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过只是什么开小店的普通老百姓而已,哪里会有这么大的能耐呢?
然而就在下一秒,楚楚却直接说道:“谁说我要将弟弟送回村里了,我会将他送到县城的书院去求学。”
什么?
去县城的书院念书?
院长和山羊胡夫子都露出了吃惊的表情。
不过一个很快就接受了,并且送上了祝福。
“县城的书院确实是名师辈出,希望韦任民学子以后能够在那边认真求学,取得更好的成绩。”
院长笑着送上了他的祝福。
而山羊胡夫子则是一脸的负责,难以置信中又充满了嫉妒。
这样一个家庭的孩子,竟然能够将孩子给送到县城的书院去上学!
他曾经想过了无数的办法想去县城的书院当夫子,却都被拒绝了,而且他也知道,能够在那里面念书的孩子,家庭都很好,随便认识几个孩子的父母都能让他的生活变得更不一样。
可惜,人家看不上他,他也没那个能力能够去里面当夫子。
没想到这个自己从头到尾都看不起的人家,竟然还能有这样的机遇。
也就是这个时候,山羊胡夫子才真正的意识到,楚楚一家子的能耐比自己所预想的要厉害很多。
要是自己之前能够跟他们打好关系就好了。
可惜一切都迟了。
最后楚楚一家人离开了镇上的私塾,回到了家里。
因为今天去私塾处理三宝的这件事情,他们家的两家店都临时关门了,好在外面贴了公告讲明了原因,所以老客户们都能接受。
一家人难得有这么空闲的时间,楚楚干脆将所有人聚集在一块,跟他们商议起了去县城的事情。
反正三宝这边已经是确定要去县城念书了。
而县城那边因为求学的学生比较多,所以那边的住宿系统是比较完善的。
如果楚楚他们不去县城居住的话,那三宝自己一个人去住书院的宿舍也是没问题的。
就是看慧娘和楚大力的想法。
楚楚在看了县城的景象之后,其实心里也是有些想去的。
“我没什么别的想法,你们在哪我就在哪,楚楚,你也知道,现在爹就你这么一个女儿,自然是要处处的照看着你。”楚大力说道,“虽然你已经长大了,不需要爹的照顾了,但爹还是想在你身边,能帮上你的忙就帮,不能帮我也可以去县城别的地方找活干。”
反正县城的活肯定比镇上的多。
现在在镇上他一天都能够挣好几十个铜板额,以后却连镇上肯定会更多的。
楚大力这边是无条件的跟着楚楚的想法走。
本以为慧娘也会跟过去,但是她犹豫片刻,最终还是决定楚楚他们先去,她想留在镇上。
如果全家人都要离开镇上去县城的话,那镇上的两家店的生意,还有他们从楚二哥那边接手的店面该如何是好呢?
现在家里是能挣到大钱了,这几两银子的房租可能楚楚不是很在意,但是慧娘却觉得还是有些浪费了。
她留在镇上,或许还能将生意稳住,而且那多出来的一家店,她其实前两天也有了别的想法,知道可以做什么生意了。
之前从楚二哥接手过来那家店的时候,楚楚本来是想开第二家分店的。
但是后来又觉得镇上也就这么大,多开一家只是跟自己家分生意而已,其实赚到的钱差不多也是那么多,因为总的客流量也就是那么大,所以开分店这主意就不现实了。
然而除了开点心铺或者是开卤味店之外,楚楚一时间也想不到要做什么好,所以那家店铺就这样搁下了,暂时是关门状态。
慧娘其实在守卤味店之前,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够将生意做到这么大这么好的地步,但是或许她这人是天生有点做生意的料,在看了其他的许多店铺之后,她逐渐产生了一个念头,自己做成衣店。
首先,她每天在卤味店那边,有客人的时候才需要动一下,去接待客人,而没客人的时候,她便只能无聊的坐在店里,无所事事。
而且这样的时间虽然比较零散,但是加起来的话好像也不是一段很短的时间了。
她完全可以用这些零碎的时间做点什么。
而做什么呢?
最后她便想到了做衣裳。
她的针线手法什么的虽然不是很厉害,但是近段时间天天看着二宝每天带回来的刺绣样式,也看着二宝在家里缝制的东西,慧娘也学到了不少的东西。
那些花色她可以自己想,而且针线手法还可以让儿子指点一下自己,更甚至是到时候二宝自己绣出来的东西或者是做出来的衣裳啥的,也可以摆在店里售卖,这不都是现成的吗?
就算这样的生意做不到,挣不了多少钱,但都聊胜于无。
慧娘将自己的想法跟楚楚和楚大力他们说了,她还有些不好意思。
“我也不知道这样的想法能不能挣到钱,万一连房租都挣不了,那就........”
那就太丢脸了。
但是出乎她的意料,楚楚听了之后竟然是一副很赞同很支持她的样子。
“慧姨,你这个想法很好!”楚楚笑道,“我之前还在想,你每天在店里坐着会不会很无聊,要不要想个法子让你子店里解解闷的,没想到你自己就已经想好了主意,我觉得你这样的想法很好,关键是你可以打发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闲暇时间还能挣点小钱,确实不错。”
其实早在之前楚楚就跟慧娘说过,他们现在是一家人,卤味店那边挣大的钱慧娘其实可以自己收着了。
因为每天慧娘不仅要和秋菊婶子一块洗菜卤菜,还要去那边守着店铺,真的很累。
再加上现在楚楚手里头赚钱的大头其实已经是和林氏还有另外一家酒楼的合作了,卤味店那边的零散生意挣到的几两银子她觉得完全可以让慧娘自己收着。
但是慧娘没有这样。
她想到自己以前带着四个孩子在楚家住的日子,那个时候她什么忙也帮不上,挣不了一个子,全部都是花的楚大力的钱,那段时间他们母子五人实在是亏钱了楚大力和楚楚太多,她哪里还还好意思去收这些钱呢。
不过如果她自己闲暇时间做点刺绣和衣裳出去卖的话,倒是不错。
“那就这样吧,我过两天就去县城那边先将房子的事情处理好,然后我们再带点衣裳过去,等日后那边稳定下来了,而镇上这边也确实能够放得开手了,慧姨你们就一块过来吧。”
慧娘自然是点头。
于是最后的决定就是,楚楚和楚大力,楚清安,还有三宝,先提前去县城。
而慧娘,二宝,还有大宝,则暂时留在镇上。
三日后,楚楚带着楚清安几人去了县城。
这一趟她带足了钱,足足有上千两银子。
这些银子有楚楚之前在家门口挖到的近一百两,还有这几个月做生意攒下来的。
开始的时候他们点心铺一天只有几两银子的进账,后来多了卤味店那边,还有和林氏和另一间大酒楼的订单,这些可都是的大钱,一天都有好几十两银子呢。
所以全部的银子加起来,其实家里早已经超过了一千两的存款。
只是出门在外,当然不可能将所有的家当都带在身上,所以楚楚大概只拿了二分之一的样子。
虽然她知道这些钱肯定是不够在县城买一间宅子的,但是租赁的话应该可以租赁到一间不错的宅院。
几人从镇上租了一辆牛车,一路赶到了县城,直接去了燕家的酒楼。
好在燕二姑娘那次对店里面的掌柜的交代过楚楚他们的身份,等到他们一来的时候便差店里的小二去府上叫燕二姑娘了。
楚楚他们便在燕家的酒楼里面等着,没过多久便看到了燕二姑娘带着丫鬟来到了酒楼。
“楚楚,你们来了。”
燕二姑娘和楚楚打了声招呼,接着便和楚大力大宝几人也打了招呼。
既然楚楚今天来到了这里,那便是已经打定好主意要在县城来做生意了,所以燕二姑娘也没有说过多的废话,直接进入主题。
“怎么样,这几天你想得如何?”
关于做什么生意的事情,楚楚确实是想了一段时间。
首先卤味店是一定要开下去的,因为当初燕二姑娘就是冲着楚楚他们家的卤味去的,也明确的告知了楚楚,县城里这卤味店还从未有人做过,所以机遇很大。
而且卤味店也挣钱,楚楚自然是要做的。
但是因为县城太大了,她不可能像在镇上那样,开一家店就能够让几乎整个镇子的人都来她这里买。
在县城,横跨一整个城区都要不少的时间呢,另一个区域的街坊们肯定是不会特意为了买她这么一个卤味跑这么远的,所以她这卤味前期肯定还是只能做到和镇上同等规模的。
但是县城的租金和日常开销,肯定都是要比在镇上贵的,她要维持一大家子的生活,还要赚钱,自然不能只单单的靠着卤味了。
于是她决定再做火锅和串串香店铺。
这两种东西最重要的莫过于是调料和锅底,其余的东西都很好凑齐,而且吃起来也简单,不用什么厨子,只需要让客人们自己往里面放东西煮就行了。
就是到时候需要多招几个洗碗和洗菜的妇人就行。
而烫火锅和串串香需要的土陶锅,楚楚在昨日也已经联系好了人,按照她所想出来的造型打造出来了。
现在就是万事俱备,之前店铺和租住的房屋了。
楚楚将自己要做的生意跟燕二姑娘提了一下,燕二姑娘听后忽然惊讶道:“这和北方的围炉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妙,我曾经去北方的姑父家吃过一次围炉,倒是有些意思。”
一家子围坐在一块,中间放置了一个用炭火煨着的锅,随后自己往里面放各种的菜进去煮,煮熟之后便可以吃了。
那汤的味道很是鲜美,菜沾上了汤汁的味道,也变得更加的可口。
只是她一直以为那围炉只有在北方才有,而且她记忆中的围炉是浓汤做成的。
而楚楚刚才所说的那围炉,貌似是辣的?
这倒是和燕二姑娘记忆中的不一样了。
楚楚点头,热情的邀请她:“等我定做的锅送来了,到时候就让燕二姑娘先来尝尝火锅的味道,只是我们住的地方还没找好,等找好了一定第一个告诉燕二姑娘。”
“住的地方,你们有什么特别想住的地段吗?如果没有的话,我这边倒是可以推荐你一个地方,就在我家住的那条巷子,有一户人家要回乡下养老,但是这屋子又不舍得卖,便想着租赁出去,是个三进的宅子,你们一家子进去住倒是刚刚好。”
竟然有这等好事?
楚楚当然是迫不及待的点头。
然后燕二姑娘便带着他们去看了房子,那人也看出燕二姑娘和楚楚他们认识,既然如此,便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了额,直接以一整年一百两的价格租给了楚楚他们。
一百两的租金倒是不贵,单算下来的话一个月也才不到十两银子,而且还是一个三进的宅子。
楚楚知道,这已经是人家看到燕家的面子上给他们的优惠了,自然是点头答应,当场给了钱,并且签下了租赁的协议。
那对老夫妇东西早就收拾好了,当天就带着几个下人回乡下的大宅子了,所以楚楚他们要是自己带着行李,晚上都能在这边住下了。
只是他们还的先去选卤味店,火锅店串串店的店铺,又忙了一整个下午。
好在最后找到了两间不错的铺子,且挨着不远,一间铺子一个月五两银子的租金,另一间要大上一些,要七两银子的租金。
楚楚干脆一下子签了半年的,又交出去了七十多两银子。
今天一天就花了一百多两银子,如果不是楚大力亲眼所见,都不敢相信他有一天竟然能够挥金如土。
一百多两银子啊,就这么没了。
实在是......
太考验他的心理质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