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不能自诩阅读诗书无数,但我好歹见过几年世面,此时却也找不出任何词来形容眼前的黑衣男子。人面桃花,美则美矣,但无端端多了份邪气,尤其眉间那似火印记更显妖魅。
我不是个悲天悯人的人,但此时,却很想帮帮眼前这位男子。就当是为仍在远方战场厮杀的好友白长泠祈福罢,求他在兵慌马乱的年月中多活两日,也不枉我们相识一场。
取出随身携带的银针,破了指尖,将血引入黑衣男子唇边。
事毕,我将身上的外衣盖在了他的身上。天气虽已转暖,但夜里露重,难免会受了风寒。笑笑,又怪自己多事,喝了“仙灵咒”之人的血,这一生都不会再生病了。
回屋时,忍不住又望了一眼,但见他眉心火纹红光一闪,细看时,又觉只因眼花误瞧。
次日清晨,我早早起来,开门去看,那男子早已不见了踪迹。连带我那件衣物,也不知其影,唯有脚下青砖上印有一行宛若游龙的字,似是剑锋所刻:乔孽多谢姑娘救命之恩。
他叫乔孽?哈哈,叫妖孽才更为合适!
还没转身,便听粥粥在身后调侃:“娘亲,昨夜我尿急,刚好撞见了你和那黑衣人的好事。”我回头望,刚准备解释我并不认识那人,但见他朝东边日出之地嘟了嘟嘴,继续道,“你俩也不晓得遮掩一下,现在好啦,被路过的姬婶瞧见了。”我仔细看去,果然见到远处一抹红色衣角隐在树后头。
“说得好像老娘偷了情一样。”
被她撞见我以血医人,此处已是住不得了。
姬婶婶是花间城最长舌的女人,夫君早死,独自带着幼女姬雪唯,靠走街蹿巷买卖消息为生。昨晚我用血救下那位昏迷的男子,想来不日这一消息便会传遍全城,届时哪里还有我和粥粥的容身之所,倒不如我自个儿先行离开。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煎何太急?
我打了个哈欠,懒懒道:“那黑衣公子?不晓得呀,生得俊朗,衣着不凡,不是帝王之家也是商贾巨富。”顿了顿,故意提高嗓音,“要是这八卦被人传了出去,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娘亲瞧上他了么?”粥粥配合得挺顺当。
“老娘是那么随便的人么?”
“哦,我想起来了,娘亲还惦念着大将军白长泠……”
此刻,我诚然是惦念着白长泠的。仗义如他,重情重义如他,怎会生于这乱世之中,平白为那昏庸的帝王失了骨血之躯。
用过午饭,我牵着粥粥从城郊住处来到城里,打算留书一封与白长泠话个别。
此处乃大澈国国都花间城,城中砖红瓦绿,楼阁飞檐,花语清茶,人声不绝。成群妙龄少女手持纸鸢,香风一扫而过。道边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显出一派繁荣景致。过了闹市往城东再走一里路,便到了琉璃瓦顶、稳重气派的府邸,将军府。
我领着粥粥站在府邸门外静默。
“娘亲,白长泠打仗还未回来,你这是来给他妹妹白姻禾复诊的么?”粥粥歪着头问我,天上的金轮为他添上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成熟与沉稳。
“不。你外婆说喝过仙灵咒血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再生病。莫要反问老娘为何如此,老娘也不晓得这其中原委。”
“那这是……”
我牵紧粥粥的手,阴侧侧道:“清明将至,总得要些盘缠好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