攻目标。它们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内完成跳跃、扑咬、闪避这一系列攻击动作,并且相互配合,一虚一实,干净利落,无懈可击。

没有一个巨人看清它们的攻击,眨眨眼,小巨人就已经受伤倒地,捂着小腿痛苦地呻吟。

惊慌失措的石巨人们,这才从初见怪物时的陌生感和震惊感中回过神来,开始使用石块对怪物进行反击。石巨人是大6上最会使用石头攻击的生物,石头几乎已经成为他们生命的一部分。据说只要一队配合默契的石巨人可以瞬间把一头龙砸成肉泥。

在长老格努乌的指挥下,石巨人们迅调整队形,由两个成员从正面起冲锋,其他巨人则从侧面包抄上去。

巨大的石块,瞬间便如雨点般向怪物落去,石块呼啸声中,还夹杂着石巨人愤怒的吼叫。

两头怪物却仿佛天生就是躲避高手,在凌厉密集的攻势下,它们不约而同地使用了一种与生俱来的魔法——“投影术”,这是它们擅长使用的法术,能够掩饰自身的实际位置和数量。很快,它们身边便凭空出现了数十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兄弟”,几乎无处不在。

石巨人那鲁钝的大脑无法思考这种现象,面对越来越多的幻影,他们感到无从下手,只能举起大石,胡乱砸向那些看起来正在不断靠近的怪物。

可是,有些生物明明已经被砸中了,石块却穿过它们的身体,飞了出去,它们仍然毫不迟疑地继续移动、逼近。落空后的石块反而砸在石巨人自己的同伴身上。

真实的怪物却总是突然出现在小石巨人身边,出其不意地咬上一口,又以闪电般的度飞快跳开。

小巨人那坚硬的外皮被不断地撕咬,已经渐渐露出血肉。

其他的巨人们暴怒地投掷石块,两头怪物就马上就隐匿在一大群法术制造的幻影中,让他们愤怒的攻击顿时失去了对象。

这样的状况,从傍晚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清晨。

当它们再次出现,对着石巨人们出挑战的咆哮时,疲惫不堪的他们最终决定留下小巨人这份买路钱。他们有要事在身,又已经被折磨得快要崩溃,只想快点摆脱这个奇怪凶狠的家伙。

于是,他们丢下身受重伤的小巨人,胆战心惊地夺路而逃。

独自面对这两头怪物的小石巨人,刹那间变得目光呆滞,他有限的大脑,也知道自己已经被同伴抛弃,死亡正一步一步紧逼过来。

面前这两个怪物,充斥着要上前撕咬、啃噬他的激情,正目露凶光,呲牙咧嘴。那大滴大滴的唾液成线地滴到地上,嘴里飘散出进食前的温热气息,令人恐惧。

可怜的小石巨人一瘸一拐,本能地步步后退,同时仍然紧握着手里的大木棒,用以驱散死亡来临前的阴影。

不过最终,他还是没有看清怪物们的攻击,就感到两个银色的身影从地上弹起,像两枚炮弹一样落在自己身上,他在这个世界最后看见的图像,是怪物们那血红的舌头和尖利的森森白牙。

一切都很快就结束了。

不一会儿,小石巨人庞大坚硬的身躯就淹没在疯狂凶残的啃食之下。

吃光石巨人后,两只怪物迅成长了一圈,体型变得更大,看上去也更强壮,而它们在彼此对望一下后,裂开嘴巴,都露出了类似于人的会心笑容,并且甩开脚步,循着其他石巨人留下的气味,动作更加敏捷地追了上去。

它们不会放过任何可以到口的食物,摄取尽可能多的食物,早日完成蜕化,是它们来到这个世界的惟一目标!

它们,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可怕生物——犬魔。

这种怪物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它们通常把自己的幼崽送到其他世界掠食,啃食掉足够的血肉和灵魂,完成蜕化后再回到自己所在的火焚界修炼。

这对犬魔虽然还是幼崽,但是由于刚一到此,就遭遇了这队毫无防备的石巨人,再加上它们灵活敏捷的攻击特点,使得实力远远高出它们的石巨人难以应付,它们这才有机可趁,一顿饱餐后,都已经身长4英尺,重达15o磅,而且行动迅,反应也更加敏捷。对于略显笨拙的石巨人来说,它们的迅敏非常令人头痛。

在吃掉小巨人以后的几天,它们依旧对这群石巨人穷追不舍——把他们赶尽杀绝,全部吃完,才是它们的真正目的。

同情怜悯这类温柔乡里的玩意儿,在火焚界的生存法则里从来就不存在。

接下来两天,犬魔如法炮制,让这队石巨人又留下了另外两份买路钱。

直到这队石巨人被赶进辛普兰村外的蚊蝠森林。

森林里幽暗的环境,对于犬魔十分有利,可是它们灵敏的嗅觉忽然嗅到了陌生而又熟悉的气息。

这样的气息,是它们都知道的气息,那是人类的气息,高等灵魂!

那是一份真正鲜美的大餐!它们顿时变得兴奋无比。

几天来,石巨人已经让贪婪的犬魔兄弟感到腻,难以下咽,此时,如果能吃掉一两个拥有智慧的人类,将他们的灵魂和血肉一起摄入自己身体,不但能够改善伙食,还能迅完成蜕化!

于是,它们心照不宣地掉转方向,朝森林的另一边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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