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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上古神兽?(1 / 1)

大夏朝的水军已经整整一年多未归了,夏洪棣的心情阴多晴少。  官员们私底下怎么说的不知道,反正翠花参加了几次春宴,被那些勋贵夫人们同情的眼神给腻味到了。  她们也再不发酸,忠勤伯对其夫人的忠贞了,这要人都没了,忠贞有个屁用啊?!  百姓们对此说什么的都有,在农忙之余,还忍不住替这群人担忧。  忠勤镇的百姓们听不得这些,他们都快把忠勤伯全身铜像的底座给摸秃了。  他们坚信:伯爷他,吉人自有天佑。  什么?大海上波涛汹涌,生死未知?  忠勤伯又不是傻子,还不能躲到岛上去避风险哟?  为何这么久还未归?  那肯定是跑得太远了呗!  你要是太闲了,去工地上搬砖呀,这城里的力气活儿这么多,费点力气,就没心思八卦了。  胡老爹和张氏前后有小半年,住到了京城胡二牛家,他们隔个三五日,就会进袁府看看闺女和两个外孙。  练了一年多内家功夫的小五,现在力气更大了,他还在努力练习中。他们娘说的,只要能举起一百斤的来,他们爹就会回来了。  小五的性格要内敛些,不像弟弟小六奔放,说起爹来就眼泪汪汪,偶尔还会嚎啕大哭。  翠花这一年是虽然即当娘又当爹,还有一份山长的工作要干,可她也没觉得日子难熬。  这真是多亏了,牟先生和武师傅对两个孩子的悉心教导。还有娃儿们的堂哥、表哥、表弟们,天天一起玩耍,能分走孩子们大部分的注意力。  她经常乐观的想:出入有仆妇、丫头和小厮,不愁吃喝,这已经算是顶级豪门生活了。她这样的都抱怨生活不易,还不得被喷死啊。  再次感谢空间,她和黑娃还能经常偷着见个面。至少她能确定她男人活得好好的,再多的流言蜚语,她也不会自乱阵脚。  老袁头过完年后,去大梨村当监工的兴致都不算高,村里人议论他家的也多。他都装作听不到,但经常大半夜的还睡不着,儿行千里爹也忧啊。  袁老二他们几人,做事更加谨慎,御窑的瓷器走的是精益求精的路线。他们没有一点不耐烦,说了不合格,要重新烧的,那是二话不说挽起袖子就干。  翠花也会事无巨细的,把家里的情况写给黑娃看,好叫他在外也安心。  进入大夏的蚕月后,黑娃这边,白日的温度有所下降,他们这里秋天刚刚开始。  秋季,山林里的果子正是成熟的时候,他们这里有一种:个头小,红得很鲜艳,皮有点厚的野苹果,味道酸酸甜甜很是好吃。  还有野葡萄,漫山遍野的,个头不大,熟透的味道却很甜。  香蕉、芒果、水瓜(西瓜)这大半年的时间里,他们都吃了不少。  甚至他们还让土著们挖来一些小树苗,尤其是苹果树的树苗,全都给种到了一个大陶瓷盆里,想要带回去。  其他水果和它们的种子,大本营这里都要,而这里俨然已经成了,这片土地上固定的大集会了。  土著们已经摸索出来,大本营这些外来人的需求和规律了,除了日常挖黄疙瘩和石头,还会翻山越岭给这群人找稀奇物去。  这日,大本营收到了几个,长相奇特的、活着的,他们从未见过的猎物。  一群人围观得那一个起劲儿,严夫子、黄尚书,还有那些走南闯北的船商。  大家也都算是见多识广的人,可他们对着这几个猎物看了半天,也不敢下结论。  “鹿身、牛尾、独角,尚书大人,这是上古祥瑞,麒麟啊!”

严夫子越说越兴奋,这玩意儿它只存在传说里啊。  “像,实在是像!”

众人对上号了,点头默认。  黑娃快笑死了,他就稀罕他们这没见识的样,忍了半天才说:  “这鹿的头上哪里才一个角,这有三个的吧?这一看就是一种鹿,长脖子鹿,以后就叫长颈鹿吧,二位忘啦?独角的,那湖里还有犀牛呢!”

严夫子尴尬了,虽然他想硬扯出祥瑞来,奈何忠勤伯不配合啊,只得作罢。  “哎,也是哈,这里的这些猎物长相可真古怪,马身上都还有白色条纹,羊的双角又长又厉,还有那鸵鸟,可真是了不得啊。”

说到鸵鸟,黑娃又想笑了,黄尚书被他都给带偏了,每日除了入账看账本,但凡发现一点好东西,就想扒拉回大夏。  大集会换回来的,那十来只小鸵鸟,他每日要看上几遍,小家伙们长得很快,他们修的鸟圈里都快搁不下这十多只了。  鸵鸟算是杂食鸟类,什么都吃,到了他们这儿,一个月就长大了好几圈,它们从幼鸟到成年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  对鸵鸟肉的美味,念念不忘的黄尚书,这会心里还在想:  这要能和养鸡养鸭一般的大量养殖就好了!一颗鸵鸟蛋的蛋液能炒一大盆菜,一只成年鸵鸟的肉有两百来斤,都能顶几头羊了,划算!  除了蛋和肉好吃,鸵鸟皮:皮质柔软、拉力大、透气性好,用途广泛。  鸵鸟蛋的蛋壳,那些土著在上面雕刻出来的图案很别致,做摆设很好看。  真是越想越好,这鸵鸟它全身都是宝啊!  “伯爷,这些野物,咱们都想办法运回大夏去吧,大的不好带,咱们带些小的也行,尤其是鸵鸟,多多益善啊!”

好吧,什么都阻挡不了黄尚书带货的决心。  收下长颈鹿后,大本营又陆续收到了很多的鸵鸟蛋,小鸵鸟、小野牛、小羚羊、小斑马,甚至连兔子都没放过。  反正他们这些人,只要是活的基本都要,小崽好抓啊!  羊驼们又迎来了新的兄弟姐妹,士兵们给搭了一长溜的饲养圈,里面有牲口槽,顶上还给搭了草棚,每日给铲屎搞卫生。  秦柯的小豹子真和大猫一样,现在给秦柯撸得一点脾气都没有,他带着自己宠物,看着营地里日益增多的动物,笑呵呵的对黑娃提建议:  “伯伯,这些咱们看习惯了还不觉得,要能带回去,找一个院子给养起来,想进去看的,收观赏银子,啧啧,生意肯定好得很啊!”

“秦柯,伯伯发现,你不但是个大可爱,还是个大聪明呢!”

“嘿嘿,一般一般!”

亏这娃想得出来,热带动物能给带去下雪的京城吗?它们能不能活到大夏都还是个问号呢。  只要黑娃有时间,每日都给小家伙们喝上一大桶空间水,希望给它们把底子得打得壮壮的。  既然高怀瑜让赵雷霆代替他去金矿轮值,他也就不管了,花生地里,这杂草比花生都长得多啊,农民可不是那么好做滴。  那批老甘薯藤,真是老当益壮,重新插纤后,焕发了新生,到了新的荒地上,照样长得很好。  玉米在打了底肥的熟地里,长得也不弱,这回,他掺进去的空间高产玉米种更多了,产量肯定会再次让黄尚书吃惊。  “总兵大人,第三艘海船已经完工,请您与伯爷一起上船验收!”

船匠的大师傅,给高怀瑜汇报起工作来,昂首挺胸。  他们不但完成了船商的订单,还为朝廷的水军打造了三艘大海船,如果时间充足,他们再造一艘也是没问题的。  多一艘船,他们就能载多一船的宝贝啊,现在只怕宝贝太多运不完,那才闹心呢。  “崔大师,您的手艺,我们信得过,接下来,恐怕还得麻烦您接着造,咱们再等两个月,这批粮食收了后才好启航。”

“没问题,虽然时间不宽裕,但是赶赶工期还是可以的!”

高怀瑜再次道谢:“崔大师,您放心,我们不会亏待师傅们的,你们船师劳苦功高,回到国内,我也会在陛下面前,为你们请功。”

“呵呵呵,总兵大人,您太客气了,这都是应当的,应当的。”

悬崖底下的山洞都已经放不下那些金子了,高怀瑜索性就安排了士兵们给运了回来。  船商:原来伯爷他们还能更不做人!说好的共同富裕呢?  连宗室都忍不住跑来抱怨:“我说伯爷啊,你们可真不地道,挖了这么久的金矿,也不让我们喝口汤啊。”

黑娃满脸严肃:“不管是肉还是汤,这可都是属于国库的,我等没有权利替陛下做主,为大伙分肉分汤,您要是有意见,等回了大夏,亲自同陛下说去!”

“哼,你也别说的那么大气凛然,我可不信,你们一点私藏都无!”

“我忠勤伯敢对天发誓,这些黄金我要昧下半两,天地不容!”

“你...”古人对誓言看得很重,能在这会发下这么重的誓言,宗室连半句都挤兑不下去了。  他不信,青一和青二还有高怀瑜和黄尚书信啊,黄金这些,大本营有黄尚书做账房,金矿那边有高怀瑜和他的水军把守。  忠勤伯出门还有大内侍卫跟随呢,他在这么多人的眼皮下,如何昧下那些金子和宝石?  最重要的是,无论是发现金矿还是后来的这些钻石,都是他们或用盐、铁器、粮食与土著们兑换的,哪一样不是出自忠勤伯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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