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个小姑娘,你养着这么大的狗,晚上睡觉你也不渗得慌!如此凶残又容易失去神智的狗,长得这么大,要是晚上趁着你睡着的时候咬你一口,你脑袋岂不是都掉了?”
“你也实在是没良心,你驾驭的了这只狗不,心里还没数?你自己家人死不死活不活的我们管不着,但是别祸害我们街坊邻居呀!”
“今天能吓人,明天就能吃人了,打死它!”
“要我说,别整那血腥的,好歹也是养活了一场,也赶走算了。但这么大狗,身上的肉肯定不少,我认识一家狗肉馆的老板,你若是送过去,说不准能卖不少钱……”
“是啊,这么大狗肯定肉质紧实十分肥美,若是送去了狗肉馆,咱们一起去捧个场啊!”
“……”
这些面条摊里头吃饭的客人不断地说着,宋长宁面色越来越冷,她刚要说什么,突然——
威风窜出去了!
“快闪开!这条狗疯了!要咬死人!”
犹如一阵风,在街道里刮出一道残影,周围的百姓大惊失色的四处躲避,以为威风又发狂,这次不吓唬人,要咬人了。
宋长宁也吓了一跳,她看着威风的身影,威风没有攻击街坊的任何一个人,而是直愣愣的奔着一个小巷子的隐蔽处去。
不一会,威风急匆匆的回来,面色焦急的伸嘴,递给宋长宁一块破碎的粗布布料。嘴上还带着股淡淡的血腥味。
这血腥味十分浓郁,威风半个身子都染上了血,配上要炸了的毛发,更显得狰狞可怖。
一看就是刚激烈而战斗完。
宋长宁一愣。
“你们看你们看,这只大狗果然咬人了!快去镇长家!快去!”人群慌乱之中,有人喊道。
甚至还有几个百姓拿起大棍子,就要打威风。
宋长宁制止了那几个百姓,攥着手里的布料,死死的盯着威风。
然后,看着那个还在哭的小姑娘,她听到了系统的“叮”一声——
系统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宋长宁就像是听到了什么发号施令似的,叫上付贵叔,几人一起去小巷子里看。
结果,小巷子里,居然有四个被绑着的孩子!
他们被套着麻袋,头半靠在墙上,嘴上被堵着东西,也不知道是有气没气了,总之一动也不动。
地上一摊子血,全都是从一个刀疤脸身上流出来的。
看见那几个孩子,其中一个拿大棒子的汉子惊讶道:“哎呀!这不是我邻居家前天走失的小四嘛!”
“这个我认识,镇子上布告上贴的走失孩子,叫铁蛋。”
“这个这个,这个我也在布告上见过,叫春妮!”
“中间那个,是我朋友的侄女!前段时间来我们稻香镇做客,不知怎的就走丢了!我朋友找遍了地方都没找到,因此还跟我绝交了!看这架势,是被拍花子弄走了吧。”
“那男子手里头握着的是啥?糖块还是糖人?”
几个大男人越看越惊,看着四个几乎没气的孩子手忙脚乱的认人,宋长宁在来之前就已经察觉到了,所以眼下连忙将四个孩子松绑,确认她们有微弱的鼻息后,连忙道:“快搭把手,送医馆!其他的等会再说!”
“哎哎哎!”
这个时候,大家才反应过来,威风咬的是坏人。并不是百姓。
大家背着孩子去医馆的时候,虽然大家忙着什么都没来得及说,但是还是有细心的百姓猜到了这一切。
再联想,一切都通了!
之前威风一直无缘无故的嚎叫,是因为巷子里有拍花子的气息。而威风察觉到,想要救几个被抓的孩子,才一直对着刚刚那个四五岁的小姑娘叫嚷,吓唬那个小姑娘,也是想要引起大家注意。
而威风咬下的布料碎片,那也是拍花子身上的。
威风从始至终都没伤害过百姓,流的那么多血,也都是拍花子和威风自己的。
立刻,百姓们眼神便都变了,对威风十分倾佩和愧疚。
“早就听闻一些大狗十分聪慧通人性,天生就对这些不好的气息有感觉,今天真是多亏了威风呀!否则,这些个孩子可咋整。”
“咱都是穷苦人家,自己家孩子还养不活,谁偷别人家孩子,所以这些拍花子若是偷孩子,都不是去做什么好营生的。听说呀,姑娘和小子若是姿色好的就养大,送去青楼或者当孪宠。若是颜色不好的,就打断腿脚,割耳朵剜眼睛,采生折割……”
听到大家伙这么说,百姓们想到自己家的孩子若是被这么对待,齐齐的打了个冷战。
他们看向威风,嘴唇都动了动,不知道怎么说好。
人家救了他们百姓的孩子,他们还误会了威风。
威风和一个力气十分大的刀疤男搏斗了一番,早就累了,于是宋长宁他们带着孩子们去医馆的时候,威风干脆坐在地上,呼哧呼哧喘着气。
但神态依旧是漫不经心又高傲的,小小的眼睛里透着智慧的精光。
它藏獒獒,真是愧于藏獒族!
今天没吃掉那个小小的臭人类,都是对藏獒族的不敬!对自己胃口的不敬!
威风心里正郁闷着,围观的百姓见着藏獒这个模样,只以为威风是因为自己被误会才郁闷,又实在是低不下头给一只狗道歉……因此,挨个的给威风拿好吃的。
隔壁包子铺的大肉包子、昨晚陈婶子家做的酱大骨、今天早上王婶子做的红烧牛肉面一大碗……
威风站起身,身披血衣战甲,那一刻仿佛是个英雄!
“威风啊,多吃点啊,之前是我错怪你了……”
神奇的是,自从那个刀疤脸男子被威风咬的半死不活后,之前那个叫莹莹的小姑娘也不哭了,看着凶神恶煞的威风,笑了起来。
威风舔了舔莹莹的小脸蛋,对着不断碎碎念的莹莹娘懒懒的掀了掀眼皮,作为回应。
莹莹娘一愣,然后笑起来:“王婶子李婶子赵婶子,你们快看啊!这只狗会翻白眼!果然是神狗!真是不同凡响!”
威风:“……”
镇长在家正喝着茶,给自家娘子画眉毛,便听见几个百姓过来,说是有大狗伤人了。
镇长连忙带着几个青壮男丁,带上院子里的几把趁手家伙就过来了。
他对于这种事,一向处理的十分熟练。
没办法,关内道陇州本就比较偏僻,镇子那更是偏,镇子上还没多少人,民风比较淳朴,平日里别说什么惊心动魄的连环杀人案,就是杀人案,十年能找出来一件就很不错了。
咳咳,镇长摸了一把自己的长胡子,觉得自己这么说有些不太好。
但也是事实嘛。
镇子上的事,凡是有需要镇长帮忙的,多半是一些鸡零狗碎的小事。谁家的狗丢了找不回来,让镇长帮忙多整几个人手找找;饭馆子的小二说啥也不干了,让镇长帮忙劝劝;自家栽种的菜不翼而飞了,不知道是谁偷的,让镇长帮忙自掏腰包补上;更有甚者,自家地太多了种不过来,让镇长帮忙干干!
镇长当时知道还有这事之后,胡子都气的吹飞了,但听到“50文一日”后,立刻屁颠屁颠的去了,还带着自己的俩儿子。
倒是还有些血腥的,哪家的猪杀到一半跑了满大街都是血,让镇长断案是猪二家的小花还是牛三家的大黑!
镇长想到之前那些破事,就忍不住无语。
也就眼前大狗伤人事件,还算是正常吧!
镇长满血的过去,准备好好的展示一下自己镇长的雄风,便见到被众人围着拥簇起来的威风,一脸懵逼的瞅着。
这啥情况?这狗不是伤人了么,怎么这么多人围着,还一脸敬佩的表情?
嚯!这还吃上了!吃的肉包子大骨头……
嚯!比他吃的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