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里,宋砚予将春笋焊水,往烧热适量油的锅中加腊肉略炒,再放入春笋拌炒,干辣椒、蒜片,葱段拌炒装盘。
“后山的香椿长的极好,昨天,我爹还摘不少,做了道,香椿炒鸡蛋。可比春笋炒腊肉好吃多了,”时霏,翘着二郎腿,闻着厨房里的香味,猛吸几口,心口不一。
“你就吹吧,不就是想去后山撒野吗,找什么借口,你还要点脸不”
“哥哥,霏姐姐还要脸干吗?姚哥哥有不就好了。”虎头虎脑的五岁孩童,睁着大眼,满不认同。
“是,瞧我这记性,你霏姐姐,没有脸,也不要脸”正在扫地的林影很是认同幼弟林彬的话,随声应喝。
林影揶揄,瞟向时霏,开口道“既然,春笋炒腊肉,不好吃,那你就不要吃,你的那一份就留给我吧,我又不嫌多。”
“你是猪吗?吃吃吃!都那么胖了,还整天就知道吃,以后谁娶了你还不得倾家荡产,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那么富有的”
“我这叫可爱你懂不懂,我娘说了,我这是旺妻之相,我寻思着,肥水不流外人田,我勉强嫁你算了,你只要保证我每顿吃香的,喝辣的。我就不嫌弃你。”
时霏眯着眼,瞥向,绽着梨窝,眼抿成月牙似的十三岁的肥崽,仿佛看到自己以后被头猪踩在脚下,呼来唤去的样子,瞬间凉意心起。
“你长不美,想的可真美,我看起来像冤大头吗?姚哥哥就如天上的皎月,哪有你这小颗粒什么事,你焉能与明月争辉”时霏摆摆手,朝着林影竖了竖小拇指,起身,拿起碗筷,坐在石桌前,等着投喂。
近日来,姚初越发嗜睡,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真怕等不到离开姚山,就这么彻底成盐鱼了。
姚初走在阡陌小道上,听着时霏和林影时不时的斗嘴,陷入沉思。
林彬扯了扯姚初。
“姚哥哥,你看,那些香椿树的芽都被薅得干干净净的。要不我们回去吧?”林彬撇撇嘴企图劝姚初回去。
“回什么回,都走了半天了,不能半途而废,这一路不都是宋大哥背你?宋大哥都没说回去。”林影拂袖擦了擦汗。
“这才三月底,香椿就那么抢手。我就说香椿可比春笋炒腊肉好吃的多了,林影还不信我,看,脸痛不痛”时霏用力掐了林影的脸,痛快道。
“啧,痛死了,快放开”林影揉了揉脸。
“还是再走走吧,既然都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归。”姚初走在前面,悠悠开口。
“看那是什么,是香椿,是香椿呀。”时霏欢呼道。
树冠郁郁葱葱的香椿树便映入眼眸。
近看芽儿上长着细细的茸茸短毛,芽叶未舒,颜色紫赤。
炒鸡蛋,拌豆腐。可谓一箸入口,三春不忘。
“殿下,你看那可是座岛。”
“也不知宋公子可在里头,我们都找了将近一年了,要是再找不到,那位可不会善罢甘休”短小精悍的少年叹息道。
被唤作殿下的少年五官硬朗,浓眉大眼,站在甲板上,吹着海风。
闻言,紧皱眉头,青筋暴起,苦笑道。
“如今,只能听天由命,再找不到,大榆不保,天下又将血雨腥风。”
“正如棋局,下错一步,满盘皆输,可不就是案板上的鱼,任人宰割”
“我这满腔热血,终将化为虚无。”
“可笑,真是可笑,可笑至极”
“山长不好了,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时霏拦住火急火燎,语气急促的方脸大叔,忙问道。
“江叔,什么不好了,我娘好着呢?”
方脸大叔,喘着粗气,面色通红,颤颤巍巍。
“外外边,出出大事了”
时霏扶着方脸大叔坐到石桌下,倒了杯水,递给他。
“别急,先喝口水,慢慢说。”
大叔连续倒了几杯咕噜咕噜下肚,半响才缓和过来。
“今儿,天气晴朗,春风和煦,我起了一大早,打算去滩头给我那将要出嫁的好大儿拾些贝壳,谁想出了件了不得的大事”江家主夫卖弄关子,神秘兮兮。
“敢情你大老远跑过来找我娘,就为了听你扯犊子,”时霏翻了翻白眼。
江家那点破事,说来狗血极了,江母木纳懦弱,是个把耳朵,偏偏她又极要脸面,眼看着长子二十七了还无媒人上门,急上心头,一不小心喝的烂醉,恰巧被独身多年的赖皮撞见,这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好家伙,还不正是她脱单的好机会,江向晓她可是眼馋好久了,虎背熊腰的,一看就是干活的好手,于是她挑了个好日子,摘了把路边的野花,揣着从江母那里得来的买身契,登门求亲。
面对江向晓继父的冷嘲热讽,魏月心一横,当场拿出江向晓的卖身契要挟,要是不嫁,就让全山的人都知道,江母是个卖儿子的人。看还有哪家还敢把儿子嫁来江家。
江家主夫一听,那还得了,他嫁过来的晚,最大的儿子今年不过才十六岁,小女儿十四岁,正是相看人家的最好年龄,可不能被无赖的魏月搅黄了。
作为继父,他可是老早就看江向晓不爽了,一大把年纪了还赖在娘家,外边的闲言碎语装作没听到吗?他向来是个泼辣的人,最是听不得这些话,跟隔壁的姚家主夫打了一架,至此,传出他是个泼夫。
以至于,原本相看好的那几户人家,到现在还没个准信,他又不好请媒人直接上门,虽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若双方父母都不满意,他媒人一请不就结仇了吗?姚山就那么大,总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总不好结亲不成,多了个仇家吧。
再说前任的儿子还没嫁出去,他就忙着给亲生儿女相看,传出去可不得说他恶毒。
可继子要是嫁给魏月,那他儿子怎么办,长幼有序,儿子总不能越过继子嫁的好吧。
当下看到江母气的咬牙切齿,揪着江母的耳朵,怒骂。
“你说,你干什么不好,非要喝什么酒,喝死你算了,我也不至于如此糟心,江向晓要是嫁给家徒四壁,贼眉鼠眼的魏月,我们一家还不得被人戳脊梁骨一辈子。”
“魏月面黄肌瘦,身材矮小,都五十六了,到处吃百家饭,还嗜酒如命,每天蓬头垢面,连狗见到她都绕道走,唯恐发出一点声音被她赖上。”
“你倒好,上赶着被她咬,真是连狗都不如”
就是正常人都不会把儿子嫁给她。
要是魏月一开始就拿着卖身契到处嚷嚷还好,可她没有,她先是找了江母,让江母把江向晓的贴身衣物拿给她,再制造说是两个人情投意合,要不江向晓都一大把一纪了,还不成婚,其实是怕无颜面对家中父母。
江母不是极要面子吗?要是江母不答应,就把江母卖儿子的消息传出去。
江母心一横,儿子她又不缺,养了那么多年了,嫁谁不是嫁,虽然她也看不起魏月。
她向来是个木讷的,而江向月性子沉默寡言,多年来总共也说不上几句话。
每当力气又大,虎背熊腰大儿子站在她面前,就让她害怕,从而变的小心翼翼,让她很压抑。多年母子情,早已慢慢淡去,就当舍去这个儿子,保全她的脸面,也好。
一想江向晓的卖身契在魏月那里,上面又有她亲自画押,要是再犹豫,指不定就全山都知道了,她的脸还往那放,都快入土的人了,她可丢起这个人。当下一咬牙,答应了魏月。
无媒而聘,要是其他人,还有流言,但对于惹人嫌的魏月,那是最正常不过的,毕竟没有哪个媒人丢起这个脸,替她上门求亲。就是可惜了这江向晓,命不好,竟要嫁给这赖皮。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可惜了。
憾慨归憾慨,但谁也不想蹚浑水,说到底,还是别人家的事。