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翊,我在医院里就向你保证过的。”
“回到二零二零年之后,我一定会找到你。”孟沂桐看着他,声音越发坚定,“到时候,我们的手机不止能打电话和发信息。”
“到时候,我们的手机全是触屏机,能看电影、看电视,能刷视频、玩游戏,能扫码付款,交通出行,能学习知识,完成作业。”她说,“所以,你相信我,好吗?”
眼前穿着奇异的女孩,目光不闪地盯着他,就像是在注视着一块尚有雕琢空间的砂石。
温翊动了下唇瓣,回视她的眸光,轻声回:“好,给我五分钟。”
“好!”听到他肯定的回答,孟沂桐双眸弯起,挪到他身旁。
窗外寂静如水,偶尔有躲在草丛里小声鸣叫的昆虫,乘着徐缓的晚风沉浸在深秋中。
她将眼神从纸张上移到他的侧脸上,单手托起耳旁的脖颈,放轻了呼吸声。
这是她十几天以来,这么近距离地看着他。
连他有多少根眼睫毛都能数得一清二楚。
初见他时,首先惊艳到她的,就是他的一双眼睛,比女生的还要漂亮上三分。
现在第一次仔细端详他的面容,从发梢、眉眼,到鼻梁、嘴唇,再到下巴、下颚线……
孟沂桐瞳孔微微收缩。
他长得未免太神了。
“温翊,你长得真温翊。”她对着他脱口道。
说完,才发觉有些不对劲,连忙改正说:“我的意思是,温翊是好看的代名词!”
孟沂桐碰住双唇,一股灼热从耳根烧到脸颊,匆忙地别过视线。
“你、你就当刚才是一只蚊子在嗡嗡叫吧……”
耳边的写字声停下,她偷偷地瞄了他一下。
四目相触,孟沂桐的心脏停止运行了片刻,大声道:“你不盖笔帽吗!”
温翊将钢笔递到她面前,说:“盖好了,拿着吧。”
“……?”孟沂桐快速地眨眼,“什么?”
温翊:“它是我考上大学后买的,用了八九年,给你了,当作你找我时的信物。”
她接过有些重量的钢笔,支吾地问:“给我了?会不会,太珍贵了?”
“不要吗?”
孟沂桐摇头:“当然要!”
“那就收着。”他拿起写满字的信纸,“看看和你说的一样吗,有没有遗漏什么。”
孟沂桐小心地收好钢笔,一行一行地往下看。
她将目光定格在最后一排,轻声念道:“温翊代写于1996.9.23,待孟沂桐签字、刻手印确认。”
“现在是一九九六年……比我来的那天早了整整一年时间。”
签完名,刻完手印后,孟沂桐看向温翊:“我现在身上没有什么特别珍贵的东西,我想……我就写一句话给你吧。”
“50岁的温翊,你好,我是26岁的孟沂桐。我来给你送设备了,记得签收。”
夜风扬起下半面信纸,似乎在为空白处添上“我要找到你”的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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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唔……”
“阿嚏!”
孟沂桐艰难地把脸从咖啡杯里抬起来,怔愣地看着自己狼狈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